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环鼓着腮帮子,一张小脸气得通红,将木头剁得直飞。
胡颜想要捉贼没捉成,但既然来了,也不能白来一趟。她大大方方地走进曲南一的房间,随抽了一卷书简,半躺在榻上看了半天后,这才再次起身,东摸摸、西看看,左翻翻、右转转。
曲南一的房间干净整洁,表面上能搜的地方她都找了个遍,想然这房间里也没什么密道暗室之类的地方。可那小小的一块人皮帕子,就像是蒸发了一样,消失不见。怪了个哉了。
胡颜退出曲南一的房间,关上门,一回身,就见眼前一大海碗的红枣汤,明艳艳地晃人眼。
王厨娘柔和道:“喝吧,补补身子。”
胡颜虽然搞不明白王厨娘为何对自己如此上心,但补血这件事,她却是乐意为之的。她也不矫情,接过大海碗,闻了闻,确定里面并无异样,便一仰头,将着微微烫口的红枣汤灌下。末了,还捏了一颗红枣,塞进嘴里,咀嚼了几口。将大海碗还给王厨娘,道了声:“心了。”
王厨娘接过碗,笑得不见眼球,连连点头道:“这样才好、这样才好。咱不娇气,该补的补,该吃的吃,这样身体才好。”一扭身,往厨房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脚,转头问,“胡姑娘啊,你想吃些什么?晚上奴给你做。”
胡颜也不客气,直接道:“红烧肉吧。那个好吃。”
王厨娘一拍大腿:“哎呦!这个好!咱家大人啊,就爱这口。到时候,你俩一起吃吧。”咧着嘴,心满意足地走了。
胡颜好像明白了王厨娘之所以这样待自己,怕是误会了她与曲南一的关系。此事还不值得她到处辩解,唯摇头一笑置之不理。
胡颜不知道的是,她这个如假包换绝对正宗的老黄花闺女,被人误会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在旁人眼,她早已是曲南一的女人,目前是那种无名有实的女人,将来却必定是有名有实的。
李大壮的办事效率值得称赞,出去巡了一圈街后,还真给司韶买回来两套换洗的衣服。看衣服的款式一般,但料子还算不错。只不过,李大壮这人有些恶趣味,觉得既然花钱了,就得穿得像个有钱人,这才能撑起场子,对得起花出去的银子。
于是,胡颜一边在院里嗑着瓜子晒着太阳,一边眼见着司韶穿得像个土财主似的走出了房间,结果导致瓜子仁儿呛进了气嗓子里,咳得她撕心裂肺差点儿流泪。
司韶闻声而至,快步向胡颜走去。
说实话,就算再毒的阳光也没有司韶这身打扮刺眼。
他身穿酱紫色的锦缎,绣着土黄色的富字底儿。衣领和袖口处,则是用黄线绣着一串串的金元宝。腰间系着一条明晃晃的黄色腰带,也不知是什么料子做的,打眼一看还以为那人在腰间缠了一圈金线。脚下的靴子还好,是一双普通的黑靴,但坏就坏在,那靴子的鞋头上,竟各自绣着一个刺眼的大金元宝。
司韶每走一步,胡颜都好像看见一大堆的金元宝在自己的眼前飘来荡去。真是……目眩啊。
司韶站在胡颜面前,问:“咳嗽什么?”
胡颜努力平复了咳嗽,抬眼扫了司韶一眼,感觉自己好像又要咳嗽,忙将头转到一边,捂着嘴,含糊道:“没事儿、没事儿。”
司韶不信,疑惑地问:“可是我穿得不妥?”
胡颜转回头,上上下下打量了司韶两遍后,这才开口道:“妥,没什么不妥的。”话锋一转,“不过,要是配顶帽子,看起来能更搭调点儿。”
现在的司韶,看起来就像个暴发户的儿子,空有其表,没有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