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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赫威路的黄昏金碧辉煌。

山岭叼住一轮红日,整片天空都镀了金,山腰里那幢瑰丽的白色巨宅,洋洋洒洒站在夕阳下,有如金雕玉砌。

李弃是搭了计程车来的。车开进以宅邸主人的祖父为名的林荫道路,司机相当好奇。「你是部长家的亲戚?」

李弃眺望巨宅那排十分巍峨的希腊式白石圆柱,闲闲答道:「我有亲戚在部长家。」

李弃之所以进得了部长的家,是因为宅邸里有个老侍卫官认识他,这老侍卫官是部长夫人当时陪嫁过来的。

老侍卫官穿著泥灰色的制服,发已经斑白了,脸上有种认命似的平静之色,把李弃领到西厢的草坪,指了指开在草坪上几朵鲜丽的遮阳伞。李弃不要他通报,自行走过去。

他慢慢穿过几何图形的花坛,好整以暇的校阅园圃里的花种;蓝星花、美女樱、马齿牡丹……多少认出几品。

遮阳伞下正在举行下午茶,花枝招展的几个女人,有两个脸上的粉擦得死白,像政客的太太;有一个嘴涂得血红,像奸商的太太,另一个断定是恨男人的老小姐,相貌生得刻薄,但一双眼睛带著饥渴。

不过还有一个,有著芭比娃娃似的,极其稚气可爱的一张脸,满头的发发,其下却是一副特别丰满娇娆的体态,唯其因这丰满娇娆,更加显得那张娃娃脸天真得可以。她头一抬,看见李弃,惊声喊道:

「哦,我的天。」却毕竟是高兴、不假思索的奔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胳臂。

李弃低头对她微笑。「嗨,妹妹,好久不见。」

「你回来了。」女孩喜孜孜看他,却又忧虑的回头往遮阳伞那边瞧。

李弃跟著她的眼光望去,这次看准了端坐在一柄红白大阳伞下的女人,她穿一身葱绿,一双手交叠在腿上,直视李弃,脸孔严而美艳。美艳得全无人情味。

李弃本来就不指望她对他会有热情的欢迎。

他和妹妹一起走到伞下,一派绅士风度的向众女颔首笑道:「午安,各位女士。」便往旁边的空位子坐下来,惬意地把一双穿著黑色紧身裤的长腿伸出去。

几个女人瞄著他那双漂亮的腿,嗫嗫嚅嚅回应,唯有那美艳的女人一言不发,把两片朱红薄唇抿成一线,像在强自镇定。

粉白的一个太太开腔道:「这一位可是部长的公子?我还没见过,说是正在舰上见习是吧?」

血盆大口的那妇人紧张地向她摇个头,做著暗示,显然是知道一点内幕的,却徒然弄得另一个满头松水,形成一张o型嘴,左右张望著他们。

李弃笑了,拣起桌上一块焦糖派扔进嘴里嚼,觉得该负起解释的责任。「部长的公子是在舰上见习没错,部长却和我扯不上关系,」他斜眼睨著美艳的女人,微微撇唇笑了笑。「和我有那麽一点关系的,是部长夫人。」

这一句「部长夫人」,满蕴著鄙夷和亵渎。

那美艳的女人霍地起身,向他的客人说道:「抱歉,失陪一下——妹妹,你替我招待太太们,」然後从李弃身边走过去,抛下一句话,「你跟我来。」

李弃向女士们做一个优雅的欠身,随部长夫人去了。她的脚步走得细碎而急促,像狭长的窄裙绊脚似的。她跺跺登上线阔的走廊,穿过玻璃门,进了一间布置得一尘不染的雪白客室,旋即转身愤怒地看他。

「你当著人在胡说些什么?我告诉过你,先打电话给我的秘书,不要一头就到这里来。」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上门来找她,几至於畏惧而严禁的地步,即使他们已有足足两年不曾见面,也几乎不通音讯,这条禁令似乎也没有动摇分寸。

他偏喜欢向禁令挑战的那点趣味性。

「我本来也不想到这里,但是——」李弃耸耸肩。「我有时候管不住自己。」

部长夫人的胸部一耸一耸的,气得喘息似的,她瞪他半晌,恼怒而没有治他的办法,不得不作罢的时候,还留下一缕积怨,态度也就更显得苛刻了。

「什麽时候回来的?」寒著声问。

「前两个星期——噢,就是院会通过预算,部长大开庆功宴的那天。」他非常讥诮的说。

她不理会,迳自打量他。「你晒黑了,也瘦了点。」像是做体检的护士,用著精确而不带私人感情的口气说。

「我跑了一趟南美洲。」

她眉一挑。「寇蒂斯学院呢?」

李弃又一耸肩。「玩完了。」二年前进美国寇蒂斯音乐学院,本来就是玩票心理,没有认真。何况他的指导教授,像鼓号乐队的指挥,不像音乐家,才一年李弃就决定,跳楼和走人,两者只能挑一样。

「这已经是第三所学校了……」

他头一侧,搔著下颔回想,「柏克莱、爱荷华、寇蒂斯……的确是第三所学校了。」开心的证实。三所学校,短则一年,长则三年,全都半途而废,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你要混到什麽时候?」

他咧嘴一笑。「这重要吗?你在乎吗?」

她没作声,但两人都知道答案。这不重要,她也不在乎。噢,她自然有她重视的那一些,比如说家运门风、部长的声望、那个在舰上见习的儿子的前程,一切她的风光,她的荣华。她是很懂得分辨,懂得选择,懂得去芜存菁的,她的生命里绝不留下渣滓,像李弃这样的渣滓。

李弃反过来打量她。这些年了,依旧是他当年挨在门脚上看她走时的风华绝代,可见她替自己做的决定没有错。她出身富贵,也只有富贵才是归宿。世家小姐特别有一种脆弱的娇贵,是禁不起错的,一错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这样翻身的机会。

「你有什麽需要?」李兰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炉的前面,壁炉上方的白色义大利钟计著拍子的走著,好像随时会喊一声「时间到」,然後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弃笑道,绕著一尊水晶雕成的圣母像走。「我没什麽需要?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趁部长不在家的时间。」老天,他对她从来不说实话,但这一句却是真心的。

她却彷佛要尖叫起来。「不要再来!我告诉过你上里人多嘴杂,你想给我惹麻烦吗?」

他背对她,赏析著那尊剔透晶莹、没心没肠的圣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麽以後我们在电脑网路上联络好了。」

她让他去说笑话,交握著一双丰白的手,向前走几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顶好避一避,到别地方去。」

李弃回过身,看她。「这是怕我丢人现眼,还是担心你自己出丑,或是部长受窘?如果部长担心受窘,当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担心出丑,当初何必——」

李兰沁陡然变色,不待他说完,上前便给了他一巴掌。「不许你侮辱我——你只不过是个私生子!」

他从容的、冷冷的笑,颊上的红印子一条一条浮上来。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总能如此无畏地说出来。她不怕伤害自己,当然也就更不怕伤害别人。

「你知道吗?我几乎能够了解我父亲当年为什麽抛弃你一走了之你是个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杀人。」李弃对他母亲这麽说,转身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样长,和他的一辈子一样幽暗。

夜幕已经垂下来了,对李弃来说没什麽差别,他还是走得漫不经心,走得慢,一点也不怕浪费生命。他在乎什麽?自从八岁那年,他母亲选择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选择无所谓。

无所谓人生,无所谓走路,自然,一辆车来到他身边时,也无所谓上车。

驾车的是妹妹,她仍穿著茶会的衣服,一件樱桃红的洋装,充满许多花边和皱褶,让她蓬松得像个樱桃小蛋糕。

「表哥,怎麽走得这麽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长的一条山路,也该派辆车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时那份忧虑的神色不见了,此刻净洋溢著一股娇憨,是个生活被照顾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亲离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弃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兰沁婚後,也许为求个伴,回来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随表姨过著官家生活,显然是也过得不错。

「你这不是来救火了吗?」李弃舒适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刚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著方向盘说道,然後问:「你这趟是回来度假?」

「不算是。」李弃回答。他只是回来,其他什麽也不是。

「表姨说你在美国念哲学和音乐。」

「现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难念吗?」妹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所以谈起实际人生,显得生疏、隔阂、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然而妹妹是没有角度、没有观点的,她只是活著,幸福的活著,於是李弃改口道:「别谈我了,说就你的事吧,这两年都在忙什麽?」

她偏头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我学法文和插花,加入『给流浪狗一个家』的活动,不过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喽,陪表姨忙东忙西——她一直把重点放在帮助孤儿的工作上,募款啦、盖孤儿院啦、成立基金会,做得有声有色,公益社团还颁奖给她哩。」

「照顾孤儿是吗?」李弃觉得胸膛在抖动,简直要失声狂笑。「我母亲这人做事,可真会绕远路,而且总是遗漏了什麽。」

妹妹听不出李弃的讽刺,尽管天真诚恳地说:「如果你觉得我们做的有什麽不足,请多多批评指教,我们会研究改进的。」

李弃只是微笑,让妹妹面有得色的讲述她们娘儿俩的公益活动,也不答腔。一路下山,进了大学城,妹妹才想到似的问他:

「你还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弃外公死後,几房亲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个老佣人,李弃住那儿也乐得清静。

这时车过一栋灰白色调的西班牙房子,李弃望著它。是苗家,屋里是暗的。他起了个顽皮而冷酷的念头,如果此刻屋里有人,他或许会跳下车,敲开苗家大门对他们说:

「我来带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说的,像个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抢得走蔺宛若。

因为她不是那种会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种会轻易罢手的男人——

他认识蔺宛若有十二年了,虽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蔺氏夫妇意外死後,李弃回来过,远远见到苗家长辈把她接走,十二岁的小女孩,异常清秀的小脸带著一股镇定和坚强。他自己十六岁,就算蔺氏夫妇嘱托过他,他也不能做什麽。况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烦。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头,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蔺宛若,她上了中学,亭亭玉立,眉目已显出了她母亲的那分美色。她和苗家的两个孩子在打网球,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好。他飞到美国上大学,没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甚至把她忘了。

没有,他没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还常常梦到她——梦到她母亲最後对他的嘱咐。

「告诉我女儿,爸爸妈妈爱她。」

这些事永远让他感到不耐烦,一对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个显然够坚强,根本不需要他费心思的孤女,却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国外漂泊。终於他受不了,这次回来,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订婚酒会上见到她。

她穿一身瑰丽的礼服,秀发盘梳起来,露出皓洁的一张脸。

李弃没有想到她会长成那麽美。

她母亲的美是一种锋芒毕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让人喝采——而蔺宛若却美得淡雅,美得出尘,像朵淡淡几笔的白描栀子花,非凡的清丽。

然而那副极其秀致的眉眼,却总是蕴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个晚上,李弃看她始终用一种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对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纳闷。最後竟至生气而厌烦——

她是怎么一回事?她没办法开开心心的和人说话谈笑吗?她非得那麽矜持、那麽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绪都隐藏起来了,让人看到的并不是真实的她似的。

等到李弃目睹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样子,更是觉得荒唐怪异。这两个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们显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却见不到一丝男女闲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个老奶奶邻居都要来得比这对未婚夫妻亲热!

然而李弃竭力告诉自己——这不关他的事。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综合这几年来打听到的消息,那又怎样?苗家是个规规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蔺宛若已跟著他们过了这些年,她的下半辈子再如此这般过下去,也未尝不可,他只消去向她道声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开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随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见她靠在墙上,定著一双大眼睛,怔怔望著对墙,她脸上有种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对的那片墙,空洞,茫然,一片虚白。

李弃那种天生的敏锐聪明立刻发挥出来,他明白——蔺宛若做了错误的选择。

但是不关我的事,随她去,他对自己这麽说,完全没有一点良心不安。

李弃走向前,打算好了,只消说句「恭喜」,然後就拜拜,无事一身轻。

他看到她在灯下的脸,他伸出了手,他触及她的粉颊,他唤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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