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历559年4月7日达尔甘王国东部
时至夏初,犹如湖水般的蓝天,只有几片微稀的白云,点缀其上,气温已经回暖,却还没真正热起来,午后爽朗的凉风,令人精神为之一振。空气中,除了树林特有的松香,还夹杂着不知名的花卉的香气,未残先落的花瓣,飘落在嫩绿的野草丛上,被太阳热力烘培,发出阵阵熏香。
树林间,有着昆虫求偶的声音,鸟类吸引着同伴的鸣啾,以及一小小的鼾声。一名娇俏可人的女孩,正在馥郁的熏草床上,聆听悦耳的鸟鸣,作着香甜的好梦。一片雕零的花瓣飘落于小巧精致的鼻子上,被呼出的香气吹得飘上飘下。
“哈……哈……哈啾!”终于,女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稍微睁开了慵懒的双眼,又再睡去。
“清纯可爱的小姑娘,她嫣红的双颊可比山林的红玫瑰,滑嫩的肌肤有如珠穆朗玛的新雪,倦慵的睡恣,连森林中的精灵都要飞来赞叹,过路的旅人想请问你,斯登尔克要往哪里去?”
一道柔和好听的声音悠扬动听的响起,驱走了睡梦女神的召唤。女孩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容貌秀气、举止优雅的旅人手里牵着只瘦灰驴笑吟吟地站在不远处,对自己行了个脱帽礼。
“你好,大姐姐。”
旅人秀雅的瓜子脸蛋上闪过了一丝错愕,随即转换成手足无措的窘迫,“受到美女的夸奖,我很高兴,不过,我是男的呵!”
“大哥哥是吟游诗人吗?”
“是的!我是个游走四方,为各地带来欢乐的诗人。”被提到自己的职业,旅人自豪地挺起胸膛,不过随即丧气地垂下肩膀,“只是,却是个连三餐都没着落的落魄诗人。”
看到旅人变化多端的逗趣表情,女孩轻声笑着,自口袋中取出面包,递给他,“你还没吃饭吗?”
“我已经一天半没吃东西了。”旅人接过面包,毫不客气张口大嚼。
女孩看着眼前的男子,虽然狼吞虎咽,但举止仍是说不出的好看,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身上斗篷虽然肮脏,背后一把琴却保养的很好,似乎在为他的身份做证明。
女孩很兴奋,吟游诗人是一种大陆上受人尊敬的职业,多由落魄的贵族,与受过教育的平民所担任。他们走遍四方,吟唱着优美的史诗及动听的吟物歌曲,出入于豪门贵室间,却也将知识传递给一般民众,有时候,还会以魔法帮人治病。
有时候,某些公国的王室,为了训练自己的下一代,会命他们以诗人的身份旅历各地,其中,也不乏日后叱咤风云,威震四海的不世英杰,这些人的存在,为吟游诗人这一职业,蒙上了一层浪漫的轻纱。
在女孩的村子里,只有重大节庆,才会有诗人的来到,她还记得,去年丰收祭的时候,村子里的妇女,是如何在悠扬的诗歌声中翩然起舞。
灰驴在一旁低头吃草,似乎为了主人的寒酸而不满,不住地摇着头。
“呼!太感谢了,我已经好久没吃饱过了。这家伙可以靠吃草来解决,我却只能在一边啃竹子。”饱餐一顿,旅人满意地拍着肚子。
“吃饱了吗?还要不要?”
“已经够了,善良的小姑娘。为了感谢你的慷慨,我决定要说个故事来当谢礼。”说着熟练地弹起琴,在清亮的琴声中,旅人引吭高歌,“在那遥远的雪山深处……”
“喂!这个故事我听过了,是大贤者卡达尔为睡梦公主解除魔咒的故事吧!”
“啊!听过了吗?那西方沙漠里,青铜城市的十五人失踪记呢?”
“也听过了。”
“那……海外胡努岛海盗王宝藏呢?”
“还是听过了。你怎幺只会说卡达尔的故事啊!”
“因为大贤者的故事最多嘛!”连续换了四五个开头,女孩都笑着摇摇头,旅人不由得有些困惑的抓抓头,“啊,真是输给你了,我知道的故事都用完了。”
“你还真是个二流的诗人哪!就只知道这些老故事。”
“所以才连三餐都没着落啊。”自己的专业能力受到否定,旅人有些生气,侧着又头想了想,喜道:“有个谜语,你一定不知道。请问,怎幺把一只大象放进柜子?”随即又补充道:“只能用三个动作喔。”
“硬塞?”
“不对。”
“用脚踢?”
“还是不对。”
“用锯子锯?”
“你怎幺这幺残忍?”答了几个答案都不对,旅人笑道:“都不对,要我宣布答案吗?”
“先不要说出来,我一定会想出答案的,只是现在脑筋有点乱,答不出来而已。对了,你不是部斯登尔克的路吗?往前一直走,穿过这个树林,三叉路口左转就是了,”
“真得不要我说出答案?”
“真的不要。”
看着女孩倔强的表情,旅人哑然失笑道:“那幺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你再把答案告诉我好了,”拉过不情愿的驴子,旅人转向离去。
“我叫若苹·洛克里斯,诗人哥哥的名字呢?”
“游走于大陆四方之上,与自由的清风为伴,飞扬的音符,为人民带来欢笑与祝福,有人问起他的名和当前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diyibanhugmail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姓,那是仅存于耳语间的传说,有个声音叫奇诺。”
奇诺是风之大陆上着名的游玩之神,风取取趣而爱好嬉闹,所有的庆典都少不了他的踪影,旅人用这个名字,自然是不留真名的意思。
喧闹嬉笑了半天,忽然静下来,听着逐渐远去的蹄声,女孩不由得有些怅然若失。
“若苹……若苹……”一个黝黑的男孩,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我在这里,找我干嘛啊,克新?”
“丽雅小姐正在找你。”
“我才出来一下下,姐姐就不放心吗?”
克新不说话,只是把手指向天空,只见天边泛着红霞,竟已是黄昏时分了。
“啊!糟糕,竟然把时间给忘了。”若苹惊呼道:“我要回去了,克新,你也一起走吧!”
“等一下!”猝然间,一个精致的小荷包被塞进掌心,若苹还不及有反应,克新已红着脸,向反方向远远跑开,一面跑,一面回头作了个鬼脸。“若苹·洛克里斯,我最讨厌你!”一个不小心跌了一跤,随即马上爬起,窜入树林中不见踪影。
若苹呆在当场,“这是在干什幺呀!”
甩弄着小荷包,若苹轻哼着小调漫步回家。小荷包上,金丝相绕,绣纹古雅,是一件价值不菲的精品,决不是一般乡间所能购得,克新是村长的独子,有机会进到城里,才有金钱和机会买到。
“等一下要把这个东西给姐姐看,让她高兴高兴。”若苹把玩着这难得的奢侈品,喜孜孜地走着。
若苹的家里,就只有她和姐姐丽雅两个人,对于姐姐口中早逝的父母,若苹根本就没有印象,只存着小时候不断搬家的记忆。
平时丽雅以手工担负起生计,外加教若苹读书写字,已是二十五芳龄的丽雅,拒绝了所有倾慕者的追求,专心地与若苹相依为命。
“姐姐,你应该赶快找个姐夫啊!”
“姐姐那幺丑,哪会有人要。”
每当若苹问起,丽雅总是淡淡的笑着拒绝,秀丽娴雅的脸上若有一层抹不去的哀愁。蹑手蹑脚地步进了院子,烟囱里炊烟升起,正想吓姐姐一跳,蓦地,屋子里传来巨响,“你莫要以为我受了伤就不敢杀你,这里守备的芝麻绿豆般兵力,我还不放在眼里。”
“你杀了我走漏风声,在追捕者的缉拿网下,你亦不过百日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