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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7

☆、39 表白

李蔓薇与荣耀锦结婚那天,香港晴空万里。她原本喜欢海滩的,小时候父亲带著她在海边玩耍,将她高高的抛起,说等她长大,要在全世界最美的海边为他的小公主举行婚礼。如今她出嫁,却没有海滩,更没有能牵著她的父亲。但蔓薇的脸上,依旧笑得灿烂,她的脸庞依旧带著20岁的稚嫩,神情举止却已俨如贵妇名媛,完美得无可挑剔,且不可侵犯。

荣耀锦为她戴上戒指,吻她的双唇,用只有他俩才能听到的声音,低声道:”谢谢你。”

他当然该谢她,他们的婚姻,让荣耀锦得到事业的支持,完整的家庭,让荣家後继有人,并从与黎舒的丑闻中全身而退。从此以後,黎舒对於荣耀锦,不过是无伤大雅的绯色传闻,一段暧昧的风流韵时,荣耀锦自然该谢谢她。

李蔓薇却答,我爱你。她与新婚的丈夫热烈对视,眼中闪著激动的泪花,笑得无比甜蜜,照片拍到报纸上,谁都信这是对倾心相恋的爱侣。

荣耀锦在心底偷偷感慨,到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娶了个什麽样的女人,他从一开始就低估了她,能做到如此地步,她比他厉害万分。

荣耀锦感到累,他想自己或许真的老了,只是笑得太多都疲惫。他从酒会上得了片刻出来上洗手间,站在洗手台边上不断的用水冲刷著自己的手,他感觉无名指上的戒指不合意,不是尺寸问题也不是款式问题,就是不合意,不觉得它是自己的东西。荣耀锦想起他与黎舒的戒指,没有机会正式为彼此戴上的那只,在他的计划中,他们会在异国的教堂结婚,穿著一式一样的礼服,他是黑色,黎舒是白色。他一定会笑得很美,荣耀锦可以确定,即使不会举世瞩目、没办法得到所有人的祝福,他们也一定会感到真正的幸福。

“阿锦,我还没恭喜你。”荣家大哥走到他身边,笑著在一旁对著镜子整理自己的领带:“不错嘛,终於想通了?你也够本事,全香港多少青年才俊盯著蔓薇,偏就爱你。”

荣耀锦抬头看了眼镜子中的大哥,他的脸上带著了然得意的笑,於是不冷不热的答:“谢谢。”

“哎──”大哥却不在意他的冷淡,自顾自又说:“这才对嘛,当初为了黎舒,死活要与我争公司,有什麽好争的?对不对?我们才是一家人。这麽些年也该玩够,收收心,好好做事──”

一股闷气憋上来,荣耀锦差点破口大骂,他闭了眼强忍下,“我不想同你吵,你明知道,我与他是真感情。”

“噢,爱情,”荣耀铭再次摇头笑了,颇不以为然,拍著他的肩膀道,“你啊,得了便宜还卖乖!不知道的人说你是包养,圈里的都明白,这几年他帮公司赚了多少钱,都是包明星,全香港谁有你包得划算啊。”

见弟弟变了脸色,他又出声安慰道:“好啦,都不是一路人,你还能不结婚,守他一辈子?现在的结果,对你们都好。也总会有人因为你结婚,信他不是gay。”

荣耀铭说完就走,嘴角挂著冷笑,留下荣耀锦一个人,依旧在洗手。他想起求婚那晚,黎舒黑暗中的眼泪,还有他说过,我只是想要完美的感情──不讲完美的感情,他与黎舒的爱情,都是无人能懂,更别提承认。

荣耀锦承认,他很自私,在黎舒冤枉他的时候,他真是气得发疯,只觉得自己十年的感情付了流水,黎舒g本没有爱过他。有那麽片刻,荣耀锦甚至巴不得他就此毁掉,他一定只能回过头来找他。

可他真的不爱他吗?荣耀锦此刻才真正的为黎舒感到心痛,切身感受到他不被人理解时的痛苦,他只是一味抱怨,说黎舒不肯为他牺牲,却从未真正站在他的立场想过,恐怕这麽长时间以来,黎舒的痛,比此刻他的难受,多百倍千倍都不止。

他拿出随身带著的另一枚戒指攥在手心,隔著手亲吻,他这时候才想起来,黎舒跟他分手分得决然,却从未将戒指还给过他。

九月的重庆豔阳高照,仍是红彤彤一炉火,入夜也不见凉。好在黎舒在重庆站选了室内场,虽然场子稍小些,但效果和质量能做得更好。这一站的票价本就高,再加上稀缺,早给炒成了天价,黎舒近日来的一系列丑闻,也没能阻止歌迷的热情,现场是更为疯狂。短短几日之内,黎舒在上的页搜索数据增加近3成,因无数的人在散布谣言、欢欣鼓舞的围观消遣,又有无数的人在为黎舒争辩。“豔照”很难直接下到了,可依旧有人打著爱的旗号,拿著那几张图片详尽分析,把一寸寸肌肤、每一个细节拿来放大比较,以证明那不是他──说到底,每个人都只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实罢了。

黎舒的歌迷大多低调,也不喜欢抱团,因黎舒本人不习惯与粉丝太过接近,即使是官方歌迷会,热闹的场面也是极少。但并不是说他们不疯狂,在他出事後,短短几日之内,震惊、愤怒、伤心、绝望之後,真正爱他的人,依旧愿意相信他支持他,并且比从前来得更强烈更深。他们从四面八方来,即使已经不可能买到票,即使演出晚上才开始,早在闷热的午後,他们就将体育馆围个严严实实。并没有特别的做什麽,也没有什麽事情是真正能为他们所爱之人做的,只能掩下心中的焦灼,照往常一样开心的期待。但很少有人还能够如往常一样,见到他的照片便没心没肺的笑出来。这繁荣平和的表现之下,一股又一股的热浪之中,始终抹不去的y影在人群中流窜,有人拿著照片鬼鬼祟祟的兜售,在那些见不光的角落,流言蜚语慢慢的聚集,又在某一刻暧昧的一哄而散,消失在人群中。

外面是热火朝天,场馆里面冷气开得足,倒还有些冷。

“阿豪,不要这样复杂,这个场不大。”黎舒独自坐在观众席的半山腰,正对舞台的位置,拿著对讲机跟灯光师沟通,“试试蓝色,对,就是这样,谢谢。”

郑鸣海站在舞台边上,仰起头望向观众席,眯著眼在一大片黑压压的观众席里,寻找黎舒的位置。黎舒看见了他,便抬起胳膊使劲摇,郑鸣海笑了笑,蹬蹬的跑到他身边,拧开一瓶矿泉水给他。

“魏蕾说她想来看你。”

“别来了,”黎舒仰起脖子,咕噜咕噜的灌了小半瓶水下腹,那副样子好像是在喝酒,他抹了抹嘴,说:“我没事。要她别担心就好。”

郑鸣海不置可否,心想这会儿魏蕾应该已经上飞机。他盯著黎舒喝水,微光之中,见水滴顺著他的嘴角淌到脖子里,忍不住抬手替他擦了。突然间黑暗的场馆内光芒大作,是舞台上灯光师在做结束前的冷烟花彩排,郑鸣海借著这光,见黎舒的面颊与耳朵瞬间的泛红,眼中亦印著花火。

郑鸣海心中一动,突然便说:“黎舒,我爱你。”

黎舒有些错愕,转头看著郑明海,正好对讲机里传来灯光师的声音:黎舒,烟火还ok吗──

於是他只好盯著郑鸣海的眼睛,轻声道:“ok啊,谢谢你们,大家先收工吧。”

郑鸣海看著黎舒笑,黎舒僵硬的转过头,“怎麽突然讲这个。”

“呵呵,”郑鸣海也低著头闷笑,“我一直不知道什麽时候是合适的时机,我一直在找,可总也找不到,我有时候甚至想一辈子不对你讲,也是不要紧的,只要你幸福。”

黎舒在心中苦笑,你现在说了,原来我已经这样的糟糕。

他低下头,十指紧紧的交叉在一起,互相用力挤压关节,岔开了话:“鸣海,我与荣耀锦真的不是那样,他很爱我。那些照片不是真的,除了第一张。”

“那次我被人下药,差点死在酒吧里,是他救了我。我刚到香港那段时间没去找他,我与林义说不愿意再见他,请他帮我隐瞒。那时候我很恨我自己,是我干了蠢事,才失去你们。”

“当时林义手上两三个大牌,只是先签了合约,也顾不上我。公司要捧的新人也多,他们嫌我不会粤语,又嫌我太内向土气,做不了偶像。後来定了计划选了歌,也被人挤下来,磕磕绊绊好容易录了第一张专辑,发了之後石沈大海。林义鼓励我,说我还需磨练,他介绍我去酒吧,让我再练练,他说我的路还很长,不用急於一时。”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委屈,全世界都欠我。半夜一个人搭夜班车回住处,要走独自走很长一段路,好多次荣耀锦都来找我,他开著车,在那条路上就一直默默的跟著我。你也知道我的脾气,我太骄傲又太天真,我就偏不理他,时间长了,他也就懒得理我。”

“我以为他已经忘了我,我渐渐在酒吧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却没有一个人,像你和魏蕾那样。”

“出事的时候,我想死了算了,反正我这麽蠢。但他来救了我,为我被人拿枪指著头,後来又为我与家中闹翻,独自带我去伦敦。如果没有他,也许我早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鸣海,从此以後,”黎舒一口气说了一长串的话,随後轻叹一声,似是从回忆中走出了,他抬起头环顾四周空荡的观众席,指著它们说:“你看,这麽多的人,也许从此以後,再也没有人在乎我唱什麽,在他们眼里,我再也不是我。”

“我知道人们会怎样看我,哈,”他轻笑出声,“就像我的学校,他们当初把我开除了,现在却说只是退学。无论是开除还是退学,都是嫌我丢了他们的脸──”

“鸣海,我依旧不知自己做错什麽,我这麽蠢的人,你还爱我?”

郑鸣海没说话,他离开自己的坐位,单膝点地,半跪在黎舒面前。他捧起他的脸,要他看著他,沈声道:“黎舒,我爱你。十年前因为你,我感到自己无能透顶,自尊心严重受伤,因我保护不了你。”

“十年後我不想依然如此,黎舒,”他又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深邃的眼睛里闪著点点星光,“我想我至少能在你身边,不论发生什麽事情,都不会离开你。如果你累了,腻了,我就带你回去,回到我们的二十岁,我再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黎舒抬起手,抚上郑鸣海浓密的眉。他想起几天前的早晨,他从房间出来,见他在房门口坐了一夜。当时晨光太亮,他清楚的看到他的脸庞冒了一圈浅浅的青,他的眉头即使睡著也没放松,眉间已经有明显的纹路。他笑著推他,说喂,大哥你老了。郑鸣海毫不在乎的甩头,你懂什麽,哥这叫沧桑!

黎舒埋著头,不好意思的笑了,随後又理直气壮抬头,认真道:“鸣海,吻我。”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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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风波再起

夏季西部的太阳落得晚,临近八点,山城依旧是霞光漫天。离开场还有半小时,体育馆内已经坐满了人,冷气立刻显得有些不足,很多粉丝拿著印了黎舒头像的圆扇摇,鬓角还是不停的淌汗。在焦灼不安中期待了一天,现在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盯著空荡的舞台,燥热难耐。有人拿起手中的荧光b、半空的塑料瓶开始敲椅背,敲扶手,邦邦邦!黎舒!黎舒!邦邦邦!黎舒!

他们开始喊他的名字,要见到他听到他,如此的迫不及待。零星的声浪迅速汇集起来,如星火燎原,很快席卷了整个体育馆,此起彼伏的响,就像海边的浪潮。

即使在後台,也可以感到来自台前的共振,躁动与焦灼,一波波的透过墙壁传来,遍布在沈闷的空气中。但所有人依旧平静如常,一整个下午,黎舒都同往常一样笑,并没有介意大家带了疑问的眼光,渐渐所有人都受到感染,都可以当做什麽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临近开场,每个人都低头做自己该做的事,舞群早就上好妆,乐队也就位,黎舒站在穿衣镜前揪著额前的一g毛问魏蕾:“小蕾,这样好看吗?我喜欢这个,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魏蕾皱著眉左看右看,“有区别吗?真没看出来。”

“是啦是啦!你别破坏我作品!”造型师不满了,拿来发胶一阵狂喷,“好啦!这样靓!”

黎舒撇撇嘴,还没说话,一边的郑鸣海便起身按著魏蕾的肩膀往外推,“走了,闲杂人等该出去了!”

“好哇──!”魏蕾立刻跳了起来,给了他一拳:“你可倒,过河拆桥!我成了闲杂人等!”

刚才她来的时候,见在後台的两人相视一笑,趁著没人偷偷亲了一口。看到黎舒含了笑的眼睛,这男人还算有点用嘛──魏蕾这样评价郑鸣海,心里也分不清是惆怅多还是甜蜜多,眼睛却莫名的有点湿了。她能够帮黎舒做到的她已尽力,所有的门户站中,只有她家旗帜鲜明的声援黎舒,尽管她知道自己说的,也并不完全是真相。

黎舒笑眯眯的看著他俩,他喜欢看他们斗嘴,特别是郑鸣海吃瘪,那样的他显得尤为温柔,总会让他想起曾经的时光。“好了,黎舒。”林义却打断他们,对黎舒招手,“来。”

黎舒点点头,抬手招呼另两人,“过来陪我!”

四人来到舞台下面,场内灯光还没熄,歌迷依旧保持著节奏,黎舒黎舒的唤他。黎舒站在升降台上,低头最後整理了监听,对控台讲开show,场内的灯瞬间全灭,舞台上方的地板立刻打开。震耳欲聋的尖叫声瞬间涌进来,黎舒等了几秒,一束蓝光从舞台上方s到他脸上,他略微低著头,眼睛湮没在浓重的y影中,只挺直的鼻梁白得发亮。又静默几秒,场内安静下来,只得几声零星的尖叫时,黎舒开始唱歌。

没有用任何配乐,也无需伴舞与绚烂的灯光秀,黎舒只在黑暗中投了一束浅蓝的光,将已经大热的舞曲《寻爱》,改成慢板情歌,在那束蓝光中,轻轻唱来:我若在人前,笑得够自信,全世界都无法否认,我可颠倒众生,只因我可确定我已有你,有你的全部,有我寻觅多时的爱情。

开口时他唱得轻软,气流顺著喉咙泄出来,带了点迟疑,到了末几句便拖长了尾音,将他华丽的声线完美的发挥至极致,唱得宛转起伏,像g漂亮的弦,紧紧跩著人心,音色又如洒在他身上的那束蓝光那样纯净清亮,没有一丝的杂质。

唱完这几句,黎舒又停下来,侧耳听满场的吸气声。一个人被震动,倒吸一口气的声音也许轻微,但上万人同时倒吸一口气,这声音绝对会让歌者无比的满足和自豪,他可以想象真心热爱著他的歌迷,此刻是怎麽样的表情,他知道他们已被他震撼感动,至少在那一刻,他们是真的懂他,他被他们真心的爱著。

如潮的掌声从舞台的缺口涌进来,密集的鼓点亦响起,升降梯开始缓缓的上升,黎舒将独自一人,站到只属於他的舞台上,开始只能够由他独自完成的征程。就在升降台开始上升那一霎那,黎舒转过头来对旁边的三人灿然一笑,对真心热爱著他的朋友,师长,爱人,露出最真诚和简单的笑,旋即又很快的眨了眨右眼,像是在说看吧,我会赢,我不会输的。

黎舒仰著头慢慢升上去,地板封了起来,後台又陷入黑暗中,林义拉了魏蕾到一边说话,郑鸣海还愣在那里没动,黎舒的那一眼和他的笑,在他眼里确是妖孽横生。

他想起黎舒的吻,在向他表白的时候,他真的没想到,黎舒会说鸣海,吻我。只是简单的四唇相碰,清浅而柔软,却让郑鸣海想到一生一世,一整个下午他都寻著机会偷偷的吻他,就好像回到青春时光,就像他的初恋一样。

“魏蕾,谢谢你,谢谢你帮黎舒,你很好。”

林义拉了魏蕾回黎舒的化妆间,同她道谢。如此郑重其事,魏蕾立刻不好意思起来,“您太客气,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不帮他帮谁?再说了,我能为他做的也不多。”

“哎,”林义笑著摇摇头,很无奈,“是,现在的状况,很难说以後到底会怎样,今天百事那边发来文件,推迟合作了。委婉的说法,还不愿撕破脸罢了,片子都拍好了,还讲什麽推迟。”

魏蕾听了也是心头一凉,之前慈善基金会那边,也说要与黎舒终止合作。她骂他们忘恩负义,这个项目络上的捐款大半都是冲著黎舒来的,就算黎舒出了事也依然如此,他们就已经开始嫌他“形象不好”。事情是给压下来了,但魏蕾心里梗了g刺,就他们那些破事,有什麽资格这样讲黎舒。

“现在的世道变得厉害,”林义m了烟来抽,又递了支给魏蕾,“媒体也不像从前,有了络之後,所有人都可以拿放大镜看明星。”

“黎舒是很脆弱的人,平时看著没事,其实很容易受伤。啊,他又很迟钝,别人受伤之後会很快恢复过来,他不行的,他过很久都忘不掉的。”

“您很了解他。”魏蕾笑道,“难怪那时候黎舒会来找您。”

“哈哈!”说到这个,林义也笑了起来,“是啊,他胆子也真大,我以前常笑他,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他就傻看著我,说怎麽可能,你不会的。”

魏蕾能够想象黎舒的样子,和林义一起笑了起来,正要说话,林义却转了话题:“魏蕾,我其实希望你以後能来帮他,做他的经纪人。”

这话来得突然,魏蕾一愣,急忙摆手:“我不行的!我都不会的!”

“诶,有什麽不会,”林义打断了她,“你本就做媒体,要转到这行来再容易不过,再加上你这麽能干,对你而言,不难的。”

“做经纪人,没有什麽会不会,入行容易,关键是眼光和魄力,还有会全心为他好。黎舒的x格你也知道,他跟阿锦啊,不会善了,唉。”说到这里,林义停了下来。片刻的沈默中,从舞台那头又飘来了黎舒的歌。他正在唱他的那组成名曲,因改了摇滚编曲,当初那几首现在看来稍嫌商业与大众的情歌,变得激情澎湃,又焕发出新的光彩。他唱得尽兴,歌迷也听得过瘾,唱到高`潮处,他把话筒对准他们,只听他们唱,等到结尾处又笑著摇摇头收回来,嫌他们表现不够好,亲自来个漂亮的清唱收尾,一脸轻松的将声音抛至最高,叫每个人都热血沸腾。

林义循著那声音望去,浮肿的脸上瞬间放了光,他仿佛看到黎舒的笑脸,那张纯粹的、骄傲的笑脸。他慢慢的再次开口,声音带了暖意:“黎舒是个幸运的人,他长得美,有天赋才华,还有很深的功底,又从不肯放弃。我做这行三十几年,这样的人也没遇到太多,还不是个个都能出头,更别提能走到最後。我希望他坚持下来,不要被误解偏见、恶意中伤给毁了……他该一直唱下去,他能成为一个艺术家。”林义顿了顿,再次陷入担忧之中:“但这其实很难,我太知道他,他的神经太敏感,这是他的最大缺陷……”

说来说去,兜兜转转,都是满满的还是担心,走不出来。後台空调太冷,魏蕾感到有些凉,她抱著胳膊回到舞台边上,去听黎舒唱歌。他刚唱到一首歌结束,舞台上喷了许多干冰,红色的灯光打满了整个舞台,黎舒扶著麦架站在中央,如沐火海。

照以往的安排,此刻黎舒应该下台休息的,但今天他接过水拧开,仰著脖子灌了一大口,然後笑著将剩下大半瓶洒到空中。

“啊啊啊──”歌迷疯狂的尖叫起来,他们爱他,所以他随随便便喝个水,在他们眼里都是x`感。黎舒低著头,抬手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清了清嗓子准备说话。

“谢谢,”黎舒开口道谢,他说话的声音比唱歌时低了好几度,听来温和柔软,“谢谢大家能来。我很高兴。”

还是有些欲言又止,黎舒低下头,抿了抿唇,他已在心中偷偷下定决心,要在今晚讲些什麽,但话到嘴边,却也不是那麽容易的事,“这段时间以来,我……”

“黎舒──我爱你──!!”观众席中一个男声的嘶吼打断了他,黎舒有些错愕的抬起头,看著眼前黑压压的一整片。他的心头一跳,本能的感到不安,并不是普通的歌迷表白,而是模仿了女人声音的y阳怪气语调,不像是表白,倒像是故意哗众取宠要他难堪。

这并不是错觉,其它的观众几乎同时爆发出嘘声:“切──”

“黎舒我爱你──!!”女歌迷也急著表白,她们像赶场似的此起彼伏,黎舒有点哭笑不得,又很感动,算了还是结束时再说吧,黎舒这样想,至少这两个多小时里,是完美无缺的。

黎舒转过头,对身後的郑鸣海招手,工作人员立刻搬来木质的高脚凳,郑鸣海抱著吉他走到他身边,伸长手臂很紧的搂了他一下,才在他身边坐下。人群因他的举动发出轻微的骚动,但两人未做任何解释,稍作调整之後,郑鸣海就开始拨弦。

开口唱歌之前,郑鸣海有一段颇长的前奏要弹,舞台上的大屏幕慢慢亮起,满树的白色梨花在山间随风摇曳。郑鸣海弹著琴,低声吟唱起来,嗓音略显沧桑,好似他曾经坐在山坡上,想著心爱的人,忧郁而深情的吟唱。

黎舒目不转睛的盯著郑鸣海,穿黑衣的男人坐在黄色的灯光中,为他唱歌,为他弹琴,灯光柔和了他那雕刻似的五官,黑眸亦因此显得更为温柔。唱完他的部分之後,他抬起头看著黎舒笑了笑,示意轮到他了,於是黎舒看著他的眼睛开始歌唱,恍惚中他真的好像回到从前,两人在那个只有小半拉窗户的半地下室里唱歌的日子,单纯的,无忧的,只有梦想的日子。

两人完全不同的嗓音,和迥然不同的气质,在郑鸣海的吉他和黄色的灯光中,却显得那麽和谐,即使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声音也能在空气中纠缠拥抱一般。

全场所有的观众被他们感染,他们屏著呼吸听他们唱歌,都站了起来,举起手中的荧光b,合著他们的节奏轻轻的摇,有感情丰富的女歌迷,眼中已经泛起了泪花。浪漫美好的一刻,却在vip席的後半部分,出现了极刺目的一幕:有人举了亮黄色的灯牌,“骗子”,“人妖”!

☆、41 演唱会被黑 (全)

“妈的──!我日──!!”

在黎舒看到灯牌的同时,坐在侧边看台的歌迷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不少人开始咒骂,有女孩子控制不住尖叫起来,更有脾气暴躁的直接将手中的荧光b,没头没脑的往灯牌的方向砸!

坐在灯牌周围的人反而最晚发现,被人砸了还不明所以,待看到那恶心的灯牌,都惊呼一声,从位置上跳起来,本能的退开。

“住手──不要砸,不要砸──!!”

黎舒见楼上的荧光b都砸了下来,赶紧出声阻止。见到灯牌的那一刻,他感到喉咙瞬间发紧,几乎发不出声音来。他略微撇开头,想掩饰过去,当做什麽都没发生一样。但歌迷正是情浓之际,这样刺目的字眼生生的映到眼里,当然激得人**血上头,比他还要心痛,还要冲动!

“小心!”黎舒拿著话筒大喊,“开灯──!!”

vip後区已经乱作一团,有人开始骂骂咧咧的动手,依然还有情绪失控的歌迷在乱扔荧光b。不明状况的保安也都冲过来,混乱之中,只听轰的一声,临时搭起的vip座位席,突然的塌了。全场所有歌迷一片哗然,总控台的人都呆了,听黎舒的喊声才慌忙开了灯。啪啪啪的几声过後,场内灯光大作,人们这才发现有来不及退开的观众,已经摔倒在地上。

像是还嫌不够乱,场内嘘声四起,雪花一样的纸片纷纷扬扬,从看台的各个地方往人群中洒。很多人都好奇的抬起头来看,待纸片飞到地上捡来一看,上面却是在络上已经很难找到的黎舒“裸照”!

因太担心焦急,黎舒已冲到了舞台边上,眼看再跨一脚就要跌下舞台,郑鸣海上前一步,将他捞进怀里往後面拖,“黎舒!走!”

黎舒盯著混乱不堪的观众席,面色苍白,冷汗淋漓。他不知道他们看见了什麽,但猜也猜得到,他听见他们的错愕、叹息、嘘声、不屑的怒骂,和人群中无处不在、y冷刺骨的讥笑声。他什麽都听不清看不见,偏偏那笑声,会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明明白白的一声声直往钻进耳朵里。

“黎舒──!!小心!!”郑鸣海大叫起来,台下有人趁乱开始往台上扔东西,荧光b散落到两人脚边,差些就打到黎舒身上。郑鸣海赶紧转身,将黎舒护到怀里,把他整个头脸都罩住,继续拖著他往後台走。他平时力气挺大,此刻却拖不动黎舒,他仍然伸长了脖子,张著嘴望向台下的人群,双腿像是在舞台上生了g,拔也拔不出。而在此时,一个红色的不明物体突然从台下飞来,郑鸣海光顾著黎舒来不及躲,额头被猛的砸中,鲜红的y体立刻顺著脸颊流了下来。

“鸣海──鸣海──!!”黎舒在他怀中,看见满目的红色,鲜血一样的红,他终於失控,大声叫了出来。舞台灯光已经关,麦也关了,黎舒的喊声,湮灭在人群的喧嚣中,没人能听见。场内已经在组织歌迷疏散,广播里反复的在播:“本次演出因意外临时中止,请歌迷朋友理解,请在指示下有序退场,谢谢合作!谢谢合作!”

但也有无数闪光灯在哢嚓哢嚓的闪,郑鸣海的狼狈,黎舒的惊惶,他们的拥抱,通通都无所遁形,曝露在镜头前。

黎舒捂住郑鸣海的额头,不停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林义带著工作人员冲上来,架著两人离开,魏蕾也迎上来,郑鸣海脸上的红色吓到了所有的人,他赶紧摇头:不是血,不是血,黎舒你不要紧张,我没事,不是血。

演出被迫中止,几个人再回到後台,魏蕾拿水帮郑鸣海擦脸,才明白刚才的红色只是果汁。但扔的是玻璃瓶,郑鸣海的额头还是给砸伤了,好在只是有些肿,并没破皮。

林义与公司那边通了电话,进来之後见黎舒已经换下演出服,坐在椅子上,安妮则在一旁替他收拾东西。他拍了拍黎舒的肩膀,“来,黎舒,振作一点,有人受伤了,我们得道歉。记者会明天再开,现在先拍一条视频,你不用多说什麽,就只为今天的事情道歉就可以了。我们要赶在新闻出来前的第一时间公布。”

黎舒坐在那里,样子看来平静,却摇摇头,甩开林义的手,“我并没有做错什麽,道什麽歉?”

“黎舒!”林义长叹一口气,劝道:“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但事情是因你而起,演出中止又有人受伤,你该道歉。”

“我道歉,那谁跟我道歉!?”黎舒抬起头,大声质问林义,嘴唇都在抖,“谁跟我道歉?!”

在林义的要求下,後台也迅速清场,只有他们几人和保安在,所以即使黎舒如此反常,也不会有人能知道。看著黎舒的样子,安妮忍不住开始抹眼泪,连魏蕾的眼眶也红了,她走过来劝他,“小舒,你别这样,冷静一点,好吗?”

黎舒谁的面子也不卖,冷著一张脸反问魏蕾,“冷静,我如何冷静我已冷静够久!这事不是发生在你们身上,当然可以冷静!”

“黎舒!”林义发了火,“你现在闹什麽脾气!?我教过你什麽?现在是闹脾气的时候吗?!”

“我──”黎舒抬起头,张了嘴还想说什麽,但什麽也说不出来,眼睛依旧大大的睁著,一脸的欲哭无泪。

郑鸣海又抹了把脸,见自己的衣服上也还是红红的一片,索x脱了打赤膊,走过去抱住黎舒,再次将他的身体紧紧的圈子怀里。

他背对著林义魏蕾,完全将黎舒的身体挡住,然後低下头,捧了黎舒的脸来吻,他不断的对他说:“小舒,小舒,你没错,不是你的错……”

郑鸣海光著膀子紧紧搂著黎舒,背上的肌r随著怀中的人哽咽的节奏,不断的起伏颤抖。他转过脸对林义说:“给他点时间好吗?”

魏蕾低下头,与林义安妮一起退出房间,她靠在墙壁上,仰著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闭了眼睛忍不住想象,要是十年前郑鸣海就这样对黎舒,他们会怎麽样。

郑鸣海蹲在黎舒面前,捧了他的脸要替他擦泪,黎舒却埋著头,说:“别看,丑死了。我……”

“你别管我了,回头再把你拖下水怎麽办。不过,谢谢你。”

郑鸣海挑挑眉,微微退开了一些,偏头不屑的“嘿”了一声,又转过脸笑,他捧起黎舒的脸颊拍了拍,没好气的说:“这叫什麽话,你当我说我爱你,说著玩儿的吗?”

黎舒只是勉强一笑,黯然道:“这太难了。”

郑鸣海没有反驳,闭了眼睛去吻他。不再是像下午时那种清浅的吻,而是撬开他的双唇,将舌探进他的口腔,与他唇齿纠缠。

黎舒起初还有些抗拒,想推开紧紧抱住他的男人,但或许是肌肤的温度太暖,他的双手渐渐也缠了上来,攀在郑鸣海坚实的背上,又因郑鸣海的吻越来越深,十指都掐进r里,差点拉出十道血印来。

“哎,再帮我的眼睛补点粉吧?能遮著吗?”

拍录影之前,黎舒指著自己的眼睛,还是有些担心,他十分无奈,为什麽最近总是哭、哭、哭,像是这一辈子要流的眼泪,都赶在这个夏天放出来了。

“还好啦,”化妆师拿了海绵,小心的帮他在下眼睑上又补了点遮瑕,“不红了。”

其实黎舒很少上妆,本就眉目如画,除非特殊造型,一般无需太多修饰,他也不喜欢太强调五官,总担心别人只注意他的样子。但他很介意自己看起来不好,只要是在镜头前在人前,总希望自己是完美的。

“没事,黎舒,”林义拍了拍他的肩,“灯光不太强,看不出来。”

灯光师在侧面单独架了支帕灯,用了暖光帮黎舒打光,鼻翼的y影有些重,镜头中的黎舒看来难掩落寞,但脸看起来,依旧是美的。

准备就绪後,黎舒带著歉意对林义和魏蕾点点头,便摆正姿势,面对镜头开始说话:“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麽说才好,演唱会的事我非常抱歉,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原因,让任何人受到伤害。谢谢你们来看我,支持我,可我却让你们失望受伤,对不起。”

他对著镜头鞠躬表达歉意,短短的几句话,说到後来也是艰难。说完之後他起身离开,郑鸣海立刻扶著他的肩往外走,夜已经深了,外面依旧围著大批的歌迷和记者,车已开到门口,但仍需挤出人群。

“黎舒!黎舒!你都不解释一下吗!?那照片到底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不是你为什麽要怕?!为什麽不开记者会?!”

“黎舒!黎舒!回答!回答!”

“郑鸣海你受伤了吗?!你为什麽这麽帮他?”

比上次演唱会结束时的场面还要混乱,郑鸣海紧皱著眉头,咬牙护著黎舒,他把衬衫包在他头上,手一直捂著他的脸。拍录影之前,两人深吻之後,黎舒对他说,鸣海,我做不到,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很害怕,真的。

而林义和保安在前面开道,他一直不停的对记者说,对不起,明天记者会,有问题请明天提,对不起。

郑鸣海把黎舒塞进车内,还没来及关门,有记者钻过来还不死心的拿著相机拍,郑鸣海一急,一把将人的相机拍到地上。

“啊──打人啦──!”混乱之中,旁边的记者叫了起来,“你打人──你他妈疯了啊!你们什麽关系啊?!”

“啪──!”郑鸣海大力拉上车门,用身体将车窗捂了个严严实实,面对著记者道:“我爱他,当然要帮他!”

☆、42 “私奔”

郑鸣海对记者说完之後,迅速的上车拉了车门坐好,不再搭理他们。

黎舒并没听清他在外面说了什麽,“怎麽了?”郑鸣海笑著摇摇头,揽过他的肩膀在他额角上轻啄一口:“没事,别担心。”

安妮坐在後座打电话,不断的点头说好,迟疑的将电话捂了,递给黎舒:“老板的电话,要不要接?”

黎舒看了眼郑鸣海,接过电话放到耳边,若无其事道:“喂。”

“黎舒!你回来,明天一早就回香港,事情没查清楚之前哪里都不要去,所有的问题公司来解决,我担心你的安全,”荣耀锦在电话那头万分焦急,此刻他十分後悔没跟来巡演,无论发生什麽,他至少该在他身边。“黎舒,你现在不要同我生气好不好,先回来,你快回来,我担心你。”

黎舒捏著手机,不知该如何答,喉头滚了又滚,最後只沈声答道:“……好。”

到了半夜,黎舒却敲开郑鸣海的房门,对他讲:“鸣海,我不想回去。”

虽然到酒店後都各自回房休息,但没有人能够真的睡著。黎舒衣服都没换,看来疲惫不堪,但他望向郑鸣海的眼睛里,依旧闪著光亮。郑鸣海扶著他的肩道:“黎舒,这麽做不对,你知道的。”

他这麽一说,黎舒眼中的那团小小的火焰,倏的灭了。他低下头,甩开了郑鸣海的手,转身便走。

“喂!别跑!”郑鸣海拉了他的衣领往回拽,让他跌到自己的x膛上,圈在怀中笑道:“我又没说错的事情就不能做,咱俩干过的傻x事还少吗?”

他把脸埋到黎舒颈窝,在他的皮肤上狠吸一口,说道:“不过小舒,我得跟你老实交代,刚才我还干了件傻x事,我跟那些记者说了我爱你。”

黎舒在他怀中浑身一颤,仰起脖子惊道:“你疯了吗?!”

郑鸣海却满不在乎的撇撇嘴,“这就算疯啦?我爱你,这又没错,我从来不打算隐瞒任何人。黎舒,我不在乎别人怎样看我。”

他扳过黎舒的身体,要他面对著自己,“黎舒,我要你知道,你并不是独自一人,你还有我。”

“鸣海,”黎舒微微抬起脸,看著这个高自己大半个头的男人,他伸手抚上他的眉目,突然间心念一动,想起十年前那个春节,郑鸣海将他从苏州带回北京的那个夜晚,於是他说:“带我走。”

“好。”郑鸣海点点头,神色平静。他拿上两人的包,二话不说拽著黎舒的手腕就走。他带著他从酒店後门溜出去,趁所有人都半梦半醒、毫不知情的时候,再次奔向茫茫黑夜中。

晨光初醒的时候,黎舒已经坐在了去北京的航班上。飞机开始缓缓滑行,他扭头看著窗外,对郑鸣海讲:“天亮了。”

“嗯,是啊。”郑鸣海有些累,搂著黎舒的肩膀捏了捏。他一整晚都在忙东忙西,神经绷得死紧,现在总算可以稍微松口气,他已可以确定,能够将黎舒带回北京。

“鸣海,谢谢你。”黎舒放松了身体,半阖著眼窝在椅子里,郑鸣海拿自己的黑色b球帽把黎舒的脸遮了,说:“说什麽傻话,睡吧,一觉醒来就到北京了。”

飞机加快了速度,蓦的腾空而起,在轰鸣声中缓缓往上爬。等到冲出云层,阳光来得更烈,天亦更蓝,即使脸被帽子挡著,黎舒也能感到光线刺目。他张大了嘴,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一颗心给浮到了半空中,没著没落的,一阵阵抽得疼。他压低了声音,似对郑鸣海在讲,又似自言自语:“我原打算在演唱会上出柜,歌迷接受也罢不接受也罢,我都认了。鸣海,我不知道你能明白吗,这是我无法控制的事,我喜欢男人,天生如此。”

“十年前因为这个我失去钢琴,我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的窘境,没想到十年後更糟。”

“我好像被人剥光了踩在地上,每个人都可以任意的践踏我侮辱我。我真的没想到会这样。”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郑鸣海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看到帽子未挡住的双唇与下巴,不停的颤抖。

这班飞机头等舱人很少,除了他俩只有一对老夫妇,空姐走过来刚对郑鸣海一笑,他连忙摆手,将食指竖在唇间,歉意的笑笑,不想让人打搅。接著他长臂一展,将黎舒箍到怀中,抱得那样的紧,像恨不得将他嵌到自己的身体里一样;另一只手则抚上黎舒的手背,五指都c进他的指间,十指紧扣,只盼这样,能将黎舒的痛传来他身上。

到了北京,郑鸣海拉著黎舒又是一路飞奔,出发前他就叫了哥们儿来接他们,一出通道,他们就围上来护著他俩跑。黎舒戴了墨镜和帽子,再加上他们又跑得快,倒没人反应过来,即使有人疑惑,也一阵风似的就不见了。上了车,郑鸣海将黎舒塞进後座,自己却抢了驾驶座,把他哥们儿扔机场了,他拍著人肩膀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嗨!兄弟,谢啦!车借我用用,改天哥一定赔罪!”

郑鸣海踩了油门就跑,留著他兄弟在後面气得跳脚,破口大骂:“**!郑鸣海你大爷!!忙一早上,连g毛都没见著!!”

黎舒扭头目瞪口呆的看著几个越来越小的人影,总算找回了点真实感,他爬到副驾的位置,骂郑鸣海:“你这是干什麽!哪有你这样的!”

“哈哈,没事的,他们不会跟我计较!”郑鸣海得意的吹起口哨,腾出手来猛拍了把黎舒的大腿:“坐好!我带你回家!”

“郑鸣海你这个疯子!你把黎舒弄哪儿去了?!你昨天说的那是什麽疯话?!你要害死他啊!!”

魏蕾在电话里咆哮,一行人早上醒来不见黎舒,全都急疯了,等查到两人的下落已是中午,这该死的郑鸣海又到了傍晚才开机。这天所有的娱乐新闻都是黎舒,黎舒演唱会出意外被迫暂停,黎舒视频道歉,黎舒缺席记者会,铺天盖地,各种的惊讶、愤怒、讥讽、揣测,没有片刻的消停。但最吸引人眼球,还是郑鸣海的那句“我爱他”,配合他在台上为保护黎舒被砸得满脸血的照片,效果足够劲爆,简直让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完全说不出话来。

而引起这场风暴的两人,却躲在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半地下室里,黎舒躺床上还睡著,郑鸣海则淡定的拿著电话,一面跟魏蕾打哈哈一面往门外走。

“是,是啊,嗯,我知道……”他轻轻拉上门,对魏蕾道:“嗨,没什麽大不了,真出事,我养他一辈子。”

他这话说得,把魏蕾都气笑了,“哈!你以为你是谁?!啊?黎舒有今天容易吗?没什麽大不了?你脑子烧坏了是吧?你为他想过吗……”

劈里啪啦又是一大堆,魏蕾骂鸣海,那就是熟练工,都不带过脑。郑鸣海也不反驳,挑著眉把电话拿远等她慢慢讲,听声音小了才拿回来说话,脸上带了丝苦笑:“行啊我知道了,我还知道我姓郑。魏蕾我跟你说,这事要换了你,我包管你跟我一样。好了不多说,他该醒了,我先进去,拜,回见啊。”

他挂了电话回到房间,黎舒果然已经睡醒,他盘腿坐在床上,显得有点糊涂:“鸣海,我们这是在哪儿?”

郑鸣海坐到床边,揉了揉他的发,“北京啊,你忘了,我们以前就住这里。”

中午到的时候,黎舒困得睁不开眼,挂在郑鸣海背上迷迷糊糊也没留意,沾床之後倒头就睡。现在醒过来四下一看,可不就是从前他们住的那个半地下室吗,也就身下这张床换了,其它的东西一眼望去,看不出什麽太大变化来。

“啊……怎麽回事?”黎舒有点懵,郑鸣海却轻描淡写的答:“我前两年刚回北京没什麽钱,就又来租这儿了,现在也经常过来住。哎,饿了吧,吃点啥?”

“哦……”黎舒依旧懵著,茫然的点点头,胃又开始难受了,很饿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想了半天他才答:“面。”

“好。”郑鸣海又忍不住笑著伸手挠他的发,心想他可真好养啊。

饿过头的时候,一碗简单的清水挂面,都能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黎舒埋著头,把面和汤喝了个干干净净,再抬起头来时,脸都透了粉,额上也浮了层细密的薄汗,虽然还没有笑容,但表情明显的放松了,声音更是柔软动听,“鸣海,谢谢你。”

“噢。”郑鸣海坐在他对面,含含糊糊的点点头,把脸撇了开来,勉强把那阵蠢蠢欲动给压了下去。他在心里给自己念经:冷静,冷静,不要趁人之危,郑鸣海,坚持住啊你,不要毁了你一世英明──

“鸣海,把手机借我。”黎舒没察觉郑鸣海那点小心思,拿了他的电话打给林义。他抄著手,埋头抓著电话边说边走,在屋里来来回回的转圈。他跟林义说,阿义,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但我现在真的无法控制自己,更不想见他,一点都不想。

林义在那头也讲了许多话,不知说到什麽,竟让黎舒笑了起来。笑过之後,却有些哽咽,他闭著眼睛抹了一把脸,又对林义说,阿义,谢谢你,谢谢你站在我这一边。你帮我告诉他,我很好,不需要他担心。我会给所有人一个交代的,但不是现在。

阿义,谢谢你理解我,你宠我这麽久,就再宠我一次吧,我不会逃的,我保证。

挂了电话,黎舒闭眼站在灯下,话说得太多,他感到眩晕,仰头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才慢慢的睁开眼睛。

从模糊到清晰,花了几秒的时间,待黎舒看清他面前的那堵墙,不由得後退几步,张大了嘴,像受到惊吓:“郑鸣海!你这疯子!!”

郑鸣海已经不记得今天是第几次被骂了,好似是个人都在骂他,他无辜的从洗手间探出头来,问:“又怎麽样了?”

黎舒指著贴满他的海报的那面墙,吼:“你这是干什麽?!”

郑鸣海居然把他们从前贴摇滚歌手的那面墙,全都贴成了他的海报,从第一张专辑开始,直到最近最新的巡演海报,各式各样的黎舒,全都在墙上。黎舒感到臊得厉害,这不是他的歌迷,而是最了解他的朋友,郑鸣海这爱好,比荣耀锦喜欢看他早期节目和表演视频的特殊兴趣,还来得让他尴尬。

“嗨,大惊小怪,有什麽大不了。”郑鸣海走过来,双手一摊,“我又见不著你,买买海报怎麽啦?范法?”

“喂,”郑鸣海促狭的笑笑,从背後搂住黎舒,“该不会我说我爱你,你一直没真的信吧?”

黎舒烧红了脸,鼻子里冷哼一声,甩开了郑鸣海往洗手间里走。郑鸣海站在原地,m著下巴傻笑,黎舒害羞的样子,很是可爱。

还没回味完,黎舒却又从洗手间里探出头,他捏著一个面盆,再次恶狠狠的骂他:“郑鸣海!!你这疯子!!变态!!”

☆、43 我要吃了你

“变态”这罪名可比疯子严重得多,郑鸣海赶紧奔过去把他手上的面盆抢了,“什麽变态,就一盆子!”

他m了m底部印著的黎舒头像,笑得一脸灿烂:“这还是我从云南带回来的,不挺好看的吗?”

一个普通的绿色塑料盆子,底部印了黎舒最红那会儿的造型,虽做得挺糙,色彩也古怪,但黎舒的笑脸还是相当的清楚,看著都叫人开心。黎舒脸涨得通红,嘴张得老大,又骂:“你真是太无聊了!”

郑鸣海笑嘻嘻的把盆子放了,拉著被吓傻的黎舒到床边坐下,趁他还没回过神,捞到怀里,压上就亲。

郑鸣海的吻,越来越让黎舒感到危险至极,他的气息太过浓烈霸道,连嘴唇都好似硬的,舌头更是chu粝,刮在口腔的软r上,每一下都能引起颤栗。

长吻过後,两人都是气喘吁吁,郑鸣海狠咽了一口唾沫,意犹未尽的抿著唇,黎舒咬著双唇低下头,本能的将他推开,却道:“这……真像梦一样,不可思议。”

郑鸣海没有再去抱他,而是侧躺在他身边,轻轻搂了他的肩,张嘴一口咬在他的发上,他将几缕发丝叼在嘴里啃得滋滋响,“我才是像在做梦,居然还能把你抱在怀里。”

他这样说著,手顺著黎舒的肩头慢慢往下滑,隔著衬衫来回的抚。郑鸣海的声音低下来,带了沙哑的味道,又是日暮时分,白昼与黑夜正在交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即使尽在咫尺,也渐渐看不清彼此样子,彼此的气息萦绕在鼻端,反而清晰。

“黎舒,我曾想过要忘记你。”他这样说,“我也曾真的做到,忘记你。”

“我曾非常痛苦过,我想不通为何你会走,为何我会失去你,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愤怒无比。”

“那几年,哈哈,”郑鸣海轻笑起来,“我谁都不搭理,也没人爱搭理我,我那会儿特招人厌,把全世界都得罪个遍。”

“直到你成名,我才有了你的消息,你的cd摆在音响店里,海报很大,我哥们儿把我拉去看,那时候魏蕾已经去留学,而我却退了学,成天只知道混。他们骂我,你看你!就你孬种!”

“後来我想,这不行,我得振作起来。我要把你忘了,我不能毁了我自己。”

“我真把你忘了,我去旅行,又去山上教书,把什麽都忘了,连吉他都不再弹,没有带这里的任何东西。每天就是孩子,蓝天,白云,树木和野花,漫长曲折的山路,没有尽头,但让人平静。”

“就这麽又过了两三年,我以为我会就这麽一辈子的时候,有天我去县城买日用品,又看见了你。”

“我当时想,不是吧,好厉害!这都行?哈哈!”郑鸣海又笑了起来,勾著手指轻轻抚上黎舒的面庞,夜幕降临,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反而看得清。黎舒的脸庞上笼了层淡淡的蓝光,看起来好似夜里的月亮,郑鸣海用手指描摹著他的样子,如入魔障,“我怎麽可能忘记你,你无处不在,我怎麽可能忘记你。”

“我躺在县城的旅馆里,十块钱一晚上的那种床铺,窗外挂了轮满月,我把印著你头像的盆子放在床头,街上放著你的歌,音响很破,时不时的刺啦作响,但你的声音,还同从前一模一样。”

“所以我回来了,我想回到过去的时光,与你在一起的日子,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黎舒看著郑鸣海的眼睛,抓住他覆在自己面上的手,“我对不起你和魏蕾,那个时候,我背叛了你们,背叛了你们给我的友情,那是我当时唯一所拥有的东西。所以我只能逃──鸣海,我感到无法面对你们,我是个真正的懦夫,对不起。”

“鸣海,我到现在也没真正的学会怎样面对这个世界,时常不安,我想我做错过太多事情,所以我总是……”

“黎舒,不要这样难过。”郑鸣海打断了他,他抬起腿跨到黎舒身上,将他的双腿夹在自己双腿间,双手则从他的腋下穿过,将上半身也严严实实的锢在怀里。

“这都很正常,所有错的、对的东西,都会发生,都很正常。你知不知道你有多成功?我去小县城理发,小弟都问我要不要剪跟你一样的头,他们跟我说你最红,歌唱得好。在你完全不知道的地方,也有无数的人知道你,喜欢你。”

“我与魏蕾讨论过,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会怎麽样。她说不会怎样,不遇到你,也会遇到别的什麽事情,既然遇到你了,你就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只能接受。”

“黎舒,我爱你,在很早的时候就爱著你。我知道这句话来得太晚,我知道自己远不如你不如魏蕾,是我太迟钝,对感情太无知,才伤害到你们。”

“黎舒,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最无法割舍的一部分,所以我来找你,我不想当我老去的时候,还是只能怀念你。”

“……谢谢。”黎舒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伸出双臂也抱紧了郑鸣海,他把脸埋在他的x膛,闭上眼睛,听见郑鸣海的心跳声,终於感到他回来了,一切同记忆中一模一样。

当然,也有什麽不同的,郑鸣海以前睡觉就喜欢搂人,但从前搂著黎舒一晚上,也一点邪念都没有。现在不过搂了片刻,腿间的那一团,便迅速的硬了起来。两人贴太紧,一点点细微的变化都瞒不了对方,何况这麽大的一团东西,抵得人浑身发烫。

“鸣海,你硬了。”黎舒故作镇定,试图从他的怀中退开。

“……嗯哪。”郑鸣海鼻子里模糊的哼了一声,显得无奈又苦恼,双腿却将黎舒夹得更紧,还抬了抬屁股,往他身上蹭。

“鸣海!”黎舒一著急,屈起膝盖猛的撞上去,“你怎麽也流氓!”

“噢!!”郑鸣海夸张的惨叫一声,连忙捂了裤裆,苦笑道:“黎舒,你公平一点,哪有男人不流氓的?啊?你告诉我!何况我还爱你这麽久!”

黎舒也知自己闯祸理亏,却还是退了开来,小声嘀咕道:“可你是郑鸣海啊……你明明喜欢女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喂!”郑鸣海将他的那些纠结的小心思,全都看在了眼里,他拉了他的手腕,再次将他拖进怀里,“什麽男的女的,我只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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