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实行的是封建礼制:封建制是土地制度(先前已经介绍过了),礼制是政治制度。礼制的基础是血缘制,礼制的核心是等级制;《周礼》兼有宪法和圣经的双重属性。
关于礼制的产生的原因,荀子认为:人生来有欲望,而且欲望是无止境的。欲望满足不了怎么办?人就会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和武力去争夺;结果导致天下乱象迭起,各方势力争斗不休。圣王深感忧虑,于是制定“礼”来控制人的欲望,约束人的行为。
礼字的本意就是祭祀,礼的概念在五帝时期就已经存在(所谓“五帝”,就是五位最高祭司)。过千年的演化,礼的内涵大大丰富了,《周礼》规定了贵族们从生到死的一切行为标准。
礼制就是规定什么等级的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规定范围内的事就是合于礼,否则就是非礼,是僭越;轻则被人耻笑,重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人从生到死、无时无地不在受到礼的制约。比如葬礼就严格规定各级贵族墓穴的形制、大小、深浅,穿几层寿衣,停放多长时间下葬,棺椁用几层,陪葬品的规格等等。
再如冕旒冠的形制,天子十二旒,公卿诸侯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士因为没有资格上朝议政,就不允许戴了。
《周礼》追求的、最高位阶的价值是“秩序”:遵守秩序的行为才是正当的,也既是“正义”;正当的行为才是被允许的,也即是“自由”。因此《周礼》的道德属性高于法律属性。
所谓的“礼崩乐坏”,就是礼的秩序被打破的状态;周礼是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根源,正因为旧的秩序崩溃了,其中包含的各种原始的思想才得以挣脱束缚,不同思想的自由地结合产生了新的思想,这才出现了“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思想大爆发。
因此,如果没有礼崩乐坏,人们依旧固守着暮气沉沉的腐朽教条,“华夏”民族恐怕早就被具有先进思想的文明所统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