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安这次似乎颇有避而不战的架势,连续几次都是赶在对方过来之前就走了,尽可能地避双方碰面。
这可真是千古奇观了!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提姆淡定的推了推自己的眼镜,他已经拾好了行李今天就是离开家的日子,他看了一眼迪克:“我跟你不一样,我偏向头脑派,为了避上次那种莫名其妙被针对的情况发生,我决定先出去避两天风头,反正这两个暴躁的家伙正面刚我是一个都打不过,大哥你保重。”
说完,他拖着自己的行李箱跑得飞快。
迪克:……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提姆逃命一样跑掉。
提姆说的没错,那是两个暴躁的家伙,但为什么这两个暴躁的家伙突然就变得这么暴躁了呢。
名侦探迪克想要找出其中的原因。
为了找出原因,名侦探迪克决定打一个漂亮的直球,他直接在书房找到了杰森,当面问了他。彼时杰森正在发呆,连有人推门进来了都没有察觉到更不用看书了,那只不过是给他的眼睛找了个聚焦点。
发呆被迪克打断,他本来想发火,但对方提出的问题让他冷笑了一声:“你自己想问的还是达米安那蠢货让你过来的。”
“当然是我自己了,人嘛都要有点好奇心才行啊,不然生活多没趣。”迪克倚在墙上,看似颇为轻松实则已经做好了杰森突然暴起伤人的时候拔腿就跑的打算。
但奇怪的是杰森并没有什么反应,他将那本雪莱诗集合上推到一边,皱起眉头看向窗外,好像忘记了书房里还有另外一个活人一样。
他陷入了回忆之中。
他第一次见到锉刀是在一个情报点。看起来是个书吧,之中确实有不少人真的是来看书的,比如当天的杰森托特就真的是去那里消磨时间的。
那时候还没有“锉刀”这个名字,她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家伙。
从对方推门进来的时候他就敏锐的注意到了她,没有别的原因,她身上的刺太锐利了,从推门进来的时候就扎的人不能不去注意她。而且看起来就太过年幼,杰森担保这家伙还不到十四岁。
像只还没学会把爪子起来的幼兽,明知道不应该锋芒毕露,但对于能力太过自信了只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她超级厉害,藏也藏不成个样子。
她装模作样的也去拿了一本书,但根本没有静下心来好好读那本《傲慢与偏见》,一双晶亮的蓝眼睛在书页上聚焦,注意力早就飞到了别处。她稍微打量了杰森一下就略过了,没其他的原因,因为她认为这家伙确实是个认真看书的普通人,无法给她提供任何帮助。
杰森翻了一页书,他有点好奇这个姑娘会怎样引起管理员的注意,她是第一次来,没有人引见看起来也不懂这里的规矩其实她只需要把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用吧台上的特质荧光笔写在书签的背面就行了,那支笔用的荧光剂非常特殊,在特定条件下才会显色。
杰森看着她的眉头越皱越紧,表情也越来越不耐烦了。预感再不出手干预,那么他以后就会少一个能安心看书的好地方,杰森站了起来。他径直走到她的旁边,对她绷起的肌肉毫无反应,自顾自放松的将书放好,自言自语一般:“力量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但在这里行不通,如果我是你就不会用你刚才想到的方法,我会去找一只荧光笔,然后再找一只书签,协商可接受的价格,想知道的事情立刻就能得到回答。”
他看也不看那张稚嫩脸上浮现出什么样的表情,反正总是有点傻的。
他出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她正翻开每一本书只为找到里面的书签,哗啦啦的声音引来了许多人不满的目光。杰森扯了扯嘴角,刚才忘记告诉她每层书架里书号是七倍数的书里都有书签了,不过这怎么能是他的错呢,他都已经告诉她怎么样能提问了。
杰森托特没想到他能第二次遇见这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