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杀人还要假借别人的名义,是为了陷害那个人吗?”文秀看着黑衣人抬起了,知道他把手放下来的时候,委顿在地的闵百户大概就会被一拥而上的人乱刀砍死。
我们大概也会一样。
文秀轻轻闭了闭眼睛。
“铮——”一个尖利的声音破空而来,万分刺耳的金属摩擦空气的声音,在闵百户听来却仿佛天籁。
如果秋淼还醒着,她一定也会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闵百户倒是自然早就知道,这是弩箭才能发出尖利破空声,他也很清楚,己方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战斗人员了,对付自己和下属根本用不上弩箭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那么来者自然是友非敌了!
闵百户连忙就地打了个滚,方才自然是准备战斗到底以命换命的,但现在既然来了救兵,从弩箭由远及近的声音听来,救兵距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不管接下来是个什么情况,至少目前先在救兵到来之前保住命了再说。这天已经快黑了,万一被弩箭所伤,路上缺医少药的,若是死在了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功劳岂不是都白白便宜了下头的人?
弩箭穿过了黑衣人挥起来的手,又完全贯穿了他的脖子,将他牢牢地钉在了寸草不生的盐滩上。而也许是因为弩箭射程太远失了准头,这人竟然一时没有毙命,犹自在地上苦苦挣扎,挣扎时本来出血不多的伤口终于被渐渐撕裂,鲜血涌了出来,他徒劳的用没被钉住的手去捂着伤口,嘴里发出格格的声音,还没有涣散的眼神投向了方才喊话的那个胖子。
细小的血流在雪白的盐滩上迅速蜿蜒开去,很快到了方才喊话的那个人脚下,而他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既没有接收到主人的眼神,也没有立刻做出抵抗或者逃跑的决断。
一直到鲜血舔上了他的靴子,才梦方初醒般大叫一声慌不择路地往海边奔去。
他并没有能跑多远。
围在闵百户身边的人们面面相觑,领头的两个人都已经不再能发号施令,那他们现在该做些什么呢。
杀人工具是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的,只需忠诚地做一只拿刀的手就可以。
但是现在,这手的脑袋没了。
天色深沉,地上却是雪白一片。深蓝的夜幕下,马队带起盐场白雾一样的烟尘,马蹄踏着坚硬的盐壳发出了咔嚓咔嚓轻微的脆响。训练有素的军士瞬间围住了这个前一刻就要化身屠宰场的盐场,只不过这一次,屠夫怕是要换人了。
面色端凝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人数众多却保持了完全的静默,枪矛林立,矛尖漆成了黑色,马背上的骑士盔甲的表面反射着盐田上的微光。
为首的骑士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长矛。
方才围攻闵百户时不可一世的杀手小队,此时明白自己成了猎物,也想明白四周无遮无挡,即使现在逃走,也无非就是刚才逃走那个人的命运,还不如放手一搏。杀一个就有垫背了,杀两个还能赚一个!
他们本就是江湖上闯出了名头的悍匪,悍勇之气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若是只凭心中困兽犹斗的勇气就能取胜的话,世上也不需要那么多练兵之法和兵书诡计了。
雁儿李在改行做杀手之前,也是名动一方的江洋大盗,一身穿云雁的轻功身法飘忽不定,刀法也是得了川西金刀门的真传。因为同时jīng通武艺和轻身功夫,就算是出入个当地衙门也是如入无人之境。那些捕快衙役们,在他眼里仿佛也是土jī瓦狗一般,当年巴蜀之地江湖上谁听了他雁儿李的大名都要竖个大拇指。
若不是得罪了唐门的人,背上了唐门的绝杀令,他也不会投靠组织,背井离乡到这里来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