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会越自认为自己的功夫还是可以应付一些小型的猛兽的吧,可是在晖跃面前,她不敢冒一点点险。所以他最多就在大山外围附近寻找猎物。
很快,桑则发现了一只体型不大不小的肥兔子从眼前穿过,那雪白的毛皮在黑夜里泛着幽幽的白光,如箭一般瞬间射出。
桑则在茂密的丛林掩映下,从隐藏身体的榆树枝干上跳下来疾走腾跃,几个来回之后算准兔子的行走规律,推算好她的下一个落脚点就把匕首甩了出去。
只听一声利器入肉的钝响,兔子就跌了个跟头身体撞上灌木丛,阻挡了冲击力。
兔子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感到疼痛,他短暂而快活的日子就一去不返,没了声息。
桑则拽起兔子的耳朵,拔下匕首,掂着兔子就去了溪边清理兔子;。
河边的水还是清冷彻骨,透着丝丝寒意,水似乎都变得硬朗,仿佛会刺破皮肤,进入血脉。
桑则不厌其烦的一遍遍清洗。
那冬夜的水声叮咚作响,连成一片,清脆寂寥。
正当桑则觉得差不多可以了的时候,站起身拿了工具准备离开。远处传来了脚步声,踏踏作响。
桑则抬头,看到了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
男人一身布衣,因为御寒还披了一张兽皮,因为兽皮是黄白色的,所以看起来很显眼。
男人背光而来,背上背着一张弓,身形高大挺拔,头发全部束在脑后,走路也是很强健有力。
看着这个男人一点点走近,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桑则皱眉,准备直接离开。
可是男人并没有这个自觉,一下子跨过溪水声音洪亮的对着桑则打招呼:“桑家小妹,你来洗野味啊?”
桑则是见过这个人的,在里正大叔家。
本来没太注意,现在就更不喜了,近看这个男人长得浓眉大眼,胡子可能有些时候没理了,有些邋遢,笑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
桑则想,深更半夜碰到了当没看见或者点点头就好了,这专门上来打招呼的还真没见过。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他不在乎她可看重的紧呢。
男人是同村的满瀚昀,一个猎户,从前闹灾荒的时候,大家都吃不上饭,满瀚昀长得人高马大就想我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被饿死,做了一把简易的弓箭就进了村后的雁鸣山,进去后两天没出来,急坏了满家庄的大大小小,正闹着进去找找。
这时候,满瀚昀掕着几只野味回来了,众人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被他那个浑身是血的样子吓着了。
他那个样子就像个刚从乱葬岗爬出来。
满瀚昀竭力劝大家跟他一起去打猎,共同度过饥荒。
可是看了他那个样子谁还敢动雁鸣山的心思,都是乖乖挖野菜,吃粗粮度过饥荒年代,现如今生活又富裕过来了,大家更没了那个冒险的欲望。
桑则低低嗯了一声就要错过身离开。
谁知道这满瀚昀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桑则始料未及,吓了一跳当即甩开。可就是拿一下桑则也感觉到了他手心的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