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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黎舒发觉郑鸣海有几天都不怎麽笑了,他跟魏蕾在一块儿的时候,两人也莫名的冷淡了许多,不知道闹了什麽别扭。

魏蕾曾跟黎舒说过,他俩没有谁追谁,郑鸣海是学长,当初她去参加学校的音乐社团认识的,然後他们一起组乐队,成了好朋友好哥们儿,久而久之就在一起了。

魏蕾在感情方面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她认为反正大家都年轻,看对眼爱就爱了,哪里用计较这麽多。

黎舒听了很羡慕,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麽简单的爱一场,尽管他很想。

见他俩不开心,他也跟著没j神,晚上站在麦前都不动的,懒懒散散的唱歌。可这样的黎舒,又是另一道风景,他年轻、纯粹,诱惑而不自知,随便唱点什麽,就能发光。

他并不知道,郑鸣海与魏蕾的别扭,其实是因为他。

他俩单独在一块儿的时候,魏蕾拿著他们的cd反复的看,她跟郑鸣海说,鸣海,如果他们真的要单独签黎舒,就让他去吧,他那麽好,不能一直窝在这儿。

不行!郑鸣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忍不住发火,我不同意!

魏蕾也忍不住刻薄起来,你不同意!你以为你是他的谁!你说不同意就不同意?!

不行就是不行!郑鸣海斩钉截铁的说,他也肯定不会走!

魏蕾气得摔门,不可理喻!

两人像孩子一样大吵一架,他们在一起这麽久,还从没像这样吵过。

魏蕾认为郑鸣海自私幼稚,太理想主义不切实际;郑鸣海又觉得她天真虚荣,世上哪有那麽容易的事情!

他只想他们在一起,过简单自由的生活,这又有什麽不对?

最重要的是,他舍不得黎舒。

黎舒并不知道他们为他吵了架,只是跟著闷闷不乐,这让罗凯逮著机会,跟他大献殷勤。其实抛开那天惊人的告白不谈,他倒是个很可靠的朋友。他是黎舒最忠实的歌迷,他想把他们的cd都买下来,然後把黎舒的脸摆得满屋都是,可魏蕾大骂他变态,死活不卖给他。

於是他成天带了各式各样的朋友来零零散散的买,想总有天能让他都买光的。这麽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郑鸣海和魏蕾也就不再烦他。

那天黎舒他们还没上台,他又溜到门外去缠魏蕾,却见魏蕾一脸花痴样,正在跟眼前的男人说话。

好哇!我要找姓郑的告状!

罗凯在心里有些幸灾乐祸的想,但看清那人之後,也有一瞬间的失神。

不是看见黎舒时的那种失神,而是这样一个人,怎会出现在这里?

他那种人,即使他晚上出来玩儿,也该是高级会所一样的地方。

他看起来27,8的样子,穿了身银灰的西装,白色的衬衫没系领带,领口微微开著,脚上的一双鞋头微翘的硬`挺皮鞋一尘不染,偶尔露出的手腕上带著只很亮的表。

他微笑著同魏蕾打招呼,口音是浓重的广东腔:”小姐,请问你认识非梦吗?”

长得也是典型的广东人的样子,额头高挺坚毅,眼眶深遂,鼻梁直挺,皮肤微微有些黑,个子不太高,但身材相当的j悍有型,笑容非常随和迷人。

魏蕾真没想到事情还会有转机,荣氏传媒的二公子,北京分公司的老板会出现在她面前。他礼貌的同她打招呼,递给她名片,说想要见他们。

魏蕾以前以为他这样的人,走哪儿都会前呼後拥的,说话做事都不会亲自出马,原来不是。

她叫罗凯帮她看著cd,领他进了酒吧,正好非梦刚上台,黎舒依旧穿著他的白衬衫黑皮裤,他刚刚剪了发,把那些多余的金发都去了,短短的黑发只发梢带了一点儿金色,丝丝分明一gg竖起,配著他干净漂亮的脸,美得嚣张又倔强。

荣耀锦和魏蕾站在人群中,身边的女孩子大声的尖叫,也有很多人合著黎舒的声音在唱歌。他身边的郑鸣海穿著一身黑衣,弹吉他的时候时不时的看著他的侧脸,嘴角始终挂著丝笑,目光带著宠溺与温柔。

荣耀锦唇边的笑容也更深,他在二楼的位置买了酒,等他们唱完歌之後,请他们喝酒。

他双手合十放在唇边,笑著同他们道歉:”上次是我不好,没来得及回来,让你们白跑,我请大家喝酒。”

☆、12 另一个攻

没人能拒绝这样的善意与真诚,何况郑鸣海这麽大度的人。他将那天的不愉快都忘了,笑著同他握手:”你好!我是郑鸣海,非梦的团长。”

然後他介绍了贝斯与鼓手,最後才拉过黎舒,双手握在他肩上,略带骄傲的把他介绍给荣耀锦:”这是我们的主唱,黎舒。”

荣耀锦主动伸出手,笑著对他说:”黎舒你好,我很喜欢你唱歌,我是荣耀锦,你可以叫我阿锦。”

黎舒有些迟疑,他没忘记那天的事,他很想问为什麽,但他的手依然伸著,也只好礼貌的先伸出手握住:”您好,荣先生。”

客气完了,几个年轻人坐下来一起喝酒,很快就放松下来。

荣耀锦把西装脱了,只穿了件衬衫,把袖口挽到手肘,一派轻松自在的样子。他的普通话不太好,酒吧又太嘈杂,黎舒他们常常听不清他在说什麽,於是他干脆不再多说,拿了色子跟他们拼酒玩儿,没一会儿功夫就撂倒了黎舒。

黎舒趴在台上,一张脸红到耳朵g,眸中带了水光,他恍惚看见荣耀锦在对他说什麽,便大声问:”你说什麽!我听不清楚!”

荣耀锦拉过他的肩膀,一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压底了声音在他耳边暧昧的说:”我说我喜欢你,黎舒。”

可他的暧昧,黎舒好像完全没感觉到,甚至他的手不动声色的往他大腿内侧捏了捏,黎舒也没丝毫的反应,依旧一脸纯真。

他把头搁在桌面上,笑嘻嘻的大著舌头回答他:”谢……谢谢,谢谢你喜……喜欢我,可我,我不喜欢你呀!”

“哈哈!”荣耀锦放开他,开心的笑了,然後他也把脸搁在桌上,与黎舒面对面,眨了眨眼睛:“我会教你喜欢上我。”

几个人差不多喝到接近打烊,才算收场。

碰上郑鸣海,荣耀锦有种酒逢知己的感觉,他会喝会玩儿人又豪气,关键是酒量了得,居然跟他势均力敌,两人越喝越来劲,挽著袖子拼酒拼得面红耳赤,完全把其它人忽略了。

黎舒趴在桌上呼呼大睡,他的酒量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但今晚是第一次洋酒啤酒混著喝,完全招架不住。魏蕾虽然开心,但有陌生人在还是留了几分,没放开来玩儿,只跟在郑鸣海身边瞎起哄。

罗凯收了摊溜进来找他们,见黎舒醉得趴桌上,看著他泛著潮红的睡脸心花怒放,偷偷的在心里将他这样那样了一番,最後也只敢伸手捏住他的鼻子逗他:“黎舒,小猪,醒啦,醒啦,不醒我吃掉你啦!”

“不许欺负他!!”魏蕾揪著罗凯的耳朵,“给我一边儿去!”

“哎?”黎舒还真给弄醒了,“要走啦?”

他嘴里嘟囔一句,半闭著眼摇摇晃晃的起身,悠悠的就往前走。只是没走两步,就见他双腿一软,一声不吭的就往前扑。

荣耀锦眼急手快,一把将他拉回来跌在他怀里,然後两人齐齐倒回沙发,好逮是没摔出去。黎舒也吓了一跳,在荣耀锦怀里哎哟低叫一声,然後抬起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鸣海,鸣海……”

“哎哟!”郑鸣海站起来,立马捞过黎舒,架著他猛拍他的脸:“醒醒!醒醒!”

黎舒迷迷糊糊的朝他笑,脸颊被他拍得更红:“我醒啦,我没醉!”

嘴上说著胡话,身体却晃了晃,又往郑鸣海怀里倒。

刚才坐著感觉不强烈,这一站起来,郑鸣海也是阵头晕目炫,不他定了定神,还是强撑著对荣耀锦说:“哎,这家夥醉得厉害,我得送他回去了。”

荣耀锦站起来,他喝酒不上脸,再加上肤色深,看来还是面不改色,但其实他也在硬撑,话说得很慢:“好……今晚,很开心,我叫司机来,送你们,回去。”

几个人东倒西歪的出了酒吧,黎舒几乎是被郑鸣海夹在腋下,给拽出来的。罗凯一路大呼小叫,说郑鸣海手段太chu暴,几次想把黎舒拖过来,却因魏蕾的阻挠,一直没得逞。

荣耀锦看著好笑,几个人打打闹闹,感情很好的样子,黎舒是最安静的那个,总缩在一边,没什麽存在感一样,但其它人,却始终无意识的围著他转。

他们站在街边,夜风一吹,顿时清醒很多。荣耀锦的车已经来了,一辆银灰色的宾利,司机下车替他拉开车门:“荣少。”

荣耀锦却对魏蕾说:“你们坐後面,我坐前面。你是女生,先送你。”

魏蕾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今天得回学校!不顺路!”

说完拍了把郑鸣海:“照顾好小舒啊!他醉得厉害,你们赶紧先回!”

郑鸣海懂魏蕾的意思,如果先送他,在车上得呆很久,怕黎舒受不了。若是往常,他们仨肯定就一起回去住了,但看样子,魏蕾气还没消。

“那不好,”荣耀锦显得为难,“怎麽也该先送魏小姐。”

郑鸣海也有些犹豫,黎舒不能丢下不管,但放魏蕾一个人回去,他也不放心。

“哎!”魏蕾摆摆手,边说边走:“真没什麽!我打车!让罗凯送我!”

罗凯被抓了壮丁,只好随他上车,他原本想说郑鸣海送她,他去送黎舒的,这才是正常的组合不是麽?可他们不会同意,黎舒醒来了也不会开心。

“唉!”罗凯大大的叹了口气,在车上扭著头一直望著他们,他看见郑鸣海将黎舒抱上车,然後一溜烟,就没了影。

“好车了不起哦!”罗凯满肚子泛酸,也不知道在酸谁。他回头一看,魏蕾也巴巴的望著他们的方向,直到什麽都看不到了才转过头来。

罗凯突然心情好了不少,笑嘻嘻的说:“魏姐姐,你可真大方!”

“啊?”魏蕾疑惑的看著他,“什麽?”

“你就不担心?”

“担心啊……也不知道小舒怎麽样了……”魏蕾有些後悔,光顾跟郑鸣海生气,早知道就跟他们一起回去了。不过,他不是该出声挽留的吗?哼。魏蕾越想越生气,这个笨蛋!

“你啊!”罗凯有点哭笑不得,心想傻姑娘一个,“你够大方的!”

北京的夜是极静的夜,马路又宽大,笔直的一条又一条,雾气笼上来,所有或高或矮的建筑,稀疏的布在两旁,都不约而同的缄默著。只有的当下这一条,被密集的路灯照得透亮,却也因为夜里车太少,显无比寂寥。

荣耀锦闭著眼,回味著刚刚过去的一夜,黎舒的样子,黎舒和郑鸣海的样子。他家是做娱乐业的,在香港那种地方,从小什麽样的人什麽样的事没见过?

想不到依然会认为黎舒有意思。

爱情还是游戏?

荣耀锦在想黎舒说的那句话,我不喜欢你──多傻的孩子。

其实爱情还是游戏,都可以试试,或者爱情的游戏,也可试试。

反正他很久没这麽玩过了,有时候得来得太轻易,也没什麽意思。

他想得出神,眼睛里带著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起来,低头一看,果然是个让人厌烦的号码。

“荣少,你说了今晚会来的,我一直在等你。”

荣耀锦嫌烦,只开了免提,年轻男孩委屈撒娇的声音立刻在车厢响起。

司机面不改色的继续开车,虽然明面上荣家二少是个花花公子,从不缺女人。,私底下他身边的人却都知道,他只让男人上他的床。

“不去了!”

荣耀锦喊回去,他十分後悔一时兴起给这男孩买了手机,结果现在倒好,成天电话不断。

他就搞不懂,上了床给了钱,又签了他答应了要捧他,他还要什麽?

每年来来回回这麽多新鲜的人,个个都像他这样没完没了,还得了?

“阿锦,”男孩的声音里带了哭腔,“我只是想你了……”

“呵。”荣耀锦笑了。他刻意柔软下来的声音,倒是很像刚才後座上被人抱著的那个男孩。

刚才他在郑鸣海怀里的时候,声音也是这般软糯粘腻,撩人心弦。

“行罗,那你洗洗干净。”

☆、13 不要离开你

“哈!总算到了,沈死了!”郑鸣海弯下腰,把背上的黎舒摔到床上,只听黎舒“啊”了一声,立刻坐起来埋怨他:“大哥!你当我麻袋啊!”

“啊,”郑鸣海愣了,“你没醉?!”

“嘿嘿,”黎舒挠挠头,他盘腿坐在床头,微红的脸颊上眼睛晶亮:“我没醉!”

郑鸣海反而迟疑起来,他现在这样,倒像是醉话了,“真没事?!”

“嘿嘿,还好啦,刚才就好多了,”黎舒眨眨眼,借著酒劲撒娇:“这不我不装严重点,你们半天没完麽。”

“好哇你骗我!”郑鸣海装作生气的样子,一把拍在他脑袋上:“你这小骗子!”

黎舒抱著头笑嘻嘻的躲,“哎哟饶命!”

他在荣耀锦m他腿那会儿差不多就给吓著了,但他又不是女孩子,总不能喊非礼吧?於是只好装醉,没想到还真迷迷糊糊睡了觉,这会儿已经好多了。

他j神是还不错,但酒劲也还没全过,胃里难受得慌,一阵阵发冷。洗漱的时候依然东倒西歪,趴在洗手台上呕了半天。郑鸣海看著心疼,从後面搂著他的腰帮他拍背顺气,胯部就抵在他的臀上,姿势十足的暧昧。

黎舒看著镜中的自己,脸红得快滴血,但身後的郑鸣海却半点绮念都没有,只一个劲的念叨:“以後再也不让你乱喝酒了,不能喝瞎逞什麽能,啊?你以为你多厉害啊,看现在难受了吧?”

“哎哟……”黎舒想,反正我醉了,於是耍赖:“还不是你教我喝酒的麽,都是你……”

“嘿!”郑鸣海抬手就给了他屁股一巴掌:“你还怨我了!”

说完他拖起黎舒,直接把他甩到大床上:“快睡觉!”

“嗯,好。”黎舒趴在床上,摊成个大字型,嘴角不可抑制的往上翘,闭眼休息了会,又问:“魏蕾呢?你们还在生气?”

“哎!”郑鸣海又拍了把黎舒的脑袋:“还不是为了你!”

说完他点了支烟,夸张的叹了口气,然後盘起腿在黎舒边上抽。

“啊?”黎舒心头一跳,“什麽,什麽叫为了我?”

郑鸣海撇撇嘴,捏著烟深吸一口,再仰起头慢慢吐出来,喉结微动,昏暗灯光下的俊朗的侧脸完美得好似雕像,“她说如果有人单独要签你,我该让你走。”

“我跟她吵了一架,她气得几天不想理我。”

郑鸣海低下头,眼睛有些闪烁:“但这两天,我觉得她说得对……”

“吓我一跳!”黎舒趴在床上,把半张脸埋到枕头里,眼角隐约闪著亮光,他顽皮的吐吐舌头:“我还以为是她爱上我了!”

“c!酒还没醒啊你!”

郑鸣海举起拳头,做势要打他:“美死你了啊!”

拳最後还是轻轻敲在黎舒背上,郑鸣海俯下身,虚罩在黎舒头顶,压低了嗓子问他:“小舒,你会走吗?”

“不会,我不会。”黎舒深吸口气,闭上眼睛。郑鸣海的烟味,郑鸣海的呼吸,那麽的近。他在被子里抓紧了床单,然後笑了起来:“鸣海,我不会走。”

鸣海,我不会离开你。

郑鸣海把这话当了真,开开心心睡了。

郑鸣海睡觉特不老实,逮谁搂谁,腿还喜欢跨在人身上。

黎舒给他压得死死的,一点都动弹不得。不过他也习惯,知道这人动作夸张,但其实半点那个意思都没有。

哪像那人,手看似随意的搭在他大腿上,却突然滑到他大腿g部一捏,色情和暗示的意味,不要太明显。

黎舒窝在郑鸣海怀里,睁著眼睛琢磨这姓荣的到底什麽意思。担心和害怕,除了身边这人和他的女朋友,这世上哪会人人都无缘无故的对你好?多半还是有目的的。

只是,如果他的目的,是要他……

黎舒心中一阵恶寒,他想起老师的事,更觉得浑身发冷,不由得反抱住郑明海的胳膊:

鸣海,我不要离开你。

荣耀锦来过之後没几天,荣氏传媒的人又来联系他们。这次却态度大变,开了商务车把他们一起接去公司,上次没见著的经纪人正在等。

林义是香港数得上号的金牌经纪人,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却已经秃了顶,几乎长年都戴著鸭舌帽,低低的压在眉头,一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那派头倒像个艺术家了。

“黎舒,郑鸣海,你们坐。”

林义笑容很是可亲,但毕竟是个长者,几个年轻人见了他倒比见到那位阔二少大老板还规矩。

“林先生您好。”

“啊,叫我阿义就好,”林义笑著摇摇手指,“这个行业里的人都这麽叫我。”

“阿义,您好。”魏蕾陪了个笑,说:“上次是我们不好,没见著您就走了。”

林义冲她点点头,依旧笑容满面:“现在的小孩子啊,太著急啦,你们怎麽知道我要同你们讲什麽,对不对?”

半句也没责怪他们,语气也很和善,但黎舒却觉得脸发烧。

“林先生,上次可能是我们误会了……“

“你没误会,”林义抬手打断他,看著他道:“黎舒,我是打算先见你,我想把你带去香港。”

“啊?!”所有人都吃了惊,郑鸣海立刻转头看著黎舒,而他也同样望著他,几秒之後,两人一齐转头,看著林义,眼里已有了戒备。

还是魏蕾出声打了圆场:“林叔,不好意思,我们没明白您的意思,我们乐队是打算一起唱歌的,实在没这个准备……”

“哈哈,你是魏蕾?”林义饶有兴致的看著她,“你很不错的!”

“至於黎舒和鸣海,你们都很好,但你们不适合。”

“我不知道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

林义断了一下,看著两人眼里的惊慌,再次意味深长的笑了:“这麽说吧,如果你们俩在一起,能做到80分,那麽各自分开,能做到一百分。”

“简单说来,”林义朝沙发後面靠过去,声音依旧温和,却带著完全不容质疑的肯定:“黎舒唱摇滚不错,但他能唱和能做的,不只是摇滚,他适合更大的舞台,我要他做到最好。”

“而你,鸣海,你和你的乐队,不需要被黎舒的声音束缚,我会给你大把的时间和自由,让你去做歌,我可以让雅宁做你们的唱片。怎麽样?”

雅宁是最好的制作人,他最擅长的电子音乐和英伦风,也是郑鸣海最欣赏和向往的,如果他来做,毫无疑问他将再次点石成金。

多麽大的诱惑,对郑鸣海而言,眼前这个机会简直就是他梦想的全部,如果他接受它,他真的能够成功。

可这其中没有黎舒。

郑鸣海也说不清楚从什麽时候起,在他对未来的想象里,就一定有黎舒。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他唱歌的时候,也许更早,在一年前的夏夜里,他从天而降,第一次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既然来了,他就从来没想过,他们会分开。

“那麽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了。”郑鸣海站起来,拉著黎舒的胳膊,把他往外拖:“您看我们晚上还有演出,乐队还要找饭吃不是。不过还是谢谢您,给我们这样的机会,尽管不适合。”

“啊,等一下,”林义无奈的摇摇头,“我理解你们,年轻人嘛,总是不听劝的。”

说完他掏出名片,又低头在上面写了串号码,分别递给他们:“你们可以不用著急做决定,这个是我的新号码,很少人知道。你们想通了可以打给我。”

说完林义拍拍郑鸣海的肩:“但是要尽快哦,至少要在我忘记你们之前。有才华的年轻人这样多,我帮谁?”

“还是要看缘分,我信这个。”林义转头笑著又对黎舒说:“你很好,就是还要勇敢一点。”

“鸣海,你也很好,有才华,但太冲动,如果你能成熟起来,就会更好。”

“年轻人嘛,什麽都该试试,对不对?”

最後林义做了这样的结束语。

这话半点错都没有,还听得人内心激荡。他还说你们应该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麽,然後努力去抓住,才可能成功。

都很对,黎舒想起从前老师也跟他这麽说过,认定一个目标就不要放弃,才终会成功。

可他还是放弃了,钢琴现在是碰都不想碰。他现在唯一能知道自己想要的,只是跟身边的这个男人在一起,唱歌。

这男人一路拽著他的胳膊往前走,头也不曾回。他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到他的手越抓越紧,捏得他生疼,他几乎要开始小跑才可以跟上他的步伐。

☆、14 好事多磨

魏蕾穿著高跟鞋,早被他们甩在了後面。这两人闷著头走了几站地,她在後面扯著嗓子喊,他们理都不理。

这事没成,最失望的其实是她。

她想不通为什麽他们要这麽的意气用事,多好的机会,他们说不要就不要了,当自己是谁?!

真的很幼稚,让人失望透顶。

她越想越气,x口鼓得生疼,两个混蛋还越走越快,跟也跟不上。正好路上有个小石头,差些把她绊倒,她一恼,干脆抬脚把它往他们身上踢。因用力太过,再加上走这麽久鞋也松了,漂亮的红色高跟鞋跟著石头一块儿飞了出去,在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砸到了黎舒背上。

“啊?!”那两人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起回过头来望著她,郑鸣海总算知道放开了黎舒的胳膊,他居然都感到虎口发麻,实在用了太大的力气。

看到他俩傻兮兮的望著她,魏蕾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鞋也不捡了,索x脱下另一只往郑鸣海身上砸去:“两个疯子!我再也不管你们的事了!爱怎麽样随便你,随便你!!”

说完她穿著丝袜跑到街边,拦了辆车就跑,管他们去死!!

郑鸣海和黎舒目瞪口呆的看著她离去,甚至她的车经过时,她还伸出手来给他们甩了个中指。

“**!完了!!”郑鸣海大叫。

黎舒低下头,周围的人都奇怪的瞟著他们,要笑不笑的走过。

“呃……真生气了……”

他将魏蕾的鞋子捡起来,提在手上问郑鸣海:“怎麽办?!”

“麻烦大了!麻烦大了!!”

郑鸣海敲敲脑袋,表示很头疼。他俩这才和好几天啊,又吵架了。

“唉!”他到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掏出烟盒来,先抖了支出来给黎舒:“来,歇会儿。”

“哦。”黎舒在他身边坐下,把那双红色高跟鞋在他俩面前摆好,再接过烟。

1.0的软包中南海,虽然有点呛,味道倒挺香。魏蕾喜欢买走私的外烟,花花绿绿的很是漂亮,郑鸣海却同大部分北京人一样,只抽中南海。

两人都默默的抽烟,他们刚好走在旧城边上,整条街都是灰扑扑的旧式平房,地面也是灰色的,人们大多穿著深色衣物,一群群骑著车走过,形色匆匆、尘土飞扬。

於是那双鞋,在这灰色的默片之中,成了刺目的鲜红,即使是被主人丢下了,也骄傲的站在他们面前,如同它的主人一样骄傲又漂亮。

“黎舒,我知道我不对,我冲动又……不切实际,不讲理。”

郑鸣海深深的吸了口烟,把烟屁股扔到街边,低著头踩在脚下,使劲的碾。

“可是现在对我而言,你最重要。”

几乎就是表白了。

黎舒心中涌起一阵难言的酸涩,你最重要,在黎舒看来,这就是爱的表白──尽管他也知道,郑鸣海的重要,和他想要的重要,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我还是想我们一起唱歌,我还是想耐心的再等等,等有真正欣赏我们的人,赌一把,怎麽样?”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黎舒深深的吸了口烟,然後扬起头,学著郑鸣海曾经做过的那样,慢慢的将它吐出来。他修长白`皙的脖子上青色的血管清清楚楚,从下巴到锁骨,都是让人晃眼的白。

他说,“鸣海,我不会让你失望。”

一次失望,二次打击,就算是好事多磨,也够让人心焦了。黎舒跟郑鸣海他们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一年,也见过不少同他们一样抱著梦想的年轻人,在经历一次次失败之後,变得消沈随意,对自己毫不负责,只一天天麻木的混著。

还有更多的人,为了梦想或者金钱、机会,一开始就出卖自己出卖别人,包括r`体。

乐队里的鼓手是他们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告诉黎舒,他以前也在一个当红的乐队待过。那时候摇滚大行其道,喜欢的人很多,内地大大小小的乐队都很好混。可惜辉煌太过短暂,因种种原因,整个圈子迅速的枯萎,很多人承受不了那强烈巨大的失落,有的开始酗酒吸毒,最後闹到身败名裂或者j神失常,也是可能的。

黎舒听了害怕,他怕他的鸣海有天也变成这样。即使不到最坏的那步,单是失去梦想,也会让他无法忍受啊。

魏蕾几天没出现,舞台下没有她的笑脸,黎舒总觉得空落落,她也是他最重要的朋友,不是吗?

黎舒把魏蕾的鞋子拿出来交给鸣海,催他去给她道歉,他板著脸道:“你再不把她哄回来,我也懒得理你了!”

“好啦……”郑鸣海愁眉苦脸的接过鞋子,然後坐在床垫边上唠叨:“女人就是麻烦,动不动就生气,还越来越难哄,你以为我没哄她吗?电话也不接,门也不肯开……”

“快去!!” 黎舒躺在床上,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别磨叽了!”

赶走了郑鸣海,黎舒依旧躺在床上发呆。

墙上有窗户的影子,被防护栏隔成一块块长条状的阳光,看著倒有些像钢琴键盘,黎舒伸出双手,可惜他的手指再长,也够不到它们。

可脑海中有音乐,那一段段或细腻悠长或慷慨激烈的乐章,有著跨越时空的永恒魅力。黎舒想起他的启蒙老师曾经说过的话,他说小舒,音乐永远不会背叛你离开你,只要你真心热爱它,不管到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放弃它。

我没有放弃,只是换了方式而已,我不会放弃……

“咚咚咚,咚咚咚!”有人敲门。

“谁?”黎舒皱了皱眉,“鸣海吗?你没带钥匙?”

他穿著拖鞋和短裤去开了门,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鸣海,是荣耀锦。

“嗨,黎舒,你好!”

“荣先生……”

“我来看看你们,”荣耀锦扶著门框,笑著说:“怎麽不欢迎?”

“啊,没有……只是有些意外……”

黎舒站在门前,既没让他进来,也不好赶人。

荣耀锦察觉到他的敌意,mm鼻梁,故作苦恼状:“哎,上次鸣海说有空的时候我可以来找你们。我来北京这麽久,还没去好好逛过,今天天气又好,还想说找你们去做运动……鸣海不在?”

黎舒注意到他的普通话倒是进步不少,一口气说下来,他居然一字不漏全都听明白了。今天他来也确实一身运动的打扮,倒是看著特年轻,和他们差不多年纪一样。

黎舒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怎麽说上次也是大家喝醉,人又没把他怎麽著,再说,他一个大男人,还怕这怕那的,不很可笑麽。

这麽想著,黎舒让出一步,让荣耀锦进了门。

“真不好意思,他们今天都有课,这样吧,要不您进来坐坐?”

“你不要这样客气,我……哇!”荣耀锦夸张的叫了起来:“好美的房间!”

“啊?有吗?有些乱……”黎舒疑惑的收拾床铺,上面的有两床薄被还没叠,床边也还散著郑鸣海的衣服鞋子,这家夥每次都这样,要不是黎舒和魏蕾,他一定只能住猪窝。

“当然!!”荣耀锦没去看他,四处打量他们的房子。吉他、cd、音响、海报,虽然东西很多,但叫黎舒给收拾得整整齐齐,沿著墙边错落的摆放著,每把吉他所在的地方,都像是它们自己专属的位置,角落里还有一大束不知名的紫色小花,c在巨大的土陶花瓶里,正静悄悄的开。

“当然,很漂亮,真的。”

荣耀锦站在海报墙下,那张墙上贴满了摇滚乐队,但角落里却有张特别干净特别年轻的脸──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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