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她俯□去看她无神的眼睛,里面黑的就像无底洞,却什么也没有。
“出院前最后一次给你测体温,情况很好,等一下于先生就来接你回家了,不用再呆在这个令你讨厌的地方了,这下你高兴了吧。”
“回家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要不然还是会进来的,你数数都几次了,今年都第三次了,最好准备个火盆跳一下,去去晦气。”
一直说了这么多,一点回应都不给。
顾湘手中的体温计都几乎快被捏断:“你还要这样多久呢!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我知道你什么都记起来了,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你到底是在为难自己什么呢?”
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点激动,顾湘缓了缓,继续盯着她道:“你母亲去世那是生死有命,谁也躲不过的事情,与你又有什么相干!哪个母亲不想和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一起,她离开你瞒着你也是因为她太爱你,不想让你受到一点伤害,可是你是怎么报答她的,不替她继续延续生命,还在这里放肆地挥霍,你对得起她一片伟大的良苦用心么!”
“再说那个阿强,我早就和你说过,他没有死,只是犯了法被关进了监狱,我知道你肯定是因为他为你挡了那一刀震撼住了,包括其他所有人在内,也都很惊讶,他的反应太过突然,没人能想象到他那么一个人会为了别人去挡刀,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感情还用说么,你呢?又是怎么回报他的,仍然是这样毫无意义地折磨自己。”
“还有什么呢,于牧是吧!对于他我都不想多说了,按理说他利用完你以后,完全可以像戚薇那样毫不在意地将你丢掉,但是他没有。你都变成这样了,连一个正常的普通女孩子都不如,可他还是这样尽心尽力地把你像个婴儿一样照顾着,生怕哪里跌着碰着了,下班回来不用说怎么对你的,就是上班那么忙的时候都要每隔两三个小时都要打电话过来问一下,就担心你有什么闪失!”
顾湘越说越感觉自己的眼睛酸涩难当,深吸一口气:“有一件事情你还不知道的,就在上个月的时候,他请了律师来,将遗嘱都立好了,所有财产的继承人都是你,只有你一个,怕自己出个意外,你会无所依靠,他还那么年轻啊,连这个都想到了!”
“你那么善良,对所有人都那么宽容,为什么就是对他那么苛刻!”
她忍不住还是哭起来了:“我不知道一颗爱人的心到底有多广博,如果换成景知,他只要对我有于牧对你十分之一好,我都已经满足了。”
“你不能那么贪心啊,会折福的!”
她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对方依然还是那个样,侧脸朝着窗外,一眼也没看她,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顾湘顿时泄了气,好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上,软棉棉的一个受力点都没有,反而弹回来又伤了自己结痂的伤口,真是疼的很那!
她踉跄一下,站直起来,自嘲一笑:可这又能怨秀秀么?接二连三的巨大打击没有几个人能受的了吧。
就当发泄一下好了……
低头看了下时间,差不多了。
果然,门接着就被推开了,于牧走了进来。
顾湘简单了和他汇报了一下今天的情况,自动替他们掩上门出去了。
于牧走过去低头摸摸女孩的脸,坐到藤椅边,然后将她抱进自己怀里,轻笑道:“宝宝今天好像比昨天重了一点点,是不是偷吃蛋糕了。”
他这么说是有典故的。
明秀小时候不爱吃饭,一天到晚总是吵着要吃蛋糕,于牧当然不准,每天回来就会把她抱起来掂量一下,这样说一句,诈她说出实话,明秀一开始还老实承认,后来就知道他是诈自己的,学聪明不回答了,可薄红的脸皮每次都会透露她真实的想法。
可现在没有了,什么反应也无,好像没听到他的话一样。
于牧抱紧她,贴近自己左胸腔的地方,那里有个跳动的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地缩紧。
过了半晌,他深吸一口气,对着明秀又笑了,唇边印出两条明显的沟壑:“我们回家吧。”
于家现在算是于牧当家,但他今年过节没有回主宅,上个月他去交账的时候回过一次家,再不复往日的热闹兴盛。
于家下人见了他明显躲躲闪闪,很怕他的样子。
田笑恨于丰玉将家主位置让给于牧,正式和于丰玉离了婚,带走了主宅里将近三分之二的财产。
人老了总会追悔过去,于丰玉有愧于她,便也听之任之。
空荡荡的大宅里如今只剩下他和于昶两个主人,都是孤独清冷的人,整个屋子平日里格外静谧。
于丰玉心灰意冷,看完今年的账,没有发现任何差错,便将公司里所有事物全部交给了于牧,从此后便再不见客,他的这一生到此,基本上画上了句号。
明秀住院,于牧便陪着她,家里就空置了下来,什么东西都没有,过节的话得必须上街购置。
这几天正是购物高峰期,又是中午的时候,很多市民都赶在这个时候去超市购物。
走道上到处都是推着购物车的行人,人头攒动,摩肩擦踵,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明秀虽不是个喜欢制造热闹的人,却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于牧本身却是很厌恶这样的场景,他一点都不喜欢和别人的亲密接触,但为了讨明秀欢喜,也就忍了下来。
看看身边的女孩,正侧头望着旁边的货架,和以前正常时,许多次来买东西的姿态一模一样,他的心一跳,转过她的头,仔细分辨她的眼,心又落了回去。
还是那样黑洞洞的没有光芒。
于牧闭了闭眼,不是都过了这么多天了,怎么还是会一次次地感到失望。
超市里基本挤不动,于牧强忍着厌恶,一边将明秀护在怀里一边分手挤开人群,头上都冒出了汗。
不由得下意识再看明秀,双颊透粉,鼻梁上汗珠两三颗,也是热了。
还是这副样子好看!
不顾大庭广众之下,于牧忍不住在她唇上啄了一下。女孩立刻捂着嘴退开两步,眼睛睁的圆溜溜的。
终于有点反应了,于牧心中一喜,把她拉过来,又亲了一下她的脸颊,是暖热的温度。
今天的衣服是他出院前特地帮明秀穿的,上面是粉红色的立领花边针织衫,怕秋天风凉,外面还加了件薄外套,头上也不忘戴上一顶彩色横条纹编织毛线帽。
的确是穿的有点多了,还挤在人这么多的地方。
将头上的毛线帽子取下来,额头果然也湿了,有两缕刘海粘在上面有些凌乱。
于牧从口袋里掏出一方纯白的手帕,细心地给她擦拭干净汗迹,还顺手理了理她长顺的发丝,头发快大半年没剪了,好像又厚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