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的天候有些反常,入秋了,却一连几个密云不雨的日子,一股不祥的郁沉,闷热得教人发慌。
然而一大早,闵家小姐真真便忙不迭打发妈子丫头,在后埕上腌渍菜蔬,有树子、菜心、糜瓜几色,先以盐揉之,晒一天,再用石头压出苦汁。
她差人捧来小口大腹的红陶土罐,腌菜置入罐里,-一封口。如此不数日,就能食用了。
天热,真真穿秋香色绫绸的裙衫,镶织锦带的袖口卷了起来,露出着了玉镯子的一双皓腕。腻发如云,梳一个盘蛇髻,额前一排绞剪眉,因为出了香汗,微有些湿了,稀落在眉上,反更有几分的娇致。
忙完一段落,她这才抽出腋下水红的绢子来拭脸。她一张脸生得十分纤楚,就是下颔过于细巧,显得有点单薄相,但是眉眸娟丽,一管清瘦的秀鼻,朱唇小如苞瓣,一如她的母亲,都是罕有的美人。
一旁,六旬的老妈子一壁?着腰,瞟真真一眼,嘴里裹嘀嘀咕咕道:“也没见过哪家官府小姐,没事来操劳这些粗活儿。”
这老妈子姓罗,原是当年闵夫人的陪嫁,天生亢直,仗着自己在闵府有点来历年资,很敢提着嗓子对主子说话。
真真素来与罗嬷嬷相亲,不以为意,只含笑道:“还是特为爹腌制的,昨天伺候他用午膳,他忽然提到这个……”
爹自病后,始终饮食无味,昨天忽忽提起腌菜来,辞色间似乎很是渴念,真真一片孝心,隔日便领了下人,亲手来腌制。
真真或算不上特别能干,一些家务亲自操持,大半是因为家道清简,府中婢仆不多,又乏得力的亲眷之故。
“说起?那个爹爹呀……”罗嬷嬷换换一副口气,唏嘘摇头。“人家做官大鱼大肉,他吃腌菜!他挺得住一身傲骨头,可害苦了我家小姐。”说着,抬了蓝布衫的宽大袖子拭起老泪来,不免有责怪之意。
罗嬷嬷常年为她家小姐抱屈──闵夫人是出身大家的中原才媛,色艺双绝,为了爱才,下嫁当年的新科进士闵正。闵正有满腹才情,为人又是温存风雅,夫妻鹣鲽情深的,花间月下,诗词唱和,委实是羡煞天下俗人的神仙眷侣。
单单可惜一点,闵正一向自负情操,不屑逢迎,虽然为官,依旧是两袖清风,生活上自然委屈了娇贵的闵夫人。
闵夫人嫁为才子妇,也就有这份心理准备,不惜摘下珠翠,褪去绫罗绸缎,甚至于亲主中馈,操作家事,哪复有豪门闺阁的身段气派?这也就是罗嬷嬷老为小姐叫屈的缘故了。
闵正仕途不利,倒没有影响夫妻感情,就在他初任彰化知县那一年,闵夫人竟又有了喜信,越年,在女儿真真之后,终给闵家添了一嗣。
喜庆的气氛犹在,闵正为了一件公干,渡海跑了一趟厦门,四个月后,归心似箭兴匆匆的回来,哪知到了落花满庭的家门,只见明镜蒙尘,香闺寂寂──爱妻已在月前一场急病里,撒手人寰了。
自那时起,闵正脸上便难再出现笑意。
真真想起慈母,又见罗嬷嬷哭泣,不禁心里一阵酸楚,口里道:“罗嬷嬷,?别哭呀。”
自已却落下泪来,拭汗的手绢子反来拭泪了。
“什么事伤心哭泣,真妹妹?”
忽然听得一声沉厚的问话,真真抬起头──一名青年男子跨过花园那道月门而来,一身天青色劲装,看得出来风尘仆仆,却依然不失一股俊逸出众的丰神。
真真那含泪的脸儿乍然而开,惊喜道:“俊秀哥哥,你回来了!”
宋俊秀他是从后园子的角门进来的,把马鞭、坐骑交给小厮,也不换装了,穿过花园取捷径,一心急着要先面见恩师──当然,也为了见真真。
或许,见真真之情,要来得更急切吧。他为近来自己的心态感觉到奇怪,他彷拂是越来越熬不得埋在胸臆间的那股相思,那股情意离开“霞外居”不过五、六日的光景。奉恩师命,先返回彰化营驻地,见过徐参将,再赶赴鹿港拜谒理番同知刘大人,报告水沙连番乱一事,主要是向他们征询处置之道,做一个决定。如此日夜奔波,公务繁荣,然而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真真。
凌秀的年纪长真真三岁有余,他总怀念少时从闵正读书,与真真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时光。
从戎之后,不是征伐,就是转驻在外,两人相见的时机自然就难得了,况且,纵然他得空回闵府向恩师请安,真真已是待字的闺女,他也不便屡屡见她,如往常那般。
这一回,还是为着闵正因病移居到水沙连来疗养,凌秀带兵随行做护卫,这才又有了与真真相处的机会。
相处近一个月,伊人天天入眼来,一颦一笑,都把他多年来对真真种下的层层情愫,挑拨得是波涛汹涌,难以自持。
偏偏凌秀是个行规步矩,严守分际的人,平日行止不肯有半点冒失,何况是对真真,又怎愿有一丁点儿的唐突?因此只能在自己胸中锁住一段柔,没法子向佳人倾吐,苦苦压抑,总像是折磨。
真真对于凌秀,似乎就没有这种复杂深沉的心思,见着他,只是欣喜,浅浅带上了笑,脸上却还有泪痕,眼眉楚楚,使得凌秀看了又怜又爱,内心的那份情意不自禁显露出来。
快步定到真真跟前,下人退去了,他柔声低问:“怎么了?什么事委屈了妹妹?还是什么人欺负了妹妹?”
“没有什么。”真真抿去余泪,这时候感到有些赧然。不过一时勾动思母的情绪,见嬷嬷哭了,自己也跟着哭,想想,还真孩子气。
凌秀却不信,见她眼圈儿泛着红晕,一片对她呵护之心,要问到底。“一定有事,告诉我。”
他越这么追究,真真越觉得羞赧,别过身去,一味否认,“真的没有什么。”
她坚持不说,在凌秀,却感到失望了,他总愿意自己是真真能够托付心事的人。
踅到真真跟前,他起先没说话,只是注视她。真真垂头立着也没动,一阵风来,拂动她的裙端,裙上绣有金线的兰芝和蝴蝶,飘到了凌秀布着泥尘的靴面上,她身上一缕如兰如麝的香味。也飘到了凌秀鼻端──凌秀心头一荡,再也按抑不住,虽压着嗓音,话却说得极其迫功,“真妹妹,?知道?是可以信得过我的,我俩也算从小一块兄长大,这几年虽少相见,但我的心总是……总是记挂着妹妹,妹妹但凡有事,凌秀没有不效犬马的道理,甚至于,甚至于凌秀可以为妹妹出生入死──”
见凌秀说话突然严重起来,真真不能不动容,也不能不脸红,急抬头拦阻他,“凌秀哥哥。好端端怎么说到死上头去了──”
凌秀却突然失了神,紧盯着她,口中喃喃,“真妹妹,我──”他心中有话,吐露不出,俊脸上双颧烧得红红,神情却是一片的迷鳛u。
如此之状,却把真真吓着了,看着他,退后一步,忧急地问:“凌秀哥哥,你是怎么了?莫不是这趟路风尘劳累,还是事有不顺?”
凌秀一下如大梦初醒,也发现自己失了态,十分不安,连忙说:“没有,我没有事,路上一切顺利,平番之议有结果,我还得去向恩师秉告。”
真真轻轻一吁,望了望天色。“爹歇中觉也该起来了,你先过去,我马上给他送午点去。”
凌秀点点头,脸色恢复平静,却还似有一丝迷惘,幽幽望真真一眼,掉过身,走回廊去了。
看着那道修俊的身影,消失在廊弯的几竽绿竹之后,真真这才回转过来,上阶进了厨房。
炉上一锅冰糖百合银耳早炖得烂熟了,真真取下白底篮彩的深碗,盛了两份,加盖配上汤匙,待要唤大丫头阿□,背后忽然有人咕卿道:“那个人,姑娘可要留点神……”
真真吃了一惊,回头见是罗嬷嬷。人佝在角落暗处,嘎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来没由的,只教人听了心头一阵发凉。
真真颤声问:“罗嬷嬷,?说什么?”
罗嬷嬷却不吭气了,一双老花的眼睛只管眇眇眺着回廊。
凌秀去的方向。
不久,真真领着大丫头阿采,送点心到了“汲文斋”。
汲文斋原是座书轩,宁静清幽,也设了寝卧的地方,闵正在此起居,可养病,可读书,必要时见客也方便。
真真打起帘子,恰好见到父亲拥衾而起,她喊了声“爹”,忙赶过去,扶持爹起床、披衣,问他可好。
闵正露出微弱的一笑,拍拍女儿手背,并没有答话。
他今年四十初度,相貌清隽,身体一向偏于文弱,半年前无由的病倒下来,也延请过好几位大夫诊视,看不出所以然,吃了些方子,都没有些效应。
这当中有位老医师曾经表示,闵正有积郁的脉象。真真不免想到,母亲故后这四年,父亲始终是落落寡欢,眉头少有开展的时候──如今这病,只怕一半还是心病呢。
因此,当彰化仕绅提到水沙连有一口泉,治百病有其效,真真便力劝父亲到这里来疗养,暂离开失去女主人的故宅,或能稍稍转移伤逝缅怀的心情。
水沙连一地,果然是个山回水抱,土厚泉甘的好地方,景致尤其清丽幽绝,唯一要顾虑的是,距番界近了。这一阵子,内川番不时出来为乱,闵正携家带眷到这里养病,势不能不提防。
正因为彰化营的刘参将是闵正的旧交,而把总宋凌秀又曾经是闵正的学生,有这二层关系,刘参将特命宋凌秀调了一干兵丁,浩浩荡荡护送闵知县一家来到水沙连,驻守在此。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她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要过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更是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从来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心头思来想去的,一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完,厅外传来朗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秀逸,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事实上,凌秀原是文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十八岁因为家变,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彰化营把总的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釆为两位爷儿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釆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累闵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过坐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听说闵正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到,闵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叠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过,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最近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性十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得眉清目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很乖,”
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慢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美,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不完的霜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