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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安居乐业(绝世好J面瘫处男攻x菊花怒放妖孽受) > 分节阅读23

分节阅读23

杜言陌闻到他身上酒味。「你喝醉了。」

安掬乐没否认。

那表示醉得还轻。杜言陌问:「能走吗?」

安掬乐点点头,他意识清醒,只是脚步踉跄,走了几步,杜言陌终於看不过眼。「我背你吧。」

说罢,便背对安掬乐蹲下身来,恰好能令他轻轻松松攀上去。前者原先还有点儿犹豫,然一见少年宽阔背脊,也索性不管,贴了上去。

身体很快变得轻盈,杜言陌背起他,每踏一步,在他心里头的份量便又更重一分。安掬乐在迷蒙里觑望街灯稀薄的路途,分明短暂,却仍期望它够漫长,最好不见尽头……

安掬乐问:「你能背我走多久?」

杜言陌答:「很久很久。」

那是多久?安掬乐没追问,只想起送鞋时候,杜言陌曾经给他一块钱。

他後来上网查过,了解了含意,但即便做了再多保险,谁能抵挡住人心变迁?

阖上眼,把脸贴在对方温热的肩背上,在这一刻,安掬乐是真的放弃了深思未来的五年、十年,两个人又会变得如何。

只要眼下能在一起,就好了。

很好了。

杜言陌:「回家吧。」

「……嗯。」

夜深了,在街路那一点微弱的灯照之下,两个身影,依偎重叠,一步一步,迈向归途。

在爱里,安居。

《安居完》

作家的话:感谢存稿箱君,因我14-16有事,不确定能否上网,值得纪念的最後两回居然靠他人之手发,好哀伤啊。(就连这哀伤的後记都靠人家才见世xd)

这文写了我半年,至今没写完(欠了一堆番外),当真是过著醒来安掬乐,睡觉杜言陌的日子,偏我这人无法分心,不能一次两坑或三坑,只得认命让他们陪我。

《安居乐业》的意思白话来讲,就是在一个地方安定定居之後,好好地发展事业(?),〈安居〉写的是一个定居的过程。定居在哪里?在你心里(恶),所以我把故事分成两部,〈乐业〉则是定居後,再追求更深的~嗯,人生方向?之类的。xd

〈乐业〉不会po,下周三先po《走错路》新年番外及陆续po〈安居〉正文番外,对无法或没兴趣买书的读者,我会令〈安居〉在番外里圆满,〈乐业〉看不看都没差。(我是认真的)

另,还满多人关心(?)的预购问题:预计三月开购(初还中就先别问我orz),开到四月底,五月印制发行,因为有很多细项要桥,外加预计要写的番外一堆,这对我不是很想出续集,能趁此写完就……莫再提xd

总之这时间已经抓得很紧了,就请大家耐心稍待,放我去跟印刷场厮杀吧。(做健身操ing)

相关讯息,噗浪、fb、微博、blog都会讲,怕错过的朋友,可以选择关注其中一项。

只想看文的,就留在这里,下篇文我尚未定向,有大约概念,但不确定,许商央短期内不会扶正,有缘自会再相见。xd

谢谢大家在这段期间的支持,送礼、投票(鲜网)的尽管平时不提,但我内心都很感谢,特意留言的朋友,辛苦你们~

以下一样简要(?)谈一下故事感想,没兴趣的可略过。

〈安居〉的概念来自席慕容《无悔的青春》。这本书是我在国中时候(笑)看的,记忆至今,里头有一段话,尤其深刻: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麽,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著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後,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这段不是诗,是她诗集的前言,我却记得比诗本身要深。「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彷佛一种呼吁、提醒,在我书写的过程里,一直在脑海缭绕。

从一开始,便笃定分离,所以才想令眼下的一切,保持无瑕美好,可我又想,倘若人真的谈了爱,怎可能永远维持漂亮样子?我不信。所以菊花没做到,也做不到,可以说〈安居〉所有内容,全是为了破坏他坚持的那份「漂亮」而存在。(对啦我最喜欢令娇傲的孩子凄惨狼狈哭得连他妈妈都不认得啦啦啦xdddd)

最後两回,是我书写本作最大原因。

可我其实没有按计画好的写……因为〈安居〉最初大纲里,两人是要分、手、的!

有看《走错路》书衣番外的同学,应该都知他们那时(?)的状态,总归不是在一起。我原订〈安居〉分手〈乐业〉复合,结果……计画赶不上变化啦,分不掉啊(哀嚎),最後几回我是真的边写边叫「你们为何分不掉!!」连主编到稿子,都很诧异:「我以为他们会分手……」

我快哭了。「想分啊,分不掉,找不到点分。」

主编哈哈笑。

一开始我还打算让杜小弟整篇都喜欢老师呢,渣攻又怎样,老娘最爱整治渣攻,可是写著写著又……算了。(粗估本书一共「算了」一千八百万次)

这心情想来诡异,彷佛被菊花附身,角色有了自我意志,反抗作者,吵著要和爱人在一起,我无他法,准备好的狗血全没派上用场(狗儿哭嚎我死得好冤呐~~),後半段我更是大修特修,修到崩溃,内心戏统统打掉重写,像下面这段──

杜言陌:「菊花先生,你对我的事,有兴趣吗?」

当然有,可是我又担心知道太多,割舍时便更难过,需得花上更多力气,才能填补抹平,甚至不敢太过干预你的人生,令你走向意外路途,无法承担。我分明只想成为你人生里一帧风景,能微笑著想起,如同席慕蓉诗歌里山冈上那轮静静满月,或者张爱玲经典语句里的白月光,盈润饱满,毫无瑕疵,如今却要彻底分享自己的阴晴圆缺……

类似这样文艺兮兮的段落我全砍了~可恶下次我要写伤春悲秋一百万次的主角,拿《百年孤寂》当饭吃,看著落叶就会悲从中来,想到自身命运,不心有戚戚、唇亡齿寒、兔死狐悲,潸然泪下……(谁要看啊xd)

好啦,就这样(突然结尾)。我一向是个兼具话痨及词穷二属性的作者,和故事无关的回覆我能讲很多,但一相关,我就卡壳了,因为我想表达的,都在里头了,我不喜欢旁外解释,那令我觉得没写好。所以有些我没想过的、读者提出的,我已斟酌补进故事里,我很乐意做这方面的修缮(但叫我换攻就没办法了xd),倘若大家整篇看完以後仍有疑问、想法,皆欢迎提出,没有也没关系,就让我们在网路的海洋彼此神交吧~

不怎重要的小事:会选择扶正安掬乐这角色,最主要因他气场与我相近,我能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主编:唧唧复唧唧,我手写我口!),写得很累,但很痛快。

珍惜所爱,安居而乐业,是我在二○一三年的最大展望,祝福你我,皆能如此。

感恩。

p.s.关於角色:让我来点评,菊花根本是个神经病抖m(称赞意味),美编很感叹杜小弟一枚大好青年被玩残(?),害我不好意思虐,说白了一锅一盖、愿打愿挨,没有谁欠谁,刚好遇上了而已。

番外之〈happylife〉上

在安掬乐二十一岁生日时候,他到了一台桃红色的拍立得。

他对拍照并无特别兴趣,拿手机当相机加减用,倒是这台拍立得,外型可爱,颜色鲜艳,当场显像的部分很有趣,送他礼的那人教他怎拍,他一手拿相机,一手揽过安掬乐肩膀,绽开一笑:「瞧,就这样。」

他亲上去同时,按下快门,照片出来,两个男人脸贴脸,亲在一块。

里头安掬乐表情还没缓过来,有点小呆,另一个人笑着,漆黑的眸目眯起,却没笑进心底。

据说他交往十几年的男友,扛不住家庭压力,要结婚了。

他提出分手,回到圈里辗转流连,先前玩得太过头了,还住院动了手术。他跟安掬乐相互很合,却没上过床,该怎讲,他看着安掬乐第一眼,便道:「你是个聪明孩子,吃过苦,记得教训,不会再犯。很多人做不到这点……包含我,被你看着,我就像个傻子。」

他觉得自己的惨样,安掬乐看得明白,於是不想跟他上那空虚的床。

那张照片连同相机,给了安掬乐,安掬乐回家,随手将之搁在桌上,没特别记忆,也没特别使用。

过一个月,送他相机的人,死了。

死因不明,有人传他自杀,有人传他这回连命也玩掉,众说纷纭,却无人知晓真相──充其量,他们仅是夜伴关系,到了现实里,谁都得戴上面具过日子。

告别式的时候,安掬乐去了,不得不赞叹遗体化妆真神奇,离死过了七天,仍能像仅是安然睡着,给来吊唁的人记得最好模样。

他看完出来,注意到一个男人,站在很远很远处,没敢上前,他走过去,问:「不看最後一面?」

对去世那人,安掬乐并无深切感情,可他看得出,这个男人有。

果然,男人苦笑。「不了,他家人见到我,不会高兴的。」

安掬乐听过那人当年,是带着伴侣向家人出柜的,轰轰烈烈满城风雨,另一个人最後却自私地走了常人的路。安掬乐掏出菸,问:「介意吗?」

对方摇摇头。

安掬乐点菸抽,抽了一口,道:「你还是进去看看比较好。」

那人:「?」

安掬乐笑容灿烂。「因为你往後想见也见不到了。」

说完这话,安掬乐没管对方赫然变得支离破碎的表情,提步离开。

他没嘲讽或教训的意思,单纯讲了事实,但其实不看最好,不看就能擅自幻想人没死,只是活在一个很远很远你探触不到的地方,不必承受心理负担及压力,他却刻意煽动……

安掬乐吐出烟雾,睇了眼自己的左手腕,这些渣人,永远不把别人的痛当痛。

他回到家,洗澡擦身,注意到桌上那台拍立得,以及垫在下头的照片,他拈起,看着另一个人,笑意晏晏,眼神却很厌,厌了人世、厌了生活、厌了爱……最後厌了自己,不客气地通通毁了。

安掬乐望着照片,走到客厅墙前,随手拿个无痕胶黏上去。他说:「希望你走後,真的快乐。」

无碍无挂。

至此,他开始集照片。

没啥特殊涵意,单纯觉得有趣,照片里的人,各种不同感情,晒在那里,像提醒自己:万万别傻。

他给墙取了名字,叫「myhappylife」,里头的人并非个个都和他上过床,但最少一个共通点──安掬乐能够冷眼悬挂他们。

他曾和乔可南拍过一张,却没贴上去。

办不到、舍不得。那人被伤了心,可眼神依旧是明荧的,对於人生、对於爱情,他没放弃,相比自己随之扔弃不再沾染的软弱,

乔可南坚强得令他自惭形秽。

再之後,他遇到了少年。

原来他还是能爱、还是想爱,这两人给了他不同角度,诠释爱情:付出即得到、爱而不言悔,旁观的快乐终归不是真正快乐,再痛再伤,

都该自行走过,他没再集照片,少年说不喜欢,而杜言陌不喜欢的,安掬乐不做。

墙壁维持原来样子,没人去动,倒是渐渐地,安掬乐觉察出一丝……不对劲。

他和少年在这居宅里每一处都做过,安掬乐个人喜欢厨房吧台,稳固、好撑、轻松有情趣,杜言陌偏好浴室,因为方便,nèi_shè完能马上清洗,还能边洗边插,一兼二顾。

不过基本硬了就干,不会拘泥地点,唯独客厅,杜言陌做着做着,总会默默避开。

想想,客厅有沙发、有电视,杜言陌很缠人,有点皮肤饥渴症,随时随地都得把他捞在怀里,又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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