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种卿打马路过临安,银两用尽的他已是筋疲力尽。因事情紧急,他又不好叨扰临安府的官员,恰好此时遇见了宋酒。
宋酒那时正好出外谈生意归来,正打算在凉亭中休息片刻就碰上了种卿。
当时他的肤色还不是眼前这般黝黑,但那一口白牙无论何时何地都很显眼。他憨厚地对宋酒笑道:“妹子,可否借我一顿饭?”
他说的是借,不是赏,也不是赐。
种卿是有骨气的。
宋酒那时刚好谈成了一笔生意,心里正高兴,十分豪气地说道:“五湖四海皆兄弟,相逢即是有缘,小妹邀大哥同食!”
种卿也没想到他遇见的竟是一个奇女子,能行商,性子也豪爽。只是这妹子戴着皂罗,看不出是什么模样。
“妹子,你这酒……我也不知怎么形容,就是好喝。”
种卿好酒,只要市面上有卖的,他都喝过。只是这一种酒,让他印象深刻。“这酒还有么?我有个故交,他也爱酒,若是我带一瓶回去,就算是天大的事情他也会答应我。”
宋酒隔着皂罗笑了笑,“我这酒可金贵着呢!”的确,宋酒酿的留仙酒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喝的。
“为何?多少钱我都出得起……”种卿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他这才想起自己是身无分文,但种卿向来豪迈,随即拍拍胸脯道:“我给你写个条子,一年后我定来还你,只要你买一瓶与我。”
“这留仙酒来之不易,也亏得小宋酒家的东家与我有交情,我才有几瓶解解馋。”
“留仙酒,嗯,当真是个好名字。”种卿举杯一口饮尽,“那我进城去小宋酒家买两瓶。”
种卿也是个急性子,说着便真的打算骑马进城去。
宋酒止住他,从车上取下两瓶留仙酒递给他,“这酒便送与大哥了,萍水相逢,权当结交你这么一个威猛的大哥。”
“好!我种卿就认了你这妹子了!”
宋酒敬他一杯,道:“日色稍迟,大哥也该起身赶路了。小妹这里敬大哥一杯,就当送行了。”
种卿饮了酒,飞身上马。“妹子,后会有期!”
宋酒一笑,“大哥,肤为麦色者,定有大作为,大哥不必为此耿耿于怀。”
种卿牵起缰绳,问:“你怎知……”随即他便明白了,她这位妹子很聪明,将他的小动作看得透透的。
兄妹二人有一年未见,在宋家酒楼中饮酒闲话了半日,倒是别有一番趣味。这也让宋酒这几日紧绷的心暂时舒缓了不少,至少她如今有了一个可以凭借的靠山。
“妹子,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种卿看着一旁翻白眼的白雨,心里甚是好笑。他不就坐了半日而已,这小童还气上了。当真是跟王之焕待久了,连脾性都有点儿像了。
宋酒看了看天色,已过晌午了,心里暗叫不好。但她并未表现出来,十分从容地将种卿送到了楼下。
种卿出了宋家酒楼,手里还拎着一壶酒,是宋酒送与他的。种卿走在前边,转身正要与宋酒说声感谢,却见宋酒惊慌地朝着旁边的小巷子里跑去。
“妹子!”种卿大喊了一声,宋酒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其实宋酒是真的被吓到了。
就在出酒楼的那一刻,宋酒听到了宋君顾喊救命的声音。她不仅眼力好,双耳也极其灵敏,再细微的声音也逃不过她的双耳。
那一声“救命”深深刺痛了她的耳朵,连带着心也跟着捣起乱来。宋酒什么也不顾了,什么将军,什么生意,也不及他阿弟的一条命重要。
“住手!”宋酒尖锐的声音让巷子里的人停住了,纷纷回头。
宋酒一看,全是富人家的郎君。
“哟,小娘子想管闲事?”其中一个衣冠楚楚的郎君先开了口,应该是里边领头的。只不过他那眼中的神情让宋酒感到恶心,真真的一个衣冠禽兽!
宋酒看了看躺在墙角的人,头发杂乱,衣服残破,手上尽是伤口。宋酒看着为首的人,极力压制着内心的怒气,道:“放了他。”
那郎君撇嘴瞧了眼地上的人,像看蝼蚁一般,“废物。”说罢,还朝地上的人踹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