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沈家确实不穷,确实买得起肉,可当家的严氏就是这么神奇,只在逢年过节以及农忙时分张罗肉菜,其他时候,绝不安排肉菜上桌。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家人平时就不吃肉。
一直以来,苏氏都负责做饭,她时常能够在厨房里闻到肉香,甚至好多次,都亲眼看到锅里炖着肉,可这些肉却从来没有端上过饭桌,去了哪儿,大伙儿心知肚明。
所以说,沈家其他人或许有机会经常吃到肉,而沈家二房则鲜少有机会吃上肉,一连几个月吃素,这就是他们二房的日常。
为此,苏氏一直都对几个儿女心存愧疚,现在沈采萱提议卖肉,素来俭省的她二话不说,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沈采薇略一沉吟,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这条街的尽头有条巷子,巷子里面有家卤味铺子。要不,咱就去那儿买吧?”
沈采萱闻言,笑嘻嘻的瞄了沈采薇一眼。
沈采薇不想被打上“嘴馋”的标签,忙解释道:“你可别想岔了!我并不是因为馋肉,才将那家铺子记得这么清楚的!”
说罢,沈采薇就细细解释起了缘由。
说来话长。这几天,沈采萱一直念叨着,要在县城里做生意。
听的次数多了,沈采薇就开始留心起了县城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摊子、铺子。
沈采薇深知,自家的本钱少得可怜,要么摆摊,要么在很偏僻的地方租个小小的铺面,反正是不可能在大街上租下整间铺子的。
今天上午,沈采萱在药铺里买药,还打听这个打听那个的。
站在一旁的沈采薇闲着没事干,又有些受不了药铺里那股浓郁的药味,就跑出来透气。
忽而,沈采薇隐隐闻到哪儿传来了一阵勾人的肉香,循着香味一看,就见好几个人或是端着碗,或是拎着油纸包,正从街尾的巷子里走出来。
沈采薇见状,隐约猜到巷子里有家买吃食的铺子。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沈采薇便跑过去看了看。
正如沈采薇所料想的那样,街尾的那条小巷里有家卤味铺子,此时正有不少人聚在那家铺子的门前买卤味。
见到此情此景,沈采薇立刻冒出一个想法:“这家铺子的位置明明很偏,却照样能够顾客盈门,不难猜出,它家卖的卤味一定很好吃。”
随即,沈采薇又冒出了另一个想法:“这家铺子位于巷子里,乍看上去很偏,位置不够好,但十几丈开外就是繁华的大街,只要做出口碑,不愁没有客人上门,其实位置还是蛮不错的。而像这种铺子,料想租金不会很高。要不,咱家也租个类似这样的铺子?”
正是因为存着这样的念头,沈采薇才会牢牢记住了那家卤味铺子。
沈采萱听了沈采薇的解释,赞许的点了点头:“二姐,你分析的可真好!走,就是不买卤味,咱也得去那儿瞧瞧!”
现在已是申时,眼看着就要到饭点了,此时乃是卤味铺子一天之中生意最好的时候,铺子的门前围了好几圈人。
沈采萱看了看这家铺子的位置,又看了看这人头攒动的场面,暗暗点头:“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做出的吃食香气四溢,就算是铺子的位置稍微有点偏,也不愁没有客源。嗯,自家二姐的眼光真心不错,也蛮有做生意的头脑的。”
暗中观察完毕,沈采萱正要开始办正事——冲进人群之中抢购卤味,就在这时,苏氏拉住了她:“四娘,你和二娘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都是花儿一样的年纪。
苏氏哪里舍得让娇花一样的她俩挤进乱哄哄的人群里受罪呢?便主动接下了抢购的任务。
讲真,沈采萱才不是娇花呢,她分明就是霸王花好伐!
论抢购,谁抢得过她呀?对于她来说,突破重围抢购卤味,这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不过,沈采萱不想拒绝苏氏的一片好意,便点了点头:“行,那就辛苦娘啦!对了,这个帷帽可以取下来了——生怕居心叵测之人看到咱进出钱庄,生出歹心,咱才戴上了帷帽,现如今已经离钱庄好远了,没必要再戴着了。”
正值夏日,虽然还没到盛夏,但白天里的气温已然不低。
在这种天气里,戴着帷帽挤进人群里,非得热出一身汗来不可。
沈采萱可不想热坏了苏氏,便踮起脚来,要替她摘掉帷帽。
虽说沈采萱的身高要远高于同龄的女孩——
原主在府城一待三年,那儿的伙食相当不错,她得以正常的生长发育;而这世道,寻常人家的女孩子大多数能够勉强吃饱就不错了,至于吃好,就不要想了,是以她们大多数都是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
如此一来,单论身高,原主在同龄的女孩之中可以称得上“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