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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5

黎舒大大咧咧的站著,单手叉在胯上,他笑著对他们说:“嗯,这是另一个我,”

另一只手抬起来,用麽指敲敲自己左边的心口,“另一个更真实的我,他一直住在我这里,我很喜欢他──”

微微顿一顿,黎舒大声再问:“你们喜欢吗──?!”

“喜欢──!!!”

黎舒终於做了长久以来最想做的事情,在演唱会开始的第一刻就做了,再不去想什麽效果时机。他在台上笑得开心,控台旁的魏蕾却哭得跟个泪人一样。她家的站依然是大会唯一指定的官方合作,她肯定要来捧场,当然,即使没这原因,她也会来给黎舒捧场。荣耀锦站在她旁边,见她哭得一塌糊涂,便递了自己的手巾给她。魏蕾泪眼朦胧的转头看身边的男人,见他目不转睛的盯著舞台上的黎舒,嘴角带了笑,眼中闪著光,却不是同魏蕾一样的感动和震撼,而是满眼都溢著骄傲。

“这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候,”荣耀锦下巴轻扬,这样对魏蕾说,“我敢这样讲,至少十年之内,华语乐坛中,除了他自己,无人能及他。”

谁也没料到黎舒会以这样的方式出柜,演出一结束,他表演的视频照片立刻传遍络,第二天简直就是全城轰动,不管什麽样的报纸杂志都放他的照片:“这次他真的出柜了哦”──这是善意的调侃;“至美黎舒,同志又如何!”──这是由衷的赞叹;“黎舒卖骚扮女人,出柜也要炒!”──这是恶意的嘲讽。

黎舒挑挑眉,指著骂他的那张报纸道:“这张照片倒是选得最好。”

魏蕾看了看,写得确实不客气,但比起络,是个人就能张嘴乱讲的络,平媒已经太好。她无比庆幸黎舒不爱上,她都不敢让他知道,他的话题在公共论坛闹得太厉害,那些本来就反感他x向的人,这下总算逮了机会,疯了一样的谩骂,甚至拿著他的照片随意做侮辱x的篡改!而爱他的歌迷和对他有好感的人,则为了他不停的与那些人争,由於场面太惨烈,这两天几乎都到了开帖即封杀的地步。这些事情,魏蕾只要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但她还是安慰他,“你不要介意,媒体是这样的。”“嗯,无所谓。”黎舒笑得一脸轻松,他一天中难得的午後半小时空闲,身边又有朋友,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会介意。

“无所谓啊,反正都是最後一次了。”他像开玩笑一样每天都这样说,最後一次了嘛,要开开心心的做完它,才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观众,对得起所有人。

夜晚狂热而光鲜,日复一日的j彩绝伦准时上演,去看他的演唱会,就是去做一场美梦,多年後回味起来,那时的声音与影像依旧是鲜活而激动人心的。黎舒将自己所有的看家本事都拿了出来,情歌、热舞、摇滚,从质朴的民谣蓝调到前卫激烈的电子乐,他的音乐从来都是丰盛华美的,像各色墨彩滴到水中,被他巧妙而又随意的糅合在一起,层层叠叠的丰富感受,不管是耳朵还是眼睛,甚至是心,都能感受到他独特的味道,为之沈醉痴迷。

但黎舒自己的生活,却显得有点简单枯燥。他太累了,他跟郑鸣海说,哎,我还以为自己很年轻,还是不如25的时候啊。

他很少说话,工作中的音量也越来越小,只是还尽量保持著微笑。到了30场的演出过半时,他已经能够每天一沾到床头一歪就睡著。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他就坐到钢琴前,一语不发的开始练琴。练到中午,简单的吃过饭之後,就是例行的会议与排练,直到开场,表演,结束,回家。日复一日,没有例外。

眼看挺过大半,黎舒的腰和脚,又开始顶不住了,旧伤复发。请专职的医生看了病,却只能打针顶过去,这时候g本不可能停。晚上回去他趴在床上,疼得g本睡不著,他拉了郑鸣海的手到腰上:“喂,鸣海,帮我揉揉。”

“这我可不敢!”郑鸣海的手紧张的贴在他的皮肤上轻轻按了按,咽咽口水,说:“我不会,又不知道你伤到哪里,揉坏怎麽办?”

“……你随便揉揉呗……太疼了……”

“要不找专业按摩师来?”

“不要。”黎舒头一偏,仍是十分任x,“我讨厌别人碰我。”

郑鸣海一愣,笑了:“嘿,那好,我试试看啊,疼了就叫。”

“啊──啊啊──!!”他的话音刚落,黎舒便杀猪般叫了起来,“痛死了啊!!”

郑鸣海赶紧松开手,心疼得不行,“你看我就说不行嘛!”

“算了。”黎舒莫名感到委屈,意兴阑珊的拉了他的手再次覆在自己腰上,“你帮我捂著,别动啊。”

虽没有恰到好处的按摩缓解疼痛,但男人大掌的热力,在这个有些y冷潮湿的夜里,也让黎舒感到满足。

他迷迷糊糊的睡去,脑海中却闪过另一张脸来。那是荣耀锦,那时候的他会在他腰疼的时候,边骂他边帮他按摩,他说黎舒我送你去学舞,又不是要你做舞蹈家,差不多就好啦!这麽拼做什麽?

黎舒十分不满,理直气壮的回嘴,什麽叫差不多,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我想尽力做好还错了吗?

你就是不知好歹!荣耀锦气得拍他屁股,下手却是极轻的,才拍了两下,黎舒就夸张的大叫,疼死啦!疼死啦!!

荣耀锦拉了他的裤子来看,装模作样的替他吹,不疼,不疼了啊。接著手又往下m,俯到他身上招惹,黎舒,我们来做好不好,我想要你了……

不要!黎舒头摇得像拨浪鼓,明天腰会更疼!

荣耀锦又哄他,你别扭腰就不疼了呗。谁叫你每次扭那麽开心,腰当然疼罗。

黎舒恨得磨牙,却眨眨眼对他笑道,哎哟,那是你c得太舒服了我才扭的嘛,要是换了你也一样。阿锦,要不我们试试?我就不信,你不扭。

荣耀锦赶紧撒手,好啦!睡觉!

那时候多开心,他完全的确定,他是他的。黎舒在睡梦中嘴角扬了起来,那时候他们的愿望和期许,都一一实现,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属於他了。

作家的话:

接下来的几章,差不多是我全文中最喜欢的一部分了~~

☆、53 男朋友

现在完全属於黎舒的男人,不再是荣耀锦,而是郑鸣海。

黎舒在早上醒来时明白这个事实,郑鸣海放大的睡脸就在眼前,腰上依然覆著他的手掌,因热力持续了整整一夜,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也不知是来自他手掌还是自己,只知皮肤粘腻,彼此似已吸附在一起。

黎舒的唇边溢出一个笑来,再次感到非常幸运,还有人爱他,那个曾经以为永远不可能爱上自己的人在爱他,一个几乎完美的情人在爱他。

他把郑鸣海的手往自己的胯间拉,同时另一只手又钻进他的裤子,往他的小腹下m。

明明已经硬了,郑鸣海还闭著眼装睡,谁知黎舒更是来劲,他只好一翻身将黎舒压在身下,五指扣进他那只作恶的手,握住两人硬`挺的器官骂他:“坏东西,你别招惹我!”

黎舒在他怀里吃吃的笑起来,眼睛好似弯弯的月亮,郑鸣海低沈暗哑、饱含情`欲的声音极大的取悦了他。他冲他耳边吹了口气,“嗯……积了好多……等我忙完,一定好好的补偿你。”

两人一边拥吻,一边互相摩擦x`器,急急的s出来。虽然仓促,却也足够满足。鸣海爱他,珍惜他,为他甘愿站在他身後支持,也甘愿站在他身前替他遮风挡雨。

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相爱。

他在演唱会上介绍乐手,“一场秀要做好,要每个人都好才行。我很感激每个来帮我的人!”说到郑鸣海时走到他身边笑著道:“这是主音吉他,郑鸣海。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大家都知道他也是很优秀的歌手,这次却连嘉宾都不做,只为我弹琴,我很感激他!”

“切──”台下的观众却不依,那些最了解他和爱他的歌迷,为了这话嘘他,他们在台下一起笑著大喊:“男朋友!男朋友!男朋友!”

黎舒被这声浪惊得差些跌倒,耳g迅速的红了,却还故作镇定,清清嗓子摆手:“不跟你们讲了──”

想耍赖哪儿那麽容易,郑鸣海拉了他的手扯到怀里,吧唧就是一口,吻在唇角上。

台下立刻炸锅:“啊──!!啊啊啊──啊!!!”

他们一起唱摇滚,两人最喜欢的部分。有郑鸣海站在身後,黎舒似乎腰杆都要挺得更直些。他穿透视的黑色紧身t恤,面料效果x`感撩人,样式却是保守普通的圆领长袖,紧紧的贴著r;下`身著黑色亮光皮裤,腰间绑一条金色蛇纹皮带,非常细腻繁复,耀眼耐看。短发被造型师凌乱的抓起,发梢上喷了几g淡紫色,肤色却回到原本的白,眼神稍稍有些冷,看来落拓不羁。

他单手架在麦架上,“接下来是摇滚部分,我可以疯一疯,我们一起疯一疯。”

“嗯,”略微沈吟,他偏了头微笑,“常有人说我唱的是伪摇滚,他们觉得摇滚就要讲流派和内涵,最好再讲讲痛苦,这些我都没有。”

说到这里,黎舒敛了笑,一手紧捏著麦架,一手在黑色金属杆上由上往下抚,他正脸扬起头道:“在我心中,摇滚不是那麽复杂的东西,它只得两样,也是我最想要的两样:自由与真实!”

他潇洒的扯了耳麦,顺势扛起麦架举过头顶,随著郑鸣海吉他的节奏甩,待要唱歌时将麦架放下虚抱在怀中俯身长啸,高亢激越的嗓音瞬间将气氛燃至最高!无数的人跟著他高举手臂,比著illoveyou的手势高喊:黎舒!黎舒!黎舒!

他站的那一小块舞台,在他开口高声唱歌时缓缓的上升,金色的光和干冰自下而上喷,黑衣黑裤的黎舒,仿佛踏光而来!

气势足了,唱什麽都够味,他与郑鸣海敢把多年前写的并不成熟的歌都拿出来唱,他搂著郑鸣海的脖子,两人共用一只话筒,合著声音高唱:就算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他们倒是玩儿得high,有人却要哭了,或者讲哭也哭不出来。

荣耀锦站在控台,几次都想m烟来抽,可这里禁烟,哪怕他是老板,那也不能。

即使是有再多的不甘,荣耀锦也不能拉了他来问,黎舒!为什麽!你为什麽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要他上舞台,就给他绝对的自由和信任,那里是他的主宰,旁人哪里有权干涉他呢。

荣耀锦忍了又忍,想转头走开,最後还是舍不得。

荣耀锦在苦笑,他的确做不到郑鸣海那样,他从来自诩对黎舒的爱并不是占有,他要将最好的都给他,要他自由要他放光,可真有一日要他放手时,他不得不放手时,他又怎能甘心。

现在的黎舒离得太远,现在他的舞台太大,即使是他最重要的人,他们也很难在人群中找到彼此。他听他唱摇滚,不由得想起他年轻的时候,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二十岁的黎舒站在嘈杂的酒吧小舞台上唱歌,身後同样也是郑鸣海,他坐在二楼,黎舒一抬头他就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眼睛,和他眼中闪著的火花。那是他爱情的开始,在他毫无自觉的瞬间,现在台上那俩人倒是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他们觉得圆满,而他的爱情,又该往哪里走。

荣耀锦还是最喜欢听黎舒唱情歌,喜欢看他站在舞台边上,单手抚麦,闭著眼睛唱歌。那时候的他最接近曾经在他怀中时的样子,那双原本该弹一辈子钢琴的手指,慢慢的在冰冷的黑色金属杆上爬,就像在描摹著情人的轮廓一般。生活中的黎舒并不太多愁善感,至少荣耀锦是这样认为的,他就是跟情人撒娇,也是硬邦邦的。他想大概他把那些丰富细腻的情感都放到了歌里。他唱情歌时深情是深情,却极少落泪,至多红了眼眶,反倒是嘴角扬起的些微弧度,更为煽情一些。

被他迷惑的人,真的不只荣耀锦。黎舒连著唱完三曲,在台上喝水休息,还未开口说话,远处山上浑厚的男声又喊了过来:“黎舒──我爱你──”

这次的倒十足情深与真诚,只是难免还是引来嘘声和笑声,黎舒包了一口水略微诧异的望向他的方向,正要回应,那边又喊过来:“黎舒──你嫁给我好吗──”

“哇──!!”

满场哗然,但听得出来,那人并非恶意的嘲讽。

黎舒立刻哈哈大笑起来,将手中剩下的水洒到空中,看来开心得厉害,他走到麦前点点头,“谢谢你爱我。”接著又抬起手冲声音的来源方向使劲挥:“但是抱歉我只做新郎啊──”

黎舒做得开心,他倾尽了全力,荣氏也赚了个盆满钵满。30天的演唱会场场爆满,总票房达到1.2个亿。媒体已经开始转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他的坚持和自信赞叹不已,谁都钦佩强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开始津津乐道於他那似是而非的出柜,有说这已足够,话何必说得太白,他是歌手,就该用他的音乐说明一切,何况他从未避讳自己与郑鸣海的感情。但也有不那麽满意的,认为他避重就轻了些,还好演出未完全结束,他们还可以期待,期待他的最後一场,又会有怎麽样的表白。

转眼就是结束的那天。上午荣耀锦与黎舒早早的一起开会,因要加一段表演,现场还有诸多需要协调之处。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刚开始时可是谁也无法百分百的确定,能将30场顺利做完,还能够如此成功。荣耀锦在散会时叫住了他,这是难得的能够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其它时候黎舒不是在工作,就是有郑鸣海陪在身边。

“黎舒,不要走。”荣耀锦直截了当的拉了黎舒的手,他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

黎舒看著他,眼前的男人已经卸下往日所有的骄傲,他垂了眸只说:“我们之前说好,我做完演唱会就走。”

“不要这样绝情,这次我们的合作不好吗再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黎舒仍是不懂,为何荣耀锦还说他绝情。他摇摇头,从荣耀锦手中抽出自己的手,“阿锦,谢谢你做的一切。”

下午他的钢琴被送到现场,黎舒得与音响师配合试音。原本只打算简单的弹一曲,调整好即可,毕竟是体育馆不是音乐厅,不能以太高的标准去要求效果。但一m了琴,黎舒就停不下来。这麽多年,第一次要在公众面前弹他的钢琴,总归会是紧张的。说来他居然将这件事情守口如瓶这麽久,也真是奇迹了。

在场的人听到他的琴声,都渐渐停下手中的事情。他们同之前的郑鸣海一样惊讶,见他搬钢琴来,还以为是简单的自弹自唱罢了,谁会知道极复杂的李斯特,他能够随手就来。

弹完几曲之後,黎舒显得有点累,坐在琴凳上微微垂著头,侧脸难得的显得落寞。灯光师已经将灯光调到最佳的效果,四只追光从不同方向s向他所在的位置,强烈光线给他一个纯白的、几乎没有一丝y影的小小世界,他的眼中再无其它,只有琴键上的黑与白,黑与白。

郑鸣海走到他身边扶住他的肩,很紧的搂了一下,在他耳边道:“小舒,该走了。”

他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见郑鸣海担忧的眼睛,笑了笑:“我很好,没事的。”

开场之前黎舒要与荣耀锦一起拜神,还要和他一道拿红包分给工作人员,挨个送到他们手中,谢谢他们连日来的辛苦付出。

这些事情都是最後一次了,最後一天,荣耀锦依然保持清醒,没有丝毫松懈。他最後一次将总监的牌子挂在脖子上,在开场前去巡场。不到散场的最後一刻,是绝不算完,不是真的结束,不算真的成功。

作家的话:

请多支持~

☆、54 最後一首歌

“你今天还是没票?”

荣耀锦又看见一个连续看到过几天的女孩,就把她叫到角落里。女孩20出头,打扮还是副学生样子,讲普通话,紧紧皱著眉,声音焦急而绝望:“嗯,一直没有。本来在上说好会转给我,来了又没有。今天最後一天了,还是没有。”

“荣……先生,”女孩迟疑片刻,开口问他:“他会走吗?他们都说他会走,说他不会唱了,真的吗?我不要,不要他走。”

她流下泪来,“请让我看一眼好不好?就一眼……”

荣耀锦对她笑了笑,对她眨眨眼睛,“你如果答应我不跟任何人讲,我就带你进去。”

女孩激动得差些叫出声来,赶紧跟上去,叠声道谢,又语无伦次的问荣耀锦为什麽。

荣耀锦站定,并未回头,只说:“我和你一样,不想要他走。”

黎舒在後台换衣,造型师替他整理腰带,不禁叫起来:“黎舒!你瘦太多!别动!我帮你再收收!”

黎舒抬头瞥了眼镜中的自己,满不在乎道:“哪有!我看是衣服松了。”

“你怎麽可以质疑我的专业水准?”造型师叫起来,“瘦成这样还嘴硬!”

“哈哈,我感觉很好啊!”黎舒笑得惬意,“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麽好过。”

最好的黎舒微笑著站在舞台上,唱他这最後一场。

歌是唱一首就少一首,这晚的黎舒太美,歌迷恨不得他永远不唱下一首,时间就此停留。

但最後的时刻还是来了,黎舒这次喜欢用气势十足又热闹的舞曲或摇滚结尾,让所有人在高涨的情绪中满意的离开,今天选的是电子曲风、迷幻色彩浓郁的一首。他穿正红色的衬衫和黑色西裤,外面罩了件质地轻薄的黑色风衣,他从台阶上快速走下,满场红光弥漫,黑色衣摆迎风鼓起,他就像是在飞,从天而降,然後直堕火海。

“大结局今天最後不必寄望来生等拯救”,他嘴角含著笑唱歌,声音刻意的压低,带了几分决然:“不要 彼此咀咒你亦无余力再走 别告别今天最後天荒与地老 都可拥有 ”

他张开臂膀仰起头,舞台上方开始洒金色的亮片,纷纷扬扬,带著无数的金色闪光,雪花一样的飘。

红色,黑色,金色,浓烈奢靡极尽浮夸,美得如梦似幻,但即便如此,也不及黎舒的眉目半分。

“一刹那再没然後也算是从来未分手”

“生醉梦死都好没法找到一个永生的国度不如拥抱──”

最後一片金色从空中落下,翩然落到黎舒的发上。闭上眼睛静默几秒,最後的鼓声亦停止,黎舒却未同从前一样谢幕,而是笑著睁开眼睛,甩了甩发,重新拿著麦站定,“嗯,刚才是本场的最後,接下来,是真正的最後一首歌。”

“啊──!!不要──!!”

歌迷反应过来,开始大叫,“不要──”

“嗯?什麽不要?”黎舒笑了,眨眨眼睛:“送君千里终需一别,唱得再久,也总会有最後一首。”

“不要──”

“诶,不要这样。”黎舒摇摇头,也被他们弄得有些伤感,低头将风衣脱了,甩给一旁工作人员,又整了整衬衫的衣领。

“啊──啊!!啊──”

利落而优雅的动作,看似平常却x感无比,台下的歌迷立刻忘了唏嘘,光顾尖叫去了。

就知道这招会有作用,黎舒太明白自己何时最迷人,没有什麽颜色能够比红色更衬他。他带著轻笑,再次开口:“好啦,安静听我再唱一首好不好?”

扶著麦,他微微扬起头,眼睛慢慢的扫过黑暗中的全场观众,“嗯,我要谢谢你们,陪我这麽久。我需要谢谢的人太多。我来香港十年,能够一直唱歌,能够成功,是因曾经有人爱我,信我,愿意帮我,我今天才能站在这个舞台上。虽然我最该谢谢的那个人,他再也听不到了。”

说到这里,黎舒的眼框微微的泛红,“所以我今天想唱一首老歌,送给你们,送给他,也送给这座城,谢谢。”

他说著谢谢,深深的弯下腰鞠躬。再起身时,郑鸣海已经在身後的乐池中拨了弦,熟悉的旋律响起,黎舒回头望了身後的男人一眼,再转过头来,却望向控台的方向:

“徐徐回望,曾属於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豔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控台里依旧站著荣耀锦,他没想到黎舒会唱《千千阙歌》,都没看他排过。也是,这首歌他刚来香港时在酒吧里曾唱过百遍千遍,哪里还需要排。

那时侯他拿他全无办法,他不接受他的帮助和感情,哪怕只是作为朋友。他说荣先生,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可以再错一次。

他骂他不知好歹,你以为这是北京?香港这样好混?!黎舒却说,再难混我也不会再去卖!

非常幼稚和固执,他们俩都是。荣耀锦的朋友开始笑他,什麽样的人没有,你偏要跟他耗,学人家做情圣是吧?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觉得这样就好,让他去吧,爱情,也没有什麽大不了。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觉得这样就好,让他去吧,爱情,也没有什麽大不了。

直到那天他收到消息,匆匆赶来,抱住被人扒得j光,脸也打肿的黎舒。

在看见荣耀锦的那一瞬间,黎舒绝望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他用最後的力气,将荣耀锦的西装抓住,然後双眼一翻,晕倒在他怀里。荣耀锦至今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心跳,那种要从x腔中鼓出来的剧烈,他後来不敢想,要是再晚上片刻,黎舒这辈子会怎麽样。

他跟别人讲龙哥,给我个面子,我要带走他。如果他得罪你,我替他赔罪,你要什麽人,只要是荣家的,我都办得到。

龙哥似笑非笑的看著这位荣家二少,你做得了主?就算是,他也不行,他太不给我面子。我要放了他,我的脸往哪放?!

他突然暴怒,一脚踹了茶几,手下的人见老大发火,立刻掏家夥,拿黑压压的枪口对准荣耀锦。

一滴冷汗从他的太阳x滴下,浑身的血y似瞬间冻住,但荣耀锦面上同样似笑非笑,龙哥,我再没用,我也姓荣。今天我一定带他走,不论什麽代价!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让人不顾一切,连命都可以不要。

荣耀锦以为黎舒已经不会记得这些事了,因他自己都不会再时常想起。那时侯的窘境,他们的不甘,早已烟消云散,连同当时的刻骨铭心。

可他在今夜唱这只歌,红著眼睛唱: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眼泪顺著他的眼角无声的流下来,黎舒唱了这麽久,他为他感动过骄傲过,也为他深深的痴迷过,却从未像现在这刻一样,被歌声抓得撕心裂肺的疼。

正闭上眼要抹泪,腰间传来手机的震动,荣耀锦拿起来接了,随即浑身一震:“知道了,我会来。”

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蔓薇要生了,他很快就可做父亲。

可他想听完这最後一首歌。

“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何年何月,才又可今宵一样

停留凝望里,让眼睛讲彼此立场”

黎舒唱得温柔,没有复杂的配乐和唱腔,也无需炫目的灯光,一如当年,只需一人一麦,简简单单的唱。当年在酒吧,是这首歌让他在香港立足之地,能够有口饭吃,能够活得下去。林义教他的,他的第一张专辑全是国语,本来就没收到好歌,发出来後g本就没人听。他粤语发音不准,林义一个字一个字的同他纠正。他说你说不好粤语,唱不了粤语歌,怎麽在香港混?我要你懂得有底线,但也要学会适当的低头才行。

可他不想低头,也不懂什麽叫做“适当”。他没料到不低头的後果会有这样的严重,若不是荣耀锦救他,也许那晚过後,世上就再也没有黎舒这个人。

後来林义出面把他送去伦敦避风头,林义跟他讲,阿锦为他差点与家里闹翻,在公司也承受了不少压力。但当他再次见到荣耀锦的时候,那男人却只字不提。

荣耀锦拿了新做的合约过来,冷淡的跟他谈,一副公事公办的脸。他说我现在送你过来学东西,这是原本的合约里没有的,你以後得还。

黎舒拿了合约刷刷刷的签了,递给荣耀锦,谢谢。

荣耀锦还是板著脸,你不必谢我,我和林义也是看你有潜力才会帮你。他一面说一面往外走,动作极不自然,又不肯看他,倒似要逃一样。黎舒迟疑片刻,心中突然一动,想也未想就问:阿锦,你是不是还喜欢我?

贱人!贱人!不知死活!还敢勾引我!!

荣耀锦看著他的样子莫名暴躁起来,在心底狂骂,脸上立刻布了密云:不行吗?!

啪的一声摔了门出去,留下黎舒一脸无辜:凶什麽,我又没说不行……

谁贱谁知道,总归在爱情里面,先爱的那个人要贱上那麽一点。没过几天黎舒开始上课,荣耀锦还舍不得回香港,见天下起雨,就拿了伞巴巴的跑去接他。等到黎舒下课,雨却停了,两人并肩在雨後的校园里走,黎舒心情很好,突然跳起来拉了一下头顶的树叶,洒了两人一身的水。

荣耀锦赶紧拍掉肩上的水,骂你多大了,还做这麽幼稚的事!

黎舒哈哈的笑起来,说我是不大啊,如果我还在念书,我都还没毕业!

他说阿锦,你知道吗,原本我有机会来这里念书的,学钢琴。但那时候我跟我的老师谈恋爱,他们说这不正当、有伤风化,还说我为了留学勾引老师,就把我开除了。我并不怪他,他教我时待我很好,我当时是喜欢他的,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麽他一句话都不替我讲。後来我又遇见郑鸣海,他人太好了,明知道不该,我还是偷偷喜欢上了他。可这次更糟糕……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所以我想,一定是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嘿!荣耀锦看他年纪轻轻讲话就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你倒是简单,谁对你好你就喜欢谁。

这有什麽不对?黎舒不服气,难道谁对我不好我还喜欢他吗?

对,没什麽不对。荣耀锦觉得好笑,把他拉到围墙边上,看四下人少,一手撑墙一手支伞,将黎舒围在怀中,他敛了笑认真对黎舒讲:你只是喜欢错人,你喜欢我罗,喜欢我就一定没错的。

他的眼睛情深如许,彼此蔷薇花开,挂了满墙,就垂在头顶上。黎舒抿著唇,双眸直直的回望,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阿锦,谢谢你对我这麽好,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荣耀锦听了,双眸瞬间就冷了下去,放开黎舒转身就走。

黎舒却看著他的背影笑,待他走远了些,突然撒腿开跑,追上去猛的扑到他背上,在他耳边轻声说:小气鬼,我喜欢你。

☆、55 和你说再见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一边唱,一边慢慢的流下泪来。开始只是歌中带了哭腔,渐渐连抽气声都掩饰不住,黎舒只得闭上眼睛低下头,再次对台下黑暗中的观众深深的鞠躬。好在这首歌真的是人人能唱,乐队已经停止了伴奏,体育馆内只有近万观众的歌在空中回荡,他们的歌声拖得缓,勉强有个调子,也带了哭腔: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 因你今晚共我唱”

白色的半透大幕缓缓降下,舞台上多余的灯光都关掉,只黎舒身上还洒著一束蓝光。白幕降到一半,巨大的投影在幕上出现,是黎舒的专辑和演出会回顾的画面,从今年这张《寻爱》,到前年,大前年,他最火的那张,亚洲巡演的时候,刚刚大热的那张,第一次个唱,甚至刚到香港时发的那张失败的国语专辑都有。最後的画面,却是黎舒从未正式公布过的那张《非梦》,20岁时那张年轻又干净的脸。

很多追随他多年的歌迷,看著那些熟悉的画面流泪,不仅因为爱他,那同样是承载了他们青春的记忆瞬间。

黎舒一直未抬头,他要将眼中的泪流尽,看它们一滴又一滴啪嗒、啪嗒的落在地板上。

观众的歌声渐渐变小,他听到他们的惊叹声,感到幕已降到眼前,慢慢的站直,因头埋得太久,头居然晕了起来。他举起手冲乐池打了个响指,恢弘的配乐立刻响起,黎舒在短暂的目眩之中,闭著眼睛高唱: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荣耀锦看见记忆中的黎舒,清楚的看见他曾经狂热爱过的那张年轻的脸,而现在的那个红色的身影隔幕站著,再也看不清楚面目,渐行渐远。

灯光熄灭,音乐停止,舞台上的表演结束,全场突然陷入黑暗之中。全场观众平息静气的紧盯著舞台,似不愿相信就此结束,但又怕开口唐突,一旦开口,就是真的结束。

人们在黑暗中沈默,谁也不愿动,灯光没开就还有可能他会回来。有不少人拿起手中的手机在手中晃,星星点点的光四处晃动,如星火燎原,再次点燃了观众的心。

“安可!安可!”

再没有人能忍住,他们不信他真忍心就此离去。

“啊──!!”渴望终於得到回应,啪的一声,一束强烈的光再次从幕後亮起,舞台中央出现一架钢琴的剪影,接著脚步声响起,一个人影从舞台边上一步步走来,不用问,那自然是黎舒。

从轮廓看他穿了燕尾礼服,脚步利落稳健,姿态犹如一个演奏家在古典音乐厅中上场。他在钢琴前站定,对台下观众优雅的鞠躬致意,撩起衣摆,端坐在钢琴前。

白色幕布在他琴声响起的同时缓缓往上升,优美动人的琴声,就这样出人意料的从他的指尖流淌出来,传遍整个体育馆,粹不及防的钻到每个人耳朵里──那是一个所有人都没见过的黎舒。

纯白的钢琴,纯白的礼物,还有纯白的光,此刻他让人听到和看到的,是他内心深处最珍视的一部分。

这是在荣耀锦梦中才会出现的黎舒,他穿他们的结婚礼服,弹那曲《爱之梦》给他。

此刻他才明白自己错得多麽离谱,他总是怨他不够爱他,不肯为他付出,他总是认为黎舒早就忘了他们之间的一切,可是真正忘记的,也许是他自己。

腰间的手机又开始疯狂的震动,荣耀锦不想去接,他只想要这几分锺,最後能够属於他们彼此的短短几分锺,都不行吗?

他的助理却匆匆跑来,要他听母亲的电话:“阿锦!你鬼迷心窍啊!儿子老婆你还要不要?!”

若问黎舒这十年来有何最是不舍,可能就是这架白色钢琴。它是荣耀锦送他的礼物,却是在荣耀锦自己生日的时候送的。

那年黎舒第一次唱片大卖,第一次赚到一大笔钱,他兴冲冲的跑去跟荣耀锦说:阿锦!你生日要什麽?我送给你!

这话荣耀锦听著挺高兴,搂过他亲一口:我什麽都不要,我只要你。

黎舒皱了眉:这不算,你不是已经有了吗?快想想,我要送你东西。

哈哈!荣耀锦心情大好,笑眯眯道:你要真有心,那天乖一点,什麽都听我的,好不好?

见荣耀锦笑得古怪,黎舒心中立刻有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硬著头皮答应了。到了荣耀锦生日那天,果然要他脱光,还给他绑了领结在脖子上。

嗯,这才有礼物的样子嘛!

荣耀锦很满意,黎舒却甩了计白眼给他:你就这点追求!

只是如此荣耀锦还嫌不够,他拿丝巾把黎舒的眼睛蒙住,拉著他的手:说了今天只听我的,不许有意见!

先前还没太强烈的感觉,一旦眼睛看不见之後,浑身都感到冷,只情人的手掌是热的。年轻的黎舒既害羞又害怕,别别扭扭的跟著荣耀锦走,嘴上还不停的念,你搞什麽,不许乱来啊……

宝贝,你要信我。察觉到他紧张得皮肤上起**皮疙瘩,荣耀锦扶著他的肩将他松松的圈在怀中:不要怕,你有我。

黎舒被他领到一个皮凳上坐下,即使看不见,熟悉的气息也让黎舒立刻察觉这是什麽。他像只炸毛的猫,发丝似都竖了起来,他想要逃,荣耀锦却不许,他将他紧紧箍在怀中,拉了他的手指摁在琴键上,黎舒,我什麽都不要,我只想你再弹一曲给我听。

不,我不会,我真不会了!黎舒退无可退,只得拼命挣扎,他从琴凳上滑下来赖在地上,荣耀锦还不死心,非要摁著他的手要他弹琴。俩人滚作一团,在荣耀锦的带引下,黎舒光著身子弹了他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曲。他还记得那时候自己哭得像个孩子,抱著荣耀锦胡乱的吻。荣耀锦在他耳边说:小舒,你可以的,不要逃避,不要放弃钢琴……我要你学会正视自己,我要你做完整的你……我爱你。

黎舒半垂著眸,嘴角挂著轻笑,尽管脑海中全是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美好曾经。他的脸上却没有泪,只有因用尽全力,额头布满的细密汗珠,在皮肤上泛光。修长的手指在黑与白的键盘上飞舞,黎舒用尽自己的所有,去演奏这最後的华章。

最後的音符落下,黎舒仰起头睁开眼睛,再次看见舞台上方耀眼刺目的光。他听见掌声如潮,这最後的一曲,难得的没有欢呼、没有尖叫,就像他只有纯粹的琴声一样,他的歌迷们对他的音乐,也回报以最纯粹热烈的赞扬。

从琴凳上站起来,一身纯白燕尾服的黎舒显得从容而骄傲,他一言未发,微笑著对观众再次鞠躬谢幕,接著很快转身下台。

“舒哥!”安妮含著泪叫他,他冲她笑了笑,脱下西装松了领结,轻轻的抱住她:“安妮,谢谢你帮我这麽久。”

片刻之後放开安妮,黎舒又张开双臂拥抱一旁的造型师:“也谢谢你。”

後台的走道上站了不少的工作人员,那些早已熟悉的面孔都默默的看著他,他挨个走到他们的面前,或者握手,或者拥抱,“谢谢,谢谢你,谢谢你们。”

黎舒走了,空荡的舞台上只留下一架琴,中央大屏幕却突然的亮起,是他的笑脸。背景是他的後台,灯光有些暗,他坐在镜前,穿著灰色的连帽衫同镜头打招呼:“hi,大家好。嗯,如果你们看见这条video,说明我还是没勇气当面开口。”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我是gay,嗯,好像你们都知道了。我有个相爱十年的情人,他也是男人,嗯……好像你们也都知道了。”

“哈哈哈!!”观众都笑了起来,有人开始吹口哨鼓掌,刚才的伤感凝重,因他的笑脸迅速的散了。

“对不起瞒了你们这麽久,我一直不够坦诚,有很多事情都怕别人知道,包括钢琴。我学了十五年琴,曾经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演奏家,一辈子只弹钢琴。”

“这个梦想一辈子都无法实现了。但我是个太幸运的人,我依然和音乐在一起,我还有你们。”

“谢谢你们这麽多年的陪伴,如果我伤害了谁,我真诚的道歉,请原谅我。”

他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冲著镜头微微的鞠躬,再抬起头来时,眼中泛起泪光,“最後和你们说声再见,我要走了,我需要同过去的自己做一个道别,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今後再也不能站上这个舞台上,但我不会後悔,这一个月已经足够,我已经做了一切我想要做的事情。谢谢你们一路支持我,一直爱我,请相信,”黎舒说到这里顿住,扬起笑脸冲镜头做了一个飞吻,“我也爱你们。”

後台的通道很长,昏暗的灯光中站满了人。黎舒面带微笑一路走过,说不完的谢谢,道不完的别,再见,谢谢。

通道的尽头泛著光,郑鸣海逆光站著,朦胧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男人高大英挺的身影,对他伸出手,“黎舒!来!”

黎舒的脸上绽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他快步向郑鸣海走去,抬手给他,“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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