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们立刻撞开後墙,分散冲出去。将那头畜牲和敌人引开,不然他们迟早会找到地窖的。地窖上的石板只是十数块石板中的一块,表面沾裹了些牛粪,又堆著许多干草,藏獒一时半会儿还察觉不了,但也经不起这畜牲的仔细嗅闻。反正她们已经被发现了,继续躲在墙内是死,撞墙逃跑也是死,但选择後者有可能会给地窖里的一干弱势群体带来生机。
尼玛的上一刻才想著不能死得轻於鸿毛,下一刻就要死得其所了。上帝的这扇窗未免也开得也太小了最可恨的是这扇窗还是为别人开的。罗朱在弥散死亡的昏黑中忿忿地咬牙诅咒。
第二十二章 发现•被捉二
格桑卓玛闻言身体猛地一震,快速侧过头,却只能看见一个模糊到极点的侧影。昏黑中,她明亮的长眼里布满了惊诧和震撼,涌动出晶莹的水花:罗朱阿姐,对不起,我••••••我来世为你当牛做马,回报你对扎西家的恩情。
又不是我一个人死,你不也要用命救你的家人吗就当我是在报答你家对我的收留,在感谢朗措送我的爱,我们两不相欠。罗朱涩涩一笑。生死关头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谁欠谁活著,才是最重要的凭心而论,她是个贪生怕死、胆小自私的平凡人。如果不是藏身地被先发现了,说不定她会冷眼旁观地窖里扎西一家被搜捕,本就不会提出撞墙逃跑掩护的建议,毕竟再大的恩情也抵不过自己宝贵的生命。眼下她也只是想让自己死得有价值点,若真要怨怪就只能怪自己的命不好。
我数到三,一起用力往後撞墙。记住,墙一破,我们就分散逃跑。她压低声音道,努力压下尖叫的冲动,控制住身体的颤抖,将所有力气凝聚在肩背处,蓄势待发。
咚──咚──咚──
正对著的夹墙外响起猛烈的重击声,整个墙壁都在震颤晃动。簌簌落下的泥灰不但洒了罗朱和格桑卓玛一头一身,还差点迷了眼睛,一道触目惊心的透亮裂缝转瞬出现在眼前。形势,已刻不容缓
一、二、三──撞罗朱猛地大喝出声,半侧肩背,与格桑卓玛同时用尽全力撞击後墙。
锻炼三多年的体能在危急关头总算是发挥出了作用,肩背上传出沈闷的钝痛。在哗啦的垮塌声中,身体栽跌进泥块堆里。刺眼的明亮阳光霎时进瞳孔,她反地紧紧闭上眼睛,又迅速张开。忍著肩背上的疼痛,奋力扒开落在身上的土块站起来。眼角的余光瞟到正在泥堆中挣扎的格桑卓玛,迅速伸手拉了一把,尽了身为朋友的最後一份良心。
跑
留下简短的一个字,她便什麽也不顾,什麽也不管地奋力往右前方冲刺。身後土墙的最终倒塌声,男人的吼骂声、藏獒的戾嗥,格桑卓玛凄厉的哭叫,一切的一切都被抛掷脑後。
强劲的高原风迎面扑来,从耳边呼啸而过,割得脸颊生生发疼,吹得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她迈动两条大腿,用上吃的劲儿狂奔。想象自己是百米跨栏的刘翔,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博尔特,是遨游水中的菲尔普斯。软绵绵的草丛原来踩著是舒适的,现在踩著却是绊脚的;身上的衣物原来是抵御寒冷的,现在却是增强阻力的累赘。
她大张著嘴喘息,心脏地剧烈跳动,腔窒闷得好像要炸裂似的。耳心锐痛起来,出现了尖利的鸣叫,仿佛是催命的魂铃。然而无论再痛,再难受,她也不能停下奔跑的脚步。
嗷──
一声震天嗥叫,後背遭到沈重凶猛的扑击,身子被狠狠压倒在地,啃了满嘴的草。
死定了
脑子里迅速闪过三个血淋淋的大字。仆倒在湿冷草地的瞬间,强压的恐惧终於溃堤而出,肆无忌惮地冲击向每一个细胞。全身的能量好像在刚才的奔跑中消耗殆尽,四肢绵软无力,身躯如同羊癫疯发作般不停地抽搐颤抖。
罗朱嘴巴大张,舌头半伸,呼哧呼哧地喘著气,嘴里的碎草在喘中零星掉落。双肩被两个沈重有力的爪子牢牢压贴在草地上,坚硬锋利的爪钩刺进厚厚的衣物,只要再收一点就能刺破肌肤,抓进皮。後颈间有股热乎乎的气息,夹含几分淡淡的冰冷腥臭。耳边那像是从地底深处涌出的咕噜声低沈浑厚,蓄藏著撕扯神经的危险。一滴热滴在裸露的左耳廓上,说不清楚具体原因,她竟一边喘息,一边以极缓的速度吃力地向左上抬起头。
硕大的头颅,宽大的鼻端,短的鼻梁。俯视下来的蓝色三角吊眼毒辣沈静,深邃凶戾。壮嘴筒半开,露出一口锋利的闪烁著寒光的雪白锐齿,下颌边还挂著一滴腥热的涎。肌发达的颈部长著密厚直立的鬃毛,好似一头银灰色的非洲雄狮。
惊恐的眼睛睁到了极致,空白发懵的脑子里倒带似的跳跃出曾看过的相关知识。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格刚毅,力大凶猛,野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杂色的头颅、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糜烂的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jūn_rén
对,是jūn_rén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jūn_rén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jūn_duì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jūn_rén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作家的话: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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