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前辈子有可能是说书先生,最精彩的时候居然嘎然而止,自顾自地喝起了啤酒,急得我追问不止:“你怎么了?”
“米,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后面我要讲的事情,肯定完全超出了你的想像。”熟饭说得越来越严肃。
“我知道了,你后来一咬牙,一闭眼,就从了阿彩。对不对?”
熟饭一个劲地摇头。
“那就是你反过来把阿彩给那啥了?”
熟饭还是摇头。
“唉呀,你倒是说啊。”
“米,我是一个形象高大的男人。”熟饭说。 “你长得倒是很高大,至于形象么,呃……只能以后再议。”我的胃口已经被吊得高高的,“熟饭,你倒底说不说?再不说,我去小马面前说你坏话,破了你这个‘高大的形象’。”
熟饭伸出右掌在我面前一挥:“当时我一咬牙,一闭眼,对着阿彩的脑后这么砍了一下,把她打昏了。”
啊?我呆了差不多十秒钟没有反应过来,紧接着一阵暴笑,眼泪都笑喷:“你也太狠了。”
熟饭直叹气:“我从来都没有打过女人啊,这次真的是逼急了。我的形象啊,我的形象!喂喂,米,不能这么笑我,还笑,还笑,再笑我就翻脸了。”
我揩去眼角的泪水,上气不接下气地问:“你把她打昏了还让她睡地上啊?太没风度了吧?”
“我这是为了安全着想嘛。啊呀,你不知道那天晚上有多险,我差点贞节不保。”
“拉倒吧,你那贞节早就不知道失身给多少个无知少女了。”我好不容易忍住笑,正儿八经地说:“熟饭,阿彩的确很喜欢你,只不过方法用错了。你不要怪她。依你的话讲,人长得帅,没办法。”
熟饭叹了口气:“看上去挺精明的一个女人,怎么处理起感情上的事来就那么笨呢?真以为和一个男人好过了,他就会是你的吗?如果真是这样,这世上就不可能会有一夜情这回事了。米,有空帮我劝劝她,我和她是不可能的。你也知道我泡妞的原则,像这种窝边草,我肯定不会吃。”
“我早就劝过了,甚至我还跟她说了你有女朋友,不过她依然不死心而已。”我说,“熟饭,从阿彩这个例子,我相信你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了。”
“什么,现在才相信?那你以前认为我是什么?”
“痞子。”
“那现在呢?”
“有魅力的痞子。”
……
回到家门口,彼此话别,熟饭笑着对我说:“米,那个促销小姐不是祝我们有个愉快的夜晚吗?我们是不是不要辜负了这个祝福?”
我笑咪咪地问:“熟饭先生,今晚的火锅你吃得还高兴吗?”
“高兴高兴。不要自己出钱的东西,吃起来当然高兴。”
“这不就证明我们已经有了个愉快的夜晚了吗?”
“我想要双倍的愉快。”熟饭的脸皮厚得有些不像话。
我没好气地一脚踹过去,他机灵地躲开。
“快乐太多,会乐极生悲的!晚安。”
*
如果仅仅因为熟饭对我说过几句不正经的话,就认为他对我有意的话,那就错了。因为第二天晚上,他带了一个漂亮的女人来我家做客。那女人我也认识,并且很熟,熟到我见到她时,都只能小声地说话,因为她正好就是我们公司的中方代表,我的偶像——李莎。
如此完美的女人,让阿彩恨得咬牙切齿,她中途回到房里换了一套自认为最棒的衣服,另外又补了个让自己看上去嫩点的彩妆,折腾了半小时才重新站在李莎的面前相一较高下,然而阿彩还是输得一塌糊涂。
李莎身上那种与身俱来的高贵让人窒息,甚至衬得一旁的小痞子熟饭也比平日顺眼多了。
我终于相信“近朱者赤”这句话。
客厅内的气氛雷光电闪,阿彩的每句言语看似客气,而实际上句句带刺,而李莎都能够不动声色地将所有的危机化于无形。
我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
“怎样?”熟饭暗暗问我。
“阿彩的‘笑里藏刀’虽然用得巧妙,但李莎的‘凌波微步’却更胜一筹。人生果然处处是江湖啊。”
第二十二章
也许是武侠片看得太多,我喜欢用江湖来形容这个刀光剑影的社会,而世人则是在江湖中飘荡的三教九流。
大家都说江湖险恶,在我看来,这种险恶只属于功成名就的英雄儿女和那些成天想着扬名立万没事折腾自己也折腾别人的剑客。
类似于我们这种丢到人群之中很快就被淹没不见、并且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的无名小卒,江湖还是太平的,那些血雨腥风的事情,虽然见得到,却沾不到。
以李莎的成就与地位,她应该属于峨眉派掌门,至于阿彩,比较像那种整日里惹是生非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的三流门派的小弟子。
阿彩是勇敢的,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胜算的机会,却依然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让我有点不忍心看下去。
“可惜,真可惜。”我摇头轻叹。
“可惜什么?”熟饭问。
我看着依然在与阿彩过招的李莎,那份笑傲江湖的霸气让我折服,钦慕不已:“多好的一朵鲜花啊!怎么就插在你身上了呢?”
“因为我比较肥沃。”熟饭洋洋得意地回答,完全忽略掉我语中的讽刺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