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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卷一 昨日时光

☆、1 相遇

魏蕾遇见黎舒的时候,是二十岁的夏末,她背著吉他、从上海坐火车回到北京念书的那个晚上。

那时候她很得意,又能离开处处受拘束的家,回到自由自在的日子。

到了半夜,火车那好像催眠曲一样的单调枯燥的况且况且声不断,也不能让她睡著,於是她绝定爬起来臭美,把海藻一样的黑发放到肩上,到洗手间化了个极浓的妆。

“嗯,相当不错!大美人!”她眯起化了烟熏妆的熊猫眼,乐呵呵的拍了拍脸颊,感到心满意足:青春张扬,就算长得不是顶美,也一样可以肆无忌惮的漂亮,虽然现下无人欣赏。

过足了瘾,魏蕾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却又舍不得睡,便m出烟到车厢连接处抽。

那时候京沪铁路只有快车,跑上一整夜还多才能够到。车厢里也就软卧的条件好点,其它的地方都是又旧又脏。尤其车厢连接处,锈迹斑斑的铁皮烟缸也不知用了多少年,摇摇晃晃的挂在墙上,而人字钢的地面上敷著层黑泥,满地都是烟。

却没想到,她在这样肮脏逼仄、带了异味儿的空间内,看到一个真正的美人。

说是美人并不准确,因那是个男孩。他看起来和魏蕾差不多大,都是青春逼人的时候,不过他比魏蕾安静多了,只站在那里,额头微微靠在玻璃上,望著窗外无尽的夜色发呆。身上的白衬衫和他那张白皙的脸,像是能发光,同样白皙的修长手指则正叩在玻璃上,漫不经心的敲。

哦哟喂──

魏蕾忍不住在心中吹了个口哨,凑到玻璃前笑眯眯的搭讪,“嗨,帅哥,看啥呢?”

黎舒吓了一跳,他正专心的盯著玻璃,冷不防旁边又多了张脸,还是张能媲美聊斋女鬼的脸──他梗著脖子转头面无表情的答:“没、看、什、麽!”

“是吗?”魏蕾眨眨眼,瞟了眼窗外,“我知道了!你在看你自己对吧?啧啧,真臭美。”

黎舒哭笑不得,这算什麽,被调戏了?他微微一笑,低下头不再说话,手指继续在玻璃上习惯x的敲。

“啊!”看到他的笑,魏蕾夸张的叫了声,“你笑起来真好看!”说完又十分自来熟的递了支烟给他,喏,来一只?

男孩有点犹豫,还是伸手接了,“谢谢。”

他没抽过烟,一次都没有。皱著眉头、就著女孩手里的烟点了,食指和中指微微有些抖。他小心的吸了一口,烟猛的窜进嗓子眼,立刻一口喷出,咳了起来。

哈哈哈哈!!魏蕾毫不客气的大笑,男孩有些恼,压住了嗓子又试了一口,然後抬眼不服气的瞪她。

“好啦好啦!我不笑了!”魏蕾赶紧投降,二话不说帮他把烟掐了,往车厢壁上挂的破烟缸里一扔,问:“同学你到哪儿?北京吗?我也在北京念书,你哪个学校的?”

男孩摇摇头,“我去北京,不念书。”

魏蕾再次看了看他,白衬衫牛仔裤,帆布鞋和双肩包,不是学生,有人信麽?

“啊,你毕业了?一个人?去玩儿?”

他再次摇摇头,慢慢的说,“没有,不念书了,不是去玩儿。”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又很倦,眼睛低垂著,整个人都显得萎靡。

魏蕾一时也不知说什麽才好,猜想这个好看的男孩可能出什麽事了,再开口时便放软了音调:“嗳,怎麽了?你在北京有亲戚朋友吗?该不会是去做北漂吧?”

黎舒抬起头,魏蕾声音里单纯而真诚的关切打动了他,“谢谢,没什麽事,我……我有朋友。”

“是吗……那就好。”魏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也不好再说什麽,只好站在男孩身边默默的抽了两支烟,算是陪他。她又几次开口问他到底出什麽事,说即使她帮不上忙,听听也是好的。

他依然只是摇头,望向窗外的眼睛慢慢变得微红:“谢谢你,我没事。”

魏蕾的手指c进发间,有些郁闷的挠了挠,接著她拍了把他的肩:“你等等!别走开,我马上回来!”

说完跑回车厢,拿了张纸条给他:“收著!你明天晚上可以到这个地方找我!我和朋友搞了个乐队,每周三、五六都在那里,你可以来找我们!”

男孩捏著纸条,没说去也没说不去,魏蕾哈哈一笑,再次拍了拍他的肩:“放心!我不会卖了你!我叫魏蕾,在清华念书,你一定要来玩儿啊!出门在外多个朋友,没坏处!”

夜渐渐的更深,两个年轻人一块儿站著,却再也无话。魏蕾穿了条黑色无袖长裙,风呼啦啦的从窗缝中灌进来,渐渐感到冷,她终於打了个呵欠,打算回去睡觉。其实她很想多陪陪他的,但再养眼的人,站那儿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也难免让人尴尬。

“睡了啊!”她挥手道晚安,刚一转身,男孩开口叫住她:“谢谢!我叫黎舒。”

魏蕾回头一笑,潇洒的抬手比了个ok:“知道啦!你一定要来找我!”

火车早上七点多到达北京,黎舒出了站,在广场上看著汹涌的人流,完全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背了一个大大的深蓝色帆布双肩包,里面有几件当季的衣物和没来得急交出去的学费──目前所有的财产和家当。

他说了谎话,在北京没有任何朋友,也不认识任何人。

事实上他唯一的朋友,已经背叛了他。

他依然处於极度震惊的状态之中,好像上一刻还在学校门口承受辱骂和指责,下一刻就已经到了千里之外,逃到了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北方夏末的早晨并不炎热,再加上黎舒几乎一夜未眠,很久也没吃东西,只觉得浑身发冷,皮肤一层层的收紧,起著**皮疙瘩。这是熬夜之後早上最困最累的时候,恶心和眩晕迅速的涌上来,走路都在打飘。

他浑浑噩噩的走著,完全不辨方向,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能够去哪儿。

接近中午时,他一路瞎走,居然也转到了天安门广场上。

头顶的太阳越来越大,地面的热气也开始往上蒸,即使是大理石的纪念碑,也像要被它烤化。

他终於感到眩晕、饿、还有极度的累。眯起双眼抬头望去,好大一块地方,天也那麽的高,阳光是金色的,天安门原来看起来那麽小。他看见红色的国旗很高,顶著太阳,天空也很蓝,但地上短小的影子,却是浓重的墨黑,就像昨夜,他独自面对了整夜的,无止无尽的黑。

接著有尖锐的声音在他耳内轰鸣,建筑和人群都在热浪中逐渐扭曲,他双腿一软,几乎是跌坐到石阶上,再也不想起来。

低下头闭上眼睛,满眼都是烈日下灼人的红,他捂住耳朵,耳边只剩自己一次次沈重而缓慢的呼吸和咚咚的心跳,粘腻而艰难。

原来我还活著。

黎舒想,原来我还活著。

意识到这一点,黎舒把头埋在膝盖上,在正午的阳光下缩成一团,偷偷的哭了。

作家的话:

鲜的资料夹转移完全是个渣,我想把这篇转到这个栏子来,只能再在这个栏子里再发一遍了。

☆、2 初见

既然还活著,就得活下去,这是人的本能,何况他还如此年轻。黎舒不敢想太多,勉强打起j神,起身走进茫茫人海中。

然後他很快的发现,二十岁的他,离开家和学校,离开老师和钢琴,是彻底的一文不名。

他在人力市场转了好几圈,因外表出色不少人问他情况,问他哪儿毕业的,会什麽,要找什麽工作

可除了摇头,他什麽也做不了,脸上还得保持微笑,心却越来越凉。

他从五岁开始学琴,母亲就告诉他,这世上的东西,除了音乐,你什麽都不必知道,我要你成功,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成功是不可能了,但什麽都不知道,倒是做到了,妈妈。

黎舒无奈的自嘲,在巨大的挫败感和生存压力面前,连伤心都显得多余。

几天之後,黎舒终於找到一个啤酒推销的工作,并且找到一间地下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黎舒过起了黑白颠倒的生活.他每天傍晚出门,到负责的几个场子轮流推销啤酒.原本这也不是太难的事,只要放低姿态嘴够甜,每月的底薪加上提成,还是能让黎舒在这座城市中活下来。但没想到他每天的业绩都垫底,连基本任务都完不成,到了月底,恐怕连那点微薄的底薪也无法领全。经理说了他几次,要他来本就是看中他长得惹眼,在人群中谁都愿意多看,谁知他这麽放不开,天天都在教他,依然一点起色都没有。最後实在没办法,只好把他换到生意更火的酒吧,并且跟他讲,要是还不行,以後就不用来了。

黎舒觉得委屈,他没有不努力,每天都是後半夜才回到出租房,累得倒头便睡,可他实在是做不来。他毕竟是从小被捧著长大的人,突然间要每天都不停的面对这麽多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忍受各式各样的目光,他心里不住的发慌。与此同时,他也终於明白,原来世界不止钢琴的黑与白,它远比他想象中广阔与复杂。

黎舒从来没有去过酒吧,大学前他被母亲管得太严,大学的时候也只跟老师去过音乐会和高级饭店的酒廊。在他的印象中,酒吧是吵闹嘈杂的地方,但那天当他硬著头皮推开“暗夜”的大门时,听到的却是一个低沈的男声,在人群中安静而深情的唱: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青年坐在酒吧中央的舞台上,修长的腿轻松自然的搭著,头顶洒著黄与蓝的光。他如同黎舒一样年轻,抱著吉他一面唱一面弹,眼睛被半长的头发挡著,看不清表情,但俊朗的轮廓在灯光下如同雕像,他能看到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如同他的歌一样的温柔:

oh yeah,your skin and bones

turn into something beautiful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干什麽,循著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台边上站著,直到一曲终了。

酒吧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黎舒才惊觉自己的失态,然後转身仓皇的往後逃。

他觉得自己又想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何。

“黎舒!”

那个好听的男声叫住了他,“黎舒,你是黎舒吗?”

差不多黎舒刚进来的时候,舞台上的郑鸣海就看见他了。那个年轻的男孩实在太过干净,五官又是那种打眼的漂亮,想不让人注意都很难。

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漆黑的眼睛望著自己,然後眼眶慢慢变红,好似眼泪会随时无声的滑下。

郑鸣海想,这一定是黎舒,魏蕾在他耳边念叨了很多天的黎舒,只有他这样的人,才值得让人念念不忘。

“呀!黎舒!”

一首歌唱到一半,魏蕾便尖叫一声,抱著吉他立刻冲下舞台,“你来了!你终於来了!”

她亲热的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兴奋:“太好了!你可不许走!”

“魏蕾……”黎舒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他真的把火车上的这个女孩忘了,刚才她在台上也完全没认出来,光顾著看那个唱歌的青年。

“黎舒,我是郑鸣海。”青年长腿一跨下台来,对他伸出手,“小蕾跟我念叨你几天了!想不到真能见著你!”

看著他大大的笑脸,黎舒的耳朵有些发热,他将手放进郑鸣海宽厚温暖的手心,“你好。”

“喂喂喂继续呀!!再来一个!”

见主唱和吉他手都下台,酒吧里的客人不乐意了,此起彼伏的开始起哄。台上的光头鼓手也凑热闹,抡起鼓b敲了一段密集的节奏:“嘿!哥们儿!快回来!!”

郑鸣海咧嘴一笑,拍了把黎舒的肩膀:“你可别走啊!我们还有三首歌!”

魏蕾拉著他的手臂大声的喊:“对!别想溜!我在上面看著你!”

说完两人跳回舞台,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著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黄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麽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著,目光紧紧盯著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著发热──短短十几分锺,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著他们跑出去,然後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著一个大大的“串”字,橙色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天才来!你知道我担心了多久吗?!还被他们几个笑,说我做梦发花痴,说我骗人──我有骗人?!”

说著她气呼呼的抬起高跟鞋一脚踹在对面两人腿上:“混蛋光头四眼,本小姐有骗人吗?!”

“哈哈,小蕾是担心了很久,我做证。”郑鸣海在摊子上点好菜,在黎舒另一边坐下。他是典型的北方男孩,架子大腿又长,坐下来足足比黎舒高了一个头。

黎舒低头握著啤酒发愁,有些为难的看著那些金色的气泡。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麽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怵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著微笑看著他白净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後悔死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著你,回了北京,这麽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著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著柯本头像的黑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著串刻意做旧的银色chu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搞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干干净净的黑色短发白t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喂喂!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後黎舒就是我弟!我罩著他!”

“噢,就凭你?”戴著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後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3 朋友

第一次见到郑鸣海的那个晚上,是黎舒永生难忘的夜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同陌生人一起毫无顾忌的在街边唱歌喝酒,大笑,也第一次喝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好像踩在云端上。

他一下子认识了四个人,郑鸣海魏蕾,和善的鼓手光头和斯文贝斯手眼镜,他们说小舒你长这麽好看,来做我们的主唱吧,这样海子就能专心做吉他手,我们也不用忍受某位大小姐的半调子吉他啦!

魏蕾气得哇哇大叫,骂他们没良心,黎舒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不会唱歌!要我唱没人会喜欢的!

结果魏蕾一听更生气,谁敢不喜欢我们黎舒?!谁敢?!

谁说不敢,谁都敢!

喝醉的黎舒坐在马路牙子上,在陌生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大哭。

把这麽些天一直压抑著的委屈、悲伤、还有愤懑都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

他想不明白,苦苦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顷刻间便被人硬生生的剥夺,而他还什麽都做不了,只能没用透顶的逃跑。

他这一哭,魏蕾的酒都给吓醒了,她猜他遇到了什麽事情,却没想到能让他这麽伤心,可她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好坐在他身边陪他伤心。

郑鸣海是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他让另外两人先走,然後拉起自己女友,看她还能走,就把烂醉如泥的黎舒背到背上,三人一起回了他租的房子。

第二天黎舒是被照到脸上的阳光惊醒的。还没睁眼,就感觉自己躺在干燥柔软的床垫上,身边有个暖烘烘的热源和平稳的呼吸,清晨的北方空气微凉,一切都说不出的舒适,除了头还稍微有点疼。

黎舒睁开眼,立刻就见到了近在眼前的郑鸣海。他昨晚可没黎舒好命,把黎舒背回来,一进门黎舒就吐了他一身。他跟自己都晕呼呼的魏蕾一起折腾了半天,总算把他弄干净了塞床上,这才倒头大睡。

郑鸣海的五官有著北方男人特有的大气鲜明,但皮肤又相当不错,就一点都不显得糙,再加上眉毛和头发都特别浓密,更显得英俊迷人。此刻黎舒看著他近在咫尺的睡脸,昨晚那种浑身发热的感觉又涌了上来。仔细想想,好像从小到大,第一次与人这麽轻松的接近,却没有一点不自然。

“嗯……醒啦?”郑鸣海也醒了,眨眨眼好笑的看著黎舒,眼前的男孩双眼湿漉漉的,看他的眼神像只半大的小狗。他情不自禁的挠了挠他的脑袋:“头疼不?傻小子,不能喝还逞能。”

“呃……”黎舒赶紧起身,这才发现身上穿了件陌生的黑t恤,大得能当睡衣,下面却只穿了底裤,两条白晃晃的大腿伸在薄被外,一只还搭在郑鸣海身上。他的脸腾的一下红透了:“呃……不好意思,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郑鸣海也坐起来,他光著膀子,只穿了花里呼哨的平角大裤衩,松松垮垮的直到膝盖,下面就是两条结实有力的小腿,身上每一块肌r都能让人脸发烧,他伸了个懒腰,毫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事儿!都是哥们儿!”

“啊──!”这时睡他另一边的魏蕾突然惊醒:“几点了!?我早上还有课!”

说完她急急忙忙的爬起来,去卫生间把衣服换了,背起包就往门外走──整个过程如风卷残云,看得床上的两人一愣一愣。

“哦!!小舒!!”临走前她总算想起黎舒,“你别走啊!我中午就回来!等我!”

“!──!!”大小姐把门一关,留下两个年轻男人,面面相觑。

魏蕾一走,郑鸣海觉得有点尴尬,他想对黎舒好,可终究没法像魏蕾那麽热情自然,愣了一会儿起身跨下床:“你饿了没?我弄点吃的。”

“不用麻烦了我这就走……”

黎舒意识到原来昨晚是三个人躺一张床上睡的,立刻浑身说不出的别扭,只想赶紧走,又因下面只穿了底裤,不大好意思起来。

郑鸣海没同意:“过了中午再说!”

说完他翻出条沙滩裤给黎舒,“先凑合穿著!”

黎舒接了他的裤子穿了,站起来腰大得直往下掉,裤脚遮到小腿,上身又穿著过大的黑t,只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和略显纤细的四肢,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布袋娃娃一样可爱。

郑鸣海微笑著对他说:“瞧你瘦的!给哥多吃点!”心中却泛起一阵他也不懂的柔软。

年轻的时候,不管是对人好还是接受别人的好,都来得坦荡自然,没那麽多计较,只要眼前这人自己喜欢。

郑鸣海和魏蕾,就是单纯的喜欢黎舒,一见他就喜欢,不需要任何理由,然後想帮他,想对他好。

他俩见黎舒住在嘈杂y暗、只有几平的地下室单间,二话不说把他人和东西通通打包,一起弄到郑鸣海租的地方。这里虽然也只是半地下室,但好歹干净,有窗,有独立卫浴,能做点简单的饭菜,还有早上一小会儿的阳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足够大。郑鸣海倒不是很穷,他在念研一,家境不差,乐队也有些收入,但他把大部分的钱都扔在了音乐上,房间里堆满了cd,还有一套专业音响和好几把吉他。他也不是天天住这儿,纯粹就是为了堆东西和练习才租的,连多余的家具也没有,就只一张超大的席梦思甩在地上,然後床头就是音响。

魏蕾又弄了堆海报,横七竖八的贴了一整面墙,墙下就放满了碟子和乐器,中间还有个笨重的电视机和dvd,和这房间的主人一样,完全一副摇滚青年的m样。

黎舒一个人的时候,就把那些cd一张张翻出来听,从乡村到爵士,从重金属到硬摇,不管那到底是什麽,通通听了个遍。他接触到了一个与古典音乐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他很快发现,他依旧最喜欢有钢琴元素的那些乐队和歌。

同时他又将房间内四处散落的乐谱搜集起来,那都是郑鸣海写的曲子,有的完整,有的只是几句断章。

黎舒看著它们,手指觉得发痒,几乎是本能的就听到它们被他弹奏出来的样子,他将那些薄薄的纸张覆在脸上,透过纸张的气味和墨香,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琴房。

郑鸣海见黎舒丢了工作,把他介绍给酒吧老板,让他做了酒保。虽然也辛苦,但比起推销容易多了,这个酒吧环境也相对单纯,客人多半都是冲音乐来的,熟客也多,黎舒总算平平安安的把这工作做了下来。

他每天工作的时候,也听和看了许多别的乐队歌手,但听来听去,还是郑鸣海最好,只要他一站在台上,就像是能发光一样,让黎舒再也移不开目光。

郑鸣海站在台上,只要看见黎舒的身影,唇边的笑便不由自主的来得更深,他倒是觉得,这个好看的男孩,应该会很适合和他一起站在舞台上。

这个想法在一个秋日的午後得到应证,那天他同魏蕾一道回黎舒的住处,刚一推开门就听到黎舒在唱歌。

他背对著他们,盘起双腿坐在床上,瘦弱的背脊微微有点拱,带了大大的耳麦唱得浑然忘我:

i swam across,

i jumped across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cos you were all yellow,

i drew a line,

i drew a line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and it was all yellow.

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也能唱得如此准,并且他们这才发现,平时沈默寡言的他,声音如同他的外表一样纯净、漂亮,就好像树叶缝隙间洒下的阳光。

即使这首歌郑鸣海自己已唱过千百遍,依旧在那一刻被他打动,因他歌声中那份单纯的温柔: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4 暧昧

黎舒闭著眼唱歌,脑海里反反复复播放当初与郑鸣海初次见面时的情景。其实也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黎舒却觉得他在他身边,已经很久很久。

心中有太多感情在翻涌,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於是他只能闭了眼歌唱一首自己都听不到的歌──睁眼却见那人就在眼前,和他的女友一起,为他唱的歌鼓掌。

“小舒,原来你也会骗人啊──”魏蕾拖长了语调,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不行!你得做我们主唱,必须的!”

“我真不会……”

“不会他教!”魏蕾一把拉过黎舒,将他往郑鸣海身上塞:“包管你会!”

“黎舒,试试跟我们一起唱歌,好不好?”

“我想与你一起站在台上。”

郑鸣海的这句话,彻底的打动了黎舒,他点点头,然後开始认真的学习唱歌。

黎舒的嗓音条件非常好,乐感更是没得说,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

黎舒想了想,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

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但黎舒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多问,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

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只要嗓子不太差,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其实不然,好的摇滚歌手,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音域要广,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打动人心的力量。

可就连这一点,黎舒也是不缺的。郑鸣海要他学快歌,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他也能很快学会,他天分足够,只是差些好的方法,还有经验和体力。

“小舒,你m我这里。”郑鸣海把黎舒的手抓了来,放在自己结实的小腹上:“你感受一下,我是怎麽呼吸的,然後照做。”

黎舒觉得掌心的皮肤有些发烫,还没回过神,郑鸣海又站到黎舒身後,大掌钻到他衣底,按在腹上,另一只手轻轻托著他的下巴,要他随著他的节奏呼吸和发声:”小舒,试一试,把所有的气都吐出去,然後再深吸──对,慢慢的再吐出来,啊……“

”你要想象一下,你的声音是从後脑升出来的,对,就是这样……“

郑鸣海环著他,如情人一样在耳边私语,但黎舒知道,他只是在教他唱歌,仅此而已。

接著郑鸣海又要求黎舒天天长跑,北京进了十月,正是一年之中难得的美好季节,黎舒便每天早晨起来跑去公园,和打太极练剑的老头老太太们一起,围著古树一圈圈的跑。

到了周末,郑鸣海说黎舒这麽乖,今天奖励你一下!

然後他不知从哪里借了摩托,要载黎舒去昌平爬野长城,那车开得,呼啦啦就跟要飞起来了一样。

就咱们俩吗?魏蕾他们不来?”黎舒站在山脚下,既兴奋又有些迟疑。

“她臭美得很,连双平跟鞋都没有,拉了她遭罪!”郑鸣海跨上早就没在荒草中、看不出形的台阶,在逆光中对黎舒伸出手:“来。”

黎舒在阳光下眯起双眼,薄唇轻轻的翘起,摈住呼吸,却没有伸手,自己撑著膝盖爬上台阶:“走。”

两人都是话不多的x格,一口气爬了个把小时,才在一个相对完整的烽火台上停下来休息。

黎舒大口大口的喘气,心跳如鼓,脸也又热又烫,刚才不觉得,停下来之後才感到背心早就湿透,10月的凉风一吹,说不出的难受。

郑鸣海拉他在背风处坐了,递给他一瓶水,然後自己m出烟来抽。

“咱们歇儿会。”

说是歇会儿,抽完烟郑鸣海就坐不住了。这野长城他从小就爱来爬,这点运动量,还不跟玩儿似的。他拿过黎舒手上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喝掉大半,然後在黎舒面前窜来窜去,伸著长腿到处乱踢:“嘿!黎舒!要是哪天我们在这儿唱歌,肯定特酷!特爽!”

“在这儿?”

“是啊,乐队都上来,”郑鸣海边说边比划:“鼓在这儿,贝斯吉他一边一个,我在这儿,然後你站那儿。”

说著郑鸣海拉起黎舒,带他一脚踏在只剩一半的垛口上:“来,试试!”

“啊──啊啊──啊──”

黎舒还没明白试什麽,郑鸣海就放开嗓子对著连绵的青山大叫,不消片刻,山间清晰巨大的回声便随风而来:啊──啊啊──啊──

黎舒看著孩子气的郑鸣海有些发懵,被他的大掌一拍,也学他跨上墙头:“啊──啊──”

比起郑鸣海浑厚的男音,黎舒的声音清悦得多,又隐隐透著金属的质感,两个人像是比赛一样,你啊过去我啊过来,在山岭间彼此追逐,又与阵阵激荡的回声和在一起难分难解。

“哈哈,哈哈哈!”倒底还是黎舒先认了输,郑鸣海在阳光下扯著脖子学狼嚎,逗得黎舒笑弯了腰。

“对嘛!”郑鸣海捉住他,捏著他的脸颊像面团似的揉:“这样笑著多好!”

他俩爬到矮墙上,背靠背的坐著,郑鸣海带了袖珍音响,开始放他最喜欢的歌。

“黎舒,总有一天,我要叫全世界都听到我们的歌。”

那时候的郑鸣海,年轻又自信,简直就是狂妄,他丝毫不认为自己在说大话,理所当然的对黎舒宣布他的梦想。

黎舒抬起头,阳光太过刺眼,无数的光芒从郑鸣海的背後洒过来,远处是连绵不绝如波涛般的山峦叠嶂,碧空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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