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还贫嘴贫得不亦乐乎,这会儿又要说这个,童希难得一点轻松褪去,正儿八经跟他说:“时先生,从酒吧见你那天起我就觉得你不像好人,所以沈绎揍你,虽然我也觉得有点抱歉,但还是没跟他说那是个误会。”
时凌骞又把先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你可真是个小坏蛋。”
童希心想自己是挺坏的,“所以你为什么还想跟我交往?”
时凌骞说:“要听实话?”
童希点头。
时凌骞看着他,童希坐在石狮子上,裤腿被自己卷起来一截,扭伤了的脚踝肿得老高,另外一只却骨骼漂亮巧如玉,可爱得想让人握在手里细细把玩,两相对比莫名组合出一点情/色意味,他不禁凑到他在太阳照射下显得有些薄有些透的耳垂边,“我想以合理的名义睡你。”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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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0章
时凌骞列举出众多跟他交往的好处,他陪吃陪/睡陪聊还不介意他喜欢沈绎。
童希给了他那个想睡自己的理由满分,因为这等于间接承认他的魅力,毕竟时凌骞一看就是比较挑嘴的人。
而这也更间接说明沈绎对他没意思,毕竟如果喜欢自己,自己又天天杵他跟前,会一点冲动没有?
童希自己最控制不了的那段时间,只要沈绎出现在他方圆一米之内,他都会觉得下身充血。
那阵子对他来说像噩梦,他不指望自己那玩意儿像金箍棒一样缩自如,但也不希望它老是软不下去让他害怕又难受。
他看心理医生,看医术高明的西医和中医,都说没有问题。
然而他还是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跟疯了一样地想沈绎。
现在总算好了点,又或许他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解决生理需要。
这么一想,时凌骞说得不无道理。
两人试试没有损失,尤其时凌骞这种人不交心的话,走肾完全值回票价。
时凌骞还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从他说话办事都可以看出来。
任何意思表达到位就会停下,不重复不纠缠,点到即止让人觉得很舒服
然而他还是犹豫,为了脑子里那点根本没死绝的心思。
这回时凌骞的天气预报准得要命,两人还没走下山,豆大雨滴就砸了下来。
时凌骞负重一百多斤,前面挂着两人登山的用具,后面背着童希这个扭了脚的小坏蛋。
童希举着能完全遮住两人的黑色雨伞,半路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风景,说这个xx真好看,带回去做标本,说那个xx真致,带回去做书签。
时凌骞背了他一路,把追求神发挥到极致,不喊累不嫌烦,半小时后两人终于到了山脚下的酒店。天色已经黑了,酒店大厅灯火辉煌,行李员穿着仿拿破仑时期军装的制服在大堂穿梭,个个英俊笔挺,童希多看了两眼,顺便把休息区的美女服务员也扫了一遍,时凌骞注意到他游荡的目光,边把他放到休息区的沙发上边问:“我以为你只喜欢沈绎那款的,没想到还是个制服控?”
童希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时凌骞笑了笑,从自己兜里掏出手帕,让他把自己被雨水浇到的头发擦擦,然后拿上卡去前台开房。
星级酒店休息区服务一流,童希要了杯热牛奶,他小心悬着自己那只受伤的脚,随手从旁边杂志架上抽出一本顺眼的,边看边端起牛奶打算喝掉,不料突然一只手臂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