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帽子睡觉,其实也没有很奇怪,以前的西方人睡觉也要戴睡帽的。但是小李觉得这样不正常,发现他这一行为后吓得要命,求他去找沈戈。
凌笳乐不会这样做的。他失过两次恋,知道刚失恋时必然会痛苦,但是过去之后,生活就可以继续了。尤其是十八岁的年纪,正是对爱情新奇好玩的时候,有充沛的力和情感要发泄,而爱的那个对象是谁,其实不重要。
他就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知道那个时候的爱情最不能当真。他不会让这种短暂的东西毁了沈戈一辈子的前途。
小李说,现在社会对同性恋都宽容了,不一定谈个恋爱就毁了前途的。
社会对同性恋真的宽容了吗?如果真的是宽容,那为什么之前自己和杜文的假恋情还被炒得那么热闹呢?而自己和陈嫣的恋情明明更具有戏剧性,却没有那么多的关注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出柜是安全的,他也不能让沈戈是因为自己而出柜。
苏昕跟自己说,他要崩溃了,祖宗八代的私事都要被刨出来了。他的名誉并没有完全被和自己的丑闻毁掉,他背后还有那么强大的后盾帮他做公关,凌笳乐知道他是受不了什么。那些东西他都经历过,他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所以他尤其不能忍受让沈戈经历那些。
是他不该接这部电影,是他不该贪恋沈戈的好,趁着拍片勾引沈戈,是他以前想得太少,醒悟得太晚。他已经知道错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人的一生很长,四个月的假戏真做很短。王序说沈戈的表演方式是由外而内,离开了那个环境,离开了自己,他很快就会迈过这道槛,不会痛苦太久的。没有他凌笳乐的参与,沈戈的未来会一片光明。
他当然也后悔过,但他知道,如果这会儿不忍住,以后会更后悔,而且连亡羊补牢的机会都没有。
若灾祸没有发生,一切预防措施都会显得多余而愚蠢,可如果足够害怕,就会心甘情愿地做出这些牺牲。
第108章 握手
《汗透衣衫》上映前一个月,新的预告片发布了。
比起去年只为曝光江路造型和凌笳乐演技的先行预告片,和今年初专为柏林电影节准备的一分钟快速剪辑预告片,这一次的加长版预告片足有三分半,终于让观众大饱眼福
王序将积攒了半生的美学认知与拍摄技术运用在每一个镜头中,凌笳乐和沈戈的表演亦是令人赞叹。
预告片将主角的第一次见面、江路被舍友羞辱、两人争吵又和好、张松哭坟、张松与母亲争执、江路被父母暴打等经典镜头打乱重组;最后一个镜头是两个俊美到人心窝里的男人的深情注视,张松将手罩在江路的脸颊上,江路偏头亲向他的手心。
画面定格在凌笳乐垂眸亲吻沈戈掌心的侧颜,预告片在婉转柔情的蓝调音乐中结束。
这部预告片引起极为强烈的反响,徐峰为此得意洋洋:“王导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你看现在谁还敢说泰迪熊奖的含金量不高?那帮人知道柏林电影节什么水准么,就瞎编排!好莱坞的导演都要去捧场呢!”
凌笳乐人气一上涨,徐峰就会主动给他当司机。他一边开车,一边仰高了脑袋,通过后视镜看眼一直在后座默不作声的凌笳乐,“预告片里最后那个镜头——”
凌笳乐用手支在下颌看向窗外,他自己的手放在脸边,也能将脸衬得很小。
徐峰想起网上热议的凌笳乐的“巴掌脸”,又是一阵得意,心想自己当初接下凌笳乐,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个人就是专为娱乐圈而生的。
徐峰见凌笳乐没恼,才继续说下去,语气是掩饰不住的功利:“——最后那个镜头,才亲了下手就引起这么高的热度,等电影一上映,那还不疯了啊!”
“……我知道你不情愿,但是《汗透衣衫》上映前后这段时间,你和沈戈怎么都要绑在一起的。”
沈戈得奖后的曝光率太低,因《无色天》而喜欢上他的观众们迫切想看到他的其他面貌。《汗透衣衫》里,张松迥然于逃犯阿峰的潇洒与深情大大满足了观众这方面的好奇,更引起更多好奇。与凌笳乐一样,沈戈也因这支加长版预告片而获大量正面关注。
“沈戈这观众缘挺让我开眼的,今非昔比了,笳乐,听我一句,可不能再给他脸色看了,啊?”徐峰双手握着方向盘,和蔼地叮嘱道。
凌笳乐的手移向额头,将神情掩藏在手掌的阴影里,“嗯。”
他们抵达电视台后,得知沈戈还没有到。
王序照旧抱恙缺席;苏昕的戏都被删干净了,不用来;冯姒的戏也被删了太多,让她很不高兴,也没来;最后除了两个主角,就只剩一个客串的歌手宋城。
所有人都到了,就差沈戈。
几人坐在休息室里等着,男主持人替沈戈解释,说他的航班晚点,刚下飞机,已经很着急地往这边赶了,他让自己替在座几位表达下歉意。
徐峰不放弃任何打听的机会,忙问:“他是从哪里赶过来?”
男主持人笑笑,“这我没问,等过一会儿他到了你问问他?”
凌笳乐坐在离门最远的座位上安安静静地看台本,男主持人走过去,把自己的台本轻轻盖在他的台本上,低声道:“又添了几个问题,你看看,要是不喜欢我一会儿就跳过去。”
凌笳乐瞥到徐峰在跟宋城套近乎,忙低头按照男主持人的指示看过去。
就在这时,门开了。凌笳乐浑身的血液都凝固起来。
他不敢抬头,只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各位久等,我是沈戈的经纪人,姓郑。”
然后,就是沈戈的声音了。
时隔五个月,凌笳乐再次亲耳听到沈戈的声音,并非是经过电视电影信号处理过的,而是真正通过沈戈声带的振动,再经由两人之间的空气传进自己耳朵里的真实的嗓音。
他如今大火了,但依旧那么谦逊有礼貌。他从门口开始依次握手,每个只见过一次的人,他都能轻松叫出得体的称呼:“安安姐,好久不见。”“徐经纪你好。”“宋先生,好久不见。”
一双运动鞋和两截牛仔裤裤腿出现在凌笳乐的视野里。凌笳乐完全是僵直的,近乎恐惧地看到一只大手伸到自己面前:
“凌笳乐,好久不见。”
凌笳乐的时间变慢了,他不再能听见周围的声音,只盯着那只手发起痴来。
相比沈戈英俊得挑不出一丝缺点的脸,他的手算不上太好看——他个子高,手自然也大,从小就开始干农活和家务,让他的骨节很明显,但也让他的手显得强健有力,好像没有他抓不牢、握不紧的东西;从南方来到北方,他不太适应这里的风,又不爱惜自己,骑电动车走街串巷的时候从来都不戴手套,把手背的皮肤吹出与年纪不相符的粗糙,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心疼。
他那时候追着沈戈要给他抹手霜,沈戈实在受不了让手沾上那种黏腻的触感,简直像贞洁烈女似的躲他,比让他抹脸难多了。
凌笳乐就冲他撒娇:“你手太糙啦,摸我脸的时候刮得疼!”
这么一说果然有用,沈戈臊着脸乖下来,由着凌笳乐将他两只手抹完。
他趴他背上,从后面握住这两只大手:“尤其是春秋冬天,必须得天天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