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受阻,沈采萱觉得怪无趣的,就想回房休息了。
这个时候,沈正榕忽然走到沈采萱跟前,一脸好奇的问道:“四娘,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天你是怎么看出撞我的那个人是拐子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穿戴打扮很普通,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就他那样的,满大街都是,多不起眼的一个人哪,你如何能够认定他是拐子呢?”
早在两天前,沈采萱就告诉苏氏等,她发现并协助官府端掉了一个犯罪集团。
当时,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只说了个梗概,并没有讲述具体细节。
而苏氏等虽然觉得沈采萱的举动有些惊世骇俗,却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
直到刚才,县衙捕头亲自登门,奉命送来一千两银子,苏氏等这才清醒的意识到,沈采萱见义勇为的举动有多么了不起。
沈正榕正处于好奇的年纪,不由得心生好奇,想要知道相关细节,以便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一见义勇为的举动。
沈采萱之所以只讲梗概,不提细节,无非是因为她生怕多说多错,说着说着,不小心说出不该说的,透露出她极其凶残的一面。
现如今,沈正榕问的是如何发现歹人的真面目,这与她那些极其凶残的举动无关,就算如实相告,也不会破坏她温柔善良的人设。
是以,沈采萱略一沉吟,便实话实说:“是鞋子,我是从鞋子上面发现不对劲的。”
话说,那一天,撞倒沈正榕的那汉子走着走着,中途与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妇人会合。
那孩子身上蒙着一件旧衣裳,从头到脚,都被遮掩得严严实实。
按理来说,包裹得如此严密,外人就别想看到那孩子分毫了。
但事有凑巧,忽而一阵风吹过,吹起了那件旧衣裳,那孩子的双脚露了出来。
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快那年轻妇人便察觉到了不妥,又迅速将那孩子的双脚用旧衣裳遮住——但沈采萱目力惊人,还是捕捉到了这一幕。
只见那孩子的脚上穿着做工极为致的绣花鞋——鞋帮上绣着小猫滚绣球的图案,鞋尖上缝着一朵花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花球可不是寻常的绒球,而是由好几颗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组成的珍珠花球!
沈采萱不清楚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价值几何,但在古代,珍珠主要依靠天然蚌类产出,数量稀少,且不易采摘,乃是十分珍贵的存在,绝对不便宜。
那对狗男女穿戴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看上去就不像手头宽裕的,就算他们再宠孩子,也不可能买珍珠给孩子做鞋穿。
可以说,那样的鞋,惟有大户人家的孩子才能够穿得起。
由此,沈采萱不难得出一个推论:那孩子出身于大户人家,绝不可能是那对狗男女的孩子!
再结合那对狗男女鬼鬼祟祟的举动,不难猜出,他们乃是拐子,那孩子正是他们用卑鄙的手段拐来的!
听了沈采萱的解说,不光是沈正榕,屋里的其他人也彻底服气了。
沈采薇感叹道:“四娘,也就是你,才能够从一双鞋上面联想到这么多。换做是我,别说是风偶尔吹过,意外露出了鞋子,就算那对男女抱着孩子招摇过市,那双绣花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也瞧不出不对劲来。”
苏氏等闻言,不约而同的点头表示赞同。
沈采萱谦虚道:“主要是我在大户人家待了三年,知道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是如何穿戴打扮的,这才能够一眼看出不对劲。”
说起鞋子,沈采萱注意到沈采薇穿着的那双布鞋有些开口了,虽然现在口子还很小,并不影响使用,但谁也说不准,那道口子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咧开。
呃,走着走着,鞋底就掉了……哈哈哈,那可就搞笑了。
沈采萱可不想让沈采薇经历那么尴尬的糗事。
反正这会儿正事干不了,沈采萱沉吟片刻,便决定带着苏氏和沈采薇出去购物。
至于沈正榕,就老实待在屋子里,照顾沈世华吧。
***
这已经是母女仨来到县城的第三天了,可在过去的三天里,她们囊中羞涩,虽然曾在街上逛了几圈,却几乎什么都没有买。
远的不说,就说今天上午,眼见沈世华好得差不多了,沈采萱安下心来,便拉着沈采薇出来转悠。
结果,姐妹俩只是在药铺里买了些药,其他的,一概没买。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沈采萱摇身一变,成了腰缠万贯,啊不,腰缠千贯的有钱人,自然可以放开手脚,买买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