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传志耳朵一动:还有别的声音。
常不逊也听到了。
不待传志反应过来,饮血刀已出鞘。
黑暗中红光一闪,听得丁丁丁三声,三枚暗器被常不逊的血刀击落在地。两道身影倏然而至,一前一后将常不逊围了起来,一时间兵器声铿然作响。传志当即辨认出来:那两人一人使剑,一人使针,武功招式迥异,呼吸步法却相辅相成,配合无间。
传志大惊,正待出声阻止,听得一声娇喘,其中一道身影被刀风所伤朝后跌来。传志不及细思,纵步上前将人拦腰接下,高声道:“是郑家兄妹,伤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习武之道全是胡诌,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内力是什么东西,请不要在意,这段的大意就是:【捡到秘籍一本,武力值+5】
关于常不逊和传志是否要做朋友的问题,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这么写。按我的习惯,交朋友是需要很久的,这两人前一秒还是敌人,后一秒怎么就成朋友了呢?
但是再一想,传志是个善良温厚的愣头青,很容易记得别人对他的好;常不逊喜怒不定,有点神经病。两人大概很容易交朋友。
何况武侠的世界和现代的世界不同,那里的人们交朋友,肯定比现在容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我不是这样的人,但很想写这样的故事。
所以,这就是朋友啦。
最后,我在文里很努力地将人物的情感逻辑交待清楚,希望他们的每一个行为,都能被理解,有出处,但还是会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如果有读者觉得不对,还请告诉我,一起交流:)
☆、此生何处不相逢
常不逊与那人缠斗正酣,黑暗中谁也不敢率先手,听得越打越快,那人气息不稳,传志一将怀中人放下便欲上前制止,忽听一支长箭破空而来,冲那黑影当胸飞去。这一箭来势汹汹,传志不及细思抬手便抓,却终究慢了一步,那人已颓然摔倒在地。
眨眼间,周遭聚起七八人马,各持火把,将三人围了起来。
借着火光,传志才瞧清楚,地上躺倒那人确是郑清欢。他右胸中箭,满头汗水淋漓,身体正不住抽搐。另一人正是清宁,扑身跪倒在他身侧,两手死死按着他伤处,手指已被血水浸红。她一侧手臂被常不逊伤到,衣袖业已染透。传志忙上前查探郑清欢伤势,本想说话,却给他眸中怨恨逼得噤了声,又偷偷抬眼,见清宁满眼含泪,咬唇不语,瞧也不瞧他,更是半个字也不敢说。
常不逊已刀入鞘,仰头望着屋顶笑道:“老吴,这可是郑家的公子哥。”
吴应简立在檐上,冷声答:“主人有令,私闯者,杀。”
常不逊叹息一声:“小传志,你可瞧见了,人可不是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