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顾雨城是从没这个想法的,每天赶功课半夜两点多才睡,又不重口腹之欲,没必要折腾自己起大早,但因为宁哲宣某次顺口说这个包子还不错,所以每天天还没亮,他就屁颠屁颠跑去食堂买好两份热腾腾的水晶小笼包。
因为宁哲宣与他同系又时常旷课,他有次听到宁哲宣抱怨帮他应付点名的那群狐朋狗友不怎么敬业,于是他自告奋勇地帮他应付点名,应付作业应付考试,除此之外,顾雨城在整个学院也享有美名的笔记永远工工整整地摆了两份。
因为宁哲宣常常会在学校操场打篮球,拉拉队们都顾着花痴去了,其实后勤工作反而做得不算多到位,表白送情书倒做得很拿手,于是从不旷课的顾雨城会因为要早早准备水,毛巾,还要顾及场上的呐喊助威而从他尊敬的导师那里翘课。宁哲宣一上场,他就跟个疯子一样大吼加油,宁哲宣一下场,他就跑在最前面送水送毛巾。
那个人的喜好与厌恶他也可以如数家珍,
他知道宁哲宣喜欢打篮球,喜欢巧克力,喜欢柠檬味汽水沙丁鱼罐头,喜欢咖啡只加一颗方糖,喜欢穿v字领浅灰色衬衫,
他也知道讨厌吃胡萝卜和菠菜,讨厌闻到甜腻的香水味,讨厌寒冷脏乱的地方,讨厌别人斜着眼看他……
假使他眼尾上翘,剑眉稍挑,虽然神色没有开心的样子但心底一定是开心的,反之如果嘴唇弧度弯的很夸张,神色是十分的愉悦的话那一定是处在愤怒暴走的边缘,一般这样都有人要倒大霉。
宁哲宣是个典型的表里不一的,他在人前温柔体贴,私下里性格却是诡异乖张。
当然,在不够理智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一分缺点,也能看出十分优点来。
在顾雨城的心里,那双浅灰色的手套就代表着无论这个人人前人后是什么模样,但层层包裹下,心底一定是柔软的。
顾雨城一直这样坚信着。
即使他坚信的对象,并没有把他的付出当成一回事。
对于他殷勤送上的早餐,宁哲宣起初只是皱了皱眉,礼貌地下了。但当次数多了,宁哲宣开始不耐,有时是直接拒绝,有时是当着他的面倒进垃圾桶。
介于宁哲宣的身份,注定了他会有很多狗腿子,一次,当他再次不屈不挠地送上早餐的时候,一个眼镜男先一步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
“什么垃圾东西也敢送上来?宁少怎么可能吃这种便宜货?!”
事件的主人公坐在一边,神态优雅地一口一口吃着高级吐司。
对于他毛遂自荐的帮忙点名抄笔记,甚至应付考试,宁哲宣并没表现出拒绝,但也没表现出感激,以往都还会挂着假笑温柔对人,见多了直接冷哼一声无视。
而对于他殷勤地送水送毛巾,也是同样,压抑着不耐,不冷不热地接下。
一方是极尽殷勤,一方是爱理不理。
顾雨城一直是个低调的人,但这件事他却做得一点也不低调。
他是在暗恋宁哲宣,在那个还很保守的年代,他是不想让人知道他对宁哲宣惊世骇俗的喜欢,但他就想单纯地对他好,很好很好,张扬高调也没关系,只要让那个人感受到他在对他好。
可惜没人这样想,宁哲宣也没这样想。
在那个无聊的校园里,所有八卦事件的主角都会被人不惜以最大恶意来揣测。
假如宁哲宣也是个乡村里来的穷小子的话,也许大家还会酸酸地以为是顾雨城太仗义了,对哥们儿太好了。
可是不是。
宁哲宣是宁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