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在了,没事,还有我啊!以后,你会是我的部下,我的助手,我的······儿子。”
“你知道吗?其实啊,你特别像我,各个方面都像。看着你啊,就像看见了许多年前的我一样,所以特别有亲切感。所以,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打算让你做我的义子。”
“认干亲”的习惯,因地域、民族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在礼节习俗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在北京,人们一般认为认干爹,干妈会对于爹、干妈自己亲生的子女不利,所以不是至亲好友,人们一般是不敢求其作为自己孩子的干爹、于妈的;而且拜干亲,双方要互送礼物,并摆酒席,以后每年三节两寿,干儿子、干女儿家都要给干爹、干妈送礼,做干爹、干妈的也要回赠礼物,所以,不是富厚之家也是难以应酬的。
既然要“认干亲”,那么就得择一个吉日举行仪式。届时,做父母的除了要准备丰盛的酒席外,还要替自己的孩子预备孝敬干爹、干妈的礼物。这份礼物中,最重要的是送给干爹的帽子和送给干妈的鞋子,另外,还要配上衣料之类的物品。当然,干爹、干妈并不是只进不出。干爹、干妈送给干儿子、干女儿的东西一定要有饭碗,筷子和一把长命锁,另外,还要有一套小衣服,鞋袜、帽子、围嘴和兜肚等。过去,为了这些礼物,有钱的人家都是到首饰店去订做银碗银筷,或者到护国寺、白塔寺喇嘛那里去买木碗,以免小孩因失手而打碎。如果万一打碎碗的话,就被认为是很不吉利的事情。
在河南、陕西的一些地方,“认干亲”是通过“碰”来完成的。在河南郑州、开封一带,婴儿出生的头一天早上,婴儿的父亲便要出门“碰”姓。“碰”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幼,婴儿的父亲都要跪下磕头,然后向其说明家中生了孩子,并请对方为小孩起名。过去,农村早起的多为拾粪老头,有的毫无思想准备,但碍于习俗,不便推却,只好信口胡诌一个。于是,“粪筐”、“箩头”、“狗娃”、“猫娃”等名字就出来了。这些名字虽然有点不雅,但好在只是小名,是人们对小孩的爱称,只是小时候叫,也就没多大关系。有的地方,被“碰”到的人除了给婴儿取名外,还要送给婴儿一件礼物,并被认成干亲。在陕西一些地方“认干亲”一般是在孩子“满月”的那天,由其祖母或祖父抱出去,出门后碰见的第一个成年人即拜为干妈或干爹。当然,这种“碰”除了有一定的随机性外,大多数场合往往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碰”见的第一人,或是与他家关系要好,或是有地位有身份之人。
在杭州,小孩“认干亲”却有另一套风俗。他们所拜的干亲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鲁迅先生文章中经常提到的“无常鬼”。在那里,“父母恐其子不寿,又惧拜干爹娘用费大,便不寄于人,而寄于无常鬼”,俗称“拜胡干爷”。据当地传说,无常鬼是阎罗王专门派来拘摄死者之魂的鬼,将子女寄于无常鬼,是希望它不要拘摄寄子之魂,以保长寿之意。过去,世人不知道无常鬼的名义,而将它讹为胡姓,于是便有“胡干爷”的称谓。寄拜胡干爷的方法是:小孩的父母先要做一件崭新的白衣衫,然后将它带至庙中,用它去换取胡干爷偶像身上的旧衣,并以烧酒、烧饼、香烛、银锭供而焚之。最后,由庙中和尚为出寄之子取名。以后,每年七月,小孩的父母都要抱其前往寺庙拜贺胡干爷的生日,直到小孩年满16岁为止
除汉族以外,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也有“认干亲”的习俗,如土家族就非常有代表性。土家族的小孩除了寄拜给别姓之人作为“干儿子”、“干女儿”之外,有些人家还将小孩寄拜给树木、岩石、水井以及猪、狗、鸡等物,并以寄拜之物为小孩命名。如果是男孩,一般谓之为“岩保”、“水保”、“猪保”、“鸡保”等;如果是女孩,则一般取名为“岩妹”、“水妹”、“狗妹”、“鸡妹”等。因为在土家人看来,只有将小孩寄拜给他人或事物,才能消除灾星,让小孩顺利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