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众人随即起立。
褚尽善、林漆、贺琨、凌宁、周瑜轩、王霖维、秦臻七人在观众席旁看。
“请坐下。”
“审判长,被告人已提押到候审室候审,公诉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随着“砰”的一声法槌落下,“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肖某到庭。”
经过一系列信息查明后,审判长开始了询问:“你以前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对面回答:“没有。”
“你是否收到起诉副本?”
“收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被告人,以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清楚了。”
“被告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他们的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对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依照法律规定,本庭对本案审理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随着罪行被公之于众,肖教授悲痛地低下头颅。
“被告人,起诉书的内容,你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
肖教授短暂迟疑了一瞬,屈辱回答道:“没有意见。”
“你是否自愿认罪?”
“认罪。”
“你是否知道自愿认罪的法律后果?”
声音从牙缝中钻出,“知道。”
他的梦想从此破灭,他付出的时光随之东流,本该属于他的荣誉与辉煌变成阴暗潮湿的监狱,原本光明的前途堵塞终结。
他怎么会不知道。
就是因为知道后果,他才那样小心。
可,命运弄人。
即使他已经周全好一切了,但可笑的疏忽还是会从意想不到的地方溜出。
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他们能逃走,为何警察会追查到实验室?
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明明不是他的结局,到底为什么!
“被告人肖某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且已知悉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公诉机关也建议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你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公诉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同意适用。”
“经合议庭评议,鉴于被告人肖某自愿认罪,经征求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庭决定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法庭首先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
“不需要。”
“辩护人你是否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没有。”
“被告人,你与受害者有个人恩怨吗?”
肖教授苦笑一声,“没有,他们只是我用来实验的工具而已。”
“证据里的手册可以看出来,实验计划完全是凭空想象,你为达到自己的不切实际的目标迷晕绑架了七名在校学生,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权,你承认吗?”
肖教授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实验到底是否有效,以至于完全没有认真听审判人的话,浑浑噩噩回:“承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犯绑架罪,依法应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与本案有关联,要接受被告人的质证。现在由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宣读或出示接处警案件登记表……”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有何意见?”
“没有意见。”字字句句,他无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