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有点好转的时候,妈妈把我抱到起居室的长沙发里,她和收音机一起给我做伴。电热水壶跟在身后,在屋子一角很快烧开了水,把蒸汽放在空中,让我的肺保持潮湿柔润。那时,病情既不好也不坏,算是病得最舒服的日子。即便一直呆在家里,也没觉得特别无聊,没觉得无法忍受。呼吸的时候,胸膛不觉得特别难受。松松的吸痰袋吊在胸前,说明还不用担心要回学校。我挺享受雾气弥漫的赤道型天气,享受妈妈的溺爱,好像自己是一只罕见的热带鸵鸟。
那时,家里还没电视。一生病,我的兴趣和注意力便都集中在周围的事物上。我想把周围所有东西都研究个透。我比一般孩子早知道,要是你安安静静、不吵不闹,别像其他孩子一样总想让人注意自己,大人便会觉得你跟家具一样,比如就像个靠垫,既不重要、也没头脑。跟妈妈一起,我得以见识成人世界中常见的困苦与流言。
六岁的时候,我还不懂”流产”是什么意思,但却知道伊塔汤普森已经有过一次。现在,她家的下水道堵住了。透过蒸气弥散的起居室窗户,我能看到老处女库茨纳斯卡在挂洗好的衣服。看到她,我便能证实说她不愿穿内裤的传言。她弯下腰,在洗衣篮里摸索,我能瞅见她硕大的白屁股,在春天孱弱的阳光下发着光。
我还知道怎么知道的记不太清了,诺玛拉格斯和卖酒小店有染。每天早上10点50分,她总会经过我家窗外。早上11点,卖酒小店开门营业,她会站在门口。11点15分,她会摇摇晃晃地回家,一手拿着一品脱冰淇淋,一手拎着一个棕色纸袋,里面藏着掺了烈酒的红酒。她脸上原本有红色的色斑,此时,却带着一层羞愧的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