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感觉,难道是因为倾慕这支枪的主人,才会在拾起它的时候,突然间让自己产生一种这样的错觉。
吴小七只能相信是这个原因,他不能呆在坑底太久,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上去,先前问话的那个邻居大叔就会过来,看自己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他摇晃了一下犯晕的脑袋,把手中这支还残存着污秽的枪别在了腰中,吴小七完全没发现,自己别枪的动作会是那么地自然,会是那么地熟练。
走了几步,捡起粪桶,爬上粪坑后,吴小七朝那邻居所在的地方望去,见他果然仍还在那里,连忙举起粪桶,尴尬地说道:“粪桶掉下去了,我在想怎么下去捡。”
“傻小子?”那邻居确实是处于关心才没有离开,见他没事,笑骂了一句后,便去忙活自己的事了。
吴小七的心仍在剧烈的跳动着,似乎随时都要从口中蹦出来一样,腰间的枪被他贴肉别着,金属的冰冷刺激着他身上的皮肤,可他感觉不到一丝寒冷,反倒觉得那玩意儿像是团火一般,在灼烧着他的心,脑子是一片空白,他不知道现在是要怎么处理这个烫手的山芋,更加不知道以后如何面对那个自己一直敬重一直尊崇的女人。
吴小七将粪桶放在屋门口,进屋后飞速栓上了门,颤抖着双手把腰中的枪给取了出来。
黑黝黝地枪身上握把和弹匣的位置泛着银色的光芒,显然是经常使用,才会发亮,也就是说,这把枪的主人常常使用它。吴小七虽然年纪小,可是他却知道,只有经常使用,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像领居王叔家的锄头把上,木质的锄把都油光发亮。枪一到他手心中,先前在坑底的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涌了上来,这让吴小七糊涂了,他现在可以确认,自己是真的似乎很熟悉这玩意,不管是那种触电的感觉,还是自己的注意力和心思全都被吸引住,亦或是贴在身上的那团像火一样的感觉,都不是因为这支枪的主人是萍姐。
吴小七像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一般,居然不自主地拿起擦脸布,细心地擦拭着枪身上还存着的污秽,那么的专心,那么的认真,就仿似这支枪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呯,呯呯!”
吴小七整个人都沉浸在这种感觉的时候,自家的门上传来了三下轻轻地叩门声,紧跟着门外又传来了一句轻言细语地问话:“小七,你在家吗?”
听到敲门声,吴小七的心猛地又是一紧,抓着枪就往自己那床破褥子那藏,不过在听到后面那个熟悉的声音时,他的紧张又消失的干干净净,因为他知道,是萍姐来了。
“姐,我在。”
吴小七说话的同时已经拉开了门栓,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清清爽爽的短发女孩,正是吴小七心心念叨的萍姐,她身上穿着的是吴小七头次见到的那袭紫红色的旗袍,手上除去那个常提着的手袋外,还提着一个布包,看起来似乎有点小重,见他只是傻傻地红着脸看着自己,她佯装生气地嗔骂了句:“傻小子,没看到姐姐都提不动了吗,也不知道搭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