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万秋上身穿着一件跨带背心,下身穿着一件灰不溜丢的七分短裤,一件脏不拉几的米色衬衫搭在臂弯里,给人一种邋里邋遢,萎靡不振的印象。
虽然离了婚,毕竟共同生活了五年,而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又是自己不生育,要说对他没有一点儿感情是不可能滴。
“你拿走吧!”腊梅用手背往外拨了拨,做了个让他走的手势。
“好唻!”侯万秋喜滋滋地掏出一把皱巴巴的纸票,翻找了一番,撂下三块钱。
“万秋兄弟,你买衣裳?”
侯万秋正要转身,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奔过来,打招呼道。
“老了,买件儿旧的穿。”侯万秋扬了扬手里的衣服说道:“来嫂,你也买?”
“我也想给你来哥挑一件。老了,有什么好穿的,能省个儿就省个儿。”老太太说着,翻看起侯万秋手里的衣服来:“你这件多少钱?”
侯万秋冲老太太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还是多半成新,真便宜。我也赶紧挑一件。”老太太说着,蹲下挑起衣服来。
来嫂?
一听名字,腊梅想起来了:这个来嫂就是他们的前邻居。时隔二十多年,还能回忆起她年轻时的模样。
“他怎么混的这么落魄?”
侯万秋走了以后,腊梅问挑衣服的叫“来嫂”的老太太。
来嫂:“你认识他?”
腊梅:“他不是曾经是这村里的闺女女婿吗?”
“咳,他呀,没福气。”来嫂撇撇嘴:“要是不与这村里的二华离婚,混的绝不是这样。
“嫌人家二华不生孩子,把人家离了。又娶了一个,还是不生。到了医院一检查,原来是他有毛病。这一回人家把他蹬了。”
腊梅一惊,闹了半天,不生育竟然是他的事!害得自己白挨了婆婆无数个白眼儿、白内疚了二十多年。
“再没寻上?”腊梅还是问了一句。
“寻什么寻?”来嫂继续说道:“都知道他有毛病了,哪个女人还嫁给他。作孽啊,二华那人,手巧儿,脾气好,要是不离,两个人定是好日子。”
“二华不是出车祸了?”腊梅故意问道。
来嫂:“还不是离婚离的。人家二华不愿意离,他非要离人家,二华精神受刺激,脑子不好使了,才出的车祸。他后悔的没法。”
腊梅:“他现在干什么?”
来嫂:“收破烂儿。卖了钱就打酒喝,一命人,也不说过日子了。”
听了老太太的说辞,腊梅感慨万千:正像来嫂说的那样,自己的死与离婚有很大关系。
当初,自己确实接受不了,思想恍恍惚惚,吃饭走路都考虑这事。当一辆大货车开到自己面前时,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在她倒下的一瞬间,她听到驾驶室里传出一句十分气愤的话:“找死呀你!”
离婚虽然是他先提出来的,错误也全在他。听到他的处境,看到他今天落魄的样子,腊梅心里还是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