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晨最后是只要不上班,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出门,男子也不恼,就干脆在车里吃车里睡,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回家,早上天还未亮就又出现了,这让周遭的人很是恐慌,经常追着诺晨和外公,问这个人是做什么的。
诺晨只是沉默不语,好似他们问的不是自己,好像这个人,和他沒有一点关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久,所有人都把这看做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因为,杨建宏漂亮的外形,满足了正当青春期少女臆想的对象,而外公也很欣喜,想着或许不久,诺晨会因为他的执着而最终被感动,虽然他真是想教训诺晨,人家都这样低姿态的來求你了,你还拽个什么啊你?
可是,就当所有人都习惯的时候,初冬的一天,持续了两个多月的风景,终于消失,那天早上,诺晨推开窗户,看见地面上薄薄的一层雪,天空中仍然有细小的雪花慢慢洒落,但是,屋前的空地上,却少了那辆黑色的车子,空旷的地上,洁白一片。
诺晨将窗户关上,假装若无其事的走了出去,但是,心里的却疼痛的厉害。
习惯真是一个害人的东西,比毒品还要害人。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去上班的途中有人在身后渐渐跟随的那种安心感,因为突然的缺失,而导致诺晨接连几天都心神不宁,甚至上班的时候也频频的出错。
深夜酒吧里,昏暗的灯光打在诺晨的脸上,落寞而不安,一杯一杯的酒接连灌入口中,却因为心里过分的疼痛难忍而始终都沒有醉,反倒是有越喝越清醒的趋势。
回去的途中,诺晨沒有坐车,一人漫步在霓虹闪烁的街头,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
你终于放手了吗?那么,请记得,一定要幸福,不然,我会一辈子难过下去的。
回到家的时候,诺晨大病了一场,高烧四十多度,外公将他用大衣裹着,送去了医院。
病床上烧的已经糊涂了的诺晨,嘴里不停的说着胡话,但是,外公仍然可以从他的嘴里,听到他在不停的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嗯,应该说不是名字,如果师兄算的话。
“这又是何必呢?为什么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哎……”外公握着诺晨的手,看着护士不停的用酒精给他擦拭着全身,忍不住唉声叹气道。
“活该,他这是活该。”此时,病房的门被打开,秦政边说边走了进來。
他刚下班,就接到了外公的电话,说是诺晨烧的厉害,叫他过來医院一趟,秦政当时就有数,杨建宏前脚刚走,诺晨后脚就跟着病了,这不是活该是什么?
“你不要这样说。”外公无奈的说道:“诺晨的为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就是太死心眼了,别扭的沒就。”
我又何尝不知道呢,秦政叹口气,想当初,如果诺晨不把自己的爱深埋,不那么早的就放弃,或许他会收心,明白自己爱的其实一直都是他,那么,诺晨就不会离开,也就不会有后來的这许多事了。
但是,人生哪里允许你有这么多后悔的事呢?轻贱了的誓言,随风而逝的爱,还有,一桩一件犯下的错,都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能最终的醒悟,最初的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不过,对于诺晨來说,付出的代价,未免太过于惨痛了些,连带着周围的每个人都跟着疼痛不已。
秦政走过去,盯着床上的诺晨,直到很久后,眼泪慢慢的滑落下來,他握住诺晨的手,虽然哽咽但是仍旧坚定的说道:“诺晨,我早已经错失了和你在一起的机会,但是,你的政哥哥仍然能让你幸福,哥哥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也知道你的痛,所以你等着,我这就把他找回來,但是你得答应我啊,不管再怎么的难受,也不要违背自己的内心,知道吗,知道吗?”
最后的几句话,几乎用尽了秦政此生所有的力气,他将诺晨的手紧紧的握了又握,然后,松开,迅速的起身离开。
折腾了一天一夜,诺晨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终于是平静了下來,烧也退了,也不再说胡话了,只是安静的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失神的看着前方,眼神沒有任何的焦距。
外公给他喂完一碗稀饭后,似是不忍心看到他这样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起身说道:“我出去给你买些水果,你好好呆着,我马上回來。”
诺晨沒有回答,外公叹口气,慢慢走了出去,然后,病房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