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踏入初中时,我的理想还在,但是已经不像以前那般强烈,因为我现聪明好学的同学有很多,我在班上只能勉强排在前十,我再也感受不到众星捧月的爱意。所以理想也就慢慢抛开,我只能加倍的努力,以至于自己成了勤奋的典范。
在刚进入初一时,我与村里几人伙伴选择了走读,每天早上五点左右起床,步行两个多小时到学校上课,中午吃一个家里带来的黑馒头,又或者饿着肚子趴在课桌上睡觉,晚上放学后一起回家。任何事只要成为一种常态,你就会觉得都是理所当然,所以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在路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可能是考虑到一个月要换一双鞋的成本,再加上要走一个多小时夜路的风险,在走了半学期之后,父亲还是亲自来到镇上给我找了一个住处。
一个房间里,中间放一张桌子,桌子四周再留下一尺来宽走路,剩下的空间全被上下床占据。那时候的煤便宜,房东家每天都会将火烧得旺旺的,我们放学回来都会争相排队做饭。每到星期五时,从家里带来的米和油总是会剩下一些,但是白菜或者土豆总是会在星期四晚上已经吃完。
我到现在还在想念着那种味道:舀一坨乳白色的猪油放入油锅,在一阵声响以后,将白米饭倒入火辣辣的铁锅中,细细听那“滋滋”声作祟,铝瓢来回在锅中捣鼓,使出最大的劲将锅中还抱在一起的饭团揉散,在看见饭粒在锅中跳动时,轻轻地撒上一些盐,然后找来一张凳子,就可以坐在凳子上细细地品味这一份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