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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稀疏的霓虹灯从车窗外略过,唐诺很好奇凌骁到底要带她去哪儿。她的夜生活极为贫瘠,在上大学时,她也保持着九点钟必须回宿舍睡觉的好习惯,这是从小养成的。
沁凉的风摇曳着点点疏星,夜色里,led灯环绕的“魅色”招牌显得更为耀眼。
入口处的灯光不明不暗,恰到好处,像是在欢迎堕入迷离幻境。引路的侍者身量纤细高挑,眼线画得浓黑细长,漂亮是无疑的却太过于偏女气。
唐诺的目光在侍者身上多停留了两秒,男人低垂的眼眸立马氤氲冷冽的墨色,搂着她的手故意收紧。
男侍者感受到满是敌意的视线,如芒在背,连脸上亲切的微笑也僵硬得不行。
唐诺看出了侍者的不自然,以为是自己的视线过于失礼,有点不好意思抿唇一笑。
“看什么?”
凌骁的声音透着些冷意,他抬起手轻轻一挥,内心备受煎熬的男侍者得了特赦的信号,颔首离开,如释重负。
唐诺很莫名,茫然地回看着男人。
凌骁俯身,在唐诺耳边低声戏谑,“凌太太,刚才的男孩子长得好看吗?”
他这个话音让唐诺觉得在暗指她是“登徒子”,被误会的人脸颊微烫,摇摇头,很诚实地回答,“只是觉得有点,嗯,扑朔迷离。”
扑朔迷离,源自古乐府《木兰诗》。
凌骁想了两秒懂了,唇角不经勾起一抹笑意。他的太太修养太好了,连想表达“这个人雌雄难辨”的想法也说得如此委婉。
当然,如果唐诺回个“好看”,凌骁可没这么好的心情,之前他的心里这么想的:“魅色”要这么好看的侍者干什么,有伤风化,是该整顿整顿了。好在唐诺最后还是挽救了濒临事业的侍者先生们。
凌骁带唐诺走的是人少的贵宾通道,直接可以通到贵宾区。
震耳欲聋的音乐,七彩斑斓的灯光,唐诺第一次深刻体会灯红酒绿的内涵。原本她只以为霓虹灯配上酒桌差不多就是这个词的意思了,到了这里才懂其中蕴含的“繁华”。
唐诺从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世界,昏暗的灯光下,舞池里的人丢掉所有的束缚痛快地舞动着,自在且潇洒。
凌骁递来的一杯在酒吧难得一见的白开水,唐诺抿了口,抱着水杯,睁大疑惑的双眼问,“我们要做什么?”
除了困惑,她的脸上又爬上了粉色红霞,目光有些闪躲。凌骁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对角处一对野鸳鸯在热情地拥吻。
凌骁深知唐诺是连看电视里的接吻片段都会害羞的,突然一个现场版只怕更不好意思了。
他测过身挡住唐诺所有的视线,抽走她怀里的水杯,拖着长音,喑哑低语,“当然是来……”
突如起来的吻落下,男人托起她的脑袋,唇角还残留着笑意。
耳边充盈着喧嚣的音乐,唐诺觉得周围一定有窥视的人,她闭上眼,紧张得双手抓住凌骁的衣角。
大庭广众下的拥吻,唐诺还是不习惯的,像是做着什么坏事,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
唇关被撬开,唐诺快要窒息了,他的吻总是来势汹汹,仿若海浪,要将她淹没,而她只能随波沉浮。
热吻过后,凌骁在她水润的唇瓣留下最后轻啄,“唐诺,塞万提斯说过,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最大的幸福之一。”
唐诺睁开眼,水盈盈的眼眸怔怔的望着眼前的男人,他沙哑的低喃令她震动与感动。
“在我身边,你可以不用拘束。”
躁动的音乐忽然停止,唐诺没听清口音严重的dj在说什么,她的思绪已经被凌骁占领。男人眼底浮动的情意,吹皱心湖。
交错的灯光胡乱地闪动,毫无章法。人群兴奋地倒数着,“5,4,3……”
聚光灯打下,唐诺被突如其来的亮光闪得眼睛微眯。
台上的dj呼喊,“哇呜,欢迎这位先生和这位女士。”
欢呼声一阵阵响起,所有的目光聚焦在她和凌骁身上,唐诺很恐慌,不知道这要做什么。
男人迷离的眼眸里泛着笑意,白皙的长指抚上唐诺的黑发,发带被他拿掉,柔顺的发丝散落在她肩头。
“会跳舞吗?”
“啊?”
“看来不怎么会啊。”
凌骁拉起一脸不知所措的人,往舞池中间走去。
聚光灯下的男人从来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唐诺听到女人们尖叫呼喊“啊啊啊,是凌骁”的声音。在他面前,身为女人的她都有些失色。
凌骁停下脚步,抬手,肆意地解开黑色衬衣上的前两个纽扣,锁骨敞开,胸肌若隐若现,销魂诱人。
唐诺又一次被他的美色勾住了魂,不只是她,全场的人都为这骚气的操作吹起了口哨。
等唐诺的腰被扣住,她才惊醒,众目睽睽下,他们是多么亲密贴近。
唐诺浑身汗毛都竖起来,呼吸微窒,紧张得话不成句,“你,你,要做什么?”
男人抬起手打了个响指,音乐随之奏起。与此同时,他粲然一笑,长指穿过她的发间,低哑着嗓音开口,“chase freedom.”
他邀请她跳了一支舞,一种火辣奔放的舞。
lambada舞曾一度被它诞生国禁止进入公众场合,粗犷热辣、原始直接的肢体语言是它所有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