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渴了吧,那个酒看起来挺好喝的。看到沈奕的目光斜斜地飘过来,我特镇定地从吴越手里拿过他的杯子,在沈奕鼻子底下晃了两晃,傻笑:“沈总,我也敬您。”说罢,脖子一仰,相当豪气地喝光杯中酒。
沈奕面部肌肉陡然僵硬,眼神犀利得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我垂目,看到沈奕捏着杯子的手,白皙修长,手背上隐隐有青筋跳动。
这还剩一口酒的杯子是有一百斤还是两百斤呀,瞧他用力得~
我咽了咽口水:“沈总,小心捏碎杯子。”
他手背上的青筋又跳了跳,然后我听见他冷哼了一声,然后修长的腿迈开,很快远离。
我抬起脸,正好看见吴越阴晴不定的俏脸,看见我看他,他才收回眼神,冲我微微笑了一笑。
我觉得这笑容冷飕飕的~
酒会结束之后,我和吴越站在马路上吹冷风,吴越脱下西装披在我身上,叹息道:“老板娘,跟着我,您辛苦了。”
我冷汗。
诶,这是个装x的年代,凡是高级会所,都喜欢选在那种所谓风景秀丽空气清新其实鸟不拉屎的地方,叫我们这种连自行车都没有的人怎么活?看着面前跟车展似的开过一辆又一辆,我暗暗咬碎银牙,资本主义,等着吧,老娘让共产主义把你先啥后啥了!
一辆很眼熟的车子在我们眼前停下,车窗缓缓向下,露出一张熟悉的脸,他的声音在夜里微冷的风中有些模糊:“吴总,一起吗?”
车里的灯光很昏暗,我看见他身边坐着的那只,清纯的面孔,和清纯相反的事业线,和那条水蓝色的小礼服,是那个假正经的模特。
额,当然,假正经什么的是老娘的个人观点,不过老娘看人一向很准很有眼光的,看看沈奕和吴越的品质就知道了!
我咬牙切齿,豪放地摆手:“不用啦,我们已经打电话叫车了,就不打扰沈总您老人家了!”
沈奕看也没看我一眼,只是冲吴越点了点头,车窗关上,那小破车子屁股冒烟地走了。
我恨恨地跺了跺脚。
吴越的声音在夜风里似乎有些遥远,却依旧温柔:“安安,你叫车了?”
我一愣,随即大咧咧地笑:“这不正要叫么?”
他笑笑,伸手环住我的腰。
我再楞,烦躁的心慢慢平静,闭上眼睛将脑瓜瓢子靠在他胸口。
吴越胸口微微起伏,温和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安安,叫车。”
我汗~
吴越最近很忙,一直在准备参加沈奕那边的竞标,我觉得其实他是没什么希望的,以沈奕对我的憎恨嫌恶程度,他那种睚眦必报小气吧啦公报私仇的人,会把活动包给我们?
我最近也很忙,一直在找工作,最后找了一个兼职,要求有广告学基础知识,大概就是给他们广告活动打下手的,一天三百,我挺乐呵。
我想其实我在沈奕心里并没有那么重要,他并没有我想象地那么恨我,所以吴越居然真的和传亦合作了,我工作的前一天晚上,他打电话给我:“安安,想我了吗?”
趴在床上,把明天准备穿的衣服收到一边,我懒懒地说:“还好。”
吴越委屈:“没良心。”
我笑,大家似乎都说我没良心,连我都要怀疑了,难道我真的没良心?
“明天来找我吧!”吴越的声音充满了无限希冀。
我撇嘴:“你最近不是春风得意,忙得脚不点地吗?”
他笑:“所以才需要安安和我一起奋斗嘛。”
好不要脸!
我没好气地打断他:“老娘明天也要上班了!”
他似乎恍然大悟:“哦,对,我忘记了,那你明天下班的时候我来接你。”
我仰面躺在床上:“好吧。”
第二天,我精神抖擞地出门,视死如归地挤地铁,然后跟一条狗似的到活动现场。
诶,底层人民的生活就是不容易啊,再次yy共产主义压倒资本主义的禁制级画面,我蹂躏蹂躏再蹂躏,不让你□开花也得让你丫丫的菊花尽碎。
额,这什么逻辑?
活动现场还在初期布置阶段,我看着连夫那个巨大的的蓝色logo,有点傻眼,不会吧,这么巧?
吴越的手下看见了我,大老远奔过来,拍我的肩膀:“老板娘,您太够意思啦!”
我汗颜:“额,我是来打工的。”
那哥们还不明所以,吴越那把温柔的声音已经我身后响起:“那也好,白拿一份薪水。”
我觉得我的腿有点软。
吴越笑吟吟地走到我面前:“安安,你之前没有参加面试么?”
我迷茫摇头:“他们直接通知我过来了。”
吴越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来是沈总的意思,见是你,直接让你过来了。”
“啊,他,他干吗直接叫我过来啊?”我有点结巴,主要是脑子被震得有点回不过神。
吴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随即又浅笑:“我想,是他觉得我的安安很有才华。”
多讽刺的一句话啊。
吴越跟我说了两句就去忙了,我则要去跟传亦那边的人报到。
接待我的是个三十来岁,妆容精致的大龄女青年,她用一种你是奥特曼吗,怎么内裤没穿在外面的眼神上上下下扫了我好几路,才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把我领到活动场地的一角,那里,一个颀长的身影正慢慢地泡茶,他穿着黑色西裤白色衬衫,衬衫有很淡很不明显的纹路,没有系领带,解了两个扣子,袖子也向上挽着,恩,挺随意的。
有一种慵懒的美。
怀着不知道是什么心情的心情走到他身边,他没有看我,只是慢慢提起茶壶,把澄澈的茶水倒进白底的烤瓷茶杯,淡淡地问我:“喝什么?”
一般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我应该相当白领地勾起一个27.5度微笑,仪态万千地说:“咖啡,谢谢。”或者“茶,谢谢。”
可是,天不遂人愿,我的脑子跟别人的不太一样,所以我很傻咧咧地说:“养乐多。”
沈奕提着茶壶的手抖了一抖,随即很淡定地对我旁边的大龄女青年说:“lily,去买瓶养乐多。”
我听见传说中lucy的妹妹磨牙的声音。
我看着沈奕很惬意地喝茶,有点气恼:“怎么是你。”
沈奕翘着二郎腿,斜斜睨了我一眼:“不是你自己投的简历么,你自己没看清楚吗?”
我语塞。
他又喝了一口茶,才漫不经心地开口:“你负责这个项目,代表传亦监督活动的进展和安排,每天来我这里汇报。”
我咋舌:“我?”
他点头。
我汗颜:“不会就我一个人吧?”
他再次点头:“人手本来就不够,你还希望我配什么人给你?”
我冷汗,有这么高级的兼职的吗,负责一个项目?
我赔笑:“沈总,这个难度也太大了吧,您也知道,我一应届毕业生,没什么经验,要是给我搞砸了,我可是没钱赔的,俗话说的好,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沈奕把茶杯往旁边的桌子上一放,发出轻微的声响,顺利打断我的话头,他白了我一眼,凉凉道:“那也可以,般矿泉水,扫地捡垃圾,送外卖,三十块一天。”
我笑:“沈总请相信我,我一定完成任务!”
他重新拿起茶杯:“恩,具体的情况让lily跟你说,你每天跟我汇报。”
我点头如捣蒜:“好的好的,可是沈总,我要怎么联系您?”
沈奕抬眼。又是斜斜的一眼,里面有不明意味的意味,然后他重新垂眼,声音冷淡:“我的号码没换。”
我一时怔愣,我早把他的号码删了,但是不知不觉间,一向对数字没感觉的我居然记得那么清楚,尽管一年没有打过那个号码。
我还在发愣,沈奕已经从口袋里拿出张名片,丢到我的手里:“来公司就可以。”说罢,颀长的身影已经往活动场地的中心走去。
我愣愣地看着手里的名片,简洁的小纸片上沈奕的名字那样醒目,他以为我不记得了吧。
怎么会呢,怎么会呢,我是个记仇的人,怎么会忘了他和他可恶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爬来更新,嘿嘿,,,
天气真是热瓦,贴完文偶得去冲个澡,偶的室友都回家鸟,一个人的寝室,
额,恐怖~~~特别是飞进来一超巨型甲壳虫。。。
大家的五一假期过得快乐吗???
☆、疑似苦肉计
走到场地的时候,就看见沈奕吴越和lily三颗脑瓜瓢子凑在一起,唧唧歪歪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大大咧咧地走上去,吴越第一个看见我,冲我咧嘴一笑,然后是lily,她手里还拿着养乐多,看见我,漂亮的脸蛋立刻扭曲,沈奕看也没看我,只是对lily说:“你也先留在这里吧,带带她。”然后对吴越点点头,留给我一个潇洒到欠抽的背影。
我就这么成了吴越的上司,他对我苦笑,很无奈的样子,对此我感到忿忿,他微笑给我擦脸上的汗,摇头叹息:“能在安安手底下做事,真是太幸福了。”
我很不好意思。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高级主管生涯,恩,感觉不是太好,因为帮我买过一瓶养乐多的lily明显把我当白痴,我对舞台布景提出的异议,她只是一个劲地翻白眼:“舞台布景用产品的大幅广告,这是办活动的一般规律,”她继续用眼白对我,“就算是学生,也应该学过这些吧。”
我很笔直地站在那里,一脸的大义凛然:“ 采用新的有创意的布景,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
她鼻子朝天,冷哼。
我鼻子朝她,打喷嚏。
她怒:“你!”
我讪讪:“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最后这件事情还是没决定下来,我在下班前一个小时赶去沈奕公司给他作汇报,吴越给我拦了一辆的,对我说:“我一会儿去接你。”
我点头。
写字楼是熟悉的写字楼,人是熟悉的人,可是有些东西还是不一样了吗,我心里又开始冒苦苦的小泡泡。
沈奕公司的那层空无一人,只有总经理办公室亮着灯,也是,现在大家都在外面忙吧,他这个总经理怎么还有空在这里?
我慢吞吞地走过去,他没关门,我象征性地敲敲门,就听见他的声音传过来:“进来。”
我走进去,在他对面坐下,他正盯着电脑,手噼里啪啦地敲键盘,没抬头看我。
于是我愣愣地肆无忌惮地看着他。
“说吧。”他淡淡地说。
于是,我捏着衣角开始说,开始还怯怯的,说着说着,老娘那股子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气势又跳了出来,说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唾沫横飞。
沈奕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下敲键盘的手,他一直没说话,只听我把所有话说完,垂目沉吟了一会,才开口道:“知道了,关于布景的设置,你把你的想法做成效果图,我再看是否要更换。”
如果我的上司不是沈奕的话,恐怕没有谁会听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的话吧。
诶,我有点儿感动,就是野马对伯乐大叔的那种感动。
讲完一切,他点点头:“可以了,”说着他关了电脑,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衣服搭在手臂上,“走吧。”
突然有一种其实我们还在一起,过去的一年只是一场梦的感觉,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那么的自然,额,很是相濡以沫。
当然,那只是我的感觉,跟沈奕是无关的,他依旧淡淡的,关了灯往电梯走去。
走出写字楼的时候就看见吴越靠在他那辆小破电驴上,笑得春花烂漫。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转头去看沈奕,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原本平淡的脸似乎泛起了一丝薄怒,似乎,还有一点悲伤?
额,肯定是我看花了。
我冲他笑笑:“沈总,我先走啦。”
他没有看我,只是目光虚无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轻轻“恩”了一声。
于是我屁颠颠地朝吴越走去,他微笑着站直身子,替我戴上安全帽,还拍了拍帽子:“去我家吃饭吧。”
我哼哼唧唧:“累死了,还要买菜,我要吃自助餐。”
吴越宠溺地笑:“遵命。”
我坐上电驴,双手环住吴越的腰,车子启动的那一刻,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
沈奕还站在那里,目光虚无,不知道在想什么,在将沉未沉的暮色中,在高大建筑的背景下,他的身影显得那么孤独,那么寂寥。
我的心突然狠狠抽了一下。
我就知道,我是个心软且善良的姑娘。
我开了个小夜车,把心目中的完美舞台做了出来,又写了一大段洋洋洒洒的创意阐述,那叫一个得意,又拿去给吴越看了看,他笑着点头,指了几个地方,让我修改。
这两天我都没看见沈奕,每天汇报的工作都是直接跟lily进行的,直到我把新布景的方案拿给lily,她才皱着眉头说:“这个要给沈总过目。”
我也皱眉:“可是这两天联系不到他啊。”
lily斜斜地白了我一眼,刷刷刷写下个地址丢给我。
我一看,顿时大惊:“医院?”
lily以一种相当嫌弃的眼神看着我。
不会吧,这两天他都在医院,他怎么了,zǐ_gōng肌瘤?
额,不好意思,好像没想对地方。
lily摆摆手:“你自己去医院,这里我看着,留你在这里我不放心。”
站在马路上就是打不到车,我想我的表情肯定很难看,吴越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我送你过去吧。”
鼻子有点酸,我低头:“谢谢。”
吴越骑着他的小电驴带着我风驰电掣,到了医院却没进去,只是微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示意我进去。那一脸了然的表情,好像他已经知道了一切似的。
我有点慌张,拉着他的衣袖结巴:“吴越~”
他笑着眨眨眼:“快进去吧,小心被炒。”
我呼出一口气,大步流星奔进医院。
到病房的时候,正好有医生在给沈奕检查,我没进去,只是站在病房外,通过玻璃窗看里面。
其实我什么也没看见,他侧着脸,只有被子下的一个轮廓。
不一会儿,医生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个推着小车子的护士,我连忙上去:“医生,沈奕他~”
中年医生两片小胡子翘翘,斜斜地看我:“你是?”
我连忙说:“我是沈奕的朋友。”
医生又看了我两眼,才从鼻子里重重哼了两声:“是女朋友吧。”
我解释:“不,只是普通朋友啦。”
他翻了个白眼,然后突然点着我的鼻子开始大骂:“啊,现在的年轻人,吵个架就唧唧歪歪的,啊,小命还要不要了?你这个女朋友啊,有什么不承认的,啊,让你的男朋友不吃不喝两天两夜,啊,只喝酒,你不知道他有胃病啊,还敢让他酒精中毒,诶呀,你这个叫谋杀亲夫!”
好犀利的医生,我冷汗~~
还有那个,只喝酒也不算不吃不喝吧?
什,什么?两天两夜,只喝酒?
花容失色的我直接忽视掉还在磨磨唧唧的医生,推开病房门就冲了进去。
沈奕闭着眼躺在床上,仿佛睡着了,他的脸色蜡黄,下巴上青色的胡茬长得很嚣张,眼下一大片的青黑。
憔悴得叫人心疼。
我呆呆的,一步步地靠近他,看着他原本水润鲜艳的嘴唇如今惨白惨白,几道口子似乎正渗着血丝。
这个男人,不是不管怎样都不会亏待自己的吗?他,这是在干什么?
“有事吗?”沈奕没有睁眼,只是淡淡地开口,声音却很是嘶哑。
我搓了搓手,最后讷讷开口:“我来送舞台布景的方案。”
他脸上没有表情,挺尸一样躺在床上,过了很久很久才慢慢地说:“恩,拿过来给我看看。”
我在身上摸了摸,最后挠着脑瓜瓢子说:“额,我忘带了。”
他睁开眼来看了我一眼,眼神倒还是很明亮,同时也冷淡得让我心惊,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重新闭上了眼睛:“那你回去吧,把方案给吴越过目,他觉得可行就可以了。”
“哦。”我只能如实回答。
他还是像一个挺尸一样,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没有让我走,也没有让我留下。
我看着医院白色被褥微微隆起的轮廓,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还好吧。”
他翻了个身,拿背对着我,老半天才慢悠悠地说:“没事儿。”
“我听医生说你胃不好?”
他没有回答,就好像睡着了。
我站了两分钟,最后沙哑着嗓子说了句:“你保重。”就转身出了房门。
我没走,拍了拍屁股坐在了医院的楼梯上,旁边就有椅子空着,这导致我的回头率一路飙高,我却只是垂着脑袋,坐在那里发呆。
坐在楼梯上的感觉很苍凉,只有这样的苍凉才能掩盖掉我内心一阵又一阵的揪痛。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身后传来熟悉的冷淡声音:“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惊得跳起来,慌慌张张就想跑,却忍不住要回头看,沈奕一身蓝色条纹的病号服站在我身后,脸色苍白,微微弓着身子,一只手还按在腹部,似乎在隐忍痛苦。
我立刻再一次花容失色,三步两步奔上去扶住他:“你怎么出来了,胃还痛,这些医生是干什么吃的?你~”
“我没事。”他淡淡的话语让我焦虑的话戛然而止,脸上开始火辣辣地热。
他垂下了眼,身子斜斜地靠过来,几乎将大半的重量都压在我了的身上:“我没事儿,就是有点累,你扶我回去。”
我讷讷地哦了一声,让他搂着我的脖子,又紧紧环着他的腰,让他完全靠在我身上,晃晃悠悠地往病房走去。
可是,为啥我觉得沈奕这厮不是犯胃病,而是软骨病,或者是腿断了?
重死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偶家的小奕真素太可怜了,偶一面辣手摧花一面心疼不已~~~
小越越素个好男银,从一定程度上来,他比小奕更好,可是最美的西施永远是心里的那个人。
于是,小越悲催鸟~~~
☆、疑似陌路的床伴
沈奕是昨天夜里在酒吧里被送进医院,轻微酒精中毒加胃溃疡发作,先洗胃,再做胃镜。
如此,我断定,在进医院前他肯定还是人如其名神采奕奕的,只是被折腾了一夜的胃,那个管子从嘴巴里伸进伸出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顺便做肠镜,从那个地方进去。
应该很爽吧~
于是,沈奕形销骨立了。
我扶他躺到床上,他似乎疲倦极了,歪在床上一动不动,我无奈,只好帮他盖好被子,他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垂落,直直的,他的呼吸略有些重,秀挺的鼻子微微有些张合,昭示他还是一活物。
看了看时间,我问他:“你想吃什么,医院准备的套餐吗?”
他皱眉,闭着眼把脸偏到一边,声音闷闷的,竟像是在撒娇:“不要,太难吃了。”
我有点好笑:“那你想吃什么?”
他似乎想了想,开口道:“麻婆豆腐。”
我冷汗:“大哥,你犯得是胃病,还想吃辣?你现在最好是吃流质食品吧。”
“那白粥也可以,”他妥协道,“泡菜加白粥。”
我开始怀念我那只彻底报废的手机,虽然它不能再打电话了,但砸人还是可以的啊,一下砸过去,还能附带效果,四分五裂,多有气势~
我现在很需要它。
沈奕有时候很任性啊~我叹气,站起来:“泡菜什么的就别想了,我去给你买。”
在医院外面的店里晃了两圈,我想了又想,最后还是拦了辆车赶回了家。
把淘好的米放进锅里,我打开冰箱看了看,喝粥的配菜有小黄瓜、榨菜还有腐乳。
小黄瓜太硬了,榨菜太鲜了,腐乳是发酵过的,有胃病的人能不能吃啊,我吃不准,最后还是拿了点肉,细细地剁碎了,和米放在一起煮了点肉粥,装进保温盒,再次奔医院。
沈奕这次是真的睡着了,我进去的时候,他平躺着,呼吸平稳,眉头却微微蹙着,当然他看起来还是很憔悴,加上这一副凄楚的表情,更是让人忍不住心疼。
这张漂亮的小脸蛋哇,我忍不住凑近了细细地看他。
他的睫毛却微微颤了颤,我吓了一跳,连忙坐直了身子。果然,下一刻,沈奕就睁开了眼睛,在初醒的一阵迷茫后,他看向了我。
我呵呵笑了两声:“你醒啦。”
他点点头:“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我把食盒拿出来,“吃饭了。”
他坐了起来,接过食盒来吃,吃了两口抬头看我:“这个在哪里买的?”
我挠挠头,继续笑:“就医院外面的那些小店里。”
说起来,我以前的厨艺一直不怎么样,跟沈奕在一起时,也都是他做饭来我洗碗,直到一个人住到了外面,三天两头自己开火,久了这厨艺也慢慢过得去了。
听了我的话他只是淡淡“恩”了一声,低了头又开始吃。
不知道是恢复得快还是饿得狠了,他居然把所有粥都吃掉了,我接过食盒,他靠在床上,重新闭上了眼睛。
额,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我怎么觉得这种生活方式这么眼熟呢?
真想不到,沈奕有一天会跟猪一个阶级。
晚上我留在了医院,因为我去洗了个食盒,蹲了会厕所,再去找小胡子医生询问沈奕的情况,并被教训n久回来后,就发现沈奕又睡着了,连被子都没盖好。
我很震惊,他到底是有多累?
小胡子医生的小胡子一翘一翘,很是义愤填膺地告诉我,沈奕那胃病很早以前就有了,只是经过良好的保养,一直没怎么发作,而这次真可谓病来如山倒,除了他喝了太多酒之外,长期的疲劳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工作狂吗?以前怎么没发现呢,在我印象里,他没事就翘班的嘛。
本来今天就可以出院了,可是沈奕却选择多住了一天,是因为留在医院,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给自己放一天假了吗?
他蹙着的眉头此时已经舒展开来,面容宁静,睡得像个孩子,也许是太久没有注视这张容颜,我竟然觉得自己的眼睛快不够用了。
我有一种把眼睛黏在他身上的冲动。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反正再醒过来的时候,迷蒙入眼的是沈奕的蓝色病号服。
为什么,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为什么我会睡在沈奕的床上,头枕他胸,脚蹬他脚,两只鸡爪子还在他腰上?
难道,我一个色欲熏心,难道,我一个习惯使然,难道,我一个本性爆发,终于忍无可忍,爬上了沈奕的床!
在眼睛适应了夜里极其微弱的光线后,我微微仰头,只能看见沈奕线条优美的下巴,此刻正搁在我的脑门顶上。
天哪!
我想爬起来,可是我稍一动,那个正被我严重调戏的人就会发出意识不清的咕哝声,吓得我脖子一缩,重新去去枕某人的胸了。
我决定,还是等天快亮的时候再爬起来吧,额,困死了,先睡会儿。
不得不说,不得不承认,他的怀抱,比任何枕头,比任何被子都要舒服来着。
所以我是在小胡子医生的咆哮中悠悠醒转的,入眼又是沈奕蓝色病号服的胸膛,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仰天平躺着,被我四仰八叉地扑到,还有他衣服上那一片亮晶晶的不明液体~
我仰头,对上沈奕满是无奈的眸子。
立刻跳起来,然后华丽丽地迎接了小胡子医生劈头盖脸地一顿训:“诶,你这小姑娘怎么又谋杀亲夫了啊,你想压死他吗?啊,这是医院,医院啊,你心急什么呀,今天回去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
我低头,默默地想,世间的男人一般黑啊~
办好出院手续,沈奕已经在医院大厅等我了,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柔弱,气色却已经好了许多,我们默默对视一眼,然后一起走出医院。
由于沈奕是被横着送进医院的,我们只好在路边拦车。
一上车,他看着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撇嘴,有司机大叔送我回去就成了,于是我笑道:“还是先到你家吧,”想了想,我又补充了一句:“我家也在那附近,我一会儿自己走两步就到了。”
沈奕眸光闪了闪,仿佛不经意地问:“你一个人住?”
“是啊,房子是向清的,本来是我们两个一起住,后来她住到她男朋友那里去了,就剩我一个人。不然我一待业小青年,哪里有钱租房子?”
听我的心酸人生,沈奕居然表现出了一丝快乐的情绪,这让我很郁闷,只见他微微眯了眯凤目,嘴角一勾,竟露出个明显是勾引意味的笑容,他揶揄我:“那你昨天无故旷班,我是不是可以炒了你?”
我怒:“我这叫无故吗,我还不是为了照顾你,我~”
他似笑非笑:“哦,照顾我?”
我立刻回想到他那条病号服上的那一摊亮晶晶的哈喇子,我保证,我平时睡觉很规矩的,昨天大概是饿了。
出租车里因为我的沉默而沉默了下来,一时只有司机大叔的电台在闹腾,xxx想要找一位姑娘当朋友,啊,性格要求。。。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四肢健全,
恩,某能力正常。啊,当然,这个是我加的,我这是道出了全人类的心声!
我多么正义啊。
良久,沈奕平静的声音才响了起来:“你和吴越~”
我转眼看他,他垂着眼,眸光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
我的心里又开始酸溜溜。
努力平复心情,我大咧咧地笑:“我们是相亲认识的。”
这下,沈奕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淡淡地移开了视线:“你才二十三吧,就相亲了,你不会是想结婚了?”
我往后靠了靠,调整了一下姿势,叹气说:“结婚倒是没有,但找男人这种事情,还是趁年轻的时候比较好。”不是我不相信自己,就我现在这忧愁的小模样,不等三十岁,就得更年期。
沈奕没说话,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个,你呢,你和于茜兮~”诶,我们两个的谈话内容就像十年没见的人似的。
他没看我:“她回英国了。”
“啊?她又把你甩了?”我大吃一惊。
沈奕白了我一眼。
正好这个时候到地方了,沈奕付了钱,我们下了车,车子开走了,我们站在彩色转头砌起来的人行道上,大眼瞪小眼。
终于,我笑了笑,指指他身后:“我家在那边。”我知道,他家在我身后的方向。
他点点头,看着我:“那么,再见。”
多么矫情的画面,我强迫自己笑着,冲他挥挥手:“那我走了。”
于是,我们很华丽很矫情地擦身而过,走向相反的地方。
诶,这么烂俗的场景,我还是心酸地想泪奔。
终究要成为陌路了吗?一年前那些是是非非,我已经记得很模糊,或者是没有再想起来的必要,难道我还要跳起来问你到底爱不爱我?我们在一年的时间里,到底离开了有多远?
还是从今天开始,真正彻底地背道而驰?
作者有话要说:偶们小奕哇,实在不是那种会自暴自弃的孩纸,无比腹灰的他绝对素一计不成一计又起的小盆友,所以。。。。
诶,越来越接近完结了瓦,,,偶的心情很素复杂~~
☆、玫瑰花的风波
我回到家,换了衣服就准备出门上班去,却突然收到loly的信息:“今天不用来了,放你一天假。”
我想,这一定是沈奕的意思,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不过我并没有熬夜,我以他为被,以他为枕,以他为床垫,睡得相当充足。
而且,我不会和三百块钱过不去。
我想了想,开始回lily消息:“我还是来上班吧,我一点都不累,为公司卖命是我的职责。”
结果,还没发出去,手机又响了,我点开:“带薪。”
咧着嘴笑,我立刻回过去:“好的,那我们明天见!”
这一定也是沈奕的意思,不为什么,只因为这种跟银子有关的事情,是他的工作范围,额~
不知道他是怜香惜玉,还是太过了解我这点小嗜好。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我都感到非常欣喜,你们有听说过兼职当上高级主管的吗?你们有听说兼职还有带薪假的吗?
沈奕虽然他丫丫的不是个东西,不过在公司管理上还是很英明的嘛~
我怀揣着三百块的美梦,在家里躺了一整天,第二天就壮得个头牛似的出门上班去了。
早上的交通很差,吴越骑着他的小破电驴来接我,他俊秀的面孔依旧带着温软的笑容,这笑容让我羞愤得差点没去跳楼。羞得是我的下流,愤的是我的无耻。
我心里挺难受,因为我看着吴越,觉得他越来越绿光闪闪,我这样想,如果他来指责我,来质问我,我就坦白一切,把我那些令人不齿的行为都说出来,任他千刀万剐,我也认了。
只是他偏偏只是噙着一丝温柔到叫你心碎的笑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笑眯眯地替我戴上帽子,驼着我往市中心跑。
我觉得这世界是没希望了,先别提沈奕跟我还有没有那种所谓藕断丝连的情愫,光是吴越,这样一个体贴大度的吴越,我又如何忍心呢?
额,我是不是太臭美了?吴越要是丢掉我这块臭抹布,一定会有无数香喷喷的毛巾扑上去的。
一路上,我都在一个思考一个问题,我这样的女人,算不算红颜祸水?
没有绝代的容颜,没有惊世的才华,我想,难道我是气质非凡不成?
到地方的时候,大家差不多都来了,我们收拾收拾,彼此调侃几句,然后开工。
很可惜的,我这个代表传亦广告进行监督联络的临时工因为实在太空了,而我又是个十分热情的人,所以我开始晃来晃去的捡垃圾,为地球妈妈的美丽努力。
我也不容易不是?谁捡垃圾还三百块一天的?
“老板娘!”吴越公司有人喊。
我笑呵呵地奔过去:“咋啦?”
那哥们点了点旁边的人:“找你的。”
我上三路下三路地打量我面前这哥们,看起来挺年轻的,恩,肯定比我小,看他皮肤水嫩的,戴一副黑框眼镜,戴个鸭舌帽,一身运动服,这些都不重要,重点在于他手里,还拿着一支玫瑰花。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正太以一种欲拒还迎的眼神瞄了我一眼(作者说明,这纯属某心的眼神有问题),对我说:“请问您是陆安心小姐吗?”
我点头:“是啊。”
他立刻眉开眼笑,一把把花塞到我手里。
我的心情很复杂,我这是被一个陌路的小正太表白了吗?这个,他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地铁上,奶茶店门口?
好浪漫~
我开始进入一种佛家所说的极度美好的境界,非非。
想入非非!
小正太突然从口袋里掏出纸笔:“陆小姐请签字。”
我看着手里一块钱一支的圆珠笔,有点发愣,我这是被要求签名了吗?可是我听说签名都是用记号笔的呀~~
看着纸片上一大排的签字,外加最上头的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吉祥鸟”,有点懵。
但是,我不蠢,就算蠢,也没有蠢得无可救药,所以,我顿悟了,这小正太是送花小哥。
于是,我平复了一颗惊涛骇浪的心,相当淡定地签了字,把纸丢给了小正太。
他又欲拒还迎地看了我一眼,小声说:“陆小姐,我的笔~”
我把那支圆珠笔在手里转了两圈,冲正太抛了一个媚眼:“那个,这谁送的?”
小正太很职业地笑:“一位先生。”
我冷汗,总不会是一位小姐一位人妖,也不会是一群先生吧!
我轻咳两声,打算继续逼供,手里的笔却突然被抽走,吴越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笔给你,谢谢。”
小正太感激得朝吴越笑了笑,然后跨上下电驴,以一种叫做风驰电掣地速度离开我的视线。
我拿着那一支玫瑰,心情复杂。
大家都围了上来,开始七嘴八舌:“老板娘,这谁送的哇?”
我耸肩:“不知道,也没插个卡片啥的。”不过一支花,怎么插卡片呀?
有人笑:“不会是老板送你的吧?”
众人附和:“哇塞,好浪漫。”
“天哪,让我们这些单身汉怎么办呀?”
我转头看吴越,不会真的是他送的吧?他居然会这么浪漫。
诶,说起来不容易啊,老娘这辈子也不是没有过男人,就是没收到过花,可能大家觉得我跟花这种东西的距离太遥远,以前的以前,我还跟林涵生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讨论的话题只有要不要再打架和要不要吃饭而已,沈奕是个很理智的人,或者说他已经过了浪漫的年纪,他不明白小女生的心思。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从来没觉得我是小女生,所以我们在一起,考虑的问题大概就是明天吃什么和要不要再来一次,那个啥啥啥的。
至于吴越,相亲认识的我们,其实说不上有多少感情,在一起,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挺适合,怎么看都像一棵神仙草种被一母猪吃了。
我是个贪便宜的人。
吴越很忙,我们的相处,更多时候是属于那种相敬如宾,而不是琴瑟和鸣,我们尊重彼此,可对于那些小女生的事情,诶~
当然,可能是我真的不是什么小女生了?
吴越笑着摇摇头:“不是我。”
我有点不相信,还是看着他。
他还是摇头:“真的不是我,如果是我,一定捧着花等在你家门口。”
我沉默了,大家都沉默了,吴越很平静,我快要去撞墙了。
大家都看见吴越身上的绿光了吧,你想啊,如果我不去招惹人家,人家能眼巴巴地送花上门吗,真是。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打着哈哈说了一句:“诶呀,也不知道是谁,送花居然只送一朵。”
众人附和,于是大家开始批斗我手中的这朵花,到了最后,这朵新鲜的小红花变成一朵被毒农药无情浇灌经劣质颜料胡乱上色遭无数禽兽践踏蹂躏长相奇丑无比香味疑似大便的一朵万年塑料花。
我有点汗颜。
最后吴越挥手让大家去干活,他仍是微微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看来我要有情敌了。”
我低头:“我不知道是谁送的。”
“你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也很正常。”他用一种很宠溺的语气跟我说。
鼻子很酸,我抽抽噎噎地抓他的衣领:“吴越,你不生气吗?”
他摇头:“有人送花,就表示我的安安很有魅力,我为什么要生气呢?”
我抽噎着扑在他怀里。
看起来很温馨吧,其实我就是心虚,都说男人养了小三心虚的时候,对自个老婆就会特别好,百依百顺,我也一样,我心虚了。
分开的时候,我看到一条身影在眼前慢悠悠地闪过。我分析了一下我和吴越所站的位置和大门的方位,断定那身影要走到那里,必须是要经过我这里的。
所以说,刚才沈奕从依偎在吴越怀里的我的身边经过了?
我很习惯地咽了咽口水。
对于人生第一次收到的玫瑰花,虽然只有一支,虽然不知道出自哪只葱的手笔,我还是感到万分欣喜,并决定珍而重之,吴越去忙后,我拆掉了包着花那些碍眼的塑料纸,蹦蹦跳跳走到休息室里。
沈奕在那里摆弄他的茶壶,他每次来都这样,玩深沉,没意思,我当他是空气,其实我是不好意思,毕竟我刚刚才和吴越温存过,我总不能明目张胆地玩一女御二男的桥段吧。
注意了,这句话在重点在于“明目张胆”这四个字。
我想找个杯子盛点水,把花养起来,可以美化休息室的坏境,让常年在休息室玩深沉的某只明白老娘的魅力常在。
我在休息室里找了一圈,都是一次性杯子,那多不好啊,软趴趴的,一碰就容易倒,要是弄湿了秘密文件就不好了。
于是,我最后拿了休息室唯一一只瓷杯装了水,把我的宝贝花插了进去。
恩,这只杯子质地很不错,很精细地烤蓝工艺,那个釉也上得有一种古董的感觉,配得上我的宝贝花。
在我忙活这些的时候,沈奕一直低着头没看我,不然我想他一定会跳起来拍死我,他只是定定地盯着茶壶上袅袅的白眼,漫不经心地问我:“吴越送你的花?”
我正以一种看猪肉的目光审视那只烤蓝瓷杯,闻言漫不经心地回答:“不是。”
“哦,是吗,看你们缠绵的样子,我还以为是他送你花,你很感动呢。”
检查瓷杯合格,我满意地点头,然后去装水,顺便敷衍着哼哼两声:“反正不是啦。”我总不能说,我是因为怕吴越身上绿光大盛,所以,咳咳~
沈奕又问,还是漫不经心地:“那是谁送你的?”
我把花端端正正插进杯子,觉得实在是太有审美价值,不禁满意地点头。
“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只有一朵,他没办法放卡片,所以没办法告诉我吧。”我如是猜测。
沈奕剧烈咳嗽三十秒。
然后他提起茶壶,突然“咦”了一声:“我的茶杯呢?”
我淡定:“我怎么知道?我先出去了。”
沈奕走出休息室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黑的,黑色的皮鞋,黑色的西装,还有黑色的脸。
哦,对了,他手上握着一只一次性塑料杯,里面是碧澄澄的茶水,很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偶来鸟,挥着小手绢来更新~
对于某心三心二意的问题,偶代表小心来澄清一下,怎么说呢,这世上有很多痴情人,但有更多的不是,爱情的保质期到底有多久?而更多的时候,爱的是这个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和另一个人在一起,那样的情况下,再相遇爱的那个人,不管怎样做,都是为难的吧。
三个人的爱情,注定是有人要受伤的,假设之,小心再遇小奕,却因为小越的束缚违背了真心,把自己深爱的小奕推开,那好像就有点狗血了诶~~
偶觉得,一段感情带给人的不管是幸福还是伤痛,都是美好的财富,这样的感觉别人不会理解,大概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意思了,小越和小心在一起,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适合,像大多数人的婚姻一样。小越也素聪明人,至少比小心聪明,他注定素个炮灰鸟,但偶们不知道瓦,其实他要的也许就是这个结果,说不定他早有了自己的打算,这腹灰的娃~
关于之前某心对小奕说的绝情话,纯属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某心的气话。
还有文最开始的一些问题,偶都设定好了,在后文里会提及~~~当然啦,大家有任何问题,都要提出来哦,因为偶会忘记嘛,哈哈哈。。。
☆、我被追求了
我被追求了。
这实在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毕竟这样的追求方式,既烂俗又让人忍不住偷笑。
我的心情又懊恼又快乐。
我们这一群人都已经沸腾了,包括每天骑着小电驴准时报到的小正太,我不知道我跟他是什么时候结下的梁子,反正他每次看见我,脸都是臭臭的,但为了职业修养,还非得挤出两点笑容,那张小俊脸别提多扭曲了。
我还记得他第二天来的时候,顶着那张严重扭曲的小脸,捧着花送到我面前:“陆小姐,您的花。”
我很讶异地接过来,把花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怎么变成两朵了?”我抬头看小正太,“你不会是多拿了一朵吧?”
某正太满脸黑线:“陆小姐,送你花的先生买了两朵。”
“哦。”我讷讷点头,又低头去看手里的花。
鼻子底下出现了一张纸,正太说:“请签字。”
我伸手:“笔。”
老半天没动静,我抬头,就见小正太正紧紧握着那支价值一元的圆珠笔,满脸的不情愿。
我汗~
等到第三天,我是明白了送花那哥们的意思了,话说他还有点浪漫细胞的哦,第一天一朵,第二天两朵,第三天三朵,所以说,明天就是四朵。
浪漫是浪漫,可是我觉得,这种增长方式不太好,应该是一朵,两朵,四朵,十六朵,二百五十六朵,爆炸式增长,那才差不多嘛!
当然,我觉得某哥们这么做的根本原因,是他无法支撑每天一束花的花销,所谓礼轻情意重,一朵也好歹是送了对吧。
同事们纷纷猜测,这神秘送花男是要送到什么时候才算完了,有人说:“九十九朵吧,肯定是九十九朵。”
立刻有人反对:“那不是要送三个月,天哪,我们这里没几天就完工了吧。”
“你懂什么啊,不会送到老板娘家里去啊。”
然后,大家开始浮想联翩,yy内容是,送花正太把花送到我家,然后被禽兽不如传说叫陆安心的我给啥啥啥了。
额,好丰富的想象力是不是?
最后还是正在装音箱的吴越从巨大的音箱后探出头来,笑吟吟地说:“大概是十一朵吧。”
很有道理。
但是大家都沉默了,而吴越只是很亲切地笑笑,又把头缩了回去。
于是,众人用相当怪异的眼神看我。
我很苦恼。
第四天小正太来的时候,我黑着一张脸吩咐他:“去跟那个谁谁谁说,老娘要九十九朵,不然就别送来了。”
他白我一眼:“有你这样狮子大开口的吗?”
我笑:“关你什么事?”
他气得吹胡子瞪眼。
我乐呵呵儿的。
除送花之外,我的工作餐也得到了保障,那天中午收工,我们大家准备去吃饭,结果又是一小电驴,一大叔骑在上头,看见我就大喊:“诶,小姑娘,你是陆安心,陆小姐吧?”
大叔虽然不知道我叫啥,可是我俩可是相当熟稔的,他不就学校门口卖鸡丝饭的大叔么,我们可是忘年交,也难怪他一看见就乐颠颠儿地叫。
我走过去:“是啊。”
大叔立刻笑了,从保温箱拿出一份饭,递到我手里:“我一看见你,就知道这饭肯定是你叫的。”
我愣了半天,半天的半天之后,我终于明白,神秘的送花男已经升级成为神秘送饭男。
说起来我已经很多天没有见到沈奕了,估计是他的茶杯被我征用,而他又无法忍受用一次性杯泡茶喝,所以他觉得这个根据地已经失去了乐趣,所以,自那天之后,他一直没出现过,偶尔有点什么事情,也就电话联系。
第五天,当小正太骑着小电驴,鸵着那令人汗颜的花海风驰电掣过来的时候,我有点傻眼。
好,好,好大。
当那一大捧花黑压压朝我压下来时,我下意识地往后一跳,忍不住大喊:“等等,我手软。”
阿海,也就是小正太的名字,现在我们都这么叫他,毕竟大家都熟了嘛,他用一种相当嫌弃的目光看我,摇头长叹:“真不知道他怎么看上你的。”
我立刻问:“谁啊?”
他又翻了翻白眼;“总之是被你糟蹋了。”
这话真是不中听。
当天回家的时候,我跟尴尬,出于尊重和我的私心,这几天我一直把收到的花插在沈奕的茶杯里,用以美化休息室环境,但是今天,沈奕的茶杯明显稍稍小了点。
关于我为什么要九十九朵花,大概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那样比较浪漫,说不定这是老娘这辈子唯一一次被人送花,就算那送花哥长得像个猪头三,反正我看不到,总之,我挺感动的。
但是,我没办法让吴越鸵着这些花送我回家~
于是吴越推车过来时候,我挠着脑瓜瓢子说:“那个,吴越,要么你先回去吧,我打车回去。”
他看了看我手里的花,摇了摇头,笑道:“上来吧,现在打不到车。”
我讪讪地,最后还是慢吞吞地上了车。
到家的时候,吴越拍了拍我的脑袋就要走,我连忙拉住他。
他回头,温和的眼眸淡淡的:“怎么了?”
我低头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吴越,你,”
我没说下去,他也没开口。
于是,我咬了咬牙,继续说:“我~”
他还是没吭声。
于是我又说:“我们~”
他终于说话了,口气淡淡的:“安安,你想说什么?”
“吴越,你不介意,我和那个人这样?”我这样说,不是为吴越这种态度生气,我从来没有要求吴越对我怎样,毕竟我没有付出爱,又怎能无理地要求什么呢?我只是要弄明白,毕竟我不能伤害吴越是不是?他这样,我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他有些无奈地摇头:“介意吗,没有办法介意啊。”
我错愕:“为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如果从一开始,安安的心就不在我这里,我又要怎么介意呢?”
我震惊,他,果然是知道什么的。
他出了一回神,回神看我的时候,又恢复了一脸温和的笑容,摸了摸我的脑袋:“别胡思乱想了,每个人都有念念不忘的过去,如果能有机会挽回,就千万不要错过,去吧。”
我有点吃不准,不明白他让我去吧,是指回家,还是,去挽回我那念念不忘的过去。
中国的文字真是强大。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点都不明白吴越,我不明白,如果他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思,他怎么会,怎么还会和我在一起?
回到家,有点疲倦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才重新爬起来,光着脚走到客厅,蹲在那大捧玫瑰面前,拨了拨,从里面抽出一张卡片。
卡片上说,约我吃晚餐,晚上八点。
有一句话可以很好地形容我这个人,我是笨姑娘,却不是个傻姑娘,请原谅我用姑娘这种字眼,表现出我其实还很纯情。
额,好恶心~
所谓笨,是指我的智商,我就算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我的确很蠢,而且思维方式,恩,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一般很正常的情况,在经过我的大脑之后,就会以一种相当诡异的形态出现。
所谓不傻,是指我就算再蠢,却也知道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我会尽我所能地扩大我自己的利益,用我所能用的一切手段。我觉得自己不算好人,因为我在做坏事,但我也不是坏人,至少我知道我做的是坏事。
我知道在我潜意识的打算里,吴越是一个备胎,如果我能和沈奕重修旧好,那我就满脸愧疚地对他说对不起,如果不能,至少我还有他。
很卑鄙很邪恶是不是?
可那就是人性啊,人总是在想着让自己过得更好,大家都是如此,这人性也就不能算丑恶了。
可是,吴越他~
他永远那样微笑,永远那样温和,永远那样宽容,额,多么像一股春风。他包容着我的一切过错,甚至鼓励我去追求幸福。
他太好了,好得我觉得,我不该再这样霸着他,不该让他成为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地位和出国了的陈洛和一个等级的人。
不然我就他丫丫的不是个东西。
我靠在沙发上,仰头,闭眼,暗暗下定决心。
晚上到餐厅看到传说中的送花兼送饭男时,有一点意外,却又在意料之中。我感觉那仿佛是第一次,沈奕抬着眼,静静注视我走近他,以往的他在等我时,基本都是低着头喝茶,低着头看报纸,或者噼里啪啦地敲键盘,然后头也不抬地说:“来啦。”
这是第一次,他静静注视着我,漆黑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着流光溢彩的光芒。
一般情况下,在他这种灼灼的目光下,我会两腿发软,怎么说,被一个人死死地盯着,感觉总是很奇怪的。但这次不一样,大概是因为我的心情很复杂,很沉重,所以很能面对他的目光。
我在他面前坐下,撇了撇嘴:“果然是你。”
他挑了挑眉,继续盯着我看。
于是我又撇了撇嘴:“你还真是幼稚。”
他继续挑眉:“可是我看你挺高兴的。”
我恼羞成怒:“我哪里高兴了?”
作者有话要说:偶想了很久,怎样不让小越不受伤,最后,偶想,如果小越并没有那么爱小心,是不是就可以减轻偶的罪恶感呢?
偶在这里坦白,昨天偶木有更新,是因为偶昨天看了一整天的小说,
表打偶,,,暗落落爬走~~~
☆、吴越的故事1
沈奕看见我恼羞成怒的样子,似乎很高兴,咧着嘴对我傻笑了一通,才慢悠悠地说:“你早知道是我。”
我立刻正襟危坐,一脸淡定地垂眼:“胡说八道什么?”
沈奕却只是慢悠悠地喝口咖啡,再慢悠悠地瞟向我:“你虽然神经大条,但一般情况下只会和熟悉的人胡闹,也就是说,如果不知道是我,你绝对不会开口要九十九朵花,就好像,你从来不会跟吴越无理取闹一样。”
我结巴了:“你怎,怎么知道我没跟他无,无理取闹了?你又没看到!”
他笑了笑:“你心里很清楚不是吗?”
我咕哝:“那是我懂事了,会体谅人了好吧。”
我承认,我是有猜那个人是沈奕啦,毕竟会莫名其妙追我的男人,除了脑子出问题之外,绝无其他可能,而且,知道我喜欢吃学校对门鸡丝饭,还有鸡丝饭隔壁那家香辣牛腩面疙瘩的人,实在不是很多,当然,我只是猜猜,没有沈奕说的那么神,早就知道了,我要能确定,早跳起来扑过去跟他说:“不用再送了,直接兑成银子给我吧。”
果然,在我心中,浪漫啥的跟银子还是没法比。
沈奕定定地看了我一会,轻叹一声悠悠然道:“吴越是个不错的人。”
我愕然抬头,一般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吧,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之后,男猪脚淡然看着女猪脚,悠悠道:“某某君不错。”然后接下来便是一声仿佛来自天边若有似无的叹息,“你和他,会幸福的。”
这种万里飘香的狗血包子,不会是要砸到我头上了吧。
刹那间,千种滋味上心头,我慢慢垂眼,默默地咬碎一口牙。
而在我纠结的当口,沈奕的后话也慢吞吞地出来了:“他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