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任务原本只是追杀几个锦衣卫和衙役的小队,却不知道为什么主人把他们这一批好手都派出来了。锦衣卫他从前也是知道的,虽然锦衣卫在民间官场的传说中,都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但在江湖中,他们那些三脚猫的功夫,确实也没被江湖人士看在眼里。
平常不去招惹锦衣卫和衙役们,不过是怕漏了行踪。江湖人士虽然不怕官家,但人在江湖飘,成名的江湖人谁没有几个生死仇家呢?若是因为跟官府杠上泄露了行踪,被仇家找上门撕咬,那可是十分头痛。
今日居然能有手刃官府走狗的机会,听说还有许多细皮嫩肉的官家女眷,他们这一批被征召来的人心里都十分意动。跟踪的时候他们早就发现了这一队人马的武力虽然在官府里算是身手不错的,但跟他们这些江湖人士根本没法比。本来想直接在半路截杀,但主人不知道因何考虑,执意要谨慎行事,对付这些人,还要先由唐棋下毒然后动手。
本来一切也都进行的很顺利,唐棋那个唐门叛徒虽然人品极其糟烂,手上倒是还真算有两把刷子。
直到现在。
不过,雁儿李来的路上观察过地形,这里看起来是一望无际无遮无挡,实际上只要能奔出两里地,那边全是枯萎的芦苇荡,只要能往那里一钻,神仙都找不到。
从前比这更艰险的时候他都能逃出生天,这次一定也能。
他的刀确实很快,虽然不能突破骑士的铁甲,却也在闪转腾挪中为自己争取到了时间。多年来勤奋不辍的练习武艺还是帮了他大忙,至少他现在还是毫发无伤,也并未出现力竭的征兆。
骑兵对步兵的追杀有天然的优势,所以一定要先抢到马!
就是现在!
雁儿李的长刀成功地突破了骑士的长矛,欺近身前,右腿在另一个骑士马身上轻轻一点,借着反力在空中转折了身体躲开了右侧伸来的长矛,轻盈地落到了目标骑士的马上,把刀架在骑士的脖颈上挟持——
他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右侧,明明记得已经闪开了的,为什么会感觉到了凉意?下意识低头一看,右侧的腰际探出了半根染血的枪尖。
这是什么?他有些茫然地抬头,却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同伴都已经不在了,他是最后一个。
没想到左边也有人偷袭,刚才要是朝左边多看一眼就好了——这是他留在这个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念头。
只剩下最后一个领头的黑衣人,还侧躺在地上。箭支大约是从他的脖颈要害中间穿过,所以虽然看起来也出了不少血,却并没有像之前死在闵百户手下的那几个锦衣人一般鲜血四溅,片刻就死的硬了。这人也算是命硬,半天了还吊着一口气。
但他的好运也到头了。
盔甲染血的骑兵如同分水一般向两边整齐划一地散开,一人一骑不紧不慢地在拱卫中走来,他的装束竟和地上那个垂死之人有些相似。只不过虽然是带着面具,也不难看出现在来的这个明显年轻的多,耳畔黑发柔顺,没被面具遮住的那半张脸清秀俊朗,身形更为修长挺拔。
抬手接过侍卫的长矛,居高临下地冷冷瞥了一眼,清冷的声音带着几分讽刺:“若你是吉王,那我算是谁呢?”
说罢长矛送出,结束了地上苟延残喘垂死挣扎的生命。
他的声音不算大,但在这一望无际的盐滩上,万籁俱寂,连鸟声虫鸣都没有,声音自然能传的很远。
“原来他竟是吉王。”文秀心下一松,绷紧的心绪一旦放松,涌上的药力终于完全击倒了她,方才紧紧扶住秋淼的手也松开了去。秋淼随之歪倒在了地上,压碎了几根枯枝,发出了一些轻微的声响。
面具少年朝这边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