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剧烈又深沉,像是在尖叫,像是要破口而出有多爱她。
远处的海岸线在欢呼,半梦半醒的月亮在长吁短叹,海风比昨天更温柔的抚摸。
他告诉她,“风景都是因为你变好的,海风是为你变柔的。”
“你笑的时候,我和它们一样”
“什么一样?”任之初半眯着眼,睫毛带水珠,手臂攀上她肩膀,“什么一样呢?”
顾随没答。
他操她操的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用力。
他拍她屁股,让她喊老公。
任之初嗯嗯啊啊,攥住他的手臂,不愿意张口。
戒指呢?
单膝下跪呢?
玫瑰花呢?
什么都没有,不跟你在一起了。
顾随将她翻过来,一个转身,坐在自己腰际。
她撑在他的小腹,温柔的蠕动,吞吐他巨大的昂扬。
他嫌她小气,不肯用力,她才会不情不愿的多用点力气。
她肩膀的发丝软软洒下来,他让她凑近点,“给你含含乳头宝贝儿。”
任之初迷离着双眼,捕捉天上的星星。
她覆在他胸膛,手掌颤抖着一一从他的伤疤上拂过。
肩膀这儿是在也门受的穿刺伤。
胸口一处是在南苏丹受的枪伤,一处是在训练营逃生训练受的割伤。
小腹缺了块儿肉,是因为伤口感染,麻药都等不及,刀滑过,腐肉直接脱落。
还有好多好多,膝盖每次降温或者阴雨天都疼的不行,脚背的刀疤总是很刺眼。
任之初摸到哪儿,唇瓣就到那儿。
下巴处的半截伤疤好难看,可是在他脸上就跟装饰品一样,硬朗又凶残。
“你看起来好凶。”
“有吗?”他笑,茎头撑着她嫩红的软肉,凶狠一记顶送,操的任之初瑟缩痛哭,“那你还爱不爱?”
这么凶的我,你还爱不爱?
“爱。”
怎么能不爱呢?
等了叁年盼了叁年,只要是你,凶还是温柔,丑还是美,我都认了。
你好凶哦,可我好爱。
她软糯吻上他乳尖,逼他缴械投降。
顾随不肯,揉弄她的阴蒂,腰际有力的很,积攒的性欲挡不住。
他操弄的力度越来越大,看着她汗珠一滴一滴的落在他胸前。
条件反射,就想抱她吻她。
幽光下,她眉眼温柔,眼角夹泪,像是承受好多悲伤。
他含住她乳尖细细的舔弄,手顺着到阴口揉弄,摸到一手水。
乳尖好像一含就能化,像棉花糖。
一记又一记的顶送后,他脚后跟跟着她的穴肉一起颤抖。
最后她只能瘫软在他身下。
他胸膛好烫,她身上也是,于是就往外蹭了蹭,因为甲板比较凉。
阿随是个有原则的人。
他得抱着她。
于是任之初又被捉回他怀里躺好。
迷迷糊糊之间,甲板嘭嘭响了两声。
在深夜里好像有些惊悚。
可是这段时间姑娘习惯了,她手臂揽住男人的脖颈儿,鼻尖蹭他胸膛。
“阿随”
嗓音真好听啊,缠缠绵绵软软糯糯,和阿随梦里如出一辙。
他咬住她肩胛骨,眯着眼看晃荡的天。
“嗯?”
“你猜是鲨鱼还是鲸鱼?”她笑,钻进他怀里,给冰凉的脚塞在他小腿肚。
“我猜是鲸鱼。”
顾随听那声响,很快得出结论,“是。”
他吻住她,一个翻身,将她按倒在身下。
扯住她双腿往腰间一缠,套子塞她手里,她就知道要怎么做。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是鲸鱼也好,是鲨鱼也罢。
都不重要。
都不重要了。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的爱有点沉甸甸,像你软糯的蒲团,它历经千帆,化成每个我送进你身体的瞬间。
你知道吗?
在你之前,我觉得再牛逼再漂亮的姑娘也不过五脏六肺,一堆钙磷化合物,还有七八米长的肠子。
海浪在拍打,他们的身体也在拍打。
顾随一个不小心给她唇瓣咬破,血流出来,被他含住,舔走。
又是一场剧烈又令人疯狂的性事。
月亮高挂天空,给看个全。
甲板裸露在夜空,男女交缠,做个昏天黑地。
垫子上湿漉漉一片,是爱液的浇灌。
如果当时你在大西洋的巴芬湾上空,那么你一定会看到巨大的船,白色的甲板,害羞的猫,波澜的海浪。还有他们在相爱。
夜深了,顾随要开始接着行路了。
柟国就在前方不远。
他叼着烟,牛逼的开着邮轮,身边躺着爱的妞儿。
又想起她的话。
“什么一样呢?”
他念叨这句话。
什么一样呢?
远处的海岸线在欢呼,半梦半醒的月亮在长吁短叹,海风比昨天更温柔的抚摸。
风景都是因为她变好的,海风是为她变柔的。
她笑的时候,他和它们一样,都会为她业业矜矜,屏住呼吸。
他喝了口任之初给泡的红茶,扯了扯膝盖上自己妞儿给的艾草贴。
猫舔她脚踝,被他抓过来抱怀里。
“别惹你妈睡觉,听话,爹抱。”
然后敷衍撸两下,给猫弄门外。
看着远方天际线。
他们将于明日到达柟国。
一直说要要带她去的,这次可算实现了。
此时此刻,没有再比这更让他期待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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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大家可能会觉得聊慰这篇逻辑有些行不通的地方,而且后边这几章叙述方式和前边的不大一样。
看过腓情蛮荒将也的应该知道,我其实每一本文笔和文风都有丢丢不一样。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陷入到文中那个氛围的时候,我并不太刻意固定一种描述方式,更多的我会体会那个感觉,然后用不同方式表达出来。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啊,腓情那本啊,好晦涩。
但那就是我的风格,这就是ty。我不固化,也不灵活,不会创什么大道理或名言警句。
我只是感受,叙述,仅此而已。
然后就是关于人设方面的,其实最早只想简单写个肉,后来写着写着,就对这两个小孩儿产生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情。就像是你看着孩子长大,然后变成活生生一个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性格。
我很爱阿随,因为他的年少轻狂,因为他的卑劣和野性,因为他的英雄梦。
就像文中说的,当一个人什么都拥有了,就想做些牛逼的。
然后就是初初,她更像我希望成为的那种人。坚定,善良,温柔,可爱,但是又很有思想。爱就是爱,不爱就不爱,她很明确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
总之,这本写作的期间遇到好多不好的,好的评价或者喜欢不喜欢。我照单全。
但别妄想我会改,臭毛病这么些年了,就跟我血肉一样。老子不愿意改,谁说都没用。做自己挺好的,至少我挺喜欢我自己的,嘻。
再然后就是结局应该就下一章了。
番外也在路上。
完结之后我会休息几天,龟速码扶苏。知道这本你们久等了,我会调整一下马上回来。
评论里头,我挺想听一下你们目前为止对于初初和阿随这本的感想。关于剧情,人设,故事发展,想说什么都行。
(也就想看看啊,我不会听的。毕竟我的文,老听读者的想法就不是我的东西了。)
最后。
总之。
这里ty,坐标经常浮动,基本中国。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文字,祝你快乐。
**首*om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