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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喜之日,一切从简。

新人在堂中拜过天地,病奄奄的闵正由侍仆扶回房去,新婿携了娘子的手,踩过红毡,扶入了新房。

精雕细琢的红眠床,绣帘悬在床眉上头,花草簇拥着凤凰。新人坐在大红幔下,红烛烧得正旺,烨烨的火光在新人华丽的宫装上跳着、闪着、心慌意乱着。

她的头垂得低低的,彷佛头上那顶珠冠不胜负荷。微一动,冠上一排珠帘子便颤了起来,使得掩在帘下的那张娇容,好像也在颤瑟。

他缓缓移步过去,为伊揭帕。

她没有抬头,但他瞧见了她脸上两行泪。

他一震,伸手要握她手,陡然她缩了开,表明了、道明了她的不情不愿、无心无意。他觉得整副心肠像被马蜂所螫满,血淋淋、火辣辣的痛不可遏。

她说过的话又在他脑门上响──“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

一遍遍轰击着他,把他逼疯了。

她对他真的无一丝情意吗?他是如此刻骨地爱着她!凌秀突然用力将真真一抱,压在床板上重重便吻;她在他强大粗暴的怀抱里嘤咛,然而她的人,冰凉、呆板、没有反应。像一扇永远不会敞开的门扉。

他移开来喘气的当儿,真真启了她那发红的唇,说:“你答应今晚就要放了青狼……”

青狼,青狼,她心里只有青狼!?那间,凌秀感到一股蛮暴可怕的力量从他体内的隐密处窜上来,像另一个灵魂,将他整个的控制住了。

正当此时,外头响起急迫的叩门声,凌秀蹒跚穿过贴了喜字的粉红帘子,出去应门。是伺候书房的小厮。

“宋大人,不好了,老爷他──”

凌秀那阴霾怪异的神色,使得这小厮话到一半就断了,凌秀也不理睬,径自跨出门槛,像个醉了酒的人歪歪倒倒一路的走,走到了汲文斋。

这幽僻的轩馆有一股死亡的气息;闵正快要死了,他苍瘦的脸漫着一层混浊之色,生机一点一点的在离开。

“真真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爱惜她……”他竭力做临终的遗言。

凌秀只呆呆立在那儿,也不流泪,也不下跪,僵硬的面孔像副面具。

“她只是一具空壳子,跟你一样,已经没有生命力了,我没办法爱她,没办法留下她……”

“凌秀,你──说什么──”只存一丝生气的闵正一惊,伸出枯手揪住凌秀缎红的袍子;而凌秀仅仅一拨,便拨下他的手,面无表情看他一眼,转身而去。

“凌秀──”闵正使了最后的劲嘶喊,生命的一线却在这里溘然断了。

闵正死了,双眼瞠在那里──彷佛留下惊异,留下悔恨。

而凌秀双眼所蕴的,是一种决裂,一种疯狂的眼神。他跌也似的重新进了新房,差点把喜帘扯裂。真真固然已如同稿木死灰,还是不由得感到惧怕。

她为青狼的生死感到惧怕。

但是凌秀的举止这时候却显得出奇的缓和,他什么都没说,踅到檀木桌前,用两只玲珑的玉杯斟了洒,从从容容擎到真真跟前,温存地唤一声“娘子”。

“我们喝盅交杯酒。”他对她微笑。

那琥珀黄的酒汁轻轻漾着,杯底的红彩牡丹花变得蒙蒙胧胧。他要她拿住酒,肘弯儿与她一勾,她怔着,杯缘凑在唇边,他却用力一推,一杯酒如数进入她嘴里,火一般的流过咽喉。

真真呛了起来,凌秀拥住她,迷离徜,痴痴望着。

“我依旧记得初次见到你的情景,就在你家书斋外,你靠在黄陶大鱼缸上,逗那水里的金鱼玩耍,腕儿有串银钤子,叮叮当当地响,你梳着双髻,还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呢,那年我也才十三,但是,但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将来我一定要娶这姑娘为妻……”

说到这里,凌秀伸手轻抚真真的粉颊,她却在他的触碰下战栗。

“这么多年的工夫,无论是与你相见或不相见,我都受着相思之苦,不管我人到哪里、在做什么,一颗心、整副脑子,思的、想的、念的都是你,这种煎熬、这种苦,你明白吗?你懂吗?”

他摇起头来,现出沉痛的表情。“不,你不懂的,否则你不会辜负我的一副心肠,多年的爱恋,你不会眼中无我,你不会去爱上那个番子!”他的话越说越激厉。

“难道我宋凌秀就真的比不上那个半人半兽的番子?难道我在你心中的价值是这么的微贱?枉我对你的一片痴爱,浓情深意,你宁可爱那番子,不愿爱我?真真,真真,你让我好痛苦,好断肠;是你,是你负了我,是你作践我、糟蹋了我!”

他的样子、他的嗓子都变了,双眼睛织起红丝,那脸泛着青,透出阴气,嘶声道:“我……我不能再爱你了,不能再留你了……”

真真欲挣扎,他却将她抱紧,轻轻“噢”了一声,呢喃道:“你流血了……我来为?拭去。”

凌秀的手指抚过她嘴角,指上一抹鲜血。真真大惊,她的嘴角在淌着血水!凌秀只是含笑望着她。

“你心里念念不忘青狼,对不对?你想见他,他也想见你,”他笑了,脸扭曲着。“可以,我让你和他见上一面,就在这旖旎的洞房,我亲自去带他来。”

凌秀猛把真真放开,起身往外走,在喜帘之前打住,回过头。“不过,”

他慢幽幽说,“这是他死前见你的最后一面,也是你死前见他的最后一面;你呢,会拖得久一点,你喝下的那杯酒会让你熬上一整夜。”

帘起又落下,真真扑上去叫,“凌秀──”她的身子却猝然痉挛起来,撞在桌面上。

抖着、喘着,真真抬起头,望见对面雕花铜镜里她自己的脸。血,从她的眼梢、嘴角、鼻子汨汨地沁出来。真真震骇得捧住脸,想要立起,然而一阵剧痛穿过她体内,倒下去时,她衰竭地喊:“青狼!”

青狼到底在哪里?夜风飒飒,周滚眉拉着马,匿身在霞外居边门的暗处,心急如焚。

自青狼在荒坡落网,滚眉便一直不安到今天──背叛青狼是死路,背叛凌秀也是死,但在凶险的人生局势当中,滚眉最后选择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那条路。

趁凌秀成亲之日,他拎了喜酒直上牢房,把狱卒灌醉了,破门放出青狼。

哪知道青狼一听真真被迫与凌秀完婚,竟似发狂一般,逼着滚眉带他来到霞外居。

他发誓:“我一定要把真真带出来!”

这一潜入,也有些时辰了。青狼呀,老兄,滚眉心底打着鼓,口里喊苦,你人在哪里?青狼人在乌黑的后埕,不意撞上个打灯笼的老婆子,她虽是满脸震惊,喘吁吁的,却道:“你……你就是我家姑娘喜欢上的那个人吧?”她突然用袖子拭泪。

“你来得好,快去带了她走吧!她虽嫁了,怕也没得日子活了。”

就靠这自称罗嬷嬷的老婆子指引,青狼来到上房,红光中四下凄清,真真一身美丽的衣裳,人倒在桌下,头上的珠冠都滚掉了。

青狼大惊失色,忙将真真抱起,这一看,更加骇然──她面如薄纸,七孔流血,满肩的刺绣花草,星星点点都溅了血,她的气息只剩游丝般的一缕。

“真真!”

那锥心的唤叫,使她睁眼,她抓他的豹衣说:“快逃,青狼,凌秀要……要杀你……”

“那畜生把你怎么了?”

“他……在酒中下毒……”她手往桌子一抓,花乌螺钿的桌面上还落有猩红色的粉末。

青狼狂急地抱她起来。“我带你出去,叫人救你!”

“不,不,”真真喘道,“我知道……我没得救了。”她娇小的身子又是一曲,大量浓血从口中冒出来。

他慌得为她拭血,热泪却像滂沱的大雨直落下来。真真抖索着伸手去抚他的泪脸。

“不要伤心,青狼,我……屈服了凌秀,如今凌秀杀我,正好……成全了我,”这薄命的佳人忽对他绽出一笑,凄绝,而又美绝。“死前,能再见你一面,我……也无憾了。”

“真真,心爱的!”青狼抱着她恸哭。眼睁睁见心爱之人死,与英雄绝路没有分别。他觉得他也要死在这一刻了。

真真又起一阵强烈的痉挛,剧痛使她凄惨呻吟,她揪住青狼的手,哀伤d:“拿出你的刀来,送我走,别……别让我受折磨……”

青狼的一双眼睛被热泪烧痛,也烧模糊了,他的脑子一阵一阵的发黑,刀在他手里猛颤,真真一声声痛苦地求着他……那把爬着百步蛇纹的刀在那片美丽的胸瞠刺下去,热血飞溅到他脸上,与泪相溶,他听到她用最温柔的声调说了最后一句话:“郎君,来生再会……”

现代闵敏噩梦,魇住了她。

梦境狂乱,她挣扎着,不能醒来。

她在风声鹤唳之中。四野,是一阵又一阵悚人的战啸,她惶惶不安;身上,冒着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有个人横?着她,要逃也不行,都骇僵了,望着那人的相样。长的发,黑森的眼;他将一把刀举起来,刀上历历绘着百步蛇纹。

真真……他一声唤,她整个惊栗起来,忽然悲伤不能自己。一步步惶恐地向他走去,一步步看清楚他的面孔……深浓的一副眉眼,藏着一股伤心色,凛凛使人心痛。她想问为什么?想伸手抚触他忧郁的眉心──他陡然扬起手来,手上不再是百步蛇纹的刀,是卷起来的一份报,扫向她的脸。

又是那股愤忽,那一条条凌厉的指责,句句都螫入她的心。

“你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那么一点人性──”

不!闵敏被她自己惊醒了,梦里的那声呼喊,嗡嗡的在耳朵里响,她猛坐起来,粉绿的被子揪在胸口,颈子上一片汗。

她冷得直打颤,虽然房间里温暖馨香,绝没有寒意。

是那梦的关系,她作的是什么梦?梦的是什么人?使她这样子耸动心惊。

梦的前半段已经是暧昧不明了,她只记得一股子凄怆,现在回想,还留着心碎的感觉。

梦的后半段有一张脸……她的脑子绘出他的轮廓,那雕刻般英俊而深刻的五官,教人一看就不能忘的,一个男人──高腾云。

闵敏整个地都想起来了,闭上眼睛,靠在枫木床头板上,恨这个男人。

他在办公室骂她还不够,追到梦里来,继续讨伐她。同事们安慰她,不要想太多,一件事情做得再好,都有人不满意,记者写稿得罪人,那是宇宙自然常态。

但是闵敏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这个宇宙自然常态。她是这个世界上怀有崇高理想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如果你跟她说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她争得让你的脑袋都掉下来。

如果你跟她说,她是个技术员,不是记者,那么脑袋掉下来的会是她自己。

闵敏进报社之初,是待在编译祖,每天埋在国际新闻堆中,呃,基本上她觉得,这是比较容易让人就在编辑台上睡着的工作。

她脑筋很灵活,很快想到用麦克笔把“为新闻,有热情,有冲劲,有理想”这十二字专业格言大大写下来,摆在自己桌上,希望给上司一点联想。

可是很奇怪,她这几个字能大家造成的感动和注意,好像也没有比马路上“禁止车辆回转”那几个字,还要来得强烈。

于是一天,她发现自己微不足道的一只手,在会议桌上举了起来。她只有一分钟的时闲,因为就要散会了。众人发愣地看她,又用去半分钟,她拿剩下的半分钟说了一句话:“我觉得编辑部二线的工作人员,应该有上第一线磨练的机会。”

当时老板那表情,和六祖慧能顿悟的时候差不多。

第二天,市政组的组长便要闵敏去报到,然后交代她去把市长太太和议员太太吵架的新闻写回来。

她写回来了。可惜的是,那天她穿的一件漂亮的黄纱衫的袖子,在人群推挤中被扯裂了,没有捡回来。

不过闵敏对于跑新闻、抢新闻所出现的种种状况,一点都不介意,三不五时裂开一只衣袖,踩断一只鞋跟,统统说得过去──只为她实在太爱、太爱这份工作了。

闵敏绝对相信记者工作是人生最好的历炼。每天出门采访都像在上学校,这个社会就是大教室,每一个碰到的人,都可以做为她的老师,她所学习是人生世相,社会百态。

她自然要感觉到骄傲,能有哪一行业,比之记者工作更精采、更富内涵的?你每天都在仗义执言,为社会利益挺身说话,你的报导引起回响,甚至督促了改进,能有哪一种成就,还要令人满足、令人欣慰呢?因而闵敏一头就栽进去,每天为着她的新闻工作追赶跑跳碰,不嫌苦、不怕累,也可以不吃饭,而依旧是活活泼泼,斗志高昂。

记者群中,抱着理想的人数,也不在少,然而闵敏特别有一种天性上的纯真盎然、对人生的热情。她在工作上所体会到的那种快乐,正是一个人的天分得到发展。

她很努力,最期望获得欣赏。

高腾云最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是新闻界的新兵,还需要信心,而他直接造成打击。

闵敏用最缓慢的速度,做一个深呼吸,丢开被子下床。一双腿纤长圆润,走过象牙木地板。

这间八坪大,灰红色调的套房,一个好处是,它开了一幅引人入胜的落地玻璃窗;人只要能望得出去,所在的空间就不致显得那么狭窄迫人。

闵敏把覆在额上、曲如波浪的头发拨了拨,踱到落地窗前。她睡时穿的是一件俏小的白色紧身背心,底下是更小的白色底裤,遮隐不住一圈细腰,一身婀娜结实的线条。

好在是深夜里,不至于担心这副撩人的体态,教人给窥见了。

隔了一条街,与她面对面的,是那座白日里属灰白色,而入夜后成了灰黑色的庞大建筑,光影点点,那里面一向有许多病人,也有许多医师。

而其中一个就是高腾云。

光是想到他,闵敏心头便又涌现那种莫可名状的感受──好像认得他,曾经与他相亲,应该记得的,却都忘记了,被一道空空白隔绝开来,有说不出来的沧桑,说不出来的绝望……二天来,这感觉在心里牵萦,使得闵敏心神不宁,比较他对她的那场指责,影响还要更大。

他把她抱到会议室的沙发时,其实她还有隐微的一丝意识,感觉到他的动作俐落而温暖;为她拂开头发,为她解开衣领,他的手抚过她的额头、面颊、皮肤,每一下触碰都像个温柔的关心在那昏沉的片刻里,她感到这一生从未有过的甜蜜和依恋──对一个男人。

一个狠狠贪骂她,伤透她的心的陌生男人。

闵敏抱着胳膊,把自己靠在落地窗上,把纤丽的影子描在青霜似的玻璃片上,她却瞧不见自己一张明秀可爱的脸蛋,出现了委委屈屈,又不服气的表情。

不,她绝不是高腾云说的那样。

做为一个记者,追求的即使是新闻的客观信实,也绝不是放弃了对人的那份关怀。

对于哮天村的灾变,正所以要关怀、了解村民的痛苦,闵敏在灾后三度进入危险的山区现场,甚至于摄影记者没能跟上来,是她,拿着自己那部傻瓜相机,打着哆嗦,拍下哮天村一幕幕怵目惊心的景况──山崩了,屋垮了,地盘流失,人还被埋在土石流底下,尸体一具具被挖出来,幸存的人俯地嚎哭……而灾区四围,不见苍山,不见翠林,光秃秃的陡坡全是人工种上去的经济作物,在松软脆弱的地质上。

人把大自然毁了,大自然终于回过头,把人也毁了。

难道,她在抹去热泪之后,能够不把事实写出来吗?难道,她要把报导仅仅停留存同情关怀的层面,而不做分析,不做探讨,不公布真相,不告诉大家──人是怎么自己把自己毁灭掉的?她错了吗?闵敏忽然觉得嘴唇在颤瑟,她咬住它,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才跑了半年新闻,她的眼泪好像洒得太多了。

在哮天村现场就已经偷偷哭了一场,回报社看照片,又是眼热心酸,动笔描述灾民的情形。

写一行字,掉二行泪。

她真个和台湾高山地质一样的脆弱!可她就是搞不懂,明明“山地悲歌”一篇报导,得到那么多的掌声,她偏偏只在乎高腾云一个人说的话。

她不要他藐视、不要他反对、不要他误会;她要他嘉许她,欣赏她!老天,他只是一个陌生人!闵敏抬起头,盯住楼外夜色里的大观纪念医院,全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一个把她拿来和“轮胎”一起打比方的男人?经过不安宁的一夜,心头还悬着纠葛,天一亮,闵敏依旧全副精神抖擞,去做她该做的事。

这是她的过人处。

九点不到,她赶到市政府。哇,果然看见一群为数二、三十人的莺莺燕燕,早盘踞在广场上。昨天便得到消息,特种营业人士要向市政府抗议强力取缔。

天气清凉,群莺们更清凉──一律比基尼!警卫要维持秩序,碰上推挤却很为难,因为男女授受不亲!她们向市长要求工作权!市长要把她们送到“妇女福利中心”妥善处理!很有趣,很热闹,也有很多问题必须关心。闵敏忙了一上午,稍有空?,随采随写。

群莺散去了,她还没走,溜进市府大楼,到新闻处、公关室逛一逛,向熟人打招呼。跑得勤快,再加上那么一点敏感度,往往能碰到意外的好新闻。

不过闵敏今天碰上的倒不是新闻,是一个人。

她在三楼大厅,远远瞥见他从电梯踏出来,一直风度翩翩,颀长的身影,其实还没有把握是他,心就先跳了起来。

他偏巧朝她的方向过来,她的心跳得更快。

他看见她了,似有几分惊喜,泛起笑容,快步走过来,道:“闵小姐!在这里碰见?,真是太巧了。”

闵敏脸粉红的,叫声:“邵议员……”

邵天俊他是哈佛回来的政治学博士,家里是中部极有底子的大家族,去年县议员选举,一举就拿下最高票;还不到三十岁,年轻,诚恳,热心,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

尤其受女人欢迎。

因为他的文质彬彬,那常蕴含笑意的眉梢眼角,不算最英俊,但是很迷人的一副相貌。

他是一种典型,让女人把一片芳心寄托在他身上的那一种。

闵敏又觉得一阵臊意了,想到半年前第一次采访邵天俊。他正因为掀了河堤工程的几笔内幕,得罪县、市政府两方,媒体蜂拥上前采访他,闵敏也在其中,挤到他跟前才喊了声:“请问邵议员──”

她脚上一只咖啡色鞋子掉在他裤管下,她愣了,他也愣了,但是他先回过神,俯身下去帮她拾鞋子。

“先把鞋子穿上,再问问题好不好?”他慢条斯理道,眼底闪烁着笑意。

闵敏整张脸烧红起来。隔天,各报几乎都登了一张“邵议员为女记者拾鞋子”的悫铥荂c

闵敏第一次在新闻界是这样出名的。

事后他请闵敏喝咖啡,闵敏一定要请客,他笑吟吟的。“那太好了,欠你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了。”

闵敏心里忍不住直叹息,他真懂得怎么让女人快乐。

“下一次”的机会虽然没有再碰上,闵敏却和邵天俊另外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因为这一场哮天村的灾变。

固然他是当地出身的议员,他的家族与当地据说有百年的渊源,但是他更具有一种人文关怀,对哮天村种种的问题,前因后果,相当重视,也相当了解。

因而写报导的时候,闵敏找上他几回访问他、向他请益,他索性指定一名助理协助她,提供许多资料。稿子见了报,署名邵天俊的一大捧火鹤花送到报社来,同事围住闵敏,都哗然了。

现在与他不期而遇,依然记得他送的那捧花,心里欣欣然的,问道:“邵议员怎么会到市府来了?”

他笑,“手里一件调解案,不跟市府里的人周旋周旋,还真扳不过来。”

邵天俊之得人缘,也和他一种坦率、不做作的态度有关系。

“谢谢你那天送的花……”她说,俏脸有点热。

“你的“山地悲歌”,非常有力的一篇报导,我很欣赏。”

闵敏的脸更热了。倒不是为着邵天俊的恭维,是他一双直视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抬起银质的腕表,瞄一眼。

“十二点半了,你吃过午饭没有?”

她摇头,她忘了。现在被人一提,饿了起来。

“市府楼上的餐厅不错,一起吃个饭吧。”说着,邵天俊抬手往她背上轻轻一搭,推她向前。这时候的他,倒很果决。

金红色带点法国风格的餐厅,客人不少,但是邵天俊有办法拿到靠窗一个幽雅的位置。

他为闵敏拉出丝绒椅时,闵敏隐约地想:改天她得换套妩媚的裙装,也许是银蓝镶条纹的那一件,找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她把她军装似的小夹克脱了,披在椅背上。平日夹克、靴子的装束,只是在工作上图个简便而已,其实漂亮的高跟鞋,她也是有几双呢!邵天俊在明柔的灯光下端详她,他系的那条抢眼的铬黄格子领带,结下凹一个洞,像个带了笑的酒窝,她被瞧得不太好意思了,他却开了腔:“光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孙子,很难想像你也能和大家一样冲锋陷阵的跑新闻。”

闵敏在眼睫下觑着他。这句话让女记者不以为然。

他自己笑了,举起桌上一杯淡酒。“失言,失言,但绝无对?轻视的意思。”他很爽朗地把酒喝掉。“原谅我了?”

闵敏不由得也笑。“只要你不再怀疑我的能力。”

“现代女性就是有傲气。”邵天俊摇头,和她话起家常。“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父亲三年前去世了,”闵敏叹一下。“妈妈跟着兄嫂在美国定居。”

邵天俊扬眉。“这里没别的亲人?”闵敏拿水晶杯啜一口,摇头。他又问:“家人放心你个人在这里?她耸个肩。“他们老催我过去,我不想去。”

“为什么?”

她搁下杯子,双手交叉起来。“我是学新闻的,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

邵天俊给予一个肯定的点头。

闵敏反过来问他,“邵议员呢?大家都知道,你在国外有更好的机会。”

“我做的是为民服务的工作,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尽管是模仿她的口气,他的面色却是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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