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环视周遭瞪大眼睛听取结果的两位刑警,「我想他们这次的臆测或许有一定的可信度,这应该是连续杀人事件。」
「杀人魔吗」这不啻为一个重大关键。
「此外,」还有下文:「你们说两起案件都不像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犯案,所以我另外比对了监识科拿回来的几个样本,有个现象我觉得很有意思。」
在他正想揭发谜底的同时,另外有人敲门进来,来者似乎不意外还有其他人聚集在此处。
「今天真是热闹。」藤浪阳朔彷佛也不意外这个人会出现──刚好他正想找对方。
「我想报告差不多该出来了。」堀川优朔是算好时间过来的,只是没料到会巧逢他人。
他多少猜得出来搜查课的人是为了哪个案子而来的。
「你还是一样认真耶,也不想想因为这几个案子让我的工作量暴增,怎麽有办法每次都那麽准时嘛。」藤浪阳朔抱怨。
说归说,他依旧绕到後方的办公桌、从堆满各式纸张文件的杂乱桌面上抽出一叠资料,递给对方,「呐、既然来了,就一起听吧,这些案子巧妙连结在一起了喔。」他眨眨眼。
其余三人听了他大胆的言论,不禁互望了一眼,心里扬起不好的预感。
「回到刚刚的话题,那两个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应该八九不离十,假设凶手是a好了,第一个案件称做独居案、第二个叫家庭案,」他走到後方的白板上写上两个案件的代称及凶手的代号,继续说明:「我请监识科拿回来一些在独居案中采集到的样本去比对,其实也是出自同一个东西。」换句话说:「如果是在同一个空间里发现的,那几乎可以大胆假设、这个人曾经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他的一席话成功引起一阵小骚动。
「等等」千原阳平再度揉揉太阳穴,「事情不会是我所想的那样吧」发现更多线索是好事,但怎麽有种更复杂的感觉
「也就是说,独居案的被害者跟凶手a认识、甚至生活在一起,不知道什麽原因a杀了同居者,然後再去杀害附近的邻居」名越琉伊整理藤浪阳朔的资讯。
「嗯哼。」大体来讲就是这样。
「但我记得独居案的那个被害者是独居状态」平常跟左邻右舍没什麽互动,和家人似乎也断了联络,除了上下班之外根本足不出户。堀川优朔道出疑惑。
「这我就不晓得了。」找出真相是刑警的工作。藤浪阳朔耸耸肩,「说不定还有什麽密室之类的地方没被发现呢。」他看了其他两位第一线刑警。
「那跟我的案子有什麽关联」他没忽略方才对方所说的话,堀川优朔大致浏览了下手中的报告,好像跟前面两个案子没有重叠的地方。
「你手中这个被害人的指缝中,有着家庭案里那个孩子的学校制服纤维喔。」另一个爆点,藤浪阳朔不疾不徐地宣布。
「蛤」另外两名刑警忍不住惊呼,连一向少有表情变化的堀川优朔也皱了皱眉。
「据我所知,家庭案中虽然没有钱财方面的损失,但少了几件衣物是吧这讯息警方似乎没有对外公开」他突然心血来潮做了个大胆假设,没想到却意外得到这个结果,「也就是说,」他再於白板上写下「少女案」,然後将凶手a划箭头连结过去,「这不就形成了巧妙的关联。」
冥冥之中似乎所有环节都串联起来了,指向一个他们还不清楚结果的方向,却不完全如同一开始般毫无头绪。
「如果藤浪的推断没错,这凶手少说杀了四个人了」千原阳平沉下脸,「这还不包括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是不是还有其他被害者。」
而且手法残暴。
「我比较好奇凶手为何要割下那些器官」警方没对外公开的资讯包括:第一个案子中的被害人、其男性生殖器官被割下後,还被凶手塞进肝门里,一开始甚至找不到。
应该不会没有原因。藤浪阳朔觉得凶手具备自己的想法,并非盲目杀人。
只不过两个案子、或这三个案子的被害人间有怎样的共通处,就是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而在事情真相尚未大白之前,接连两起命案已造成原先平静的社区人心惶惶。
「第二个案件中的被害人、怎麽看都来自普通的家庭,除了房贷外,没有其他债务或资金周转的问题,」名越琉伊看了下自己的笔记说道,「实在很难想像有谁会对他们存在这样的深仇大恨要灭门。」
「是说,第一个案件发生时,好像也有问到他们夫妻的证词」千原阳平翻了翻记录。
「我记得媒体当时有去访问他们。」名越琉伊整理脑中的回忆,「他们说偶尔会听见那间屋子传出怪声,因为跟独居案的被害者不熟、平常没什麽交集,他们都认为对方应该是在看影片之类的──据说他给人的印象就跟宅男一样。」
此番证词的内容有什麽不妥的地方吗
在一旁跟着吸收情报消息的堀川优朔不禁皱了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又说不上来。
「如果我是凶手,应该也看得到那个报导。」何况新闻又一直反覆播放,「如果是看到报导後才激发凶手想要灭口的杀机,那这番证词一定有问题。」
然而问题症结究竟在哪里,还有得伤脑筋。
「总之,」在众人的思绪再度绕进死胡同前,千原阳平拍了拍手、要在场所有人打起精神,「至少暂时确定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接下来就往这个方向侦查吧。堀川,看来有必要申请成立特搜了。」他看向始终沉默不语的年轻警官。
盯着手中的报告片刻,最後堀川优朔点点头,算是同意他的建议。
看到很多作者都被盗文了。
此风真是不可长。尤其该网页还讲得一副理直气壮、彷佛是经过原作者同意所转载过来的样子;想要写信去请对方删文,还找不到可以写信的网址,啧。
总之,不告而取即为盗,有再天大的理由都一样,请不要把自己的偷窃行为合理化。
本篇文会分上下半部张贴。如过要转走文章,请原封不动将这段话也转走,这样才是衷於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