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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18

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悦。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护和安慰。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强悍。他运筹帷幄,高屋建瓴,有着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炼成刚的智慧。所有蹩脚的伪装和刻意的讨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他什么都不需要她来做,只是把她摆在那里,像一只水晶花瓶,因为易碎,所以连一个指头都没动过。

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却莫名其妙的让人安心。地老天荒,心旷神怡,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当这些莫名其妙的字眼从心里跳出来的时候,飘云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他们现在可不就是这样,像一对相守多年的糟糠夫妻,心素如简,人淡如菊。

抬头瞧见龙天佑奇怪的眼神,飘云暗自伸了伸舌头,有些得意忘形了。随手指了指电视,看都不看就随口胡诌:“太搞笑了。”

龙天佑扭头一看,新闻联播,胡锦涛正在走访灾区人民。

从那时候起龙天佑就知道了,这信口开河的本事,她童飘云如果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两人开始随意的交谈,说的都是一些不疼不痒的话题。天气,交通,菜肴的味道,还有那不断上涨的物价。天南海北,东拉西扯,两个人都是如此的漫不经心,可以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结束。

龙天佑有时候也会聊起自己少年时的经历,跟随父母辗转在广东打拼,语言不通,书念不好,经常被当地的地痞欺负。父母为了生计辛苦奔波,无暇顾及他的感受。生活的窘迫和被胁迫的无力感,让他的童年和少年过得刻苦而暴戾,慢慢养成了睚眦必报的个性。加之父母早逝,街头流浪的生活,更让他体验到世态炎凉的刻薄和颠沛流离的艰辛。多亏隋洋的父亲千辛万苦的把他找回来,重新打造。否则,他要么横尸街头,要么变成马夫小偷瘾君子,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飘云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对隋洋有求必应,原来这里面还有这样一段渊源。龙天佑是个有经历的男人,曾经身无常物,家世凋零。饱满丰富的阅历让他比一般的男人坚强刚硬,却也更加的冷酷无情。从这一点来说,是隋洋和寒城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隋洋经常打电话过来,打给飘云,问她的情况,飘云说自己很好。打给龙天佑,拜托他照顾飘云,龙天佑也说好。两个人都没把受伤的事情告诉隋洋,像说好的一样。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让原本舒缓的气氛变得紧张而诡异。

有一次,接过隋洋的电话,龙天佑心不在焉的吃菜,飘云一声不响的喝汤,有意无意的盯着鱼香肉丝发呆,突然发现菜里面有异物,有几分苍蝇的形状,却又神似炒糊的葱花。还没看明白,就被龙天佑一筷子夹了起来,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看都不看就放进了嘴里。飘云张了张嘴,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一会,想想又觉得不妥,于是小心翼翼的问:“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龙天佑眼睛都不抬一下,一脸麻木的酷:“没有。”

飘云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又问他:“真的没有?”

龙大少爷皱了皱眉毛;“真的没有”

飘云噢了一声,说:“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只苍蝇一直都很羡慕蚊子的生活,它死了以后,灵魂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问它下辈子想变什么?苍蝇不好意思说变蚊子,于是它就和上帝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不料上帝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卫生巾。苍蝇很懊恼。过了几天苍蝇的灵魂又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有问了它同样的话,苍蝇这次学精了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但是要长翅膀的。于是上帝把它变成了一个护翼卫生巾。”

龙天佑像看傻瓜似的盯着飘云,飘云干笑两声,心想这个笑话真是够冷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龙少不耐烦了。

飘云咳嗽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我的意思是,苍蝇也是很可怜的,它们跟我们一样,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不仅如此还要被人类屠杀和虐待。一个不小心,掉进菜里,就是粉身碎骨煎烤烹炸的命运。所以……”

“所以什么?”龙天佑双手环胸,静候下文。

飘云咽了口吐沫,指了指那盘色香味俱全的鱼香肉丝:“我其实是想告诉你,你刚刚,好象,吃进去,一只……”

此话一出,龙天佑的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没等飘云说完,就一路狂奔,冲进卫生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飘云在门外听着里面呕吐不止的男人,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与我无关,再说,也不一定是苍蝇,说不定只是炒糊的葱花而已。

第二十三章

他们不过是相遇在尘世间的陌生人,一个轮回过去,他坐拥江山,她一败涂地。

捧着一大把白玫瑰的龙天佑从花店里走出来,看着过往行人不约而同的注目礼,发觉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傻过。以前看到底下人,为了讨女人欢心,傻呵呵的买花站岗,还笑话人家没出息,现在可好,笑人不如人。

可这又能怪谁?人家自己要来的,是你怕她从此一去不回头,死活不让出来,急得跟猴子献宝似的,挣着抢着往前冲。

他无奈的摇头,把花放在副驾驶位,向看守所开去。

我妈妈喜欢花,去看她的时候,一定要带上鲜花,让卖花的小姐在上面洒些水,让花看起来更新鲜些,更漂亮些。

这是来之前,飘云特意吩咐的。

龙天佑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软骨,被个柔柔弱弱的小女人磨的没有半点血性。还没怎么着呢,就敢颐指气使了,以后要是有点关系,还不爬到他头上去?想到这里,嘴角不由自主的扬了起来,如果他此时照照镜子,就会发觉那是一个微笑的雏形,哪里有半点委屈?根本是一副愿打愿挨的傻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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