一声,也把自己衣服掀了,劲瘦的腰线进修身的裤腰,皮肤白得晃眼。
他抬手撸了一把被淋湿的头发,"来!"
明眸皓齿,嚣张得不行。
谢君竹当时看着这样的简喻,心里想,真他妈带劲儿!
除了打球,不然就是吃饭。
简喻不爱吃饭,这矫情毛病也不知道怎么还能长成这么高个子。只能感叹一句天生丽质,然后谢君竹就被简喻踹了一脚,说他不会用成语就别丢人现眼。
谢君竹装模作样地笑着倒向一边,然后着心思找遍连城的各种餐厅,拽着简喻去挨个尝。为此谢君竹那阵子一下课总往班里女生堆里凑,打听着小女生愿意花心思种草的各式各样好吃的。
季邵每次路过,见到谢君竹不是在拉着手调戏小姑娘,而是拿根笔兴致勃勃地做攻略,惊得下巴都要掉了。去问谢君竹,谢君竹还捂着藏着不说,搞得神秘兮兮。
不过还是挺有成效,简喻被谢君竹威逼利诱着,胖了三斤。
简喻虽然不爱正经吃饭,但有时候会拉着谢君竹跑去大排档吃夜宵。这回轮到谢大少爷矫情了,谢君竹以前就算是跟朋友撸串,也是在装修得富丽堂皇,就像是高档西餐厅配置的餐厅里撸串。对于这种街边大排挡,他从来都是避之不及。
但简喻领着他去的第一次,他看着简喻津津有味的神情,就说不出拒绝。别别扭扭地被拉进去,别别扭扭地坐下,别别扭扭地吃了一口。等简喻终于吃完了,买单的时候谢君竹长舒一口气,动作麻利地掏钱买单,跟逃难一样拽着简喻跑了出来。
简喻站在街边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笑得泪花都飞了出来。
谢君竹这才看明白了,简喻这就是故意整他呢!
"你还真一口不吃啊!哈哈哈哈哈哈!"
"谁说的!老子吃了一口,好么?!"
"你他妈那是什么樱桃小口么?!哈哈哈哈哈哈哈!"
谢君竹从后面一把勒住简喻的脖子,按着他往外走,恨不得立马把简喻搓圆按扁揉搓一顿,心里忿忿然。
那个晚上,他俩压马路走了很久,静谧的夜幕中只能时不时听见少年毫不遮掩的笑声。
那是他们的十七岁。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对于谢君竹来说,是不知所措。
与曾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从容姿态截然不同,他什么都不敢做。
走近了怕惊扰,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做什么都怕委屈着对方,怕人家起反感。他一向活泛得明的脑子,此时也锈掉不管用了。谢君竹只能一动不动,远远望着,不敢轻易逾矩。也不敢让生活起了任何明显变化,生怕其他人察觉他那粉饰太平的心思,再掀波澜。
于是,谢君竹看着,藏着,陪着。
简喻和季邵在一起,他笑着道恭喜,说着亲上加亲。
出于对得起每个人,他仁至义尽,彻底压了这份心思,没让任何人觉察到一丝一毫,压得他都快几乎忘记自己是喜欢简喻这件事。
可当他看着简喻因为季邵喝得烂醉的样子,从心脏缝隙深处不断钻出来的心疼,又一次明明白白地提醒了他,你看不得这个人丝毫不好,你难过得不行。
但谢君竹更加无法做什么,简喻能为了季邵情绪起伏成那个样子,说明他是真的喜欢季邵。
谢君竹难道能在这个时候去跟简喻说我喜欢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