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沈梦知,伯公府嫡出的女儿,也算是出身名门,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
自幼学习礼仪诗书,知晓分寸进退。处处守礼,最是懂规矩。
怎会如佘氏所说的那般不堪?!
佘氏像是听了天大的笑话,蹲下身子,将早已准备好的抹布塞到她嘴里。
以仅能两人听到的声音道,“我便是害你,你又能如何?我便是要你死,你又能如何?!看看,睁大你的狗眼看看!看看这偌大的上京城,有谁会听你一句辩驳?”
说到这儿,佘氏霍地起身,抬起一脚,狠狠踹在她心口,直将她踹得弯了腰肢,挺直不了脊背,这才痛快的勾了勾嘴角。
紧接着,一口唾沫吐在她脸上。
佘氏看着她,哂笑,“上京城的耻辱,败坏门风的孽障,该不该杀!”
一呼百应,皆是说,“该杀!”“杀!”
一个个的,争先恐后的往她身上吐口水,更有甚者,拽了她的长发,捡起脚边的尖厉石头去划她的脸。
一口一个荡妇的叫着,恨不能将她的血肉都分离出去喂狗。
她躲不得,亦躲不过,只能生生受着,将那些丑陋的面孔一一看过。
终是骂累了,扔累了,折腾够了,她被扔进竹笼里。
不过瞬间,削尖了的竹条尽数没入她身体。
刺骨的疼痛令她挣扎起来,每动一下,都是皮肉翻飞,那竹条上,满满沾着她的鲜血。她蜷缩着身子,不敢再动。
佘氏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当即命人找来嗜血的虫子扔到她身上。
虫子在她身上爬,咬着她,是噬心的痛,她下意识去驱赶。等待她的是竹条穿身而过,刺骨的痛。
她绝望的挣扎着,越发明白生不如死的滋味,是那般的难受。
佘氏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手帕一甩,指着她跟众人说,“看看她多痛快,速速去找了虫蚁来,成全这荡妇!”
那一刻,她宁可将她抛入长淮河,让长淮河的水淹没她。可是没有,等待她的,是身上的最后一滴血被吸干净。
终是后悔了,后悔守着那吃人不吐骨头的所谓的名门闺秀的规矩,非要嫁进梦家这个牢笼,挡了佘氏的路。
若重新来过,她再也不要做那般愚蠢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