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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此时的吕洞宾,浑然不知家中的鸡飞狗跳。他来到了澧泉坊,据姬先生说,新婚之日莫名中邪的折冲都尉府新妇,此刻就在此坊内的灵应观。灵应观不大,也没什么名气,可这是一座女冠观,平时接待的香客也都是女性,吕洞宾连道观的大门都进不去。而且,看观门的老年女冠,似乎年轻时曾受过什么感情上的创伤,伤的还特别深,一见到吕洞宾这么个大男人前来,抡起扫帚就赶人。

“走走走,赶紧走,你们这些臭男人,尽是些一肚子坏水的肮脏玩意,没的来玷污了我这干净地方!”

吕洞宾走不了正门,就去走后门。永安渠从灵应观后门外经过,这里本就靠近西市,常有贩货的船只经过,有时等着装卸货物的商船,能从西市一直排到这里,常有贩夫走卒夹杂其中做生意,卖吃食等各样生活必须物品,所以里面的女冠们也时常在这里购买物品。

但今天后门一直没有开启过,吕洞宾等了好久,最终决定爬墙。

后门旁边长着一棵歪脖子树,他来回看看,见四下无人,先是爬到树上,沿着横伸进道院墙内的树枝,像个大鸟一样蹲在上面,借着茂密的树叶遮挡,只见灵应观内三三两两上香的女客,在女冠们的陪伴下,袅袅娜娜的走动着。灵应观虽算不得出名,但来这里进香和常年供奉的多是官宦人家的女眷,其他闲杂人等轻易也不得入。

灵应观不大,但也景色幽雅,山房云集,实在不知道那孙小姐被安置于何处。吕洞宾蹲在树枝上观察了一会儿,看到一个娇娇俏俏,一身书卷气的年轻女子,在一个老麽麽的陪伴下,走进了西边的山房。那里有一个独立的园子,吕洞宾猜测大约那姑娘便是折冲都尉家的新妇了。

他轻手轻脚翻了墙,进到观内。这后门处僻静,少有人走动,是一条不长的巷子,两边都是山房的山墙,吕洞宾走到巷子口,突然转身折回,拼命狂奔。

就在他的身后,一只大黄狗风驰电掣的追过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大黄狗一边追,一边凶悍狂吠,惊动道观里的众人。

吕洞宾一直被追到后门处,手忙脚乱去拔门栓,竟是几次都没能拔掉。大黄狗体型威猛,阻断吕洞宾退路,尾巴有力的甩动,发出威胁的声音。

“我不是坏人!”吕洞宾无力的辩解。“我走,我走就是了,我马上离开这里,好不好?”

他怕狗,非常怕,不是惧怕狗本身,而是他本人有些特殊,但凡遇到狗这种动物,通常都会对他不死不休。

大黄狗根本不买账,追的吕洞宾上蹿下跳无处可逃,看观门的老年女冠带领数名年长的女冠,挥舞着扫把、棍棒闻声赶到,吕洞宾正扒在墙头上,奋力往上爬着,大黄狗跳起来,一口撕下他的袍角,惊得他一头一脸的汗。

“大胆的狂徒,哪里跑来的无耻鼠子,贼杀才!”老年女冠威风凛凛,把一个扫把舞的虎虎生风,像一个女将,身后几名女冠阵列,冲着墙头上的吕洞宾叫阵一般。“有本事就别跑,臭男人,肮脏东西,弄脏我的地方,一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

大黄狗疯了一样在下面又叫又咬,吕洞宾费尽全力才终于爬上墙头,跳下歪脖子树,那边老年女冠已经打开了后门,他刚从树上跳下去,大黄狗箭一样就冲了过去,他稍微慢了一点点,袖子就被咬住。

吕洞宾低叫一声,那狗死死咬住不松口。老年女冠的大扫把也招呼过来,棍棒随之落下,一群女冠围着他打,一边打一边骂。吕洞宾左右闪躲,用劲甩,舍了一条袖子才终于脱身,拼命往下面水渠处跑。

渠内停了货船,一块木板搭在岸上,吕洞宾跑过去,一脚踢掉木板,紧追不舍的大黄狗落入水中,在水里奋力扑腾前爪,还锲而不舍的冲着他狂吠。

狗这种动物,真是他前世的冤家,但凡遇上,总是这样摆脱不掉。幸好货船比较高,狗在水中上不去,吕洞宾筋疲力尽的躺在甲板上,破衣烂衫,狼狈不堪,耳边依然还能听到狗吠和老年女冠的叫骂声。

“别再教我见到你……”

吕洞宾抹一把头上的汗,幽幽长叹:“世间女人真真奇怪,年轻时花一样,水一样,秀色可餐,含羞带怯,见了便觉欢喜,怎么上了年纪,都跟猛张飞附体似的,竟如此凶悍。”想想又出一头汗,不住摇头,“还是年轻的姑娘惹人爱啊。”

吕洞宾灰头土脸,铩羽而归,异闻社里,也糟乱的一团,惹人爱的年轻姑娘闹翻了天。燊哥捧着被何招娣薅下来的一把毛发,哭的肝肠寸断;何招娣被人五花大绑的扔在榻上;张果被这两人闹腾的脑壳发胀,躲在角落里打坐静心。吕洞宾进门见此情景,便哀叹一声,转身想暂避,被燊哥发现死死堵在门口。

“吕洞宾!”燊哥赤红着眼睛,咬牙切齿,“你说、这笔账,我们怎么算!”

燊哥把脑袋抵在吕洞宾眼前,指着自己头顶给他看,只见圆溜溜地脑袋上,正中间秃了一块。原来燊哥本就毛发不算茂盛,长年累月带着一顶小圆帽,就是为了遮挡头顶上稀疏的那一块,今日倒好,本就稀少的毛发还被何招娣薅掉了一把,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燊哥不住的逼问吕洞宾,吕洞宾无奈,只得道:“你想怎么算?”

燊哥抽泣着,一指桌上的蠃鱼:“拿鱼抵!”

吕洞宾骇笑:“你敲诈啊。”

燊哥握着自己的一把毛发怒吼:“别跟我装不懂,你知道,我们的毛发是多么的珍贵,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火光兽爱财如命,但最宝贝的还是自己的毛发,曾有猎妖师以火光兽的皮毛制成火鼠裘,投入火中不仅不会被焚毁,火焰更使裘皮流光溢彩,并可抵挡刀剑伤害,比起任何铠甲都要厉害,后世之人视为至宝,但火光兽极其难捕,火鼠裘世间仅此一件,后来有人发现用火光兽的毛发织布,其功效虽比不上火鼠裘,但也不惧火焚,还能护身。御城守成立之初,不周山妖族统帅白泽,便以数匹用火光兽毛发织造的布料,做为礼物赠送给了姜子牙,制成御城守特有的制服。

张果在角落里看着,不由看了看自己身上衣物,他的制服已经脱下,留在了太乙宫,现在穿的是灰色粗布衣衫。

吕洞宾深知燊哥见财起意的秉性,也不跟他多啰嗦,大方道:“就随你吧,拿鱼抵。”

“真的?”燊哥反倒不敢相信了。

吕洞宾拨开他的脑袋,径直走到榻前,皱眉看着满脸悲愤的何招娣,问:“她又是怎么回事?谁把她捆起来的?”

燊哥对上何招娣充满杀气的眼神,顿时头皮发痛,道:“我让伙计们捆的,这小姑娘人不可貌相,发起疯癫竟比疯十八还要可怕,疯十八那个婆娘,都没有薅我毛发。”他生怕吕洞宾变卦,赶紧又确认,“真的把鱼给我?”

吕洞宾慷慨点头:“你拿去好了。”

张果暗自摇头,这蠃鱼,能控制自己的身形体重,它们的原型大如鲲鹏,重量堪比泰山,若非它们认定之人,谁能将它们拿走?当年,若不是重伤之下,无力抗争,怎么会被卖蒸糕的冯翁老两口捡进水缸。估计这世上能拿得动它们的,除了原来的主人,就仅吕洞宾一人。

很明显,吕洞宾在戏弄燊哥。

果然,吕洞宾接着道:“只要你能拿得走。”

“吕、洞、宾!”

燊哥无助的哭了,除了宣泄的喊叫之外,他竟拿吕洞宾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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