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梦想
喂,兄弟,我要带你走
离开伤心的地方
去找新的方向
就算你还有迷惘
也请记得我们的梦想
嘿,兄弟,我们一起走
我是你的方向,你是我的臂膀
即使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
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
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早春三月,北京的冬天刚刚过去,树木依旧光秃秃的,半点绿意都没有。但阳光正好,风也不再刺骨,下午的时候,黎舒跟乐队练了歌,几个人坐到酒吧外面的椅子上,凑一块儿抽烟。
魏蕾拿著一张乐谱,把上面这短短的几行字,翻来覆去的看,她拧起眉问郑鸣海:“你这是啥?打油诗?”
“这是歌!我写的歌!!”郑鸣海气得冒烟,给了女孩额头一个爆栗:“瞎说个啥!我多有才!”
“嘁,”魏蕾撇撇嘴,十分不屑的拈著纸角甩了两下,伸到黎舒眼前:“喏,你瞧瞧。”
黎舒拿过乐谱,埋头认认真真的看了,抬起头来呵呵一笑:“我觉得还好呀。”
“这也叫还好!”
魏蕾给了黎舒一个“你很没品”的眼神,从他手中抽回纸,伏在桌上刷刷的几笔改了,又推出来:“看!”
“啊,r麻!!”一看她改好的东西,郑鸣海叫了起来,”简直让人发指!“
魏蕾并没大改,稍微做了点修饰,然後将干瘪瘪的“兄弟”,改成了“我的爱”。
“你知道个屁!”魏蕾给了他一脚,然後拉过黎舒:“小舒,你看!“
黎舒看了看,心头怦的一跳,“我的爱”,这……
这歌原本是郑鸣海写给他的吧,他有点自作多情的想,如果改成这样,实在是太r麻了点吧……
“嘿嘿,其实也还好啊……”
他又笑了,春日的阳光下,皮肤好像透明,白得晃眼。
郑鸣海和魏蕾都为他的笑容有瞬间的失神,回过神来同时拍了一下黎舒的头:“你就知道糊弄我们!!”
哪里是糊弄,黎舒委屈的抹了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他是真心觉得他俩都好,最好的不过就是这一刻,他年轻,有爱的人,有真心对他好的朋友,还有对於未来满满的希望。
琢磨完了歌词,俩人又吵吵嚷嚷的说要给乐队一个新的名字。三个人拿著笔在纸上涂涂画画,写了满满一页,最终郑鸣海才划了一个圈,选定了魏蕾起的名字,一起开心的笑了出来。
他眯起双眼看著眼前的两人,嘴角始终挂著笑,脸颊上有两个极清浅的酒窝,看著他们亲昵的样子,心里不是不会发酸,可有什麽关系,爱的滋味依旧醉人而芬芳。
到了晚上,黎舒第一次正式登台唱歌。他们乐队一般都是後半段才出来的,为了让黎舒适应,这天刻意换到开头,客人不多的时候就开始。
黎舒站在台上,强烈的面光刷的照到他的脸上,有那麽一瞬间,让人眼盲。
黎舒闭上眼睛,站在麦前轻微的呼吸,然後听著郑鸣海的吉他声,开始歌唱。
第一次在人前唱歌,黎舒紧张得连一步都没挪过,就像脚下粘了胶,一动不动的给钉在了立麦前,他屁股下有个高脚的木质吧凳,却始终忘了坐。
但他清楚的感到,背後郑鸣海投来的目光。听著他的吉他,紧张的心便能慢慢放松,让声音自然而然的从喉咙里放出来,到达每一个地方。
黎舒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在郑鸣海的鼓励和魏蕾热烈的掌声中完成,郑鸣海在台上笑嘻嘻的搂住黎舒的脖子,对所有人说:“从今儿起黎舒就是我们的主唱!”
“哟哟哟!”台下的观众开始起哄,郑鸣海一直不错,黎舒又那麽好看,对这个新的乐队,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那你们叫啥呢?有名了没有!”
“非梦,”黎舒拿起话筒,微微一笑,“我们叫非梦。”
非梦,并非是梦。
郑鸣海没有确切的描述过他的梦想,又或者他也不甚清楚他们的未来应该如何,他只是想一直做乐队,他们能写出自己的歌,他们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红,可以赚到钱,还可以出唱片,可以靠音乐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当时所要的全部。
黎舒把这也当做自己的目标,并且真心的热爱上了唱歌,热爱上被人注目的感觉。他被母亲和钢琴束缚了十几年,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冷静自持,甚至有些自闭,但现在的他,渐渐变得自信爱笑,越来越越能放开。
他从只会呆站在立麦前,到能随意的坐在台上,再到随著节奏扭腰,甩头,扛麦,在台上又蹦又跳像个小疯子,无比的开怀,然後带著满场的人,和他们一起疯。
魏蕾拉他去染了发,满头的淡金色,和他那张漂亮的脸一起,在灯光下散发出炫目的光。
他们还凑在一起写歌,郑鸣海把从前写的东西都整理出来,然後弹著吉他和黎舒一起,一首一首的试。黎舒毕竟学了十几古典音乐,很快就能帮著郑鸣海写曲,词则交给魏蕾,她能把郑鸣海想写的东西更好的表达出来。他们的东西还青涩稚嫩,但胜在真诚纯粹,还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儿,和著黎舒干净的嗓音,非常有感染力。练了一段时间,非梦的好几首歌都像模像样了,晚上在酒吧的表演,也一首首的加上去,到了夏天,甚至还加了一个场。
因演出变多的关系,魏蕾到了暑假干脆家也不回了,就留北京,每天帮忙乐队跑场。
黎舒的班是没法上了,他本想找个白天的工作好歹做做,但通常都弄到凌晨2,3点才能回家,傍晚的时候又要跟乐队一起做准备,更别提还有排练,白天再上班,实在太过幸苦。
乐队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但和北京千千万万地下歌手乐队一样,靠这点收入,还不足以养活乐队,养活自己。
郑鸣海依旧出房租,大部分钱都贴乐队了,魏蕾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贴生活费,还跑去找了家教的工作,赚到的钱都给乐队买了衣服。虽然只是三个人上动物园的批发市场淘的,但捣腾出来也还不错,毕竟黎舒和郑鸣海都长得好看又年轻,怎麽折腾都难看不了哪里去,那是相当的经毁,哪怕批了块抹布在台上,也惹得下面一拨小姑娘尖叫。
黎舒觉得很过意不去,魏蕾把演出一半的钱都给了他。剩下的四分之一给了鼓手贝斯,再剩下的就攒起来,说是做乐队基金,她跟郑鸣海,是完全的倒贴了。黎舒起初也不肯要,但俩人非要他拿著,黎舒也只好收起来,但平时也是能省就省,填饱肚子了事,别的都不管,也把魏蕾给他的钱都攒了起来。
那时候他们是真的穷,多的一分钱都不可以乱花。魏蕾攒钱的目的,是琢磨著要去租个录音棚,他们可以先自己录张cd,可以摆在酒吧门口卖,还可以拿到学校和地铁口摆摊,更重要的是,她打算把他们的歌寄去各个唱片公司,看有没有人肯签。
魏蕾一面数钱,一面向郑鸣海黎舒宣布了她的计划。
郑鸣海正抱著吉他琢磨他的曲子,旁边的落地风扇转得呼呼的响,但他的汗还是跟著脖子往下淌,很热。听了魏蕾的话,他有些不耐烦的拨了一把弦:“太著急了吧!”
魏蕾最见不得他这磨叽样,捏著钞票啪啪的拍在他的吉它上:“急什麽!大哥你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
“等明年这个时候一毕业,你家老爷子还不一样要逼你去上班!到时候还能这麽自在?”
“再说了,要真的我们毕业上班,乐队散了,小舒怎麽办?拉人家来折腾这麽久,怎麽也得拼一把,有个结果吧?!”
郑鸣海抬起头,望著天花板想了一下,然後转头看黎舒。
黎舒盘腿坐在他身边,埋著头专心的啃西瓜,他身上还穿著去年做促销时发的t恤,领口已经变了型,松松垮垮的搭在肩上。
郑鸣海想起春节那时他拖著黎舒回北京的时候,心里没来由的发酸。
“老婆你说得对!都听你的!”
“那是!当然得听我的!我做你女朋友,你赚大发了好吧?”
黎舒低头呵呵的闷笑,把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都掩了去,然後把包里的钱翻出来,递给魏蕾:“钱够不?我这里还有!”
魏蕾拿著钱,吓了一跳,黎舒给她的钱,比她手里的还多,大概是把他所有的家当都拿出来了。她忍不住叫了起来:“黎舒!你怎麽搞的!”
“啊?”黎舒不解的看著魏蕾,“怎麽啦?”
“都不花钱!你平时怎麽过日子的?!”
黎舒想了想,每天接近中午才起来,下午就跟乐队混一起,一直到半夜,除了唱歌,还是唱歌,花钱干嘛?也没什麽好花的呀。
“你拿去就是了!”黎舒笑了笑,“我没什麽花钱的地方。”
“不行!”郑鸣海一把抢过魏蕾手里的钞票,二话不说塞进黎舒的口袋里:“你别瞧不起哥!我来想办法!”
☆、9 我不是同x恋
说是这麽说,郑鸣海能想到的办法还是借,好在哥们儿多,东凑凑西凑凑,再把自己前两年买的最贵的一把吉他给卖了,也还是搞了笔钱出来,交给魏蕾。
黎舒背後又偷偷塞钱给魏蕾,魏蕾见他真急了,这才收了一部分,还是把大半都留给了他。
当时北京的录音室不多,价钱对於穷学生来讲还是相当的贵,他们又没人会混音,请人做後期也是笔钱,因此在进棚前,逮著那几首歌反反复复的练了很多遍,就想在棚里能省点时间。但真的开始录时,几个人都僵著,一首歌搞得七零八落,差点笑场。
最先镇静下来的反而是黎舒,他闭上眼睛,想起从前练琴的时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与钢琴相对,只与音乐相伴的日子,然後开始唱歌,声音澄澈透亮,像他这个人一样,没掺丁点的杂质。
录好歌之後,郑鸣海又让玩儿摄影的哥们儿帮他们拍了照,拿给魏蕾折腾出个简单的封面来。
正面黎舒的一张脸,他微微收著下巴,抬眼往上看,睫毛美得像女孩子,眼神却透著冷冽,郑鸣海和其它成员在背面,只有个模糊的剪影,倒像个摇滚乐队的样子。
魏蕾捧著cd,笑得一脸荡漾,然後叭唧一口,在黎舒脸上印了个唇印,塞给黎舒:”收著!做纪念!不许弄丢啊!我以後会检查!”
黎舒哭笑不得的接过cd,m了m自己脸颊旁的非梦两个字,也很是兴奋,又有点不好意思:”这样好吗只有我,好傻啊!”
”傻什麽!”魏蕾开心的捏了把黎舒的脸:”我们家小舒最好!没人比得上!”
乐队在酒吧里表演的时候,魏蕾就在门口摆了摊,卖他们的cd。
黎舒年轻漂亮的脸,铺在一个矮小的桌上,引来一拨又一拨的女孩子尖叫,魏蕾笑眯眯的数钱,还时不时的帮黎舒收收礼物。
光在酒吧门口卖,好像还不过瘾,郑鸣海终於还是拉了黎舒去地铁口摆摊。
他从前就想这麽做,他就想每天坐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唱歌,不是为钱,也不是为出名,而是觉得这世界上有这麽多人,总会有人听得懂他唱什麽。
他弹吉他,黎舒站在他身旁,穿了一件白衬衫,旁若无人的唱歌。若有人驻足,他就对人点点头,若有人鼓掌,他就说谢谢,若有人掏零钱,他就一本正经的跟人家说,我们不是卖唱的,我们是卖碟的。
郑鸣海每次都被他逗得笑场,他笑得趴到黎舒肩上,或者搂著他的头摁到怀里使劲揉,他说黎舒啊黎舒,你这个傻瓜!
非梦和黎舒,渐渐的开始有了歌迷,也开始有人想追他,女孩子也就算了,通常叫魏蕾给打发糊弄掉,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男人。开始时没人察觉,只是有段时间每次他上台唱歌,必定会收到一束玫瑰,火红的,拿牛皮纸包著,自以为浪漫的放在他立麦前,花瓣间还要c上一张写了情话的卡。
郑鸣海和魏蕾拿这个笑话了黎舒好几回,渐渐的却感到不安,这人送了大半月玫瑰,却始终不见人影。
黎舒倒没放在心上,他不介意别人在他唱歌时说我爱你,他会对他们微笑,大方的说谢谢,但这仅限於舞台上。不唱歌的时候,旁人於他,不会有什麽太大差别,他的世界里只有唱歌,乐队,和郑鸣海而已。
因此再多的玫瑰,对他而言,也仅仅是花。
晚上唱完了歌,黎舒和郑鸣海魏蕾一道往回走。暑假才刚过,算来黎舒到北京,整整一年。一年前他失魂落魄的独自来北京时,是绝不会想到还能有现在这麽开心的日子。郑鸣海又新弄了辆自行车,每天晚上前面坐一个後面驼一个,吭哧吭哧的往家赶。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辆摩托,最好是有跨斗那种,这样就能同时载了两人去兜风。
那天黎舒正笑著听郑鸣海吹牛,他们才刚推著车出酒吧巷子,就被几个混混栏了下来。
”干嘛?!”郑鸣海跨下车,浓眉一挑,不动声色的把两人护在身後:”兄弟有事?”
”哟哟,哈哈哈哈!”几人y阳怪气的一阵笑,然後有人冲黎舒吹了口哨:”不是找你的,找他!!”
黎舒皱皱眉,想也没想就站出来:”找我有事?”
他的声音不高,稍微有些不耐,却是一点都不怕的,对面几人一愣,转眼又笑嘻嘻的:”我们老大找你!”
什麽老大,几个半大孩子的头儿罢了,有点儿邪气的年轻男人站了出来:”黎舒,我每天送你的花收到吗?”
黎舒想了想,点点头,”谢谢,你有事吗?”
青年听他说谢谢,顿时心花怒放,凑他跟前眨眨眼:”不用谢我,我喜欢你。我想跟你交朋友。”
“交朋友?!”
“交朋友,嗨,就是谈恋爱!”
说了谈恋爱,这家夥倒有点不好意思,故作潇洒的撩了撩额头的发,眼睛却是紧张的盯著黎舒。
这算什麽,表白?!
郑鸣海和魏蕾吃了一惊,魏蕾厌恶的一把拉过黎舒:”神经病!别理他!”
黎舒也是心头一跳,抬头看了眼郑鸣海,他也是满面怒容,眼看就要发飙,黎舒赶紧说:“你搞错了,我是女的!不,不,我不是女的!”
黎舒著急说岔了嘴,一下子涨红了脸,看在喜欢他的人眼里,自然又是一道养眼的风景,连声音都放低了,刻意的不正经也收了起来:“我知道,我喜欢男的,黎舒,我喜欢你。”
“去你妈的-------!!!”
郑鸣海一拳打到那人脸上,又狠又准,打得人头一偏差点倒在地上。
“妈的!找死啊!“
他趔趄两步,旁边的兄弟马上过来扶他,准备撩袖子跟郑鸣海干架。谁知那人摆了摆手,他今天带人来,早知道会这样,不过不这麽干,他又觉得不甘心不过瘾,非要轰轰烈烈的闹上这麽一场,就算黎舒不接受他,他也要让黎舒记著他。
他推开兄弟,抹了把嘴角,扯了个笑瞥了眼郑鸣海和魏蕾:“关你屁事!”
接著他又站到黎舒面前,轻声说:“黎舒,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也喜欢男人,对不对?我们试……”
“滚!!变态!!”话还没说完,郑鸣海扯起他的衣领又是一拳,这一拳比刚才那下还狠,直接把他扑倒在地摁著打!
“我`c!上!”这下可好,那几个混混一拥而上,全都往郑鸣海身上招呼。
眼看郑鸣海吃亏,魏蕾一面拿著包在外围砸人,一面扯著嗓子开始尖叫:“混蛋!杀人啦!”
开玩笑!这儿可还算他们的地盘!还能被人给欺负了去?!
只是这边热血暴躁,引起这一切的那个人,却呆呆的退到一边。有酒吧的熟人冲出来帮忙,人越来越多,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麽,全都急吼吼的扯著嗓子骂,然後抡胳膊干仗。
黎舒怕了,这混乱的场景多像他离开学校的时候?他架起郑鸣海的自行车,转身就跑!他拼命的蹬著车,燥热的风在耳边呼呼的响,肺都要给灌满了炸开来,一颗心更是狂热的鼓动不已。他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只知道闷著头向前冲──
可他又能跑哪儿去?
还是乖乖回了地下室,砰的一声关上门,钻进他自己的那张小床里。
暑假里魏蕾经常过来,黎舒觉得实在不方便,就拉上帘子搞了个单人钢丝床,一个人窝在角落。
其实除了稍微热点儿,一切都好。
他可以开心的与他们在一起,又不必看他们亲密的样子。
我不是……我真的不是……
黎舒躺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委屈得直想哭,我真的不是。
“黎舒!开门!你发什麽疯?!开门!!你给我开门!!”
郑鸣海在门外疯狂的砸门,黎舒居然把门反锁了!刚才他见黎舒骑车跑了,赶紧瞅著空当拉了魏蕾开溜,不过魏蕾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被他远远的甩在後面。
“开门!!快啊!!你在不在?!”
郑鸣海急了,本来x口的那口恶气就还没发泄够,只得在门外把门往死里踹,谁料一点预兆都没有的,黎舒就开了门站在他面前,害他来不及收回的脚差点踹到他身上。
“黎舒!”
郑鸣海愣了,“你,你没事吧?!”
黎舒一言不发,咬著嘴唇气鼓鼓的看著他,眼圈都有点发红。
他闭上眼睛深吸口气,冲郑鸣海吼:“我不是变态,我不喜欢男的,我不是同x恋!!”
☆、10 如果我现在死去
郑鸣海郁闷了,他没想通,黎舒受了欺负,他替他出头,怎麽反过来还要被甩脸色?连魏蕾也骂他。
他又不能跟他们俩发火,只好蹲门边抽烟。
刚才打架打得爽,又心急火燎的追人,现在平静下来,郑鸣海才感到嘴角阵阵抽痛,伸手一m,原来已经破了。
魏蕾见他那窝囊样,还是有些心疼,想再敲黎舒的门,但想想又觉得还是让他自己先静静比较好,掏出纸巾胡乱的给郑鸣海擦了两把:“活该!”
黎舒在门里站了许久,他以为他们会再敲门,外面却渐渐没了声响。
冷静下来,他也知道自己很任x,胡乱把气撒到他们身上。其实有他们什麽关系?是他自己偷偷喜欢郑鸣海。
他们一定是走了吧……
即使不回这里,他们还有别处可去。
黎舒难过的想著,尽管他知道自己没资格伤心,却还是忍不住,蹲在地上默默的流泪。
一扇门,隔了三个人,就这麽糊里糊涂挨到黎明。
天空半明半暗的时候,黎舒被冷醒,再无睡意。
有几缕晨光从墙上方的小半拉窗口s进来,无数细小的尘埃浮浮沈沈,房间里一片寂静,他的心也跟著空空荡荡。他抹了一把脸,觉得这房间再让人呆不住,便拉开门想出去跑步。
他想出去唱歌,在阳光下边跑边唱,想把堵在心中的那些感情,通通宣泄出来,像他一直做的那样,然後把它们消散在风里。
“啊……黎舒,你醒了?”
郑鸣海眨眨眼,冲站在他面前的黎舒笑,带著明显的歉意和讨好,嘴角挂了团淤青,看起来傻乎乎的。
他与魏蕾在门口呆了一夜,後来实在撑不住,两人拥在一起坐地上迷糊了半宿,又被黎舒开门的声音惊醒。
魏蕾还没醒,在郑鸣海怀里皱著眉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去。
黎舒想起半年前在火车上的那个夜晚,他也同她一样,在郑鸣海怀里呆了一夜,然後偷偷的爱上他──如果时间可以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可惜青春那麽长。
他感到喉咙发紧,疼得厉害,有灼热的y体马上就要冲出眼眶。
闭上眼,深吸口气,黎舒对郑鸣海伸出手,“快起来,怎麽坐这里。”
郑鸣海嘿嘿一笑,推了推怀里的魏蕾,然後握住黎舒的手站了起来。
“哎哟……”魏蕾总算醒了,勉强睁了眼,挂在郑鸣海身上问黎舒:“小舒你没事了吧?哎哟……你们没一个省心的……”
“没事,我没事!”
黎舒拉著他俩进房间,看他们倒在床上,因在门外坐了一夜浑身都难受,两人都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直哼哼。而他站一边,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对不起,对不起。我再也不这样了,对不起。”
好像就在一瞬间,纠缠在心中几月的一场恋情,褪了个干干净净。
没人知道他曾给了他无限的幸福与甜蜜,也没人知道,他曾为他辗转反侧,为他黯然神伤──可那是错的,一点机会一点余地都没有的错,如果说他独自演了一场戏,那现在也该散场。
黎舒依旧跟他们混在一起,依旧每天都笑著,像什麽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然而还是有什麽东西悄无声息的变了,没人能说得清那是什麽,只看见黎舒站在那个小小的舞台上,一天比一天更加迷人,像是全身都放著光。
罗凯每天依旧站在台下看他唱歌,他们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被郑鸣海打了又被黎舒拒绝,都没关系,花是不敢再送,郑鸣海又会找他茬。再说送再多的花,黎舒也不当回事情,他就只是站在台下,天天看他。
他也不明白自己喜欢黎舒哪一点,只知道他在舞台上,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让他心痒。
他想把舞台上那个干净的、澄澈的男孩带回家,好好的爱他,抹掉他眸中那抹看不见的伤。
那些日子里,黎舒唱了许多的歌,郑鸣海写的和一些必唱的经典老歌,他每晚都以最好的姿态站在台上,站在郑鸣海的身边,一首接一首的唱。
爱虽落幕,却没能轻易离开,它只是转身躲到後台,悄悄的藏了起来。
那时候他最爱的,是前几年另一个乐队不太红的一首,他没跟乐队说一起练,只是每天在心中反复的唱:
如果我现在死去
明天世界是否会在意
你梦里何时还会有我影迹
在你眼中
在你梦里
在你心底
我曾是那唯一
“这男孩子不错哦,有前途。”
坐在二楼的一个中年男人饶有兴致的看著舞台上的黎舒,笑著凑到旁边年轻男人的耳边:“荣少,我们可以签他。”
荣耀锦点点头,深遂的眼睛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
他看见黎舒站在台上,把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在光洁的额头,闭著眼唱歌,声音清冽,直透人心。
然後他抚上麦,仰头睁开眼,柔软的双唇漾起清浅的笑,黑瞳正好对上荣耀锦的双眸。
也许这只是错觉,他在明,他在暗,黎舒未必真正的能看到他,但荣耀锦清清楚楚看到,黎舒眼睛里藏著团跳动的火焰,闪烁著迷人的光亮。
荣耀锦轻轻的笑了,薄唇边漾起的是一如既往的志得意满。
他开始仔细打量黎舒,太瘦,个子不高,皮肤很白,白衬衫下的锁骨非常漂亮,连那只廉价的银色十字架也显得耀眼。还有黑色皮裤,把腿裹得紧紧的,他拿著麦转身,对著身後的吉他手唱歌,有那麽一瞬衬衫下摆被撩开,腰臀之间的线条,很是撩人。
看来北京也不会太无聊,荣耀锦喝了口酒:“看他值不值罗……”
几天之後,魏蕾收到一封信,香港荣氏传媒的邀请函。
信上说荣氏收到过非梦的歌,他们正好在北京新开了分公司,有意邀他们加入,请他们面谈。
“啊啊啊啊!!”魏蕾兴奋得抱著每个人亲,特别是黎舒,脸上被印了个超夸张的唇印,“小舒!!太好了啊哈哈!!”
“啊,有这麽夸张吗?”黎舒有些m不著头脑,从前他是完全不懂流行音乐,唱了段时间歌,也知道了几家大的唱片公司,“荣氏传媒”却从来没听过。
“笨!”魏蕾不满捏了把黎舒的脸,“你知道什麽!这是荣氏!华语乐坛最厉害的经济公司!如果真能签到他们……”
“哈哈哈哈!”魏蕾一副做梦都要笑醒的表情,“如果真能签到他们,随便什麽唱片公司,都不是问题好不好!!”
“是,黎舒,”郑鸣海还绷著,并不像魏蕾那麽夸张,但也忍不住喜上眉梢,笑著把黎舒的脑袋搂在怀里一通乱揉:“真的,要是真签下来,我们一定能行!”
黎舒其实也不太明白到底怎麽回事情,但见他们那麽高兴,也跟著开心。关於未来,他想不到太多,只觉得能跟他们一起唱歌就是好的。魏蕾给他看演唱会的碟子,绚烂的舞台,如海的人潮,还有那些万众瞩目的歌手,音乐和激烈的情感,无边无际,让人心醉神迷。
魏蕾说小舒你有天也能做到的,我绝对相信这点!
几个年轻人兴奋极了,为了眼前这个八字还没一撇的机会,敞开喉咙大喝特喝庆祝,开始迫不及待的做起美梦来。
郑鸣海说他们以後会出好多专辑,一进音像店架子上一整排都是他们的作品,一张接一张,挨在一起,还有他们的海报,也贴得到处都是,所有的人都听过他们的歌。
魏蕾嫌他没想像力,她说他们应该去做巡演,先是全国,然後全亚洲,全世界!他们会是最好的乐队,有无数歌迷,还可以像国外那些乐队一样,唱一辈子,唱到老!
黎舒抱著酒瓶呵呵的笑,听他们满嘴跑火车,乐得不行。他红著脸拿酒瓶当麦克风,唱了一整夜的歌,开心得不得了。
在他们眼中,未来像手中啤酒,散发著金色的光芒,和另人眩目的芬芳。
然而几天後他们知道,梦只能暂且是梦,事实与之相去甚远,达成梦想的路途,也要比想像中艰难得多。
☆、11 所谓的机会
到了约定那天,几个人按时到了荣氏在北京的新办公室。一看傻了眼,不大的接待室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地下乐队和歌手,他们全都同他们一样接到了通知。
他们以为会见著老板的,没想到只有个小助理跑出来跟大家交待,今天老板来不了了,一会儿挨个先跟经纪人谈,不过得慢慢等……
几乎所有人都不满,但要就此放弃这个机会,却谁也不肯。
於是排班。
小助理跑出来,一个个往办公室里领,时间有长有短,出来时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郑鸣海十分不耐,一下午都在黎舒与魏蕾面前走来走去。
他感到屈辱。
即使他们还不够好,他也没上赶上杆子著求人喜欢。
魏蕾也渐渐锁紧了眉,却还是强打起j神,笑著安慰他们,红花还需绿叶衬嘛!
相较之下,黎舒最为坦然,他坐在魏蕾身边,塞著耳机小声的放著歌听,脚无意识的随著节奏轻点,完全没有介意周围发生的事情。
然後那小助理跑来跟他说,经纪人要见他,拉起他便要走。
“我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一起的!”黎舒赶紧解释,“是我们乐队接到邀请,我们才来的!”
“噢?可林叔说只要见你……”小助理疑惑的看著几人,接著又说:”那你不去?”
“我们是一起的。”黎舒再次耐心的解释。
“哦!”小助理似笑非笑的看了几人一眼:“那你们等著呗!”
“我`c!走!”
郑鸣海火了,被人当面甩脸,当即转身就走。魏蕾脸色也不好看,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黎舒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郑鸣海的背影,拉起她的手,匆匆的追上去。
他们出来时正是夕阳漫天,长安街的车流如虹,残阳映在笔直的大道尽头,所有的车辆建筑和这街上所有的人,全都笼了层耀眼的金,好不辉煌。
郑鸣海跨著步子走在前面,微微低著头,地面上拖著他长长的影子,黎舒心里堵得厉害,冲上去拉著他的胳膊:“鸣海!”
郑鸣海回头,看见霞光与灯火都映在他漆黑的眼底,忐忑的望著他。所有的烦躁情绪,顿时烟消云散,他揽过黎舒的肩头,笑著拍了一把他的背:“嗨!什麽了不起!咱不稀罕!”
”嗯!”黎舒看著郑鸣海的笑脸,一下子也笑开了,心里暖哄哄的。
魏蕾跟上来,见两人都笑了,总算放下心来。
如果他们能抓住这个机会固然好,但如果因此闹得不愉快,那就太不值得了。她哈哈大笑几声,冲到两人中间同时挽著两人的胳膊,拉著两人跑:”走!我们回家!”
後面的贝斯和鼓手,看著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三个,在人潮中横冲直撞的跑,都无奈的摇摇头:他们仨啊,不知什麽时候才能长大。
说是无所谓,但心里还是难免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