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色的酒装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樽里,在通明的灯火下泛着耀眼的光华。
轻轻摇晃着这价值连城的宝物,馥郁的酒香就像春日芬芳的花朵绽放,令人迷醉。周慕云慵懒地侧躺在宽大又柔软舒适的冷杉木塌上,在这装饰极尽奢华的豪宅里和丹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他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袍子,袒露着强健的胸膛,披头散发,一张英俊的脸上带着盈盈笑意,宛如一个浊世佳公子。
豪宅是广安和尚的,百年窖藏的花雕也是从他的地窖里搬出来的。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周慕云真的不会相信那个永远穿着一件粗布灰色僧衣、形容枯槁骨瘦如柴的和尚竟会在凡间置下如此规模的宅院。价值千金的白熊皮随意铺在地上当做地毯,即便是凡间帝王也如视珍宝的夜明珠在这里也不过是照明所用,墙上是历朝历代的名人字画,被凡人称作是稀世珍宝的青瓷随处可见,摆放在紫檀木架上,其中还被主人种下各种奇花异草作为装点,镂空雕花的香炉内,青烟袅袅带着淡淡的香气缓缓升起。每日中晚各有二八芳华的貌美女子侍奉着周慕云和丹阳子,享用前所未见的珍馐美食。身处这样的环境中,称之为帝王般的享受可能也不为过。
不得不说,广安倒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虽然他是个和尚--应该青灯古卷清苦终生的出家人。
但是现在这宽敞却又不显得空旷的屋内只有周慕云和丹阳子,因为别的人都各有自己的事。
像马一鸣、苏白衣、李燕北这几个都是专为了广安这事向师门告假前来的,现在事了便动身离去;天刀宗的范文杰早早地便留下了一封书信悄然离去;连此间的主人广安都在前几日闭关,只剩下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丹阳子陪着周慕云。
这一切都是丹阳子告诉周慕云的,因为周慕云直到昨天夜里才醒来,醒来时只看见丹阳子一个人在身旁看着一卷极有名的书帖。
他竟一直守在周慕云身旁。
虽然周慕云只是因为力竭而昏迷不醒,但他觉得作为朋友他有义务如此。
醒来已两天了周慕云还是觉得脑袋涨涨的有些晕,全身上下都隐隐有种酸痛无力之感,就像是生了一场大病。这是那天那一剑所付出的代价。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将全身的力气都汇聚在那一柄两尺七寸的长剑上,才能让他一击杀死那个对广安来说如同梦魇的男子。可能这也是丹阳子把他当做朋友的原因吧--而且还是生死之交。
“范兄真是可惜了。”丹阳子饮下一口酒,抚须微微摇头道。他们两个人天南地北聊的不亦乐乎,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范文杰身上。
“道兄何出此言?”周慕云揉了揉太阳穴,虽然头晕目眩却兴致不减,面带着微笑道。对于范文杰,他虽说接触不深却也记忆犹新。那腾空一刀的惊艳和倒飞出去的颓然,反差之大,那一幕想必终生也不会忘却。
“天刀宗的刀法在整个北域都算是有名的,祖师天刀老人更是少有的地仙一流的高人,一柄天刀开山断江声名赫赫!”丹阳子胡须微颤,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中带着缅怀和敬仰,“而范兄拜入天刀宗一甲子,一手的断江刀法早已炉火纯青,却性格使然,遭此一劫。还是太急了一点啊!”言语间多有唏嘘。
周慕云闻言却有些不置可否,只是饮下一口酒。他知道丹阳子的话还没有说完。
“原来他那一刀,一身的劲力最多不过用了五六成,还是自上而下腾空劈下。若是一般人但也足够了,但是…”丹阳子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他这么一说周慕云便有些明白了,同时也有些为范文杰感到不值。
腾空而来的刀虽然气势更足威力更大,却也暴露了更多的破绽,一般来说若是实力更高的一方使用,一刀下去便了了结。但可惜的是,曹缘的实力实在是不低。范文杰托大又在仓促之下反倒被打败,受不受伤倒无关紧要,只是以他的性格,怕是会在心里落下阴影。如果不能从中走出来,这一生怕是都要收到影响。毕竟是在那么多好友面前,有心卖弄反倒吃瘪,一般人都会受不了。更何况,范文杰还是极重颜面的人,从他不辞而别就可以看出来。
由这里周慕云也想到了自己。当日他也是凌空飞起刺出了那一剑,并且成功将曹缘斩杀。
并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比曹缘高,甚至反而比范文杰也差了一大截,更遑论是曹缘。但最后却是他击杀了那个不可一世的斗篷男子。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心态而已。
范文杰仓促间出手想打曹缘一个措手不及,却忽略了他自己其实也没有做好准备,反倒被寻了破绽击倒。
而周慕云自己,在那个时候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在乞丐窝里长大、在街头巷尾找食吃的周慕云打小就明白一个道理:越怕死的人,越容易死。
在他决定拼命的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对手。
全神贯注的投入,精妙绝伦的法,一往无前的心,精气神都到达巅峰才有了无坚不摧的剑。
如果曹缘那个时候也能以命相搏,甚至只要稍微有一点壮士断腕的勇气,死的那个人绝不可能是他。可惜,他只是想怎么去挡住怎么去躲开周慕云的剑,却怎么也没有想过怎么去破解。他没有想到,被他视为蝼蚁的人竟然敢跟他拼命,更没有想到这拼命的一剑竟会让他生出不可抗拒的惧意。
所以,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