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坑许久未用早就干涸,而吴小七所负来的这一桶“金汁”虽重,可对于这偌大一个粪坑来说,还是微不足道的。
吴小七的心思并没有在倒金汁上,他在想着刚才的一幕,萍姐的声音还萦绕在他脑海里,每天只要能够看上她一眼,能够听到她的一句话语,对于吴小七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当然,萍姐每次出现在身边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她带来的吃食可不是桌上那四个红薯能够想比的,其实认真说起来,与其说他是在想萍姐,更不如说他是在想念她带的吃食,相比起那四个红薯,当然是那香喷喷的包子更诱人。不过也并不是说吴小七只心心念着这些吃食,只是他年纪尚小,自己都未必清楚,倒底是想看到萍姐这个人多一些,还是想她带来的吃食多一些。
吴小七又想到了自己衣服上沾了金汁,裤子也得清洗,自己上哪去找衣物更换,正苦恼中,忽然听到了叮咚一声响,从粪桶里似乎掉下去了东西,凝目一看,只见是一个黑色的物件,正躺在粪坑底部,边上尽是污物。
他猛地记起,昨晚被一袭黑衣包裹的萍姐似乎是往自己的粪桶扔过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当时因为天黑,又事出突然,自己压根就没看清是个什么物件,只记得这东西被扔到粪桶里,溅起的金汁可是污了自己的衣服。
现在总算是看清了那团物事是什么,可没看清还好,一看清楚后,他的心脏立刻就受到了猛烈一击,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身体也随即剧烈颤抖,整个人都似乎是傻了一般,呆怔在原地,连手中的粪桶滚落到粪坑里都没有任何动静。
安安静静躺在粪坑底的是一把枪,吴小七虽搞不懂枪是什么型号,但是他却能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是一把枪,城里那些骑着两轮车的汉奸,每个人的腰间都会别着这样一把枪,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和那些汉奸腰中的枪稍有不同的是,这把枪尾没有一条红布,只是一把黑漆漆的枪,而那些汉奸则会在枪尾绑上一条手绢一样的红布。吴小七自然不知道,枪上本来是没有这种饰物的,只是汉奸们自己弄上去的,除去显摆自己和自己的枪外,其他的什么作用都没有。
粪坑底部的是一把驳壳枪,又叫镜面匣子,抗日武装通常都叫它盒子炮,鬼子用的很少,倒是国军、汉奸和抗日武装最喜爱的武器之一。不过,现在坑底的这把驳壳枪和上述所说的不同,它的全名是毛瑟1932全自动手枪,俗称快慢机,和驳壳枪长的是几乎一样,最大的区别则是它不再是用桥夹从枪上面卡弹进弹仓,而是在下方配备了弹匣,快慢机的弹匣分两种,十发和二十发,眼前的这支很明显是二十发,它的弹匣长度快赶上握把了。当然,对于吴小七来说,这些都是他所了解不到的事情,也是接触不到的事情,要不然,他怎么会在一见到这种枪的时候,人都给吓傻了。
吴小七处于极度的震惊中,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和枪打上交道,而且这把枪还是萍姐扔到自己的粪桶中来的,若是先前那些鬼子们打翻了粪桶,发现了这把枪,恐怕自己会命丧当场,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
豆大的汗珠从吴小七的额头冒了出来,前胸后背也像是在冒汗,这是他的生理反应,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和这些事情,和这些杀人利器扯上关系的一个小百姓来说,乍一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惊慌,更何况吴小七还只是个尚未成年的半大小子。
“小七子,你在干嘛呢?”远远地一个声音在问候着他。
吴小七被这声问候吓得抖了一下,循声望去,见是个相熟的邻居在远处喊他,便连忙回应:“没……没干嘛。”
他生怕让人家发现坑底有个这样的东西,回应的时候都紧张的要命,以致于说话的时候都结巴了一下。
回完话后,赶忙下到坑底,顾不得枪上面全是污秽,把枪给拾了起来。
就在吴小七拾起枪的那一瞬间,忽然间有种奇特的感觉从手掌心中传到了大脑,人像是触了电一般,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被这个冰冷冷、黑漆漆的东西给吸引住,似乎他这个人和手中这支枪有种异常熟悉且特殊的情感一般。
吴小七可以确信,自己是第一次接触枪,根本就不懂这个冰冷的物事,可奇怪的是,自己似乎天生就和这东西有种亲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