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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安居乐业(绝世好J面瘫处男攻x菊花怒放妖孽受) > 分节阅读6

分节阅读6

的零用金到底多少?忍不住问:「你每天发,不花钱吗?」

「我一个月最多能发三百封。」

「……」原来是不发白不发。

好,随你了,老子大不了不看。不过偶尔心血来潮,他会回一两封,通常也是不咸不淡,先前冉撷羽看他频频简讯,调笑问:「谈恋爱啦?有人追你?简讯?反璞归真啊。」

安掬乐哼哼笑。「有人想玩一把,我陪着撩落去而已。」

他没忘少年有个「喜欢的人」,他没问後续情节发展,杜言陌也没讲,安掬乐不关心,那是少年自己的人生业务,或许他想另一个人陪伴滋味,才缠上他,总归彼此都不是认真的,玩玩就罢,人生有暧昧,多一味。

倒是前一阵子,天气冷到极致,安掬乐不得不埋在桌案边赶稿──追求美好生活品质,得先有活就干。他接了书籍封面设计的case,主题是价值,由於是部落格名人出书,作者想走质感路线,偏偏七老八十的业主持枪猛炸,於是各种风格试了一轮,通通打枪,安掬乐火大翻桌,只想送业主一个用不到的字:干!干!干!

房里没暖气,他手搁在滑鼠上,都是冰的。

他心烦,在ps里画了一个大便,瞟了眼搁置一旁的手机,想了又想,忍不住写了一封:「我手脚冰冷,好难过。」

找人发泄心里不满,纯粹人之常情,刚好这人又是随他怎样都行的。杜言陌很快便回讯,安掬乐好奇他回啥,结果一瞅,差点吐血。

「去跑步。」整封简讯,就这三字,安掬乐无言以对。

杜言陌又传来一封:「我喜欢跑步,觉得很冷、很烦、不快乐的时候,我都去跑步。」

原来如此。

安掬乐早猜他肯定有在进行某种运动,否则小小年纪,体格不会这麽好。

他能想像少年奔驰时,肌理线条相互牵动,流畅优美,肯定赏心悦目。

他好奇问:「干麽不打球?」

杜言陌:「球一个人不能打,跑步可以一个人跑。」

他回来这句,看得安掬乐真是……不会连能打羽毛球的对象都没有吧?太惨了。「那你好好跑。」

「嗯,我今天跑了二十公里。」

安掬乐:「……」

二十公里的概念是啥?对他这个离家步行十分钟,就想搭小黄的人来讲,太难想像了。

杜言陌:「天气很好,星星很美,我想让你看看。」

「心领了。」安掬乐:「加油吧,中二。」

杜言陌:「好。」

他估计不知中二真正定义……安掬乐笑了笑,继续赶稿,边赶边想,上回有人叫他看星星,究竟多久前的事了?

安掬乐茫茫然,小时候和家人爬阿里山,凌晨三点被叫起,准备看日出,他困得要命,有人拍了拍他头:「小乐,瞧。」

那人一指天空,安掬乐抬头一睐,瞬间花了眼,满天的银河,好似打翻一袋碎钻,亮得扎人。

据说乌鸦喜欢集亮晶晶的东西,人类何尝不是?因为星星太遥远,握不进手,转而追求钻石,久而久之,便以为钻石价值,远胜天上星子。

大错特错。

安掬乐提起神,重新构思设计。

……

最终他交了两个版本:紫底银字,靠右下方,「价」字透明上光,中央缀上烫银碎钻,外层包覆一张半透明纸,以白色墨水印制一只半握的手及「价」字。设计概念,他写:是星星、是钻石,能否握进手里,全在一页/夜之间。

另一版……中间一块大便,下头写:thisisyourworld/worth.

当然,这版他是闹着玩的,美编跟他老交情了,这点幽默不会不懂,没料後者居然跟他讲:「其实老板最中意你大便那版,够醒目、够噱头,偏偏作者坚持不要,可惜了。」

安掬乐心想:换他也不想在封面中央搁块大便啊。

总之这事多少得感激一下杜言陌,於是那人在自己手机里的代号,默默提升,从「死中二」变成了「小阿甘」。

电影〈阿甘正传〉里的阿甘,那种直来直往,不懂绕转,不会看气氛的部分,真的很像。

或许……还有一点真诚坦白。

外加爱跑步。

回忆完毕,安掬乐边抽菸,边看手机,不禁笑了。

冉撷羽瞥见,不屑。「你干麽笑得一脸yín荡?」

安掬乐:「靠,你哪只眼看到我yín荡?」

冉撷羽指了指自己双眼。「这两只。」

「我戳瞎你~~」安掬乐搁下菸,冲上去。「老子难得浪漫一把,被讲这样!」

脱稿後的嘻嘻哈哈,最是愉快,闹完了,安掬乐心想今晚肯定要美美睡一觉,不料手机再度传来简讯声:「嗯啊~进、进来了……」

冉撷羽:「……」

安掬乐:「……」

冉撷羽:「你能再下流点吗?」

安掬乐:「我试试。」他翻找手机内还有无其他低级铃声。

冉撷羽翻白眼。「别,我不想听见。」说罢,她走出休息室。

安掬乐抽最後一口,不料看见萤幕上字句,瞬间大呛:「咳咳咳咳咳!」

上头写:「等一下我生日。」

他瞧墙上时钟,还有五分钟,凌晨十二点。

靠靠靠!

他完全忘了这荏!

12.生日

凌晨十二点十五分,安掬乐急忙走出捷运站。

他身上衣装换了一套,做时尚杂志的,最不缺就衣服配件,男装女装好牌烂牌统统挂了一室,送洗归还前,任你穿。

可惜统一model尺寸,裤子太大件,安掬乐把皮带勒到最紧,仍显宽松,难拖宕了一些脚步。

他赶上最後一班捷运,外加转乘,跑得气喘吁吁差点落裤,走在寒冷夜路上,边走边靠:自己做到这地步,究竟为哪桩?

三十分钟前,少年传来简讯:「等一下我生日。」

安掬乐当场呛到,一个月前,他和少年讲:「满十六前,别烦我。」

除了简讯,少年确实听话没烦,如今他真满了……安掬乐倚着墙,又点了一根菸,深深吸了口,再吐出,回讯道:「恭喜。」

少年又传来:「我想见你。」

安掬乐:「……」想见他?想干他才对吧!

「哥哥累了,改天奉陪,给你一顿大的?」

杜言陌:「我想见你。」

安掬乐耙了耙头发,啧了一声,一手夹菸,一手飞快在萤幕上按弄。「今天不行。」他很累,没心情。

然而少年雷打不动,照样那句:「我想见你。」想得打破了平素乖乖遵守的一日三封限制。

这小子敢情只会复制贴上?安掬乐把手机了,捻熄菸,走出休息室,他满身狼狈,疲惫到不行──神却是亢奋的,死线前的肾上腺素还残留在体内,他瞟了眼编辑部外镶嵌的镜子,舔了舔唇,最终掏出手机,回道:「在上次那间宾馆门口等我。」

他确实很累,偏偏被少年简单两句挑动,觉得这种执着,挺性感。

安掬乐换了衣衫,匆匆赴约。少年想庆祝生日,他想庆祝脱稿,痛快滚上一场,也好。

说实话,安掬乐压根儿没想和这少年,来什麽了不得的发展。

太年轻了。十五……不,十六岁,别说他没谈爱意愿,少年的年纪,最不上不下,正是对人生感到迷惘的时候。何况刚意识到自己不同於人的性向,爱不能言,难得遇见浮木,就想搭着,是很正常的。

安掬乐不介意,谁没有这样的时期?到最後,不管爱与不爱,自己只会是他历史中的尘埃。

吹一吹,就不见。

如同他的那一片灰。

安掬乐深深觉得自己的人生升华了,就像白先勇写出《孽子》──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旁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他文艺了一把──虽说这本名书,他永远看不过前三页。

深夜里,仍有几个摊贩,犹在卖些杂七杂八。

其中一个摊子,一位婆婆在卖鲜红色的草仔。

她看见来人,立即殷勤上前:「要不要买一个,很好吃的喔。」

安掬乐一般对这种黏糊糊的东西没兴趣,但或许今天太冷,婆婆笑靥很诚,他想了想,掏腰包,买了一个。

他走到宾馆,只见夜灯下,少年坐在前头花篱,扛着寒风。他穿了一件土气厚重的黑色羽绒外套,姿势端正,动都不动,整个人像要与这片阒黑,融为一体。

若不是吐息间逸出的白雾,安掬乐几乎要以为他是一尊雕像了。

他手插口袋,走过去,少年抬眸,注意到他。

安掬乐把草仔递给他:「生日快乐。」

杜言陌一愣,下了,朝他扬唇,淡淡一笑。「谢谢。」

他喉音微哑,尚处於变声期,安掬乐先前听了感觉熟悉,原来是那种独属於青少年人的声嗓,曾在自己开口、後辈讲话时听过。

因为声线特殊,很难忘记。

少年这一笑,笑得真心又开心,笑得安掬乐心都紧了。

「进去了。」外头太冷,别说皮嫩的安掬乐挨不住,也不知少年等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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