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帐篷门外,却听见……“皇阿玛真的把额娘全忘了吗?”是嘉彤的声音。
“黄花寂寞金樽满,都是人间不了情,可惜咱们的皇阿玛,他的不了情实在太多,多到他相见不如不见,怀念不如不念了罢。”是十三恨恨的声音。
第二十九章 时光容易把人抛(3)
天哪!我捂着嘴巴,今天是敏妃的一周年忌日啊,在这样的特殊日子,我竟然没有陪陪嘉彤,真是……只是,那个曾用喜挑揭开敏妃红盖头的男子此时又在做什么呢?催马扬鞭,挽弓疾s?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此时他的心底,可有一点怀念的影子;此刻他的笑容里,可有一丝旖旎的回忆?毕竟这位女子曾为他诞下三位子女,毕竟这位女子,在韶华最美的时候消逝……时光容易把人抛啊!情足以令人忘却时间,但时间,又何尝不能令人忘情呢?
掀帘进去,见两兄妹都眼圈红红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慷慨的把自己从惠妃那里讨来的一小小坛桂花陈酿取了出来,又找来三个杯子,“杯中乾坤大,壶里日月长,来,咱们喝酒!三杯始通自然,一醉终解千愁!”
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脸上红霞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十三开始敲着节拍吟唱。
“君恩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为何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嘉彤酒量浅,开始胡言乱语了。
“天桂为浆泉做醴,玉y金黄冽生香;氤氲天成熏明月,物我两忘醉潇湘。”我也模仿起诗仙太白,酒后做打油诗一首……
睁开眼睛打算再给大家满上,却发现竟找不到那一小小坛桂花陈酿了,有人把酒坛递了过来替我满上,我顺着酒坛向上望去,倏的,酒醒了一半,好象是四阿哥……再一瞧,登时全清醒了,没错,正是四阿哥!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1)
“四哥,你也没去参加满蒙会宴吗?怎么……”十三愕然。
“今儿是敏妃娘娘的忌日,行围完后四处找不到你,我猜多半是来找嘉彤了,便也寻着过来了,十三弟,不要怪咱皇阿玛,家国天下,乾坤社稷,他心里委实装着太多的东西,但四哥相信,在皇阿玛心里一定有敏妃娘娘的身影,即使他记不得这个特定的日子,但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他会突然忆起,在他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位人为秋水玉为神的美好女子。”
十三不禁虎目蕴泪,只唤了一声四哥,便咽住了。
我也险些掉下泪来,谁会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归人……
“菀葶,咱们把蜜酒也喝了吧。” 嘉彤开始算计起我的蜜酒了。可我有些舍不得,这次将近两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京城开拔至木兰围场,随行的医生是少不了的,于是我一得空便去扎堆儿,其中有位叫赵启的兽医,每天都忙的要命,我便常跟去观摩古代兽医的工作实况,甚至有时帮他打打下手,原来他还是那位负责西六宫医药的齐佳姑姑的外甥,宫里的兽医们往往分别负责鹰房、狗房、养牲处和上驷院(宫里养御马的场所),他隶属于上驷院,一来二往熟了起来,赵启便慷慨的送了一小坛据说是祖传秘方酿出的蜜酒给我,那蜜酒冰鲜甜濡,馥润髓滑,如山涧幽泉,如晨曦薄雾,如月色下暗香浮动的微醺……真真妙不可言也!于是,我便珍藏起来了,打算带回去请苏麻喇姑尝尝……唉,这可如何是好呢?
“看不出董鄂格格还喜好上了杯中之物。”老四不咸不淡的开了尊口,oh;god,他不会打算在我脸上写下‘好酒贪杯’四个字吧,我赶紧哭脸人装做笑脸人道:“呃……四爷有所不知,女子与酒,有着难分难离的默契。呃……”只能绞尽脑汁的瞎掰了:“对了,江南人家一旦有女儿出世,便会埋下一坛好酒名曰‘女儿红’,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同饮,所以有首歌是这样的:在人生的第一个秋,爹娘为我埋下一个梦,女儿红需要酿上多久,才能迎来那幸福的时候。可是,倘若那家的女儿早谢在未嫁时,此酒便唤做花雕(凋)。所以,生之始与酒同埋,生之欢与酒同启,生之苦与酒同靡,生之殁与酒同去,女人和酒,有着天然的神识感应与情感共鸣。”命题证明完毕,舒了一口气。
“十三哥,我也要女儿红!还有锦云!还有菀葶!”小醉鬼开始胡搅蛮缠了。
十三挠了挠脑袋:“行!回去后,十三哥一定给你们一人埋一大坛。”
“现在就埋!”嘉彤的酒品还真是……
“蜜酒可不能长期储存的,否则就坏了,要埋也只能埋白玉腴或是竹叶青之类的。”赶紧为自己心爱的蜜酒撇清。
“四哥,我好象记得你那儿有白玉腴,是吧?”十三开始算计起老四来。
“高福儿,去,到爷帐篷里取三坛白玉腴过来。”老四当即吩咐了下去,又道:“埋在哪儿好呢?”
十三思量了一会儿,慎重决策道:“康熙三十四年秋弥时,额娘和我也有跟来随驾,我记得当时是在第十三个围场,我亲手s死了一匹狼。”
“是,当时你还不满十岁,我记得皇阿玛特别奖励了一把黄金匕给他的十三儿。”老四接口道。
“对啊,当时我可高兴了,散围后还硬要四哥举着我在围场里最大的那棵白桦上,用黄金匕重重刻下了‘十三郎猎狼’五个字。”
“行,咱们就去那儿。”不知为什么,老四对十三总是宠溺而慷慨的。
可是……按照老九教我的算法,康熙三十四年使用过的围场要到康熙四十年才会再次使用,也就是说,十三号围场里的飞禽走兽已经休养生息了四年多了,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四人三骑(十三和嘉彤同乘一骑),外加一条剽悍凶猛的藏獒,出发了。那藏獒是老四亲手养大的,因为獒乃狗中之王,我对那獒是又害怕又好奇,老四见我好几次想骑马靠近它却又中途讪讪退回来的畏缩劲儿,便唤道:“默,挪!”那藏獒便听话的从其左侧移到了右侧,这样我便能无阻碍的观察了,它吻短鼻宽,舌大唇厚,体形可以和一头牛犊媲美,头颅庞大,黑亮茂密的鬃毛长而蓬松,象极了一头刚刚成年的雄师,双目如炬,煞气十足。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2)
不禁想起俗话说的‘九犬成一獒 一獒抵三狼’,便忍不住问道:“奴婢曾听说养獒的法子。血统优良的母獒一窝产下九条小犬,把九犬关入地窖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四爷是这样养的吗?”
“你只说对了前半部分,9只小犬中存活的那只此时只能称做‘獒犬’,然后需在院落里挖一大坑,将小獒犬放入其中,每日用鲜狼r吊在其勉强够到的地方,久之,小獒犬善跃,6个月后,改用活狼吊喂,再月余,改用活狼投喂,獒在坑内与狼战毕才能食之……这样,一年过后,獒犬自坑内放出,吼声如狮,体壮似牛,双眼如电,杀气腾腾,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吩咐,对陌生人有近乎本能的强烈敌意,这时的它,才叫做獒。”
本朝掀起血雨腥风的九子夺嫡猛然间涌入了大脑,忍不住怒道:“这太残忍了!太痛苦了,它愿意吗?它内心一定想做犬不想做獒!”
老四冷道:“这是它的命,不成獒便成仁!所以獒足以与猛兽抗衡,是惟一能使恶狼胆寒的犬类。一只獒足以杀死一头金钱豹,三只獒能把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扯成碎片!獒形如狮、体似虎、威猛高贵、铮铮傲骨、一生只忠诚自己的主人。所以海中龙王;鸟类鹰王;犬中獒王,千金易得;一獒难求。”
泪水夺眶而出:“我不想听,四爷让它回到您那边去吧,我不想再看到它了!”
……第十三围场离营地大约有半个多时辰的马程,接下来一路无话,闷闷的找到了那棵白桦,闷闷的埋下了三坛从此被唤做‘女儿红’的白玉腴,正欲归去,獒突然从喉咙深处迸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咆哮,马儿凄厉惊恐的嘶鸣声相继猝然响起……此时的天色似暗非暗,但来自于四面八方的一道道绿莹莹的凶光却令我清晰的意识到眼前严峻的现实:狼群的合围即将完成,我们,就像被驱逐进伏击圈的鹿,即将面临一场残酷的生死搏杀。
第三十一章 风入寒松声自古 (1)
女儿红啊女儿红,难道您刚被埋下便要变成‘花雕’?强烈的恐惧感令我手脚并用,噌噌噌——的爬上了那棵高大的白桦,人的确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一边像无尾熊一样紧紧抱住树干,一边暗舒一口气,等待救援好了,一下子少了两位阿哥一位格格,营地肯定会派人来找的。看看他们爬上树没有?
这一瞧不打紧,我差点从栖身之树上倒栽了下去,下面三人一獒正同仇敌忾呢,老四和老十三拔出了精钢腰刀,气势人,就连嘉彤,也左手执马鞭,右手握着防身用的长匕首,面无惧色,爱新觉罗家族勇猛的热血正在他们体内,这种血y里似乎天生便有一种疯狂的基因,否则清太祖努尔哈赤又岂能仅靠十三副铠甲起家,创下霸业?
情感告诉我,不能弃朋友于不顾,大不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可理智劝诫我:你赤手空拳呢,难道要下去和狼对咬吗?只怕狼一口下去,你就当场香消玉陨;你一口下去,却只咬到了一撮毛!犹豫,挣扎,彷徨……不禁动了一动,却猛然觉得腰间有硬物抵得生疼,是七雷连珠铳!怎么把它给忘了!举目四望,包围我们的狼大概有十五、六匹,倘若我能像双抢老太婆那样弹无虚发,就能搞定‘七匹狼’,干了!与其抱树待毙,孰若下树振之?
吱溜下了树,再用力拔掉七雷连珠铳上防止走火的的保险绳圈,亲爱的雌铳,今儿就要靠您大发雌威了!我注意到了獒,它原本半透明的褐色眼珠已经变成暗淡模糊的桔红色,就象笼罩着一层血腥的暮霭一样闪动着残忍的光泽,凶光毕露!但见老四,简直犹如那觅食的秃鹰,骛猛的双眼如千年冰雪,拼命十三燃烧了起来,堪比烈火中的金刚,我不觉又镇定了几分,摆了个007的酷姿,站在了嘉彤旁边……
据说,毛色发亮的就不是饿狼,可眼前的恶狼毛色并不发亮,群狼发出怪风刮电线一样的呜呜呜呜震颤嗥叫;充满了亡命的恐惧和冲动。一时间两派力量对峙起来,谁也没有主动发起攻击。
狼王是一匹少了一只耳朵的巨型公狼,狼脸上贯穿了一道狰狞的刀疤,看来它曾经遭遇过和五阿哥一样的命运,而且,很有可能是四年多前秋弥的幸存者,刀疤(我为狼王取的名字)的眼里有着对人类刻骨的仇恨,现在,它要复仇!它低低的嗥叫起来,似乎是在下达作战的指令,紧接着,伴随着刀疤一声狂暴的怒号,群狼发动了气势凶猛的集团性攻击。
开火!我打响了本队伍的第一枪,很好!瞄准的那一匹虽然没有倒下,但它旁边的那匹倒下了!獒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反冲锋,瞬间双方混乱的缠斗起来,狼众我寡,四匹狼从四个方向向獒攻击,老四奋力挥刀劈杀着与之周旋的三匹,十三则倾力维护着嘉彤和我的安全,做起了我们和狼群之间的第一道‘防火墙’,有五匹狼的目标同时锁定了我们,剩下的除了狼王崴然不动,其余全去攻击已被吓破了胆的马匹。
开火!开火!开火!顾不上节省火力了,我开!我开!我开开开!除了没打中的,其余的全部中标,被十三砍成重伤的,被我打成残废了的,嘉彤就上去狠狠补上两刀,攻击我们的五匹狼终于阵亡,但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十三的胳膊被抓伤涌出的血染的通红,已经举不起刀来,嘉彤在闪躲中扭伤了脚,而我的七雷连珠铳宣告弹尽,那边獒和老四都已挂彩,獒消灭了两匹,老四砍死了一匹,不好!他的刀被另外一匹狠狠的拼死咬住,而第三匹则向他的面门猛扑上去,老四危矣!说是迟那时快,已经浑身鲜血的獒如浴火中重生的神兽,他猛然甩开犹在与之恶战的两狼,从斜c里扑将上去,一口咬进了威胁老四性命的那匹饿狼的咽喉,把已经一脚踏进鬼门关的老四硬生生的扯了回来,但是,为救老四所留下的空档被那两只天杀的恶狼瞅住,它们一左一右同时疯狂撕咬住了獒的腰和腹,獒和狼一样都是铁头豆腐腰,忠心护主的獒被击中了要害,老四为其所感,狂啸一声,暴怒的一脚将咬住其刀口的狼踢飞,又愤起一刀下去,将一匹犹在撕咬住獒的狼拦腰劈成了两半!另外那匹赶紧松了口,与被踢飞的那匹开始夹击老四。
第三十一章 风入寒松声自古 (2)
狼王进攻了!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此时的獒已经血r模糊,肠子流出了腹腔,拖曳在土地上,即使如此,獒眼中火红的战意未减分毫,它挣扎着反冲上去,要做最后的殊死搏杀!十三扔下刀徒手冲将了上去,我赶紧左手拣刀右手握铳尾随在后,狼王与獒撕扯成一团,外人无法c入,十三突然福至心灵,竟用那只受伤较轻的左手一把狠揪住狼尾向后猛拽,我想也没想便将手中的七雷连珠铳向狼王狠狠砸去,本已占尽上风的狼王顿的一顿,但这一顿已足以致命,獒用尽最后的力气奏响了凯歌,它,咬断了狼王的喉咙!
狼王一死,群狼无首,竞相逃窜……我瘫坐于地,欲哭无泪,劫后余生的感觉竟是如此的苍凉。老四半跪在爱獒面前,用颤抖的手为它最后一次梳理皮毛,此时的獒,温顺如稚子,以绝对信任的眼神默默的与自己的主人做着最后的诀别,十三想靠近抚摩它,它发出了拒绝的低嚎,原来这,就是獒的品质,终其一生,只认一主,纵然万死,亦无所憾!狼以食为天,它的搏杀只为生存;獒以道为天,它的战斗是为忠诚,为道义,为职责!
獒乃犬中之王,千金易得;一獒难求!我终于懂了,就在真正失去它的时候……暮春三月,九犬临世;天寒地冻,一獒独存;人心怜犬,獒心独怆;天命难测,世情如霜!
滑落的泪水,淌出了真切的哀伤,却碾不碎这天地间冥冥中早已注定的沧桑!
第三十二章 水归沧海意皆深(上)(1)
来时的三匹马,挣脱跑掉了一匹,重伤一匹,最后一匹栗色马儿轻伤不下火线,驮着十三和嘉彤返回营地,十三本来不愿意,欲让我和嘉彤先回去报信,他留下陪四哥等待营地的接应,被老四一句‘中途遇到野兽怎么办’驳回,我本来也不愿意,死皮赖脸的也挤上了马,但那匹栗色马的马脸登时拉的和四阿哥一样长,竟痛苦的撕鸣起来,于是我便被某人毫不客气的一把提溜下了马。
人生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语人者无二三,唉,在如此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拂面秋风如锦如丝,偏偏旁边坐着的是一位让冰山都自叹弗如的超级闷s男,还得时刻提防着已溃退的群狼残部可能发动的报复式偷袭,弄得我是心力交瘁,向老四郑重申请欲上树去放哨望风,他一个森然的眼神扫s过来,我立即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算了,就当自己放了个p好了。狼啊,倘若你来了,就啃我旁边那个皮糙r厚的吧,我骨头多,咯牙!
正在祈祷呢,却见老四他自己噌噌噌——的爬上了不远的一棵五大三粗的歪脖枯树,我瞠目结舌,见过卑鄙的,没见过这么卑鄙的!却见他如长臂猿般将自己稳稳的挂在树上,接着拔出腰刀,大刀阔斧的一阵劈里啪啦,无数枝干惨糟涂炭!(一阵恶寒,多亏树不是我)又一个漂亮的落地,难度系数直3。6,只见他将枝干略加收拾再将其中一半分别收拢成三堆架好,从怀中取出火折子点上,三堆篝火便熊熊燃烧了起来,哦,原来是布火阵啊,我还以为……擦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
“怎么?觉着任何人都和董鄂格格一样,一遇风吹草动就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
又语不惊人死不休了,长的挺好一人,偏偏一开口就尖酸刻薄。
“奴婢不过是为了爬的更高,看的更远,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已。为何四爷总爱把别人的好心当驴肝肺呢?!”做义愤填膺状,却猛然发现这人的好几处伤口都在渗血,哎呀,纵然你这位未来的雍正帝郎心似铁,也终究还是r骨凡胎啊,就这么上窜下跳的一点也不小心,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病人顽劣气煞郎中。
叹了一口气,从那匹已奄奄一息的马背上取过水囊为其冲洗起伤口来,嘶——老四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差点爽歪歪,原来冷血动物也是有痛神经的,活该!想了想,又请其劈开一个狼头取出脑子来稀释后往其创面上涂抹。
“这是做什么?”坏脾气的剑眉倒竖了起来。
“四爷可知有这样一种病,发病时狂躁不安、恐水、怕风、怕光、怕声响,并逐渐出现痉挛流涎、麻痹瘫痪、最后呼吸衰竭而亡。”
“这是被疯狗咬伤的人可能患上的‘恐水症’。可这些伤口都是被狼抓伤的!”(注:古人称狂犬病为恐水症。)
“恐水症是由一种病毒引起的,携带有这种病毒的可不光是疯狗,豺、狼、猫、鼬、狐狸甚至蝙蝠都有可能,就算是健康犬,也有可能是病毒携带者。而人类感染就是由于被唾y中含有此病毒的动物咬伤,或较重的抓伤所引起的。” 唉,倘若是在现代,我只需拍拍他的肩膀说:老四啊,去卫生所注s狂犬疫苗吧,记住,在受伤的当天、第三天、七天、十四天和三十天上每天注s一针哟,哦,对了,最好用vero细胞狂犬疫苗,如果没有,代地鼠肾细胞疫苗也是可以的。
可现在是古代呀,比人家法国的巴斯德研制出最早的狂犬疫苗还早上一百多年呢,好在咱们中国人民也不是痨种,东晋名医葛洪,便在其《肘后备急方》中记载了针对此病的预防方法:杀此狂犬取脑敷之,而且取得了一定效果。其实,葛洪用的方法就类似于现代的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注s脑炎疫苗可以预防脑炎,注s破伤风细菌的毒素可以治疗破伤风一样,是含有免疫思想的萌芽。因为狼又是群居生物,同吃同睡同玩同战,倘若其中一匹携有病毒,其余的应该都有,故此时我效仿先贤,任取一狼脑给老四涂上预防一下。至于结果如何,就看造化了。反正历史上的雍正绝对不是感染狂犬病挂掉的,可历史上也没有个我瞎掰什么女儿红,导致大家跑到这儿来被狼抓吧……
第三十二章 水归沧海意皆深(上)(2)
我一边抹一边唠叨:“四爷,这可是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记载的预防方法哦,不过洋人也有其独特的处理法子,四爷要不要也试一试?”
“哦?什么法子?”
“伤口处用烧红的烙铁烙,直到烙熟为止!”我不禁笑了起来,匪夷所思吧,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当时的西方就是这样处理的,不过是否有效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