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的液晶电视上有一张便利贴,蔡仲独自去卧室更换衣服,隋愿走过去把它摘下来。上面写着:“亲爱的,我把拉菲放进酒柜第三层左边的柜子里了。你真鲁莽,把它放在床头当摆设。”
他看过那娟秀的字体,完全不像一个外国人写的。人们说字如其人,刻意美化字体与人品,但隋愿不喜欢。他知道谁会在蔡仲的家里留言。
有条不紊的把纸一下一下均匀撕碎,好似无聊时把玩的折纸,然后扔进离他最近的垃圾桶。
他推开卧室门,蔡仲背对着他,赤衤果的线条堪比威廉阿道夫布格罗的衤果体画。
研究表明,人眼有独特的美化能力,把看到的东西加以修饰。那么,在隋愿看来,眼前会出现多么绮丽的灯光啊。
地上散落蔡仲脱下来的衣服,被覆盖的鞋子露出半只;他的房间格调欢妙,和他开朗乐天的性格换交相辉映。
欧式的花型吊灯,倒莲形状的台灯,天蓝色窗帘和墨绿色床套,枕头上绣着白天鹅,张牙舞爪的扑腾着。
窗台上一盆栀子花只剩几朵暮年蕾,散发出甜丝丝的奶香;书桌上摆放一架台式电脑,两盆毫无特色的仙人球对称相照。
墙壁上复古挂钟匀速摇摆,用铁链串联的相框里许多稚嫩的面孔笑容灿烂。可以看出蔡仲从没长歪过。
他捡起地上杂乱的衣服平整叠放在皮质转椅上,趁蔡仲不注意,他低头嗅他衣服上的气息。
那气息很淡,充满了碘伏的味道。
“我准备好了!你饿吗,要不吃点东西再走?”
他已亭亭玉立,为何要用这形容女子的词,也许是富家公子哥太倩丽了。
“你要吃的话,我陪你。”
“那,我看看有没有速成食品。我可以用微波炉打,你会煮咖啡吗?”
隋愿在bff学到足以让他攀进上流社会的东西,那些人喜欢高尔夫、红酒、音乐、油画和漂亮的年轻人。至少他们在言谈时从不需回避,他可以跟着那些人聊他们喜欢的。
自命不凡的人就爱聊自己。
“会。”
蔡仲点头,“那好,你去煮咖啡,我来加热粮食,厨房在这边,跟我来。”
他们在厨房各就各位,把热气腾腾的面包和浓醇的虹吸式咖啡端上餐台。蓝白花纹的餐布铺在餐桌上,一束白玫瑰绽开在粉色陶瓷花瓶中。
蔡仲把它拿走,随便放在不用的座椅上。
“她就喜欢放奇怪的东西。搬来搬去真麻烦。”
隋愿知道他口中的“她”和字条上的“她”。心间滋生厌恶,但不动声色的隐藏起来。
蔡仲从厨房碗柜的抽屉里拿出餐叉和两把刀,优雅的用餐巾包。
“好了!”他欣赏着两人的杰作,不禁拍起巴掌,“开动吧!”
他们吃过饭,中途没有任何交谈,然后去学校看望耗一天时间做着无聊的比赛的康明宇。
毫无品味的人喝着他泡的茶,参差评论,完全没有内涵。蔡仲不禁摇头,何苦做这种事呢!
宗圆樱子始终没有离开,她目送他们离去的背影,却没有跟进,而是拿起手机继续刚才的通话。
“我的主意,现在可以实施了。我要他身败名裂!”
“无论社会地位还是自由,我要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joy,你会帮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