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也许它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它才到处流浪。
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它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它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
他发现,它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它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它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它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它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它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
“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
“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它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它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
“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它的牙齿!”
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
“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它该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
“它太瘦了,和它的骨架相比,它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它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它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
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
第2章(2)
“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
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
“怎么回事?”
见他不顾伤口的扯着那厚重的熊皮,凯担心的走上前来。
波恩脸色难看的抬起头来,将那摩擦过的地方掀开来给她和朗格、穆勒看,道:“这头熊被人逮到过,这些是戴了伽锁钟铐的痕迹。”
凯一怔,低头查看,那毛皮之下,确实有一部分的皮有着摩擦的伤痕,她脸色瞬间刷白。
“狗屎!”穆勒咒骂一声。
朗格脸色也瞬间沉了下来,连连粗声咒骂着没有人听得懂的方言。
“安德生呢?”波恩冷着脸放下熊皮问。
“在田里帮忙。”朗格说。
“叫他回来,骑最快的马去通知赛巴斯汀。”波恩看着南方森林后方的那座山脉,脸色难看的说:“要他全副武装,带上所有能用的人马过来,动作快。”
朗格听了,没有多问,立刻转身跑去找安德生。
波恩的话,让她瞬间领悟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