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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人前躲你人后盼你 > 第一章

第一章

踏入符兹堡,仿佛走进另一个时空,古朴的城市中除了主干道之外,其余大小街巷都只有马车、脚踏车和雅致的电车,从火车站往市集广场漫步,宽阔的石板道两旁排满不同时代的历史建筑,气势磅礴的主教宫殿、巍峨的大教堂、优美的旧拱桥、高耸似童话般的城塔,精雕细琢鲜艳雅致,处处散发浓烈的波希米亚风情,仿似古老的东欧城市。

此外,符兹堡还有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学,天气晴朗时,街头艺人和年轻学生们为这片迷人的朴实风貌上再添几笔活泼生气的灿烂色彩,加上沿街的露天咖啡座,以及环抱在占城四周的河流、森林与葡萄园,更使这整座占色古香的城镇充满浪漫婉约的闲情逸致……

「你『出门』过几回了?」

「二十六回。」

「大都干甚么去的?」

「刚开始是担任团队护卫或警戒,两年後开始双人搭档进行窃取情报、拯救人质或卧底之类的工作。」

呃……这种对话好像并不怎么闲情逸致……

「最危险的又是哪一趟?」

「上个月,暗杀。」

不,这一点也不闲情逸致!

「酷,我最多也只不过去拯救人质而已。」

「这也没甚么,我从八岁开始受训,十五岁就开始『工作』了嘛!」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女孩,不到二十岁,一身俐落帅气的牛仔装,看上去比男孩子更潇洒英挺;另一个女孩则略矮小一些,带著点娇美的气质,是个细眉细眼的日本女孩。

「说的也是。啊!对了,莎夏,你究竟是台湾人,还是中国大陆那边的人?」

「这有甚么分别吗?」卓莎夏奇怪地反问。「其实我也不太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小嘛!只记得他们同样是留学生,一个是台湾人,一个是中国大陆人,至於谁是台湾人,谁是中国大陆人,这我就没甚么印象了,反正都是中国人嘛!」

「那你的搭档是谁?」

「尼基。」

「啊!就是那个常跟你混在一起的俄国小子尼可拉斯基吗?」

「没错,就是他。」市集广场前,莎夏突然停了下来。「等等,我要买几个葵花子面包。」

「你真会吃。」

「我的运动量大嘛!」付了帐,莎夏先扔给中村杏子一个,然後便自顾自两口一个,津津有味的大吃起来了,活像饿死鬼投胎,看得人不饿也饿了。「你呢?你的搭档又是谁?」

「是……」

「杏子!」

闻声,中村杏子白眼一翻,大拇指往後一比。「还用问吗?当然是他!」

回眸一瞧,莎夏噗哧笑了。「原来是他。」

一个黑不隆咚的小子,恰卡,总是活蹦乱跳的,好像墨西哥跳豆似的。

「杏子,快,有任务!」

「咦!真的?又是非洲吗?」

「不,中东。」

「哇!中东,那还不快点!」

一声惊呼,中村杏子忙抓住莎夏往旧美茵桥跑,後者差点没被半颗圆面包活活噎死,但是中村杏子根本没注意到,她只好呛咳著边跑边呕。

「有……有没有搞错啊?你的搭档是恰卡又不是我,抓我干嘛?」

「咦?啊,对喔!哈哈,那个……顺便嘛!」

「哪里顺便了,我又不……」

在这同时,远处的小山岗顶,在美茵河对面那座白色城堡上,有一双原本专注於电脑萤幕上的眼,在耳闻学生们的嘻笑声之际,即刻将视线移至城堡下。

「咦!没课了吗?」

望著三三两两越过旧美茵桥回到山丘这边来的大学生们,丹奥在嘴里喃喃自语,捻熄香菸,推了推细框眼镜,银蓝色的瞳眸透过厚厚的镜片在那些黑发黑眼的东方女学生们身上来回,寻找那抹特殊的身影。

「啊,她果真回来了!」

踞立於美茵河畔山坡上的美茵城堡筑建於十三世纪,三十年前仍是观光古迹,如今却已是私属符兹堡大学所有的历史文物馆与学生宿舍,外人禁止随意出入,也因此,塔墙上才得以成为丹奥的专属天地。

他最爱伫留於塔墙上冥想沉思,俯瞰整座符兹堡市区,或远眺另一面河谷茂密的葡萄园,欣赏朴拙的撒克森式农舍与浪漫的四季风情。

春夏间河畔繁花似锦,将原本已够诗情画意的优美景致点缀得益发色彩斑斓;至於秋意浓浓时,瑟风低吟草木萧条,更是平添寂人无限幽思;而冬季里阿尔卑斯山上纯净妩媚的皑皑白雪亦有如诗般优雅,望眼眺去尽是一片飘渺的迷蒙。

这正是丹奥之所以会被父亲「骗」到这儿来上班的原因,符兹堡的浪漫与婉约情怀正是他所向往的。

眷恋的视线朝河谷那片嫩黄绿色的海洋投去最後一眼,丹奥习惯性地轻轻喟叹一声,这才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袖珍电脑,吃一半的法兰克福香肠面包和咖啡,再无意识地拉拉毛衣外套,始不情不愿地步下婉蜒的堡墙石梯,回到他的工作岗位。

真不明白他为甚么会答应这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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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中的学生宿舍并非在主堡内,而是另於主堡後的教堂旁起建的仿古式三层建筑物,再往後则是私人森林,森林中建有各种锻链武技的特别场地。

要到堡後的学生宿舍,经过主堡是最快的捷径,不过通常是不会有人随意路经主堡,因为那儿是生人勿闯的历史文物馆,但现在是紧急状况,管他是生人或死人,杏子毫不犹豫地拉著莎夏直闯主堡,恰卡在後面气急败坏的低呼。

「喂喂喂,这里是不能随便进来的耶!」

「我们已经进来了!」

「啊啊啊,在主堡内不能用跑的呀!」

「你自己去爬吧!」

「天哪!我们这么大声,要是被馆主听见了怎么办?」

「你的声音最大!」

「可……可是……」

「闭嘴!」

三个人在不能随意进入、不能跑步、不能大声喧哗的静谧主堡内大剌剌地呼啸而过,直待他们惊天动地的身影扬长而去後,藏身在楼栏上窥视的丹奥这才继续步下楼梯。

一回到主堡内,在那三个喧扰声完全消失之後,丹奥便不由自主地再度陷入沮丧的情绪中,他不是不喜欢历史文物,而是……

每到秋天,他总是特别忧郁——几近自虐般的忧郁,没有甚么特别原因,他的个性本就如此,多愁善感又爱作梦,倘若他是女孩子那还好,偏偏他是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没事就愁来愁去愁到令人烦,一沮丧起来更有本事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睡,光只对著一片无聊的落叶猛掉眼泪抹鼻涕,旁人看了莫不啼笑皆非,真想海k他一顿k到他清醒过来为止。

所以父亲才会把他「流放」到另一个国家来,眼不见心就不烦了。

「丹奥,用过午餐了?」

「嗯?啊,是啊!你呢,史提夫?」

「哈哈,我用餐十分钟便足够了!」随在丹奥身後,四十多岁,灰发银眼的馆长史提夫也下楼来了。「啊!对了,你刚刚有没有听见甚么声音,譬如有人从这儿跑过去之类的?」

这种违反纪律的事是被严格禁止的,被抓到起码要被碎碎念上三个钟头又三分零三秒,再禁出任务三次。

「呃……咳咳,没……没有。」

「是吗?那大概是我听错了。」

「对,刚刚……呃,风很大,是……是风声吧!」

虽名为副馆长,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挂名闲缺,馆内一切事务概由史提夫馆长大包大揽。再说得更清楚一点,除了上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报到之外,他所有的时间不是花在望白云闲发愁,就是做做他自己的私人消遗,要不就是——

偷窥她。

曾经,他誓言绝不会被那种女人「逮到」,因此,在她入符兹堡大学的第一天,头一回见到她,他即一声不吭马上落荒而逃,而且一逃就逃到了飞机场,可惜他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护照的好国民习性,只好摸摸鼻子又溜回来。

在那之後,他更是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地避免碰上她,要出门进门先探头探脑,只要有她在的场合,他绝不会出现;走在马路上也不时东张西望,远远迎面瞧见,他立刻绕道而行,躲她躲得比老鼠见到狮子更慌张。

可是另一方面,他又禁不住好奇她究竟是个甚么样的女孩子,竟然会在婚礼上做出那种足以令人目瞪口呆、瞠眼结舌的事?因此,在战战兢兢极力避开她的同时,他也不由自主地暗自审视她、分析她、研究她。

日久生情,这句话实在不太适用在他身上,但也只有这句话能够充分形容出他的窘境。

由於注意得太频繁、太慎密,有一天——那是个下雨天,他突然发现自己迷恋上她了,当时万雷轰顶尚不足以形容他的惊骇程度——说他吓得差点从堡顶上跳下去也许比较贴近真实状况,在他终於冷静下来之後——那已是整整三个月後的事,他暗自审思——恐慌无措的审思,终於明白——不得不明白,他爱上她了!

为甚么会爱上她?

天知道,也许是迷上她活泼率直的个性,也许是迷上她明亮耀眼的笑容,也或许是迷上她在吵架时的毒舌毒语,也或许是迷上她三不五时的幼稚行为——譬如把老鼠扔进他办公室里,骇得他像狗一样爬上桌子叫得比老鼠更大声,然後一个没站稳摔下来活活压扁老鼠——还是用两瓣屁股压的。

总之,当他惊觉不对时,这份感情已无可自拔了,於是开启了他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单恋生涯。

他不再介意婚礼上她将会使他多么丢人,也不再介意她将会压得他多么抬不起头来,但他仍不敢主动对她告白,因为他是天底下最被动的男人,更因为——

她很讨厌他!

不只是因为第一次见面他就仿佛见鬼一样落跑了,也不只是因为他躲她躲得令她难堪到不行,最重要的是——

他是个「例外」。

符兹堡大学是一所极其特别的大学——这个特别是从三十年前才开始的,全校师生,上自校长,下至打扫的校工,恰恰好三分之一是白种人,三分之一是黄种人,三分之一是非洲黑人,而且没有一个是混血儿。

除了他,他是如假包换的混血儿。

全校师生,上自校长,下至打扫的校工,个个都是无父无母、无兄弟姊妹、无任何亲戚朋友的孤儿。

除了他,他不但父母双全,下有二妹一弟,还有一大票亲戚喽罗们。

全校师生,上自校长,下至打扫的校工,每个人都至少会六种以上的语言,在学校里晃一圈,简直就像是在联合国里打混战似的,叽哩呱啦的不管多偏僻的语言都听得到,你说日文,我就讲俄语,他则是满口葡萄牙话,表面上是鸡同鸭讲,其实谈得才热络呢!

除了他,他只会讲中国话和英文,还有半生不熟的德语,一个不小心还会咬到自己的舌头。所以校长规定全体师生在他面前只可以讲中文或英语,虽然如此,但因为他的蓝眼眸,大家还是习惯和他说英文。

全校师生,上自校长,下至打扫的校工,没有一个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菁英之才,要头脑有头脑、要身手有身手,简直是优秀到不行。他们一边接受严格的文武教育,一边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接受派遣到全球各地去出任务,说伟大是不敢当,但的确是相当了不起。

除了他,他甚么也不会,文不成,武不懂,除了成天作梦发愁之外,他的脑袋一点用处也没有,而且体瘦身弱、手无缚鸡之力,不要说和人对打,就连拍只蚊子都会拍伤自己的手。

这点也是她最厌恶他的地方。

「不是说每个男人都要多聪明啦!也不是说每个男人都要多勇猛,但也不能像他那样吧?窝窝囊囊的超逊不说,还跟女孩子一样老爱为赋新词强说愁,没事就对著落花流水哀声叹气,要不就喃喃念一些没人听得仅的诗啊词的,真是娘娘腔得恶心死了,亏他还长得满不错的说,真是糟蹋了那副容猊!」

以上是背著他,她对朋友说的评语。

这也不能怪他呀!打一出生开始,他就是这种个性麻!

「也不晓得校长是怎么想的,居然安插那样一个废物到学校里来,还破例让他住进主堡里,又允许他一大堆有的没有的特权,却连一点建设性的贡献都没有,成天只会在那儿睁著两眼发呆,你说他是不是甚么大人物的公子少爷之类的,因为太没用,只好丢到这里来混日子呀?」

以上是背著他,她对朋友提出的疑问。

说他是废物太伤感情了吧?

呃……虽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废物。

而且这也是全校师生——除了校长之外,所有人对他的看法:一个没用的废物,被特权阶级的父母扔到这里来白领薪水混日子。

说他父亲是特权阶级也没错啦!只要父亲说一句话,没有半个人会说一个「不」宇,因为父亲说的是「事实」,没有人能否决的「事实」,而且为了听父亲说一句「事实」,无论多大的代价,「那些人」都很乐意付出。

但说他是被父母扔到这里来混日子,这就与事实相距颇大了。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有多少个晚上,他好不容易才睡著,却又被人从睡梦中硬揪起来,只因为有某位大人物想知道某些「事实」——为免引起无谓的猜测,「那些人」总是挑在夜半更深正好眠的时刻来找他……搞不好是他们失眠……

尽管这份辛苦是有代价的,但代价是甚么他却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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