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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山麓,石板屋的聚落,回荡着阵阵悠远柔和的吟唱,原来是几名妇女聚在一起,正一边织布,一边哼着小米丰收歌,歌声虽不整齐,倒颇有些韵味。

不料村口传来一阵喧嚣,一群在松林里玩猎头游戏的孩子,纷纷奔回部落,都提着噪门大叫:“青狼回来了!青狼回来了!”

引得织布妇女起了骚动,当中一个年约十五、六岁的姑娘,唤做小雨,有着黄润的皮色,模样儿十分俏甜的,忍不住站了起来,也顾不得旁人窃笑,举步便朝部落的广场奔了去,她挂在胸前五彩的珠炼跟着甩荡不已,发出巧脆的响音。

果然在岩石小径那一头,出现一道英武的人影,踩过落叶大步而来。他负着重,想来是有丰收的猎物。青狼是哮天社最厉害的猎人。

孩子簇拥着他进部落。他佩着弓箭,穿毛里猎衣,剌绣的蓝头巾缚在额上,露出英气勃勃一张脸庞;他有浓秀的眉目,虽然不常言笑,保持着战士的威仪,但是她见过他勾起嘴角似笑不笑的那样子,那更醉人。

她没有再看到比他更俊的男子。

青狼踏上广场的时候,注意到她,眼神深深地看她一眼。这姑娘羞了,红着脸翻身跑进石板屋去,人贴在门板上,聆听外面的热闹。族人都兴匆匆聚拢到广场,青狼打了不少猎物,可要好好做个分配,与族人共享。

他们少不得又要夸赞他的英勇一番,他的父亲,也是哮天社的老头目,那更得意,这孩子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当然那也是青狼自己本身天资太好。

五岁参加打耳祭,场子上挂着羌、鹿和山猪耳朵,他眼神利,瞄得准,射中耳边缘的,就数他第一。六岁随父亲人山打猎,小小个儿在姑婆芋叶子下,等待父亲逐出猎物,就这样躲过一夜,不惊不怕,已见得出猎人沉潜和坚忍的底子。

十岁青狼就加入族人出草的行列,如此年轻,是破了纪录的,他却表现得可圈可点。战斗中他绊倒敌人,救了一名族人。父亲许他在尸首上划下第一刀,他背着人头回村时,那才是轰动。

但是让他真正打响名气的,却是在他十二岁那年,当时他已长得比同龄孩子高大,隐隐一股魁伟的架式。一晚,他二岁的妹妹教一头豹子给叼走了,母亲哭得肝肠寸断,他一怒,持一把猎刀,循血迹连夜追出部落。谁也不晓得凭他是如何和一头青腾腾的豹子搏斗的,然而三天后,他把那头豹尸驮了回来,族中长老震得连手里的烟管都落下地。

到今天,青狼骁勇的声名,早传递各族。他能只身走群山,出入他族的猎场,哪怕对方再凶悍,照样教他给取走陷阱,拔开标记。如此豪强,也莫怪他族一听到“青狼”的名号,不是震怖,就是拜倒!小雨还知道,邻族的姑娘也慕青狼的英名,有意结亲的,多得像森林里密密麻麻的叶子!青狼今年二十了,同龄的青年大多娶了妻,青狼的父母急得很。老夫妻俩相偕上了小雨的家门,我她父母商量那一天,小雨心里便明白了。

从那时候起,小雨整个人就像浸在酒里,泡在蜜里,晕陶陶、甜蜜蜜的,又惊又喜;她不敢相信打从懂事开始,便一直偷偷地在作的美梦,竟然要成真了!她就要成为青狼的妻子了。

头目家已经给她家送了酒和黑布,婚事算是议定。青狼狩猎归来,今晚部落会有一场小小的庆典,他们的喜讯,即要宣布……想到这里,小雨不禁闭上眼睛,被心头那股子喜甜充塞着,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夜幕刚落,营火便迫不及待的升上来,族人、小孩和狗,感染着兴奋,都围聚在火边。

族人搭肩成圈子,妇女在外围,子女都背了来,加人合唱。

歌吟由低爬高,再降低,一层叠一层,有多人来和,就有多少美妙的音色,浑然谐和,唱出了人间天籁。

青狼最爱这一刻。族人的和声倘若顺畅,则预兆有丰收之年,因此人人忘情,都做全力的发挥。他每每感受到却族团结融合之情,内心总是澎湃不能自己。

接着,由勇土围成圈蹲下,轮番饮小米酒,并且“报战功”。轮到了青狼,他以简洁有力的语腔,一段段说出我族英勇的事迹,族人跟着覆诵,妇女们有的发声,有的舞动,热烈地做配合。

这是族人最感骄傲的时刻,男人激昂,女人陶醉──而其中醉得最厉害的是小雨。一晚上,她一张俏脸红彤彤,眼睛一瞬也不瞬的始终牵在青狼身上。

仪式一结束,头目便站了起来,小雨这时候心猛跳,低下头去,全神听他说话。

“我很高兴的宣布一个消息,经过双方的商量和同意,青狼将和小雨结为夫妻□”

众人还来不及欢呼、陡然一个锐声道:“我反对!”

现场顿时静下来,只听得营火劈啪响,一名怀抱婴儿的少妇,突出了人围。

她约莫二十上下,穿着织出花纹的麻布衣裙,名如其人,就叫花衣,浓发插一支鹿角钗,容貌十分艳丽,却是一片寒霜。人在场子中央,冷冷把话说来。“小雨是村子最美的待嫁姑娘,身体强健,能编能织,又善炊煮,外族来求婚的勇士很多,都是有本事的。反过来看──”她把一双黑眼睛凌厉对向青狼。“青郎这二年没什么作为,总是一个人在山野游荡,连族里出草的盛事都错过了,枉耽了勇士的美名,小雨怎能嫁给他?”

一番话说得咄咄逼人,明耳人听了却都晓得,这纯属为反对而反对。然而花衣具祈雨的能力,在族中占有一点地位,出口的话,多少有它的分量。

小雨猛抬头,简直惊傻了,她挤出人群,激烈地喊一声:“大姊!”

那艳丽的少妇并不理会,而蹲在一旁有个体型庞大的汉子,漆黑如熊,名叫熊耳,却咕哝道:“花衣说的,也有点道理……”

熊耳正是花衣的丈夫,为了帮妻,附和这么一句。他也是族中数一数二的勇士,他的帮腔,自然更形成压力。

小雨万万想不到事情会起这样的变化,俏脸都变惨白了,指着花衣说:“你是故意挑剔青狼,要破坏我和他的──”

花衣对妹子厉斥:“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余地!”

这女孩立刻泪涔涔直下,用手蒙着脸,转身奔走,撞入石板屋大哭去了。

在场的气氛一时僵着,众人寂寂,很是尴尬。却见蹲踞在场子中的青狼抄起酒瓢,仰头一口饮尽小米酒,然后立起,一句话也没丢下,独个儿走了。

他晓得花衣从始到终紧盯着他看,但他不理会。

他穿过夜色,来到莽莽的松林,月下一个人踯躅。夜枭呼呼呜叫,猫似的双眼在树头上闪着光,倒像刚才花衣那一双锐利的眸子。

认真的,青狼并不是那么在乎花衣阻他婚事。小雨固然活泼可爱,他也不讨厌她,然而父母征询他的意思时,他也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由着双亲做主去了。

其实一向来,青狼的心从没有放在族中,或是外族哪一个少女身上,他还真想学着熊耳那句话──花衣说的,也有点道理。

至少是其中的一句。

他总爱在山野游荡。自许为山林男儿,体内湍流的是原始的血液,每每他行走山川,与鸟兽一样的活跃,最能激迸出生命的豪情──青狼忽然感到身子一凛,他有太敏锐的耳目,觉察到幽暗中有一团黑物向他靠近。他一蹲,一脚朝那黑物的下肢踢去──“哎呀”一声压得很低,不太敢声张似的,一个人跌在铺满松针的地上。

青狼凝目瞧去,月下一张美丽的脸──是花衣。

她独一人尾随青狼到松林,孩子并不在怀里。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沉声问,也不去拉她。

花衣没答腔,自己爬起来,拍裙子拍头发,趁着月光一边斜睨着他,探索他的表情。半晌,她用一种幽幽的声调问:“我坏了你的好事,你一定恨我吧?”

青狼看她一眼,淡然道:“没什么好恨的。”

她却像受到刺激似的,厉声问:“难道你真的就不想娶妻成家?”

树梢传来扑翅声,夜臬飞起,朝有鼠的地方去了。青狼昂头追踪的方向,口里应道:“能成便成,不成,那也算了。”

花衣横到他眼前,咬牙道:“如果二年前,你不是让了熊耳,如今──”

她的嗓子忽然一紧。“如今做夫妻的,是你和我!”

青狼聆听密林上头扑动的音响,“吱”一声,小东西窜过树梢。猎物逃了,夜臬扑了空,他隐约想着,慢慢掉过头来看花衣。

她满脸都是激动之色,月色里的黑眼睛彷佛更显得幽恨,然而她依旧是美丽的。青狼不能不承认,她是他唯一曾经动过心的女人。

可是当初对花衣动心的,不止青狼一个。族中未婚的青年,莫不对花衣有意,而其中与青狼竞逐最凶的,便是熊耳。

熊耳也不只在这一件事和青狼竞争,他们一块儿长大,他是事事都要和他比高下;对于花衣,他爱恋极探,更是势在必得。

两人相持到最后,决定依照传统的方式分胜负──谁在最短的时间内,猎回三颗人头,花衣就归谁的。

出发那天清早,花衣在村口追上青狼,把一枚她认为象征吉利的彩石塞进他手里,甚而情不自禁投入他怀中。当青狼挑起花衣的下巴来,见到她深色光泽的脸孔充满殷切的企盼,他动容的吻了她。

那是他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

为了争取时效,青狼大胆直入落马埔汉番杂处的垦区,埋伏半日,碰上三名上山种蕃薯的归化番,取了三人首级,随即奔上归途。

他抄捷径,走的是险崖的山路,不料途中却在高处瞥见熊耳人在崖下,一跛一跛走得极艰苦。

青狼下险崖,悄悄跟了熊耳一段路,才发现他不知因何缘故受了腿伤,看他伤势不轻,如不立刻回部落疗伤,恐怕要烂去一条腿,甚至送上一条命!青狼当然知道熊耳素性倔强,更清楚他对花衣的一片爱意;他拖着血肉模糊的一条腿,痛苦得咻咻喘气,却拚了命仍然要前进──那是因为他两手还是空空的,一颗人头也没有呀。

而没有人头就没有花衣,慢了还不行!那一刻,青狼深深体会到竞争的残酷,它让人拿了命去争取,牺牲的还不仅仅是自己!他忽然感觉到背上所负那三个首级是那么沉重,而心头涌现出一种难言的悲悯。

然而青狼默默地走了。晓得熊耳绝不会接受他的帮助。

当熊耳突被一阵山獐的骚动所惊,踉跄来到一处芒草丛,竟赫然发现三颗血迹方干的人头。正等着他来取。他又惊又喜拜倒下来──这是自天而降,神灵所赐呀,要他形回去迎娶花衣。感动上天的,一定就是他的诚心了。

七天后,遁入山林的青狼,回到了部落,花衣已经是熊耳新婚的妻子了。

二年来,花衣不曾正面看青狼一眼,和他说过一句话,青狼很难猜出她内心的感受,此刻听她哽咽一说,满腔的幽怨令青狼不禁吃了一惊。

“?怎么知道是我让了熊耳?”

“新婚之夜,熊耳醉酒,说出他捡到人头的来由,我知道那一定是你让给了他的,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

青狼轻轻一叹。在他,那当初仅仅是一念之间,而对花衣来说,嫁给熊耳,备受宠爱,她也为他生了个壮小子,不能不说是好的收场;青狼自己的失意,至此也全部?入深山大壑,不复再提了。

此刻,在月下与花衣相对,他是一派坦然。

“花衣,?与熊耳做夫妻,就像林鸟那样的好合,又有可爱的儿子,要爱惜,要看重……”

花衣听这劝解,却退倒一步,问:“你这么说,是忘了我俩的过去……”

青狼微微变了脸色,严正道:“我俩并没有什么过去,何况?是已嫁的妇人了,快别提这些,对谁都不好!”

“青狼,青狼,你好绝情!”花衣颤声说,竟滚下泪来,旋身跑去两步,又停下来,回头恨恨对他发誓,“只要我还在,只要我能够,我绝不让你称心如意的娶妻!你记住了,青狼!”

他望着那道美丽抖索的影子,消失于墨黑的松林,胸中彷佛又出现二年前他利用一头山獐,引熊耳入草丛取人头的那时唻荦婸﹞ㄔx来的心痛。

如今事早成定局,不论当时曾留下什么遗憾和无奈,他毕竟是个坦荡荡的勇士,他也只能立在那儿,任由悲凉的松风吹拂他一身。

青狼没有想到,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看见花衣。

过二日,青狼再度佩弓带刀,拜别了父母。秋后是狩猎季,野兽都迁徙到低处来避寒,要把握这个时机,族中的男人也都在农忙过后,三五成群,入山打猎去了。

尽管青狼以此做为解释,但他父母都明白,这次婚事的逆变,难免使他郁郁不乐。让他出门逛一圈,舒散舒散心情也好,慈爱的父母这么想。

哪知道青狼这一趟出门再回来,部落已是人事全非。

熊耳本不是那么愿意带着妻儿下山的,但这回花衣对青狼的婚事唱反调,在族中引起了些非难,她也不好过,他索性让她和七八月大的儿子跟着一起出门,到水沙连找詹福九做生意,同行的还有他两个表弟,帮忙扛猎肉、熊皮。

在福九那座大院落里,但见壮丁往来,戒备很是严密。也不把熊耳一行人领入厅堂,只在埕上看货。福九长着粗大的身架子,横阔的脸上□住一双小眼睛,打量的不是那批货,是悄悄立在一旁,正奶着娃儿的那番妇。

那番妇一身黑泽丰腴的皮肉,眉一抬,两只水艳艳的眼睛瞄福九一下,忙又移开。那股风情,即使在摇芳阅一群鸶莺燕燕里头,也都少见。

福九绕着成捆的鹿皮踱步,操一口番话冷笑道:“货色倒不差,可是你又要盐糖,又要布匹珠线──要的也太多了吧?”

熊耳愕然。“以前都是这样子交换的。”

“现在不同喽,市面上的行情在变化,”福九撇着粉湿的嘴唇一笑,忽然把眼光放到花衣身上。“不过,要讲价也不是不行,你把这女人留在我庄子几天,说不定我可以跟她讲出个好价钱。”

熊耳还僵在那儿,满头雾水的,花衣却变了色,抱着孩子上前拉扯丈夫的衣□,急道:“我们走,我们走。”

一声大笑,福九摇过来,伸手便掐住花衣的腮帮子。“急什么,让詹爷招待?不好吗?”

他指上一枚金铜戒抬刮过花衣的面颊,她叫起来。一转眼,番刀出鞘,已架在福九的项上,熊耳狠声道:“把你臭手拿开,汉佬!”

詹宅的壮丁见状,蜂拥而上,但是主子受制,一群人威威赫赫,也无可奈何。熊耳两名表弟看着情形不对,胡乱捆起地上的熊皮,扛了就跟着走。

熊耳把福九直挟到山脚下才放人,等大批家丁赶到时,熊耳一行已经遁走。

闹出不快,又恐福九率众来找麻烦,熊耳也不敢再另寻买主了,领着妻兄弟兄,匆匆踏上归途。往草莽林菁中赶一天路,到了这天晚上,才放下戒心来。

几个男人喝了酒,感到轻松,醺醺然在营火边困着了。不料,福九派出的一干人手,早埋伏在林中,这时候一涌而上,狙击熊耳三人,连八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一刀刺死。独独活抓了花衣,连同一批熊皮也夺了去,这当中,根本没有所谓福九的鹿皮。

那福九的存心,根本只在花衣身上。花衣被抓回詹宅,已奄奄一息,见福九袒胸露腹,发着yín笑向她逼来,晓得不从必死,她本是个烈性子,这时候情愿死,也不愿屈从这恶豪,当下狼狠咬断自己的舌头,血溅满口。

福九不想这番妇竟然咬舌自尽,费那么大周章,眼睁睁见它泡汤,恨得一把揪住花衣的头发,大惊一声“贱人!”把人重重摔向砖地,怨气冲天的走了。

那濒死的女人倒在自己的血泊里,把散乱的浓发都染红了,她的脸被染血的青丝半掩着,显出一种凄艳的绝色。一张脸孔浮现在她蒙胧的眼底,不是与她恩爱的丈夫,不是她心疼的儿子。是她一生唯一爱过的男人……青狼……她在死前呼唤他最后一声。她的死讯一传回部落,他与族人会来为她复仇,他终会为她,就为她,拔出佩刀。

也值得了,也值得了……愈近家门,青狼愈是归心似箭。离家的这十日,他对部落,对年老的双亲,格外有着悬念,这是从未有过的事……翻过一道山岭,已望得见位于翠谷平台哮天部落,他心头一喜,赶忙加步。突然空谷起回音,一阵急过一阵,那是族人以圆木相击,在群山间报警的信号。

青狼凝神判断声音的来处,却不在哮天部落,是来自部落后面的山头。

他感到惊诧而不解。既然家门已近在咫尺,他决定先回村子一探,再做定夺。

才到村口,青狼便觉得不对劲。静──太安静了,平日里人畜相闻,孩子笑闹的声音都听不见,四下一片死寂……青狼匆匆进村,却更加骇然──整个村落成了荒墟,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他觉得背上迸出冷汗……陡然一条幽魂自树端朝他扑下来,青狼被撞倒在地,却立刻翻起,向那黑影压过去。

那不是幽魂,是族人米旺。彼此看清楚了,青狼大叫:“米旺,你眼睛坏得这么快,把我当成什么?部落──”

“部落出事了,青狼。”

米旺将青狼拉人隐蔽的林间,惨戚戚地告诉他变故的始末,青狼听得如雷轰顶。

“……是一队送亲的水里社人,在半路发现熊耳他们的,帮忙把人抬回来,阿拖、阿望和那娃儿都没了命m只有熊耳还有气息……”

青狼的两只拳头捏得像石瑰一样硬。“花衣呢?”

花衣被劫,熊耳三人和孩子遇刺,死的死,伤的伤,族人感到悲愤莫名,于是由花衣的父兄带头,组队三十人,连夜下山,进攻詹福九的庄子。

一进庄,就落入陷阱。原来那福九素知番性,早布置好、二百名的勇丁,刀枪垒垒,就等番来。番人再怎么悍强,毕竟敌不过这样的人多势众,虽也挫伤对方好一些人力,终究还是落败而逃。

而福九拿定了摧杀殆尽的手段,一路追击,最后得逃回部落的,不过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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