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早晨最常见的一幕,熟悉又陌生,盛约看了一眼就回视线,“坦白说,我得病也不是因为你,只不过很多不幸的事都赶在一起罢了,不是你的责任,你不用因此内疚。……其实我已经想通了,这次回国,我没想找你复合,以前我总是不知足,现在我学会往好处想了,你看,时隔四年,我们还能再见面,这件事本身就很值得开心。”
盛约依然没笑,但他说得诚恳,不像假话。
柏方时想不通他什么时候考虑的这些,昨晚他们相拥而眠时,他就一直在想这个?
柏方时不置可否,沉默着把粥煮好了,他们一起吃了早餐,盛约换好衣服,像往常一样,等elsa来接他。但是这次他的行李箱提到了门口,此番一出门,应该不打算再回来了。
兴许是对此有预感,小狗从早饭开始就粘着盛约,一直咬他的裤腿,试图把他往自己的窝里拖。
盛约一动不动,任凭它呜呜乱叫。
柏方时看不下去了,拎起小狗抱进怀里,摁着它的脑袋,自己头也不抬,话却是对盛约说的:“我不希望你走。”
盛约微微一愣,柏方时说:“我以为我昨晚表达得很清楚了,现在想想,的确,我好像什么都没说?……盛约,在你眼里我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圣父吗?我没有那么多同情心,你太抬举我了。”
他们难得肩并肩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谈心,以前关系好的时候也几乎没有过。但是以前那么好,每一天都开心,现在回想起来,遥远得不真实。
然而,正因为遥远,过去才显得更加美丽。
柏方时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盛约时的心情,是惊艳吧,眼前一亮,那时盛约不仅好看,从头到脚都在发光,整个人像一团灿烂的火焰,看人时垂着眼皮,从上往下投来一眼,就算给你天大的面子了,像一只傲慢的孔雀。
也因为年轻,带着一股子横冲直撞的率性,直来直去,别扭也别扭得可爱。
而柏方时呢,那时他才二十岁,已经自诩是个成熟男人了或许稍微有点成熟吧,以他现在二十八岁的眼光评价当年的自己,当然是幼稚的。
但是初恋的珍贵就在于此,一辈子只有一次幼稚的机会,每一天都不能重来。
柏方时抱着狗,对盛约说:“你还记得我们刚在一起时,你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吗?”
盛约抬头看他。
柏方时说:“那天我们第一次接吻了,我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你忘了你怎么回答的吗?你说‘当然喜欢,没人能不喜欢我’。……那时我们才认识几天,为什么现在你却不相信了?明明我比当年更喜欢你。”
时隔多年,再一次提到“喜欢”这个词,柏方时忽然有点心悸。
有时“喜欢”比“爱”更具有力量,爱往往深刻而沉重,喜欢却是轻松的、喜悦的,一提到它,就让人不由自主回想起自己当初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时心脏跃动的感觉,酸酸甜甜、微微发麻。
柏方时说:“四年前,我们分手时,你说你很累,其实我也很累。可分开后我也没有获得轻松,反而陷入了更难过的心情里。那时我想不通,为什么在一起不高兴,分开了也不高兴,是不是爱上一个人,这辈子就被拴在他身上了?喜怒哀乐再也不听自己的。”
柏方时说话的时候,盛约低头安静地听着。
墙上的挂钟指到八点,今天elsa迟到了。
柏方时说:“现在我想通了,不知你是不是也一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论如何,快乐总是比不高兴多。而你不在我身边的这几年,我几乎没有一天能真正高兴起来。”
他说完,门铃突然响了。
柏方时松手,狗蹭地跳下去,围着盛约团团转。
盛约听完这一番话似乎是呆住了,更多的是不能确信。主要在这个敏感的时间点上,柏方时突然坦诚,很难让人相信其中没有掺杂同情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